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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精選/感染者權益】110123權促會:張維 > 呼籲病友社群要積極參與政策制定過程 愛滋醫療公務預算政策應公開透明
作者:張維(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顧問、衛生署愛滋病防治及權益保障會委員)
爭論許久的愛滋醫療部分負擔,在數個愛滋民間團體及愛滋感染維權工作者極力與衛生署周旋下,展開了民間要向政策對話的契機。愛滋醫療是否要部份負擔,這只是政策之下的一個選項,但感染者的主動參與也是一件很重要的社會行動。
部分負擔的愛滋平權的社會意義
愛滋感染者醫療給付回歸部分負擔,對於愛滋疾病的社會平權有其社會意義與價值,因為我們一直努力的異象是愛滋疾病去污名,去烙印,及平等對待。在醫療付費方式的制度上,應該與其他疾病相同,抗愛滋藥物部分負擔上限是200元,較為合理及公平。
就社會處境上因需特別對待與體諒…
但是,就社會處境上是弱勢的,對應到經濟能力弱勢的病友。在做法上衛生署就應該要商榷與暫緩實施,應取得NGO與病友的共識與充分溝通,如住院期間(AIDS)比照重大傷病的幾。.因為疾病對應疾病的社會處境的不同,需要設立對於付不起的病友.人道救濟的管道與基金;並且病友及民間團體應督促衛生署在藥價上應該與藥商再談判降價,並且第二線藥物的引進,讓醫生選擇藥物使用多樣化。
回歸健保為最終目的
因為在愛滋沒有回歸健保以前,愛滋感染者及NGO要努力去污名與避免可能被指出有特別待遇的指控。回歸健保是一個長期的目標,因為愛滋費用政策被踢來踢去,一下重大傷病,一下又全國醫療卡;一下健保局給付,一下又是CDC公務預算;一下全額給付,一下又是部分抗愛滋藥物要自付,一下又如何如何?這是國家對愛滋的不合理的對待及有差別的待遇,,如同燙手山.。因此,我個人傾向回歸健保給付,但是要配套措。.
疾管局與健保局責任歸屬
依據全民健保的理念,愛滋藥物費用或藥物議價應該是屬於健保局責任,健保局過去卻認定愛滋病屬於疾病管制局管理,將愛滋剔除在健保體下,愛滋醫療預防預算都為公務預算,疾管局承擔原本是健保局業務,健保局拒絕將愛滋納為健保範圍。疾管局曾經向健保局建言愛滋回歸健保的想法,但卻被健保局婉拒,拒絕愛滋疾病病友納入健保。使疾管局變成了小健保的窘境。疾管局的責任應該是防治與教育的功能,卻因上述健保局拒絕,變成了疾管局完全無法發揮防治與教育的功能,還要處理藥物議價。
健保局擁有與藥商談判的籌碼,這是健保局的責任,卻讓應該要好好做全民防治及民教育的疾管局處理藥價談判工作。愛滋回歸健保的目的其一就是讓各個公部門回歸原有的工作軌道。
愛滋病友要主動積極加入愛滋政策過程
我也呼籲,愛滋病友應該要積極參與政策過程,雖然民間團體可替病友表達意見與想法,可是關乎自己的權益與立場,應該要主動參與表達,這樣愛滋防治,教育及權益可以落實。在北中南三區民間團體都會舉辦座談會,呼籲病友主動參加,這樣才可以直接與政策對話,對愛滋防治,教育及權益有正向的良性對話。
以愛滋醫療公務預算政策,我提出建議:
目前傾向先暫緩實施部分負擔,.
但最終回歸健保給付範圍…
部分負擔只限於藥物回歸健保部分付給付….
住院部份需要商榷(病友負擔較多….很多人可能付不起)……………
建立人道救濟金與管道……
發放第二線藥物進口讓醫生與病人的用藥更多元
衛生署要向藥商要求降價,NGO要向與CDC合作面對藥商不降價的作為
開放學名藥進口或研發以降低成本…..。.
張維 2011.01.23(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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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