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8

【臺灣/愛滋器捐後續】120418 中國時報: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ETtoday: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
2012-04-18 中國時報 張睿纖、唐榮麗/台北報導

       去年八月台大醫院爆發愛滋器捐事件震驚全國,事隔近八個月,台北市衛生局已將此案移付市府醫師懲戒委員會討論,但並不代表要懲戒相關九名醫師。當時擔任台大器捐小組召集人的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低調表示,「當初已預期有這樣的結果,沒有特別感想。」

     衛生局表示,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患器官移植案,去年八月已對該院開罰五十萬,在調查及專家會議過程發現,醫界與法界人士意見分歧,此案究竟歸屬專業問題還是法律問題,與會者也有不同意見。

     衛生局經研議,除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也請移植小組相關人員書面陳述意見,因考量此事對民眾醫療安全及就醫權益影響,十二日已將此案移付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預計將花兩個月時間討論。

     衛生局強調,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的是「案子」,並不是要懲戒個人,必須先釐清案情後,才知道下一步要採取什麼措施,目前不能認定就是柯文哲醫師的責任,也不希望由柯一肩扛下,其他八位醫師也還是「關係人」身分。

     柯文哲指出,愛滋器捐事件是整個國內器捐移植體系出了問題,應該徹底檢討、改善,而不是出事情了,「就一定要抓一個女巫將她燒死,卻不改變任何事情」,這樣之後還會發生一樣的遺憾。他自嘲,自己神經大條沒特別感覺,但其他八名醫師秉持救人原則,當時只想搶時間全力救治病患,沒有人有惡意,如今卻面臨要被調查的下場,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柯文哲說,此外,器官捐贈者的母親也是受害者,當初出於一片好心捐贈墜樓過世兒子有用的器官,希望能遺愛人間,沒想到現在社會關心的卻是相關人員懲處的問題。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五名接受愛滋器官移植的病患,仍持續接受預防性投藥,目前為止均測不到愛滋病毒,但須持續服藥至今年八月底後停藥半年,再進行抽血檢驗,才能排除感染愛滋的風險。

     台大醫院昨天則發出聲明表示,移植團隊醫師均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及器捐中心作業流程規範合法施行移植手術,仍被移送懲戒,深表遺憾,將協助相關醫師接受調查,並給予全力支持。

資料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41800129.html

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2012-04-18 ETtoday新聞  記者饒偉生/台北報導

        去年8月,台大醫院驚爆愛滋器捐事件,當時擔任移植小組召集人的柯文哲以及另外8名醫師,在17日被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但尚未對相關涉案人員作出懲戒決定。對此,有名於2009年底接受肺部移植手術的民眾撰文指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並強調自己如果不說話,怕以後沒有醫生可以看。

這位曾經接受器官移植的網友林先生,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指出,他在2009年底接受肺臟移植手術,當時團隊中負責葉克膜的正是柯文哲醫師,如今看到柯與其他醫師被移赴懲戒會,讓他有感而發,認為團隊成員不應受到如此大的苛責,相關單位應該要思考的是,愛滋病患能否比照結核病患者,由衛生局造冊列管,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林先生表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原因不外乎,我們這種類型的病症從發病到死亡,通常在一年內。即便是愛滋病,在控制得宜下,依然能夠保持不錯的存活率。畢竟,活著才有希望,不是嗎?」

其實林先生曾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血癌),痊癒後又因藥物副作用導致肺部纖維化,當時除了身體非常煎熬之外,就連心理也受盡磨難,根本沒有獨自求生的能力,他描述自己的狀況「比路邊的乞丐過得還要遭」,因為光是最基本的吃飯、上廁所等動作,都會讓他喘不過氣來,生活過得非常痛苦。

2009年底,他接到來自台大醫院肺臟移植小組的電話,告知「現在有合適的你要不要作?」看著眼前突然跑出的希望,他卻像是洗了場三溫暖一樣,內心不禁擔心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陽。經歷了30分鐘後,他做出了人生最重大的決定,「直到現在,我都還不敢確認我作(應為做)下這決定是不是好棋!」

後來,他選擇接受手術,過程相當順利。在接受漫長的復健後,醫師通知他可以出院,此時他說,「嘴角掩不住高興的心情。」他除了感謝台大移植團隊以及親友的支持外,也相當感謝這位善心的捐贈者,他認為有緣才會讓兩人配對,此後會更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肺臟。

資料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8/39908.htm?from=ticker_tick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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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 自由時報:傳將器捐病患當愛滋患治療/台大:投藥半年 測不到病毒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16223239771&myarea=2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 (理性版)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html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器官移植感染HIV–國外案例整理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_30.html

2011-12-21

【臺灣/愛滋藥價】111220 苦勞網:愛滋感染者權益兩座大山難越 社會恐慌、跨國藥廠利益

孫窮理 (苦勞網特約記者)

今年(2011)台大器官移植事件,再一次造成社會「愛滋恐慌」與對感染者的污名,今天(12/20)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公佈由19個關懷愛滋議題的民間團體票選出的「五大愛滋新聞」,其中台大器官移植事件,沒有疑問地登上榜首,而有此一事件延伸的「剪保卡加註愛滋」事件,則為第2名;其餘三則依序分別為:「愛滋公務預算不足,政府計劃要讓感染者部份負擔」、「青少年感染愛滋人數上升」,以及「同志空窗期捐血導致感染遭起訴」3個事件;而以「亞洲已開發國家多元情欲聯盟」代表身份出席的同志諮詢熱線國際事務部主任巫緒樑認為,國際間智財權規範對跨國藥廠的保護,是愛滋藥品價格昂貴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愛滋防制政策制定與執行的困難。

權促會祕書長林宜慧表示,在台大愛滋器捐事件中,醫護人員被描述為「勇者」,受贈者是「不惜一切、給予最好的預防性投藥的受害者」,捐贈者家屬被指為「幫凶」,而社會大眾則是「未來可能的受害者」;這種對愛滋的負面陰影,產生了像「健保卡加註」這種不理性的反應,不但難以維護器捐的安全,而且會產生讓醫療人員放鬆警戒,使本來不好的愛滋醫療環境雪上加霜。

另外,林宜慧提到,關於愛滋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份負擔,台灣面臨目前面臨藥價過高的問題,這是一個被「專家」決定,沒有公共辯論空間的議題;而空窗期的捐血者被移送、起訴,林宜慧認為,他是成就歷史里程碑的「烈士」,因為這個事件,終於使台灣願意使用核酸檢驗法(NAT, nucleic acid testing)篩檢血液技術,維護用血的安全。

巫緒樑說,一般國際對位開發國家的愛滋感染比較關注,對於已經被列為已開發國家如韓、日、台、港、新等國家,反而缺乏關懷愛滋的資源,「這不只是教育失敗的問題,而是愛滋政策整體性缺乏」,他特別針對空窗期捐血者遭起訴的事件指出,在聯合國和WHO推動「愛滋病除罪化」的同時,台灣的這個作法是跟整個國際潮流背道而馳,將愛滋病入罪,反而會增加愛滋的感染率。

愛滋藥品價格昂貴,是一個關鍵的問題,目前由擁有專利權的國際藥廠在專利期間生產的藥物稱為「專利藥」,而由非專利藥廠生產的有專利權藥品,稱為「學名藥」,一般來說,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財產權協議(TRIPs,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Rights)」規範,只有在專利保護期間結束之後,非專利藥廠才能生產受專利權保護的藥品;2001年,面臨嚴重愛滋氾濫問題的南非為反制跨國藥廠的暴利、壓低愛滋藥品價格,以有效抑制愛滋,實施《藥品與相關物資控制修正法》,引起跨國藥廠抵制,經過國際訴訟,迫使藥廠撤回告訴(相關評論),使得第三世界國家得以生產專利期間的「學名藥」。

南非愛滋藥事件,是第三世界國家對跨國藥廠智財權戰爭的一次重大勝利。巫緒樑說,「目前國際間是設定一個『貧窮線』,只有在這條線以下的國家,可以生產專利期間的『學名藥』,而台灣因為被列在『貧窮線』以上,所以不能生產」,然而,WTO規範另外也同意不在「貧窮線」以下的國家可以生產非專利期間的學名藥,輸出到這些第三世界國家,「台灣卻連這個『中介』的角色都放棄了、同時台灣的藥廠也不願意生產專利期間結束之後的『學名藥』」,這是造成目前國內愛滋藥品價格過高的主因,巫緒樑說,現在我們只看到像「宇昌」要生產愛滋的「專利藥」去國際賺錢,卻沒有想到應該要從事價格較低的「超過專利期間的『學名藥』」的生產。

「就以泰國生產的『學名藥』為例,一個感染者的花費,差不多一個月是2千多塊;而如果是使用『專利藥』,則差不多是2萬多塊」,同樣效果的藥品,「專利藥」和「學名藥」的價差通常可以達到10倍以上。

而現在還有新的事件,將會使愛滋藥品價格問題雪上加霜,「目前美國和韓國已經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 Free Trade Agreement),在協定裡,把跨國藥廠原來生產專利藥的期限再延長,這會使得韓國的藥廠延後專利期間過期後『學名藥』生產的時間」,跨國藥廠為了維護自己的暴利,在WTO規範之餘,透過這種雙邊的自由貿易協定,維持自己的既得利益,「韓國的愛滋權益團體用激烈的動作,在國際會議的場合對美韓FTA表抗議」巫緒樑說。

事實上,美韓FTA對台灣也會造成影響,「這將會使得美方會以韓國同樣的標準來要求台灣也要對這些跨國藥廠的專利藥給予一樣的保護」巫緒樑說。美韓FTA就已經造成台灣的連鎖效應,何況現在還有人主張要恰簽美台FTA,愛滋藥品價格問題不能解決,「難道要逼我們像韓國人一樣激烈抗爭?」巫緒樑說。

文章出處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554

延伸閱讀
111220 公視新聞:今年5大愛滋新聞 器捐誤植登榜首/台灣立報:年度愛滋新聞 凸顯嚴重歧視/其他媒體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20205544535&myarea=2
111220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Return to the Beginning「2011年度五大愛滋新聞發表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66

2011-12-20

【臺灣/愛滋新聞】111220 公視新聞:今年5大愛滋新聞 器捐誤植登榜首/台灣立報:年度愛滋新聞 凸顯嚴重歧視/其他媒體相關報導

今年5大愛滋新聞 器捐誤植登榜首
2011-12-20 公視暗時新聞

愛滋人權團體票選今年五大愛滋新聞,第一名就是先前引發軒然大波的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事件,另外其衍生出的健保卡註記愛滋問題的新聞也上榜,而青少年族群感染率上升也排名在內,愛滋人權團體希望透過這些新聞事件,提醒政府重視衛教,同時制定更完善的愛滋政策。

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向社會大眾道歉,今年八月,台大醫院誤植愛滋感染者器官給五名受贈者,造成醫護人員和受贈者暴露在高危險感染風險,這起事件引發社會譁然,也被愛滋人權團體票選為年度第一名愛滋新聞。另外,青少年感染愛滋一年內增加13.3%的新聞也上榜。

另外,包括誤植器官衍生出愛滋者健保卡是否註記,以及愛滋用藥感染者的部分負擔,和愛滋感染者在空窗期捐血,都被民間團體評選為年度五大新聞,有同志諮詢團體認為,這些新聞顯示出,政府對於衛教和愛滋政策的努力還不夠。

民間團體認為,這些重大新聞事件,透過媒體報導,正好讓社會大眾有機會重新檢視愛滋,他們呼籲政府,雖然愛滋感染者在台灣屬於小眾,但是人權不能被忽視,希望政府能從新聞事件中省思,制定更完善的愛滋政策,並加強衛教宣傳。

文章出處: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98715

年度愛滋新聞  凸顯嚴重歧視
台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愛滋感染者權益者促進協會於20日發表由19個民間團體票選出的5大愛滋新聞,其中以愛滋器官移植事件高居第一。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由團體票選出的愛滋新聞看來,台灣的愛滋教育可以說相當失敗。

2011年5大愛滋新聞中,居首為「愛滋器官移植事件」,其次為「健保卡是否強制註記愛滋」、「愛滋公務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分負擔?」、「青少年感染愛滋人數上升」,以及台灣首例「同性戀者於愛滋空窗期捐血,導致他人感染,遭地檢署起訴」。

愛滋污名仍未消除
林宜慧表示,愛滋的污名仍未被消除,以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為例,一起人為疏失導致的醫療失誤,卻因與愛滋相關,使事件中所有相關的人與事,全部蒙上負面的愛滋陰影。移植團隊人員被報導為「承受高度受感染之虞的勇者」,器官受贈者被描述為「不惜一切,給予最好的預防性投藥的受害者」,器官捐贈者的家屬被指為「不幸事件的幫兇」,社會大眾則是「未來可能的受害者」。

矛頭一致指向感染者
排名第二的新聞「健保卡是否強制註記愛滋」則是因為愛滋器捐事件引起的後續討論。社會輿論將矛頭指向感染者本身,認為感染者的健保卡應註記。但林宜慧表示,健保卡註記愛滋是完全不理性的行為,不但無法確知未遭註記的民眾是否感染愛滋,也會讓醫事人員忽略進行標準防護措施,更使得愛滋感染者就醫的困難度倍增。

部分負擔 防疫決堤
第三名新聞「愛滋公務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分負擔」,更是愛滋感染者最關切的問題。林宜慧指出,台灣一直以來提供愛滋感染者免費治療,讓愛滋成為可以控制的慢性疾病。但近年來,由於預算不足,政府開始討論並正視愛滋藥費問題。

林宜慧分析,愛滋原廠藥品因藥價高,造成許多愛滋感染者無法使用,也成為全球最早期的愛滋議題。

雖然民間團體疾呼政府應放棄感染者部分負擔藥價政策,但是政府仍未放棄部分負擔政策。

林宜慧指出,據目前了解,如果愛滋感染者部分負擔實施,費用增加的幅度將比一般人改為二代健保的費用更多。林宜慧指出,政府應該實施愛滋長期政策,讓感染者的就醫問題獲得保障,社會防疫才不至於出現缺口。

愛滋教育失敗
林宜慧表示,第四名新聞「青少年感染愛滋人數上升」,更代表政府防治愛滋的教育失敗。

林宜慧表示,許多感染愛滋的青少年,是在服兵役時檢驗發現,這也代表這群已經感染愛滋的青少年,很可能在數年前就已經感染。而現在青少年獲取資訊的管道以及對性的好奇,已經不能再用傳統的思維控制。

國家應該重新檢討愛滋教育的問題,並積極改變,讓青少年不只有正確的愛滋預防知識,更願意在生活中落實,才能解決愛滋防疫問題。

新檢測可縮短空窗期
第五名愛滋新聞也是台灣台灣首例,「同性戀者於愛滋空窗期捐血,導致他人受感染,遭地檢署起訴」。媒體報導,指稱該名同性戀者「相當惡劣,明知自己為高危險群還故意捐血」等與事實不符的情節,而此事也引發衛生署關注「藉捐血驗愛滋」的現象,並將重點放在修正《人類免役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血液製劑條例》等法規。

林宜慧指出,捐血者健康標準明訂「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是台灣社會長期累積對同志的污名與歧視,標準可以限定行為,但是不能限定身分。

林宜慧更表示為血液安全把關,應以有效的篩檢科技取代污名化的規範。由於此案的發生,我國衛生署也終於決定採用國際間已經普遍採用NAT(血液核酸擴增檢測法),有效將愛滋篩檢空窗期縮短至11天,但卻非常遺憾此案仍面臨起訴。

愛滋歧視 無助防治
綜合以上5則新聞,林宜慧表示,每一則新聞都呈現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愛滋防治教育的失敗。

而教育失敗與污名歧視又互為因果,相互鞏固增強。因此,不論是年輕的青少年,或是應該具有專業的醫事人員,都無法掙脫出惡性循環,對於愛滋認知仍有很大的誤解,以至於遇到愛滋就感到恐懼而不知該如何面對。

林宜慧指出,回到一開始與愛滋相遇的年代,人人聞愛滋而色變;而近30年後的現在,台灣愛滋防治政策的腳步始終跟不上疫情傳播與資訊發達的速度。

當這個社會仍以歧視的眼神看待愛滋時,教育就不可能成功,防治就不會有成效。林宜慧表示,「Return to the beginning」是對今年愛滋事件的註腳,是對近30年的檢討,更是對未來的期許與展望。

文章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3789

年度愛滋新聞 器捐案列第一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日電

愛滋人權團體票選今 年重大的愛滋新聞,台大醫院愛滋器官移植案名列第一 ,衍生的健保卡註記愛滋、器捐者是否染愛滋列管在案 等議題,引起人權隱私的爭議。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邀集19個 民間團體,從今年743則愛滋新聞中,以「愛滋人權、 社會大眾對愛滋的認知」為標準,挑選出台大醫院愛滋 器官移植案、愛滋藥費擬比照健保部分負擔等年度重大 愛滋新聞。

愛滋權促會認為,台大醫院這起人為疏失,透過媒 體擴大性地報導,隨後引發健保卡註記聲浪,這一連串 的連鎖效應,使得社會大眾有機會重新檢視愛滋,此事 件是個新契機,一個讓社會重新檢視愛滋樣貌的新契機 。

愛滋器捐事件發生在今年8月,台大醫院因檢核失誤,導致一名愛滋男子捐出的心、肝、肺、腎等器官, 在24到25日陸續植入台大與成大醫院的5名病患體內, 台大26日才發現錯誤。

文章出處: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12200073&pType0=aHEL&pTypeSel=0

今年重大愛滋新聞 缺乏尊重與了解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即時報導

媒體報導是影響或反映社會大眾認知的一環。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權促會)等民間團體,票選5則今年重大愛滋新聞,顯示社會對愛滋、及少數性傾向仍有不解及缺乏尊重。同時也反映『愛滋防治教育』的失敗,民間團體認為,教育失敗與污名歧視互為因果,相互鞏固增強。

其中包括愛滋器官移植事件,及延伸而出的健保卡註記愛滋隱私保護與醫護安全能否兼得議題。另外從預防、照顧的角度,愛滋預算不足,要感染者部分負擔;青少年感染者激增。捐血的法規限制,也反映出政府的愛滋防疫工作並未完善與徹底,應該加強民眾愛滋教育以及鼓勵篩檢。

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愛滋器官移植事件」,是一起人為疏失導致的醫療失誤,卻因與愛滋相關,使事件中的所有相關人與事,全部蒙上極負面的愛滋陰影。而媒體大幅報導器捐事件,引起社會輿論將矛頭指向感染者本身,認為「感染者健保卡應註記」,忽略了健保卡註記愛滋,不只無法達到保障器官移植安全的目的,還有加重愛滋醫療困難,以及弱化醫事人員落實「標準防護措施」的可能。

即使政府與民間合力防治愛滋,但「今年新增的感染者,以青少年居多」,反映出台灣愛滋基礎教育失敗,青少年獲取資訊的管道及對性的好奇,已經不能再用傳統的思維來控制。

另外,台灣首例同性戀者於愛滋空窗期捐血,導致他人受感染,部分報導與事實不符,甚至引發衛生署位『藉捐血驗愛滋』的現象,並將重點放在修正法規。在「捐血者健康標準」明訂「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再度反映台灣社會長期累積對同志的污名與歧視。

文章出處: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6793903.shtml

延伸閱讀
111220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Return to the Beginning「2011年度五大愛滋新聞發表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66
111220 苦勞網:愛滋感染者權益兩座大山難越  社會恐慌、跨國藥廠利益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210338368&myarea=2

2011-09-21

【臺灣/台大器捐事件】110920 中國時報:五器官移植病患未驗出病毒

中國時報:生活報你知-五器官移植病患未驗出病毒

(張翠芬)
     在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的四名病患,目前均復原良好,部分已出院返家休養,病患持續服藥對抗愛滋病毒,值得欣慰的是,四人均未驗出病毒量,包括成大的換心病患也是呈陰性,顯示藥物已經奏效,但仍須追蹤觀察至少六個月至一年,才能確定是否無感染之虞。
     台大醫院上月底將一名愛滋患者檢驗報告誤為正常,並為四名病患進行肝肺腎器官移植,心臟則由成大完成移植手術。為了避免移植病患感染愛滋病毒,台大醫院團隊以最新的雞尾酒療法,在服藥兩周後,抽血檢驗病患體內的病毒量,結果均未驗出。

資料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1092000163.html

延伸閱讀
110915 自由時報:器捐事件 成大病患未驗出愛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15/today-life12.htm
110902 欣傳媒:別再亂報了 器官受贈者是否感染愛滋病毒,9個月後才知道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902/4695151.html

 …

2011-09-12

【臺灣/台大器捐事件】110912 中時︰何大一:愛滋器捐 不可原諒的錯誤

中國時報  張翠芬、陳惠芳/花蓮報導

 
     國際知名愛滋專家何大一十一日針對台大醫院發生愛滋病患器捐移植感染事件表示,這是悲劇性的人為疏失,不可原諒。他建議以此為借鏡,建立更完善的通報制度與警報機制,才能避免錯誤重演。

     發明愛滋病雞尾酒療法聞名全球的中研院士何大一昨天應邀到花蓮參加國際慈濟全球人醫年會發表專題演講,分享愛滋病研究歷程及治療方法。會後就台大醫院愛滋病患器捐移植感染事件提出看法。

     他直言,這是一個悲劇性的錯誤,雖然人為疏失可以理解,卻無法原諒。現在事情已經發生,只能盡力去彌補。

     他指出,這次案例有兩個教訓可作為借鏡。一、醫療體系內應做什麼改變,尤其在通報作業流程方面,要盡快找出缺失並改正過來,以避免醫療感染的人為錯誤再發生。二、如何治療遭感染的病患。

     何大一說,疾管局、衛生署、台大等單位已對五名接受器捐的患者做完整的治療與正確處置。器官移植被感染病患在三十六小時內已獲治療,這是可以接受的作法。接著是,治療應持續多久?一般愛滋病患治療時間約需四星期,但對這種愛滋器捐移植病患,可能必須接受長達三個月甚至更久的治療。

     尤其此次感染案例中,病患明顯暴露在病毒感染危險下,治療時間可能還要更久,但要由醫師決定。他們是否會感染愛滋,目前誰都無法預測,現階段一定要密切、持續觀察病患的狀況。

     對此次事件,何大一認為相關單位都已盡了最大努力,愛滋感染事件是一個警訊,說明醫療感染不只會發生在器官移植,也可能發生於其他情形下。他建議醫界思考建立警報機制,一旦有環節出錯時,會自動發出警告,以免醫療災難發生。

     他並表示,他在美國已成功阻斷愛滋媽媽將病毒感染給寶寶,幾乎讓紐約每位愛滋帶原媽媽都能順利產下健康的寶寶。目前正在大陸河南及雲南等地進行計畫,五年內成功將母嬰垂直感染從八%降到○.五。

     慈濟醫療志業執行長林俊龍說,目前全球因愛滋病死亡已有兩千五百萬人,愛滋病沒有治癒方法,但可以控制。何大一博士發明的雞尾酒療法是TMBTMB─355融合技術,能有效抑制愛滋病毒,效果非常好。慈濟希望將此治療法帶到全世界,幫助更多人脫離愛滋陰影。

資料來源: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1091200070,00.html

 

愛滋器捐 不可原諒的錯誤

2011-08-31

【臺灣/台大器捐事件】110831 蘋果日報: 蘋論:不應註記愛滋病患

2011年 08月31日 蘋果日報蘋論

        台大器官捐贈的醫療疏失,重創台大醫院的金字招牌。昨天爭議的焦點轉至是否應該在有愛滋病患的健保IC卡上註記,以保護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和醫護人員。
        贊成註記的理由主要是:憑什麼醫護人員就要暴露在危險之下?就像醉酒開車,因為會危害到別人的生命安全,應該當街就拉出來酒測,不必考慮到駕駛的隱私問題。愛滋病同樣有公共安全的問題,應該註記以免危害他人。而且,器捐的人都已死亡,還需要護其隱私嗎?

阻礙病患求診權益
       反對註記的理由較多元。首先,哪些病需要註記?愛滋、B肝、C肝。那梅毒、淋病、肺結核及其他法定傳染病呢?其次,愛滋有空窗期,傳染病有潛伏期,不一定篩檢的出來,IC註記沒有,反而使醫護人員掉以輕心,增高感染風險。
       再者,愛滋人權組織擔心,註記後會造成歧視,即使看個小感冒都可能遭到拒絕看診的歧視。此外,這次是沒有遵照工作流程的疏失所導致,與註不註記是兩回事。而且,若註記後,難保不會被醫護人員流傳出去,影響病患隱私並遭受歧視。被註記的人看任何病包括小感冒,都會讓隱私暴露,將會阻礙他們得病求診的權益。
        最後,很多愛滋「黑數」沒去檢驗,健保局根本不知道,如何註記?有些醫護人員聽到愛滋就像遇到鬼怪,這種態度讓愛滋患者只好隱瞞實情。
        人類自遠古開始,就想像出許多疾病的隱喻。例如痲瘋病是魔鬼的進駐與上帝的懲罰、性病是淫蕩墮落的懲罰。尤其無法治癒、造成臭味、人體變形、膿血排泄四溢的病患,格外受到詛咒。
         美國著名女作家蘇珊.桑塔格罹患癌症後,親友雖然知道不會傳染,但仍避之唯恐不及,使她深受打擊。她說,疾病的真相不是隱喻,思考疾病必須避開隱喻性的迷思和遁形;「要在未受隱喻污染的疾病之國定居,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的確,愛滋病就被認為是同性雞姦所遭到的天譴。 事實上,也可能得自輸血、器官移植、無意中傷口沾染到病患的血液,並非都是同性戀關係或濫交所致。

隱喻歧視無助治療
        隱喻帶來的歧視包括工作、戀愛、親友等生活的所有面向;但隱喻與歧視完全無助於預防和治療愛滋病,反而阻礙了對治療的研究。放棄歧視,面對問題,才是保護所有人的正道。

資料來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34856/IssueID/20110831

相關連結: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世紀病毒HIV! 什麼是愛滋病? 器官移植重大疏失 如何預防避免AIDS ?>> http://talk.news.pts.org.tw/2011/08/hiv-ai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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