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5

【台北、桃園、宜蘭/座談】141023-31華人拉拉聯盟:多元成家座談會

家是什麼樣子?
築巢的過程,想聽聽其他女同志們的經驗嗎?
想過成家可能?
思考你賦予家的意義、家的元素…還是家的一百種空間面貌
透過故事的方式,述說出你的與她的…
療癒一種生活中的家

今年十月,來自中國各地拉拉家庭的記錄短片與拍攝導演
刺激你意想不到的成家角度

10/23起,華人拉拉聯盟在台灣舉辦五場成家座談,邀請中國不同區域的女同志組織來台交流,將與台灣的運動工作者———性別人權協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集合出版社、紀錄片《我與我的T媽媽》導演與談,共同探討兩岸女同志的築巢、運動與生活歷程。

另與日日春關懷協會、TIWA國際勞工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女書店及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團體進行交流,更深入的與台灣運動團體互動學習。

華人拉拉聯盟引言代表:馬景超(華人拉拉聯盟委員)
江映帆(華人拉拉聯盟台灣項目負責人)
豆豆(向陽花開●杭州LGBT)
十三(西安Relax同學社)
王然(山東Les聯合會)

1.【台北場】成家經驗你我她 

時間:10/23 (四)19:00
地點: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館101教室

主持人:范雲(台大社會系副教授)
伍維婷(華人拉拉聯盟顧問)

引言人:陳宜倩(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世新大學性別所副教授)
黃惠偵(同志的小孩/紀錄片導演)
呂欣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

2.【桃園場】成家的多種樣貌 

時間:10/26 (日)14:00
集合出版社:楊梅市富岡里新明街78-5號5樓

引言人:小玉(集合出版社負責人)

3.【台北場】婚姻權與家的概念

時間: 10/27(一)19:00
熱線大教室: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

引言人:簡至潔(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秘書長)
鄭智偉(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社工主任)

4.【台北場】成家不成家?

時間:10/29(三)18:00
狐狸野餐:龍江路281巷22號1樓

引言人:王蘋(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5.【宜蘭場】多元成家的人

時間: 10/31(五)19:00
松園小屋:宜蘭市進士路26-1號
低消飲料一杯以支持小屋繼續舉辦性別講座

引言人:黃美瑜(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代表,佛化婚禮主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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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網址:http://ppt.cc/XzYP

1.2.3場免費
4.5場酌收飲料費,每場次報名人數有限,候補將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疑問請來信yingfan@lalalm.org 小帆

訊息來源:華人拉拉聯盟
https://www.facebook.com/ChineseLalaAlliance?fref=ts

141022華拉聯盟 家的想像六場座談

2013-03-08

【台灣/同志權益】130306 中央社:新貧族成家難 學團挺多元成家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6日電 2013/03/06

學生社團代表今天表示,受經濟影響,新貧族想結婚不易,但買屋、二代健保打壓非婚青年,因此支持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同鬩社、銘傳大學優客社、文化大學Gours社、台北大學翻牆社等學生社團代表今天上午舉行學生社團聯合記者會,聲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

伴侶盟草擬的民法修正草案,主張不限性別,只要兩個滿20歲的人,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並且不是直系血親,就可簽立伴侶契約約定彼此的權利義務關係,並向戶政機關登記為伴侶。

台北大學翻牆社代表佳玉說,現在的經濟環境不佳,大學畢業生很多只有22K薪水,而政府的成家方案、合宜住宅都限定有婚姻的家庭申請,二代健保也變相懲罰非婚青年,必須繳較高保費,因此支持多元成家的立法。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同鬩社代表方敏也說,成家並非只有結婚一種方式,伴侶也非只有異性戀一種,新貧世代面臨經濟困境和成家需求,卻難以受到法律實質的保障;目前已有超過4萬人、240個團體連署聲援多元成家草案,希望大家響應,讓草案能送入國會,推動多元成家。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3060126-1.aspx

2012-10-26

【臺灣/同志遊行深度看】121026 新頭殼:同志遊行明登場 同志團體盼社會真正友善/苦勞網:要婚姻平權,還是革命?──當同性婚姻爭取合法

SongYY說明:在同志遊行登場的前一日,兩個網路媒體對遊行做了有別主流媒體的深度報導:新頭殼訪問了本屆遊行總召Albert,從遊行的歷史談到現代台灣社會中對同志「有距離的友善」、「包裝後的歧視」的憂慮,並邀請更多朋友加入遊行行列。訪談並有完整影音檔可觀看。苦勞網則針對本屆遊行主題「革命婚姻 I Do! Do I?」,除介紹伴侶盟草案中「多元成家」的精神外,也報導了王蘋、卡維波對於「婚姻制度」不同角度的觀察、對於爭取婚姻平權時「同志運動不能把同性婚姻當成最重要的大事」、「不要幻想同性婚姻可以一勞永逸解決同性戀汙名、被壓迫的問題」的提醒。

同志遊行明登場 同志團體盼社會真正友善
新頭殼newtalk 2012.10.26 符芳碩/台北報導

邁入第10屆的「同志大遊行」即將在明(27)日下午登場,10年來,同志大遊行誠然為同志帶來了社會能見度,接受同性戀的民眾也越來越多,不過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總召Albert仍語重心長地表示,台灣民眾對同性戀時常是「有距離的友善」、「包裝後的歧視」,這些都是同志們亟欲解決的困境。

今(26)日中午的「開放編輯室」節目邀請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總召Albert,介紹同志大遊行10年來的發展、對社會的影響,以及今年遊行「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的訴求。

Albert解釋,同志大遊行的濫觴是起自2001年台北市政府舉行的同玩節,當時籌辦第1屆大遊行的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就參考歐美的同志遊行,在2003年的同玩節發起,成為同玩節系列活動之一。他打趣的說,當時本來擔心沒人參加,就只規劃228公園到西門町紅樓的路線,「大概只有500公尺的距離」,沒想到吸引了逾千位同志朋友參與,超乎大家預期。

Albert說,2004年起同志大遊行被台北市議會抵制,在沒有資源的情況下,同志社群開始自己募集資源,讓同志大遊行成為民間團體自辦的獨立活動,也開始比較不受限,像2006年在華山舉辦的時候也主持過4對拉子的同志婚禮等等,直到去年已有5萬人共襄盛舉。

Albert也介紹逐年同志遊行的主題,像2003年是「看見同性戀」,希望大眾看見同性戀、2004年提醒同志朋友「喚起公民意識」、2005年「邁向101」則是第一次進入東區、2006年「一同去家遊」則是面對了同性婚姻、成家問題。到近年來的「投同志政策一票」、「彩虹征戰,歧視滾蛋」及今年「革命婚姻」,開始由同志現身慢慢到爭取自身權利,力求讓社會大眾理解同性戀者的訴求。

提到2006年與今年同樣提出婚姻權的訴求,Albert解釋,和今年不同的是,2006年比較以異性戀的模式套入,提出「想成家」的訴求;而今年「革命婚姻」重新面對婚姻權,不只是結婚,而且要享有權利,審視「結合」、「婚權」、「伴侶權」等等。

提到伴侶權,Albert說,要先讓主流社會了解,華人傳統上有成家壓力,但成家後也有壓力,這時伴侶權就是某種契約的結合,社會大眾可以參考加拿大、法國等有伴侶權的國家,放下需要成家的刻板印象。

不過,對於社會大眾目前是否能真正接受同性戀,Albert坦言不太樂觀,因為台灣人對同志大多抱持著「保留距離的善意」,「和我沒關係都接受,但跟我有關就不行」。同志遊行雖然辦到第10屆,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接受度似有改變,但新聞截取出的畫面總是打扮較為誇張、裸露的朋友,不過那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他希望更多人注意到參與團體越來越多元。

Albert也提到,雖然對同志友善已經是某種「政治正確」的事,但就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之前對龍祥電視台播出「失聲畫眉」裁罰30萬元為例,媒體報導是「因為有同性戀情節」,但NCC卻說是「在不合宜的時段播放成人情節」。Albert質疑,其他電視台就可以在同時段播出同樣的情節,差別只在同性戀或異性戀,「NCC也知道裁罰同性戀是政治不正確的事」,所以不敢說。

Albert直言,社會上常常充滿「經過包裝的歧視、不同意」,這是同志團體亟欲解決的。像反同性戀的「真愛聯盟」,現在已經轉化、偽裝成「家長」、「知識分子」或「社會人士」來批判同志,甚至進入大學通識課程,教導學生他們的理念、價值觀。儘管如此,Albert還是表示,「我們希望以對話來弭平這些歧視」。

Albert仍希望政府能夠真正了解同志團體想推的法案,以及真的有政府機關願意推動,「不要讓民間團體自己寫草案」。對於明天的同志大遊行,Albert也呼籲同性戀者,若是團體,有任何訴求都可以接受、都可以參加;若是個人,千萬不必害怕,直接加入隊伍、或者加入和自己訴求一樣的團體。如果不是同志,也歡迎大家加入、或在路邊幫遊行隊伍加油。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0494

要婚姻平權,還是革命?──當同性婚姻爭取合法
2012/10/26 苦勞報導  張心華 苦勞網記者

這些年,台灣社會對於同性婚姻、伴侶制度等議題的討論不斷,即將在本週六(10/27)登場的第10屆台灣同志遊行,也以「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元」 為主題,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浪漫、美化的方式訴求認同、改革制度,我們也應該積極面對婚姻產生的特權所造成的影響,以及婚姻作為鞏固私有制、性管制的工具。享有婚姻帶來的利益之際,也看見被排除在婚姻關係外頭的人,無論是異性戀、同性戀,其所面臨階級落差、資源排擠的處境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同志運動不能只停留在此,倘若國家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卻不去同時處理其他包含教育、反歧視等等的同志議題,那麼所謂的「改革」,最終也只會成為國家收編的一種手段。

由婦女新知、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在2009年底組成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致力推動多元家庭的法制化運動,經過多年討論,伴侶盟也於今年(2012)7月底正式完成「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並在8月11日正式立案。草案內容包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以及「多人家屬」這三套成家制度, 9月起並展開為期一年的百萬連署行動。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伴侶盟花了2年半的時間完成「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民法修正草案,希望讓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以及不以性關係為基礎的結合,能依據各自的需求選擇結婚、登記伴侶或多人家屬。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指出,預計明年(2013)9月把草案送進立法院,對於屆時面臨的協商阻礙,甚至被迫妥協,伴侶盟並未設停損點,也不認為草案裡那一個部分可以犧牲,「如果能夠捍衛,我們就會捍衛到底」許秀雯強調,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希望民眾能共同參與、努力推動。

三套制度多元成家 扭轉歧視 鬆動婚姻霸權
此次修法,同性婚姻上是將《民法》中,婚姻與家庭的性別要件中立化,例如把「夫妻」改為「配偶」,「夫妻」改為「雙親」,簡至潔表示,這樣修改不僅是為了讓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是要去除性別要件,讓多元性別者無需受限生理、心理、社會的性別規範,去除性別二元對立概念,才有可能解決跨性者所遭遇的壓迫處境。

不過,許秀雯也說,在策略上仍保留了婚姻現在的既有面貌,原因是希望婚姻和伴侶制度能成為真實的不同選擇。這並不表示伴侶盟對於婚姻沒有批判,但在推法過程中,先保留對於婚姻的某些批判,譬如通姦罪,因為牽涉到刑法改革,所以並未納入相關議程。以及在民事離婚要件裡,即使是配偶與他人合意發生性行為,仍會構成離婚事由。許秀雯表示,伴侶盟對於婚姻也有保留意見,可是也理解對某些異性戀、同性戀和跨性別來說,婚姻是一個可以說明他們關係的形式,因此不應該否定他們的選擇和想法。而伴侶盟同時設計了伴侶制度,提供給不滿意婚姻制度的人選擇。

伴侶制度是不分性別、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的成家方式,情侶、好友等不同形式的親密關係都可透過伴侶制度建立家庭,但締結關係僅限2個人,且需年滿20歲。「這套制度異性戀也可以使用」,簡至潔指出,伴侶制度不像婚姻制度由法律規範的一套固定框架,而是可以按照雙方的意願,共同協商如何安排遺產繼承、居住安排、子女撫養、家務勞動等權利義務。許秀雯提及,若要解消關係,只要單方有意願就可,鼓勵好聚好散,避免歹戲拖棚。許多國家只有伴侶制度,或者先有伴侶制度再通過同性婚姻,許秀雯表示,在這次修法草案中,伴侶制度並不次等於婚姻,而是要一起推動,因為伴侶制度的內涵與精神和婚姻大不相同。如果已經結婚的人,也能轉成伴侶制度,但無法同時選擇婚姻和伴侶制度。

相較於婚姻與伴侶制度僅限兩人建立關係,多人家屬制度則擴充了《民法》對於「家」的定義。除了打破傳統一對一親密關係才能成家的規則,也不再視親屬關係為必要基礎,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無論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情人,或具有血親、姻親關係的親屬,只要認為彼此是家人,就可透過這個制度成家。

簡至潔表示,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忽視、排除同志成家的權利,除了造成同志無法獲得法律承認外,也暗示了同志相較於異性戀次等,不值得國家平等對待,簡至潔認為,只有修正不平等的法律,才有可能真正扭轉性傾向歧視,否則不平等的法律只會成為維持社會歧視的依據。

部分同志社群認為爭取婚姻權會再次鞏固主流社會所推崇的婚姻意義與價值,將其他族群推往社會的更邊緣,成為壓迫來源,對此,簡至潔認為,透過建立伴侶制度和多人家屬制度增加選擇,改變婚姻做為成家唯一管道的社會現實,就可能動搖婚姻的霸權地位。另外,伴侶制度也使國家在親密關係中的角色退居到第二線,不再介入雙方對於親密關係的規劃與決定。

相較於婚姻制度有著許多必要、不可變更的條件,伴侶制度擁有更多彈性空間,由雙方針對住所、財產等安排自由協商調整,那麼為什麼不直接將婚姻修改成跟伴侶制度一樣就好呢?

簡至潔表示,無論是異性、同性伴侶,對某些人來說,婚姻是比較深刻的承諾,婚姻在文化上的意義是不能被剝奪的。但如果用婚姻來架構所有親密關係也很怪,像是好友要成家,「不能說因為把婚姻修改得很彈性,所以就去結婚吧」。許秀雯認為,「退場機制」、「性的控制」是關鍵,國家是有意識地去維持家庭、婚姻的穩定性,國家對於家庭的功能、規劃有一定的想像,所以國家會把離婚率升高、少子化看成負面的事情,國家不過是把人民當工具,並不管人民要什麼。人民跟國家的關係,在婚姻制度底下有著非常微妙的共謀,包括人民讓渡自己的親密關係,由國家進行控管,很多人直到離婚那一刻,才了解到婚姻裡的權利義務。所以現在要先引進伴侶制度,開放選擇,如果要馬上把整個婚姻改成像伴侶制度那樣,立法遭遇的困難可能會比現在還要大。

許秀雯指出,允許多元成家是毀家廢婚的一種方式,在政治上實作是要允許多元成家,改變家庭跟婚姻的意義,毀掉父權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單純地談概念性的毀家廢婚,在政治上沒有支力點」,她認為,毀家廢婚派不是對立面,相同點大於相異點,最大的相異點在於,運動上正面擴大制度的包容力,而不是在理論面提倡毀家廢婚。選擇開放選擇,酷兒自由進入家庭、婚姻,可能就會改變家庭、婚姻的風貌,「有權利不去實行,與沒有權利是不一樣的」許秀雯說。

路徑不同的「毀家廢婚」?廢除特權利益 才可能真正平等
然而,在推動婚姻同時,必須看見婚姻連帶產生的特權與利益,譬如過去同志在加護病房的探視權上,飽受不平等對待,但這個困境並不會因為進入同性婚姻就可獲得解決,因為只要不是在婚姻或伴侶關係的個人,包含異性戀在內,都無法探視。想像一下,不分同性、異性,當婚姻的中兩人各自分居或另有男女朋友,若其中一人躺在加護病房,醫院還是只會開放家屬、法律規定的配偶──一個可能鮮少聯絡的人,探視或簽署醫療文件,而病人的男女朋友──和她/他緊密相處、彼此照顧的人,依舊被排除門外。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如何在推動這些新的、開放的範疇之際,同時帶動要求社會對於財富重新分配、階級正義、土地正義、環境正義的實現,「這是我們最想要做的」,王蘋說,因此若要加入伴侶制度、同性婚姻的推動,就會去檢驗自己是基於什麼理由加入,「如果只是美化我們所反對的價值,那麼我們不太可能參與。」性別人權協會文宣部主任陳俞容則認為,若是浪漫的幻想、宗教的祝福,就讓婚姻停留在這裡,不要讓國家資源因為這個制度而產生排擠。

王蘋指出,目前草案只是把制度擴大調寬,只是打破異性戀婚姻,但婚姻、伴侶權的制度設計,依然排外。她以政府推出的青年購屋貸款為例,同志會認為不公平,為什麼只有異性戀夫妻可以申請,因此也要求同等待遇。但必須看見該項政策不只排除同志,也排除了所有不在婚姻關係裡的人。王蘋認為,不是擴大資格門檻就能解決問題,如果只是讓更多人進入,而不去批判特權產生的問題,反而會鞏固婚姻的特權,打不到問題真正的核心。

「婚姻制度是個不公平的制度。」在8月25日同志遊行聯盟舉辦的「我們結/解婚吧」論壇上,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成員卡維波指出,「只准許異性結婚,卻不准同性結婚,這是婚姻制度的不公平,然而這並不是婚姻制度裡唯一的不公平」。卡維波解釋,婚姻制度的不公平,不只在於法律條文的限制和相關制度的安排,而是婚姻的意義已被壟斷,一些人對婚姻的理解、想像和期待變成所有人的規範,以至於某些婚姻的實踐遭到歧視和汙名。

由於現行婚姻制度對同性戀不公平,所以同性戀要求改革婚姻,但是婚姻的不公平也絕對不只針對同性戀。卡維波表示,目前還有很多被不公平的婚姻制度所歧視和壓迫的主體,希望能改變婚姻制度和意義,「婚姻的意義是婚姻制度裡不公平的一部分」,他說,婚姻的意義在我們這個時代改變很多,譬如婚姻是為了傳宗接代,但如今很多人不這樣理解婚姻;但如果要把傳宗接代當成規範,硬要求所有婚姻都應該要生育子女,或在道德上汙名沒有下一代的婚姻,就是不公平。卡維波也質疑,現在的社會和媒體,將性忠誠放進婚姻的意義裡,這是一種壟斷的詮釋,導致不遵守性忠誠的人會被質疑「為什麼要結婚?」婚姻成為一種性管制的功能,汙名了所有婚外性行為。把「性忠誠」當成婚姻的規範,其實就是對婚姻意義的壟斷與不公平。

同性婚姻的意義是什麼?卡維波主張,人人有自由結合的權利,可以自由進入婚姻,或者組成家庭。他並不認為同性婚姻的意義是相愛的人應該要結婚,「因為不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而相愛的人也未必要結婚。」同性婚姻的基礎可以不是因為愛情或性欲,更不是因為性忠誠,婚姻真正的基礎在於人可以自由結合。

同性婚姻不是單一議題,卡維波表示,要改革的是婚姻制度和其意義,而不是只有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要和「人有自由結合的權利」連結在一起,並且反對性忠誠、生殖等規範壟斷婚姻意義,因此在推動同志婚姻的時候,必須同時照顧不婚者、未婚者、同居者、外遇者、通姦者的利益,而不是獨自壟斷婚姻的意義,繼續建構婚姻內外的利益落差。卡維波說,正是因為同性戀的差異與多元,單一的議題反而可能會分裂自己,擴大議題,團結更多包含同性戀以外的改革者。

卡維波提醒,同志運動不能把同性婚姻當成最重要的大事,它可能是某些時刻的焦點議題,但是不能把運動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不要幻想同性婚姻可以一勞永逸解決同性戀汙名、被壓迫的問題,畢竟國家對同性婚姻的認可、正當化的手段,並不能翻轉社會、文化裡同性戀的負面意義,只會轉入地下或轉換成其他形式。卡維波以通姦者舉例,十幾年前的台灣法律規定通姦者不能結婚,後來國家廢除這條法律,給予通姦者結婚的權利,「但通姦者有被平反嗎?有正面的意義不受歧視嗎?」卡維波呼籲大家拋棄幻想,準備鬥爭。

新聞出處: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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