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同性婚姻】130326 蘋果日報:「不能干預愛」童為同志婚發聲
2013-03-27【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八號法案庭相關報導】130327 星島日報:美最高法院首次庭審同性婚姻/中央社:同志婚 美大法官立場歧異 無意廣泛支持同志婚
2013-03-27【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八號法案庭前分析】130326 星島日報:瞭解同性婚姻爭議所在
瞭解同性婚姻爭議所在
星島日報 2013-03-26
爭論多年的美國同性戀婚姻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本周將開始劃時代的審理。首先是周二上午召開1小時聽證會,圍繞「加州禁止同性戀婚姻」的第8號提案是否符合憲法展開辯論。案件背景是霍林斯沃思訴佩利案,第12-144號(Hollingsworth v. Perry),紐約時報特別以問答的方式釐清相關爭議的時空背景、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觀點及可能會產生結果。
問:此案為何引起全美普遍關注?攸關問題是甚麼?
答:如果最高法院意在建立同性戀婚姻的憲法權利,那就要通過星期二「加州禁止同性戀婚姻」的第8號提案作出裁決,而不是通過一個更為狹義的、本周三舉行辯論的案子,周三的辯論將圍繞聯邦「婚姻保護法」進行。
問:本案起因是甚麼?
答:2008年,就在加州最高法院判決支持同性戀婚姻幾個月後,加州選民通過公民投票修正了州憲法,否決了州高院的裁決,從而禁止同性戀者可以走的公民結合之路。兩位著名律師,奧爾森(Theodore B. Olson)和波易斯(David Boies)代表兩對同性戀夫妻,他們對禁止判決提出挑戰,指其違憲。
問:奧巴馬政府的立場如何?
答:副司法部長韋里衛(Donald B. Verrilli Jr.)敦促高院打壓第8號提案,將矛頭對準適用於加州和其他7個州的理論依據上。他表示,第8號提案違反了憲法有關平等保護的條款,對通過公民結合而結成夫妻的男女同志,除了不給他們「婚姻」標識外,還否決了他們應該擁有的福利和負擔。
問:應該注意看哪幾位大法官的動向?
答:甘迺迪大法官可能掌握決定性一票,他兩次撰寫重大同性戀權益案的判決書。但從他臉上很難看出內心思想。反而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可能會對標準提問感興趣,他對同性戀案提出的問題,可能會揭示出根據那個基礎駁回本案,是件很受人矚目的作法。
問:可能出現甚麼結果?
答:最高法院可能裁決,憲法要求所有州准許同性戀夫婦結婚;最高法院也可能作出的另一個極端裁決:憲法對這個問題避而不談,聯邦就留給各州自決權,有州批准或者否決同性戀婚姻;(最高院不可能在已批准同性婚姻的州,禁止同性戀婚姻。)
最高院還可能採納一種僅僅適用於加州的類似案件的原理,加州案件獲到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支持;高院還可以採納奧巴馬政府提出的「8州解決方案」;或者因要保持立場持續不變而駁回此案,這樣做可能會有效地批准加州同性戀婚姻。
(SongYY補充:最高法院審理本案的緣由是,美國第九上訴巡迴法院2012年初判決,加州同性戀者已被賦予婚姻權,早年通過的《八號提案》是違憲的。不滿巡迴法院判決的反對同性婚姻者才再度上訴至最高法院。如果最高法院最後選擇駁回此案,形同支持巡迴法院的判決,而認定加州八號提案違憲。)
新聞出處: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3-03-26/world1364288542d4417136.html
延伸閱讀:
SongYY說明:八號提案大事紀
2008年5月15日 加州最高法院公布了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裁決。
2008年11月4日 由一些團體發起的旨在禁止同性婚姻的「八號提案」在加州全民投票中以52%的多數獲得通過。「八號提案」是一項州憲法修正投票提案。該提案致力於將加利福尼亞州內婚姻關係的定義僅限定於異性之間,從而否定同性婚姻。由於8號提案從根本上改變了加州憲法對婚姻的定義,因此廢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婚姻平等案例中的判決。
2009年5月26日 支持同性婚姻者提出推翻這一提案的法律訴訟,加州最高法院裁決「八號提案」的投票合法有效,但同時也承認「八號提案」被通過前已在加州登記的同性婚姻。
2010年1月11日 一對男同性伴侶和一對女同性伴侶又向聯邦地區法院發起了推翻「八號提案」的訴訟,於1月11日開庭。
2010年8月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Vaughn Walker判定8號提案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第十四條修訂案,侵犯了聯邦憲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基本平等權利,因此宣布「八號提案」無效。發起並支持八號提案的團體隨即對聯邦法庭的此裁決繼續往上上訴。
2010年12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9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開庭審理,由三名上訴法官組成的審議小組聽取了八號提案上訴案的口頭辯論。
2011年1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團的三名法官表示,他們無法做出判決。因為加州檢察長和州長都拒絕為八號法案辯護,他們不能確定八號法案的支持者們是否有足夠的法律資格提案。因此要求加州最高法院研究八號提案提案人是否有權提出上訴。
2011年4月 法官Vaughn Walker向媒體公開其男同志身分﹔隨後支持八號提案的團體馬上針對Walker有同性戀伴侶一事向法庭提出文件,要求法庭裁定原判無效。
2011年6月 加州的聯邦地區法官就「八號提案」訴訟所引出的議題作出裁決說,同性戀傾向的法官也可以審理同性戀權利相關的案件。
2011年11月 加州最高法院宣佈承認八號提案支持者的辯護權,代表贊助八號提案的保護婚姻聯盟可繼續在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上訴。
2012年2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正式宣布反同性婚姻的加州八號提案違憲。該上訴庭同時認定,無證據顯示本案初審法官 Vaughn Walker存在偏見,或者應當披露他作為同志並擁有長期伴侶的事實。
2012年6月 針對8號提案的支持者提出應由11位法官組成審判組重新開庭審理的請求,美國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宣布,支持2月的判決結果,不會再重新審閱加州第8號提案違憲的案子。反同志婚者則表示將立即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2012年12月 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本案。
2013年3月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召開聽證會,聽取正反雙方的辯論約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