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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觀點/愛滋防治】100222同位素:張正學 > 預防愛滋 不能只剩下責難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致勃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張正學(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社工)
去年11月,一則本身就感染愛滋的女性,因從事性工作,有要求嫖客戴保險套被判不構成蓄意傳染的無罪案例,引起部分人士的大加撻伐,認為如果這樣就不算犯罪,將造成感染者可以隨便的與人發生性關係,造成疾病的傳染……,甚至從媒體訪問所謂專家的口中,聽到了所謂「保險套未必安全」的說法,這則新聞發生後一整個月,類似諮詢的電話爆增許多,從指責愛滋感染者不可從事與性相關的任何行為,到預防措施的無用論,凸顯著社會的集體焦慮,將預防愛滋的工作,落入一種對於感染者的責難,寧願棄守自我對於疾病防禦的能力,卻不自知的誇大了愛滋病毒的傳染性。
今年教育部委託杏陵基金會研究公佈的一個調查統計(但教育部對於該研究結果是否公開竟還在研議中),其中三成的高中生認為愛滋病毒可以藉著被蚊蟲叮咬而傳染,五成認為凡士林可以作為保險套的潤滑劑使用,對於愛滋基礎知識處於無知的狀態,在國高中生中承認有發生性行為的族群裡,高達25%的人是不使用任何的避孕措施,也就是說,連對於預防愛滋最容易採取的保險套使用,都已經棄守,可是遮掩不了性行為發生的年齡逐年下降,機率逐年上升的真實現象,截至今年十月底,年齡層20-29歲的感染人數達37%,位居所有年齡層之冠。
保險套的使用是預防愛滋有效的方式,但如果我們連保險套都沒有摸過,連如何在發生性行為的時候全程正確的使用保險套都不會,這已經不是使用保險套能否預防愛滋的機率多寡問題,而是我們棄守了自我對於疾病預防的能力,就必須承擔自我繳械的後果。
愛滋病是一種容易預防的疾病,不僅有清楚的傳染途徑,病毒一旦離開人體,非常容易死亡,所以,除非身體有開放性的傷口,接觸到含有病毒的大量且新鮮體液、血液,或是有未帶保險套、共用針具、器皿的不安全行為,和母體垂直傳染外,是不會夠成傳染的可能性。
台灣社會將愛滋預防淪為一種對於疾病感染者的道德控訴,但以現在的醫療,感染者只是身體免疫系統較差,如慢性病般的需要長期的追蹤病情外,也就是一個人—擁有七情六慾的一個人,我們與感染者的相處既不可怕,也不需要過分擔心,焦慮與責難並不能讓阻擋疾病的散播,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有沒有正確的知識,以及我們自己願不願意落實預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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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主編 小熊(bion919@yahoo.com.tw)
原文出處:【同位素】G4 解讀同志文化報
http://paper.udn.com/udnpaper/POC0006/169139/web/index.html#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