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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滋人權】120922蘋果日報論壇:江河清 一封信啟動了愛滋恐慌

作者:江河清(台灣大學社會系研究助理)

近日媒體報導因為一封匿名信的檢舉,一個國小教師被質疑為愛滋病毒感染者,於是校方通報教育局,並希望當事人去作檢查,該教師也配合到醫療單位作篩檢自清。家長組織團體甚至希望為了小孩的安全,也為了避免「任何萬一」,不要讓疑似感染的教師接觸小孩。

雖然我國法律有《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明文保障感染者的隱私與就業、就學等權利,但這一封匿名信輕易地啟動了集體愛滋恐慌,讓校方、家長團體要求教師篩檢,甚至遠離學生,尖銳地顯示了台灣對於愛滋教育與感染者人權保障的失敗,更當場戳破了政府、學校、民間對於感染者人權的偽善尊重與包容。

污名歧視無助防疫

我不禁想問:是否以後只要有人在職場提出質疑某人為感染者,當事人就必須進行篩檢?這種質疑不只是對愛滋病毒傳播常識的無知,更違法、違背人權,預設認定感染者不受基本工作權保障。
再者,所謂匿名信的「檢舉」其實暗示著感染愛滋病毒作為一種錯誤或罪過,甚至預示感染者就是潛在罪犯,所以應當被糾舉出來以免危害大眾。所謂「篩檢自清」也暗示著只有在檢查結果為陰性(未感染)才真是清白無辜的,如果檢查結果是陽性(受感染)則是不乾不淨,活該受到孤立排擠。這一連串對於愛滋的道德修辭,無疑是對愛滋的再污名,對於感染者工作權的重大傷害。

要求疑似感染的教師遠離學生,或者讓感染者從職場中消失,並不等於愛滋病毒就會跟著從人群中消失;孤立感染者不會讓社會大眾對於愛滋的恐懼減少,甚至只會使社會大眾更無力面對愛滋,最後只能驚恐抗拒,就像此事件中的家長與校方。如同許多愛滋人權團體一再呼籲:污名、歧視、排擠並無助於愛滋防疫,唯有了解認識,才能讓我們社會面對愛滋問題。

 
原刊載於 2012/9/22蘋果日報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2/3452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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