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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0111120 台灣立報:台中同志遊行 訴求友善空間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
台中同志大遊行將於12月17日下午在同志平日聚集的台中公園出發。台中同志大遊行聯盟指出,本次遊行的訴求包括呼籲政府建立性別友善空間、催生同居伴侶法、同志婚姻合法化以及打造性別人權城市等。
聯盟指出,由於法令不足與政策缺失,台中的夜店、音樂空間等同志族群的聚會空間被迫關閉,所剩無幾的店家也被迫更改營業項目而面臨經營危機。更有提供同志服務的健康中心卻因為社區管委會提出社區公約規定「本社區不歡迎同性戀俱樂部進駐」而即將於年底關閉。聯盟表示,一個多元友善的城市必須提供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或性別認同的市民都可以感到安全自在的空間。由於市政府的漠視,讓大台中缺乏性別人權,同志族群受到歧視對待而無處可去。因此訴求市府應即刻推廣性別友善空間,透過性別友善空間標章認證,不論商業空間或是公共空間,由市府頒布性別友善空間認證機制,透過獎勵性別友善商圈與社區推廣大眾對於性別友善觀念的瞭解與重視。
重視多元伴侶權益
另外,現今親密關係的結合與實踐形式已漸趨多元,然而法律制度中婚姻家庭的概念卻依舊僵固,無法對應各種多元家庭的樣貌與需求。根據統計,台灣現今符合傳統核心家庭樣貌的家庭根本不到50%,其他選擇同居不婚的異性伴侶、長久穩定卻無法取得合法婚姻效力的同性伴侶、多位好友同居照顧的朋友家庭,都是現代親密關係多元實踐的型態。但法令規範仍舊停留在一夫一妻的傳統異性戀婚姻家庭,其立法內涵也維持保守的親密/性倫理,對於不符合民法框架之婚姻家庭實踐的每一位公民而言,台灣目前的社會制度排除了他們,也漠視他們的各項權益。
聯盟指出,同居伴侶法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通過將有助於框架外的另50%公民也有同樣被保障與選擇多元親密關係實踐的權益。一個多元友善的城市是可以提供符合所有公民需求的城市,透過法律權益的保障才能讓大台中市民更安心居住。
推性別人權城市
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說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聯盟指出,一個城市進步與否,應由這城市對於人權的重視程度而定,因此性別人權不該只是同志族群該爭取的權益,也是大台中所有市民所應共同關心的公共政策。而性別平權需透過學校教育,將性別教育納入各級學校課程,並協助高中以上學校成立性別相關社團,以建立友善的校園環境;並推廣性別多元文化,由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性別多元文化活動與性別團體。
在醫療環境部分,政府應建立性別友善的醫療政策,提供同志與愛滋感染者沒有歧視的醫療環境。在居住部分,應建立性別友善公營住宅,由政府提供專為多元性別認同族群設計規劃的公營住宅。同時,將每年的12月17日訂為同志彩虹日,當天市府廣場升上彩虹旗,讓大台中成為不分異性戀、同性戀共同擁有的彩虹城市。
文章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2860
延伸閱讀:
2011台中同志遊行|中部性別團體聯盟 官方網站 (含路線、募款消息)
http://twlgbt.zapto.org/
111028 蘋果日報:台中一中商圈 阻同志進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73247/IssueID/20111028
101102 臺灣時報:拒當性別荒漠 大台中上演行動劇 (2010年新聞)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13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