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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7性權會王蘋:恐慌製造機與校園再生產

作者:王蘋(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這起國小老師遭黑函檢舉為愛滋感染者的社會恐慌事件,其實是個台灣很普遍的文化現象──黑函文化。對於黑函,大部分人都反對唾棄、也知道絕對不能鼓勵,但為何當愛滋成為黑函內容,就變得這麼好用?人們對於愛滋為何如此恐慌,製造恐慌的來源是什麼?竟能夠輕易超越大家對於「不必理會黑函」的共識?大家都很清楚,如果一旦開始只因為收到黑函就啟動調查,調查機制就會淪為個人報復私怨的工具,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避免糾紛纏身,日日為「證明自己清白」而耗竭心力、人與人之間無法建立信任、資源被濫用、社會亂成一片永無寧日。

對於愛滋的恐慌卻輕易地越過了這個人人都懂的簡單道理,這封黑函竟然有效啟動了校方、教育局、衛生局,最後還出動疾管局。傳染途徑、個人隱私、人權的理性討論與規勸,也不足以阻止、勸退侵害老師權益的行動。因為愛滋和某些難啟齒的「私德」嚴重掛勾,使得被黑函攻擊的「受害者」反而必須要自證清白,而最該被糾舉、懲處的一連串侵害人權向該老師施壓的一干「加害者」反而顯得理直氣壯。

在事發後,台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林曉儀在媒體上表示,「這是法律問題,但站在家長的立場,當然希望被檢舉的老師能主動篩檢,證明自己的清白,讓大家都安心。」

這事件引起的恐慌是真實的,舉發是理直氣壯的,這都令人擔憂。校園向來是學習知識和理性的場域,然而在愛滋議題上的反應,卻屈服於恐慌之下,道理說不通,軟硬兼施逼人就範;營造出這樣的氛圍,校園反而協助製造與再生產恐慌。

事發時衛生局曾表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愛滋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但同時又說,若被檢舉的這名教師明知感染愛滋、隱瞞,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等行為,經檢舉人舉證、經DNA驗證屬實,他將面對可能長達十二年的徒刑。未遂者亦罰。

這個並列保障與嚴加懲罰的法律,本身就是矛盾的。這樣的重罰,懲罰的刑度,相對應表示了會造成的危害,也就體現了愛滋會帶給人的恐怖程度。簡單說,這個法印證了、塑造了、也鞏固了愛滋無以名狀的「恐怖」。

防治條例不管多麼被人權包裹,他的核心主張還是在防治,眾多愛滋專家這些年應該也知道有新的醫學發展,有新的藥物,愛滋能被控制,但是誰敢說愛滋沒什麼啦?顯然是覺得擔心萬一人們開始不怕了,就開始亂搞,於是必須繼續恐嚇。恐懼變成必要,因為假設有了恐懼,才有可能改變行為。因此,全民的恐慌,是一個必然且被安排出來的結果。

有個朋友對我提問:如果沒有愛滋恐慌,那我們為何要擔心得愛滋病?沒錯,我們確實應該不必擔心得愛滋,讓愛滋平常、一般化。我們應該認清愛滋就在我們身邊,就像感冒一樣,它三不五時就可能跟我們有關,也因此就像面對感冒一樣,我們不希望被感染、也不希望感染別人,於是在人與人互動的過程裡,協商出與感冒的人共處的方式。

也只有將愛滋平常化之後,不製造對愛滋的恐懼與繼續污名(分隔危險人群、以及譴責是感染者自己自作孽),我們才能真正面對這個疾病。而它終將不過就是一個疾病罷了。

本文發表於2012/9/27【教師節的呼籲:別讓惡意和恐慌在校園滋長】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
http://gsrat.net/library/lib_post.php?pdata_id=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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