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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性權年度回顧】121229 公視新聞:十大違反性權事件 解聘愛滋毒師榜首

 

十大違反性權事件 解聘愛滋毒師榜首
2012-12-29 公視中晝新聞 許恆慈 陳昌維 台北

 

年終將近,性別人權協會今天也公布年度十大違反性權事件,包括台鐵火車性愛趴的新聞、李宗瑞事件,都榜上有名,其中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是年度違反性權的第一名。

 

今年九月,有人黑函檢舉一名學校老師有愛滋,學校要求老師篩檢,後來警方查出這名老師也涉嫌與毒品有關,這起事件被對性別人權協會列為今年度十大違反性權事件第一名,性別人權協會認為,看起來社會氛圍對愛滋、同志、跨性別的態度都比以前進步,但是遇到事件發生,接不接受之前好像要先取決於他是不是好人。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
黑函是一個我們不能鼓勵的文化
跟愛滋放在一起的時候很有趣
黑函好似一個對的事情
因為如果不是靠黑函
我們怎麼知道
他可能是愛滋感染者呢

 

除了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年度十大違反性權的第二、三名事件,分別是台鐵火車性愛趴的新聞、及李宗瑞事件。有學者認為,這兩個新聞事件都是一對多的性行為,對社會道德是一種挑戰,雖然大家都強調要尊重性自主,但是大家在看待這事件時對當事人本身似乎又失去這原則。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 何春蕤==
李宗瑞裡面很多女人是自願的
可是也在這個時候說不出來
什麼樣的社會氛圍
是使得女人的性自主
沒有辦法表達
這樣的一個氛圍
是不是剛好就是投合
原來男女不平的性道德的風氣
在這個風氣裡面
女人是不可以說願意的

 

另外性別人權協會也認為,雖然社會秩序維護法已經修法通過,可以設性交易專區,但是沒有地方設,導致性工作者處境更危險更艱難,被洗劫財物也不敢聲張,也是年度十大違反性權事件之一。

 

新聞出處: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29604

 

附錄:性別人權協會記者會資料對新聞事件的簡介:
一、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
北市教師案今年九月間,一名男網友向檢警及學校檢舉一名男老師「故意傳染愛滋」。檢警搜索扣押該師的電腦,以重罪、逃亡、串證3大羈押事由聲請羈押禁見,並對網友名單造冊秘密查訪、說服被害人出面指證犯行。教育局未接獲任何學生曾遭該名老師侵犯受害,但任教過的學校家長、學生都人心惶惶,學校啟動校內輔導機制。校方「勸導」這名老師去篩檢,教育局也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停聘」該教師,引發家長團體痛批;校方隨即行文檢警單位請求協助提供持有毒品事證,再度召開教評會以「行為不檢」決議解聘。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這位老師的資料將登錄到全國不適任教師系統中,他將不能再到學校教書,未來只要老師吸毒、持毒或販毒,經檢警單位提供相關具體事證後,就會要求校方必須解聘。

 

記者會中,由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黃道明老師對事件提出評論,黃道明認為『這個事件的發展經過,揭露了愛滋污名如何在一個忌性反毒的社會裡運作,及其營造的社會氛圍對人權與愛滋防治工作的嚴重阻礙。』完整文章請參見延伸閱讀的連結。另外也附上爽歪歪網站過去對此事件的相關新聞報導整理的連結。

 

延伸閱讀
評馮姓教師案 2012年十大性權新聞記者會黃道明發言稿(2012-12-29)
http://gsrat.net/library/lib_post.php?pdata_id=301
爽歪歪網站新聞版對愛滋黑函事件新聞整理連結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B7R%B4%FE%B6%C2%A8%E7&searchsubmit=%B7j%B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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