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6

【臺灣/愛滋病患安置】120312 中時:發起一人一信 愛滋患盼容身地 求助馬總統

2012-03-12 00:52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一群愛滋病患,因醫院以法定傳染病為由,拒絕收容他們,被迫隱身在台北市狹小巷弄的潮濕地下室裡,過著見不得陽光的日子;安置他們的「關愛之家」,多年來被居民以潑糞、怒罵等各種不同方式迫遷,面臨無以為家的窘境,祕書長楊捷發起一人一信寫信到總統府,為愛滋病患請命,幫他們找到一個溫暖的家!

     關愛之家的孩童,有的是創辦人楊捷親赴勒戒所、監獄裡抱回來的,有的則是被家人棄養。盡管如此,楊捷待他們如同親生子女般,並不時帶孩子探監,支持服刑中的母親拿出活下去的勇氣,出獄後,母子同住關愛之家,共享天倫之暖。

     然而,關愛之家因收容愛滋寶寶及愛滋病患,被北市「再興社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法院訴請搬離,台北地院在九十五年十月判決關愛之家必須遷離,引來輿論撻伐,認為依據憲法人民有居住遷徙自由,任何社區公約沒有權力剝奪愛滋病患的權益。九十六年八月,高院改判勝訴,不需搬離,並因此驅使立法院修法,保障愛滋病患居住、就學權益。

     目前在台北、高雄、屏東共有六間關愛之家、安置一百多名愛滋病患,但屢屢面臨迫遷、不友善對待。位在北市基隆路民宅的一樓及地下室不到六十坪的空間,就擺滿了病床,收容三十多人。一名病患蹲在地上無助發呆著,一旁空床則是剛去世病人留下的,他們不敢走出戶外,擔心居民會丟糞便、謾罵抗議,再要求他們滾出社區。

     楊捷無奈地表示,依法不得歧視愛滋感染者,愛滋病患的安置、療養,應如同肺結核病患一樣,由政府負責,但政府卻把責任轉嫁給全民分擔,只會口說不要歧視。

     楊捷強調,關愛之家急需政府提供閒置機關處所,供這些愛滋病童及患者有一處棲息處所,希望馬總統幫助他們「活下去」!

文章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31200123.html

SongYY說明:有照護安養需求的HIV感染者的安置問題,政府除協助有心的民間團體外,讓感染者能有更多一般性服務的選擇權也同等重要。底下延伸閱讀的文章即在討論如何增強安置機構收容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意願,以落實現行法令之要求,並朝愛滋病服務社區一般化及去除烙印化發展。

愛滋器捐 不可原諒的錯誤延伸閱讀
091127 徐森杰、蔡春美 增進安置機構收容愛滋病患之策略探討  原文刊載:社區發展季刊(2009),第127期,頁225-233。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624&menu1=5&menu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