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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3【美國/體壇同志】121013 21CN體育:ESPN記者呼籲尊重同性戀 讓”出櫃”不再恥辱
原文標題:Coming out in the NBA
文/Kevin Arnovitz 翻譯/nic
上週,羽量級拳擊手奧蘭多-克魯茲成為了拳擊界第一個公開出櫃的同性戀運動員。他在聲明里寫道:
“我掙扎了24年,而在我的職業生涯越走越好的現在,我想要面對真實的自己……我願意成為那些有著拳擊夢的孩子們的榜眼,我也一直以自己波羅黎各籍的身份感到驕傲。我一直是個有自尊的同性戀者。”
現在確實應該有人站出來了。克魯茲的話非常大膽震撼,但同時也非常具有說服力。他並不是因為掩蓋不住,或者是想要過另一種生活,或者是為了別的什麼人才出來說這番話的。他只是表明了自己仍為自己驕傲:
“我掙扎了24年,而在我的職業生涯越走越好的現在……”
這句話也可以解讀為:我辛辛苦苦打拼到現在,有了今天,我有權利去過我想過的日子。
克魯茲的宣言其實也與體育精神遙相呼應:克服困難,發揮天賦和汗水達到目標,不卑不亢,通過在賽場上的表現確認自己的存在。也有無數人願意買票,觀看這些運動員的努力和競賽。
而在團隊運動中,分享同一個目標也是體育精神之一。而在NBA的2012-13賽季即將開始之際,聯盟還是沒能出現一個自己的“奧蘭多-克魯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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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才會出現這樣一個人呢?”
如果你是個公開的同性戀體育記者,你可能會經常問自己這個問題。而我在四年時間裡差不多都是這樣回答的:“也許還要等五到十年吧。”
答案之所以如此模糊,其實是因為“什麼時候”其實沒有觸及問題的關鍵。沒有人會給你一個確切的日期,所有人都必須要權衡利益得失,而結果往往是:現在不行。所以不如把這個問題換成:要如何才能出現這樣一個人呢?
這中間就會出現很多矛盾和變數了。比如,運動員的利益和聯盟的利益哪個更重要?是要球員先出櫃為聯盟開先例,還是聯盟先變革風氣以鼓勵球員有不再遮掩的勇氣?或許答案就在這兩者之中。
如果要現役NBA球員敢於出櫃,那麼聯盟必須保證他的職業生涯不會因此陷入危機,球隊不會因為擔心他破壞更衣室和諧而看低他,球迷不會在他站上罰球線時高喊“斷背山”。
即使意志再堅定,面對這些現實也會退縮。金州勇士的總裁兼首席運營官里克-維爾茨在去年5月出櫃,當時他還在太陽管理層工作。維爾茨說自己花了很多年才有勇氣說出來,但從管理層到更衣室可有很長一段路要走,球員們暫時還沒人能跨出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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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沒有NBA球員公開出櫃過。約翰-阿米奇(注:英國籍前NBA球員,退役後成為NBA第一位出櫃的球員。從1995年開始曾為多支球隊效力,現成為心理醫生)曾說過:
“我相信維爾茨的出櫃具有很重大的意義,在體育界這是非常艱難的決定,這是我們邁出一大步。在我打球的時候,假如能有個隊友或者同僚能告訴我出櫃其實不會威脅我的職業生涯,那我想對我的幫助應該會很大的。”
但還是有很多內部人士表示,一個被看做是同性戀的球員很難得到NBA球隊的青睞。 “站在管理層的角度看,一切可能威脅到球隊化學反應的事情都是要被排除的。”一位經紀人說,“有些人總是會被排斥在更衣室外,遺憾的是,球隊重視的,只是超級球星或主力球員的喜惡。”
對於NBA球隊來說,同性戀的話題非常危險,他們不知道球星,球迷和媒體會對一位同性戀球員做出何種反應。
“如果勒布朗是同性戀,你覺得他會就此沒法在聯盟生存下去麼?”一位消息人士反諷道,“但如果是一個不那麼有名的球員,情況就不同了。他的實力能抵擋一切負面攻擊嗎?那些攻擊可能是說他不適應球隊文化,或者惹上槍支毒品,或者不斷抱怨,或者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被看做同性戀,也成了一種攻擊理由嗎?
這個問題,在很多球員,官員和經紀人間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這並不是說現在的聯盟還是很畏懼和反感同性戀(注:在英語中,對憎恨反對同性戀的專有名詞為homophobia),那都是不言自明的事。阿米奇的話至今仍具有啟示意義,對同性戀球員來說,在NBA難以生存的原因不止是在球場上,更衣室裡,訓練時受到的嘲笑,更是其職業生涯受到的威脅。
想像一下你要去做這樣一個決定,結果是你每天都會造到精神虐待,也幾乎得不到來自同僚的支持,就算原本那些對你沒有敵意的人也會因不勝其擾而逐漸產生反感。
這就是那些不敢出櫃的NBA球員要面對的問題:失業,或者就算沒有失業也會被幾乎所有人排斥。他們可能遭受到的憎惡無疑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心理壓力。
我曾經去過很多球隊的賽后更衣室。所以很多人——不管是不是同性戀——問我,作為一個同性戀記者(注:本文作者已出櫃)是什麼感想呢?看著那些半裸著接受采訪的球員我會有什麼感受呢?
說實話,在更衣室裡我甚至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己的性取向。試想一下,在晚上10點半的更衣室,你手裡拿著錄音筆,考慮著馬上要到的截稿時間——我和其他所有擠在更衣室的記者都沒有任何區別,我們腦子裡想得都是希望球員趕緊穿好衣服,接受采訪,好讓我們趕緊把稿寫完,然後隨便去哪個還沒關門的餐廳填飽肚子。
但時不時的,我總會感覺到恐慌。比如幾乎所有同行,很多球員都知道我是同性戀,而在全是半裸肌肉男的更衣室,即使我心裡沒有任何想法,會不會有人覺得我有什麼“想法”而害怕我?會不會有人覺得我是來拋媚眼的?
我想任何人想到這種事都是有點齷齪的。雖然我在更衣室也就呆20來分鐘的時間,而且從不會去洗澡間這樣私密的地方,但如果我的採訪對像中有同性戀,我想他不可能沒有這樣的擔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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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小牛隊老闆馬克-庫班曾經談過鼓勵球員出櫃的兩個原因:“從市場的角度考慮,如果一個球員剛好是同性戀,又想變成超級大富翁的話,那麼他應該出櫃。因為沒什麼比這更適合炒作和拓展市場了,你甚至可能成為新的美式英雄——那會讓你撈到一大筆錢的。而那些痛恨譴責同性戀的傻子,可能就會被排斥,會毀掉很多商業機遇。”
庫班還揭露了一個感情層面上的原因:“如果你把這件全世界都認為很難說出口的事情公開,堅持做你自己,那麼這件事本身就代表了美利堅的精神。它和體育的目的訴求是一樣的。”
有得必有失,只是他們得到的會大於失去的嗎?
到現在,NBA裡所有同性戀球員都在否認,這並不是說庫班的話不正確,但畢竟還沒有先例。可能有些經紀人或是知情人建議他們保持緘默,或者只是出於第六感,對未知結果的恐懼。或者他們只是覺得現狀安好,這個秘密帶來的負擔並非無法承受。
奧蘭多-克魯茲沒有沉默,因為他的價值觀不一樣。他覺得如果他不能面對真實的自己,那麼他在賽場上也不會得到最大的榮光。克魯茲的聲明在某種程度上也扭轉了輿論,讓驕傲的聲音在羞恥的憎恨面前沒那麼不堪一擊。
當我們以厭惡的口氣談論同性戀時,同性戀者的反擊傾向於防守而不是進攻。而當一個人以自己的意志選擇出櫃時,我們的攻擊不再是理論,而轉為了人身。
克魯茲擁有一名拳擊手的激情,但他也有理性的原則:同性戀是可以被容忍了。他們不該因此而受到壓迫,被剝奪了起碼的尊嚴。
這並不是異端邪說,它也不會扭曲什麼價值觀。就算沒有正式的法規,這也應該成為社會契約的一部分。不管是在辦公室,還是在學校,還是在NBA的更衣室,同性戀者都能和其他人正常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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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和其他體育運動一樣,都把同性戀隱藏在幕後,也並不會得到官方的承認。不過“運動員同盟”的規定中寫下“歡迎任何性取向的人加入”的條款,也算某種程度上的進步。
NBA的聯盟文化是複雜的,很多球員,教練和管理人員雖然人很好,但都不自覺的厭惡同性戀。就算不厭惡的人中,也有很多並不希望看到一位同性戀球員出現在自己的球隊裡,帶來不必要的媒體關注,哪怕媒體想要發掘的是積極的故事。
如果你在助漲這樣的氣氛,你算是個好人嗎?如果你對除了那一個人以外的所有人都保持尊重,那麼你是個好隊友嗎?
如果你是NBA圈裡的人,你需要考慮以下無可辯駁的事實:在你的圈子裡,同性戀是存在的,永遠都存在——就像不管走到哪裡你都會看見人一樣的平常。你希望這些人承認自己嗎?又或者你希望他們一直這樣躲藏?究竟怎樣才會讓大環境變得更加和諧呢?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真的希望籃球能實現該有的使命,那麼你應該承認,一個好的球員是要去尊重和承認這片球場上每一個人的價值和取向的。
新聞出處:http://sports.21cn.com/basketball/nba/zqfy/2012/10/13/132423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