【聯合國/國際組織】100720路透社中文:國際同志組織獲UN諮商地位
2010-07-20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0倡權取代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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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0歧視與污名化仍是愛滋防治的障礙

過去10年的愛滋病宣傳和教育,社會大眾對愛滋病的瞭解有所增長,尤其是對愛滋病的3個傳播途徑及其預防方法有了基本的認識。但是,這與消除歧視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社會大眾仍然會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產生道德評判,認為他們感染了愛滋病毒必然與一些“不道德”的行為有關,如吸毒、多性伴、同性性行為等。而衛生單位以“潔身自愛,遠離愛滋”、“不要讓愛滋病吞噬了你的幸福”等標語,也有可能暗中夾帶歧視,帶給感染者傷害。

瑪麗斯特普國際組織“積極對話”專案主管夏東華在一場和聯合國愛滋病規署聯合召開的研討會上表示,很多人錯誤地認為愛滋病離自己很遠,反而可能增加他們感染HIV的機率。目前宣導的一些標語,,言下之意,如果能避免“不潔”行為似乎就可以預防感染HIV,而感染HIV就是不“潔身自愛”。  另一方面,設立指定醫院治療愛滋病,也可能使愛滋感染者面臨新的醫療歧視。  因為 “刻意地把愛滋感染者和其他疾病患者分開,會加劇愛滋病問題的特殊化,讓醫務人員和社會大眾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感染者,同時也給感染者的就醫帶來許多不便。”夏東華說。

在最新一集露德知音的網路廣播節目裡,感染八年的林大哥述說著意外即使到指定醫院就診,主動揭露自己感染身份卻被外科醫師當場不當對待的經歷,都使得愛滋感染者的醫療基本權益“被特殊”對待,如果指定醫院的科室不全面,那去別的醫院看門診可想而知更會受挫而歸。

在一項2009年《中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視狀況調查報告》顯示,相當比例的醫務工作者(26%)在得知感染者的身份後,表現出“歧視”或“非常歧視”的態度。超過12%的受訪者表示,自被檢測出愛滋病病毒感染後,曾至少一次被拒絕就醫。同樣的在2009年《台灣愛滋感染者生活現況調查》也顯示,感染者在就醫的權益維護上,就醫過程被醫療人員歧視者佔9%,理由包括外傷請自行回家處理、在診間大聲談論病情等,僅一半的受訪者表示就醫時會主動告知感染身份。當就醫時,感染者主動告知愛滋身份後,感受到醫療人員不害怕者佔36%。

台灣自2007年修訂愛滋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但是,因為反歧視條款訂定的不夠具體,至2010年才僅有台北市衛生局”悄悄地”開出張一罰單。

在《中國愛滋歧視狀況調查報告》顯示,有52.5%的受訪者沒有讀過或討論過愛滋病條例。而在1707位感染者中,超過20%的受訪者個人權利因感染愛滋病受到侵犯。他們之中,只有110人曾試圖努力維權並得到法律賠償。  “許多愛滋感染者放棄維護自身的權益,37%的人感到提起訴訟和維權十分艱難,而過半數的感染者是因為缺乏維護權益成功的資訊。”夏東華說。此現象在台灣似乎有幾乎類似的處境。

儘管台灣和中國大陸近年來在修訂法律法規反對愛滋病歧視方面的進展令人矚目,但仍不夠完善,相關立法保護依然薄弱。如最近台灣有身心障礙者通過初試想參加職業訓練,連勞工部門及承辦職訓的單位都以愛滋病為法定傳染病為由,不接受身障愛滋感染者的參加,既然如此又何必接受當事人參加職訓前的初試呢?縱使許多白紙黑字並沒有寫出”拒絕愛滋病毒感染者”,但承辦人員的教育及相關主管單位應該都有職責再多多教育吧!

露德協會整理報導

本文原刊載於2010/7/20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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