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YY說明:第一則報導中的林煥光是現任香港行政會議召集人(現任特首梁振英曾長期擔任過此職務)、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是專責香港的反歧視、促進平等機會等工作的獨立機構)主席。第二則報導中的明光社則是香港著名的「反對同志運動」保守基督教團體,時有激進作為。
反性傾向歧視 林煥光倡再推 同志議員出櫃 立法契機
明報記者 袁柏恩 明報專訊
新一屆立法會有首名「出櫃」同志議員陳志全,並明言會積極為同志爭取權益及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本報綜合立法會各主要黨派取態,大多支持立法,即使未有定案者亦認同可再討論。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對上屆政府不立法的取態感失望,盼新政府上場、立法會換屆及有同志議員站出來,能成為立法的契機,重新啟動同性平權的齒輪。
06年調查 正反人數相若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屬下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於04年建議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政府其後委託公司就此進行調查,不過由於06年結果顯示正反人數相若,政府最終評估尚未是立法適當時機,擱置立法。
部分候任議員支持立法
事隔6年,本報在陳志全「出櫃」後向各黨派查詢,除陳所屬的人民力量,社民連梁國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街工梁耀忠、民主黨、新民黨均明言支持立法。工黨、前「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主席何秀蘭更指出,已覑手與大學合作設計民調,調查市民對同性戀及立法的接受程度,並會提動議辯論。至於公民黨、民協馮檢基原則上支持立法,認為立法具體細節可再討論(見表)。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社會上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態度正逐步開放,但社會上對應否立法仍各有看法。當局在採取立法途徑的時機成熟前,會繼續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推廣平等觀念。
立法框架與同性婚姻無關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平機會一直支持立法。他指出,雖然香港未為同性戀者人數作官方統計,但對比其他地區一般約8%,人數應不會少於少數族裔(約6%)。他解釋,立法框架其實只是按照現行4條平等機會條例進行,保障教育、僱傭、服務等範疇,與同性婚姻無關。
建議可納入豁免條例
林煥光又舉例,若社會對某些議題仍未接受,可先納入豁免條例,如現時《種族歧視條例》亦豁免了入境部門。「現時立法保障的模式,並不是鼓吹性行為,不是因此帶動更多人出現同性行為,亦不會出現此後果。 只是說什麼性傾向都好,你也是作為一個『人』,可有此(平等)權利。」
談離任「繼續支持平等」
1997年時任立法局議員劉千石曾就立法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但遭否決。林煥光坦言,現時私人草案要通過很困難,立法權仍在政府,「政府一貫以社會上未有共識為由不考慮立法,我自己是失望的」。
林煥光指出,讓同性戀者享有平等機會是國際趨勢,香港作為國際都會亦應考慮。他笑稱,雖然特首梁振英沒有將立法納入政綱,但亦關注少數社群的權益,「希望新政府有更開放的思維」。將於明年1月離任平機會主席,專注行政會議召集人一角的他表明,「即使不做平機會工作,這價值觀(人人平等)是我個人很深的信念,我在不同崗位都會繼續支持」。
新聞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20916/gha1.htm
06年未有共識 立法不了了之
明報專訊
政府曾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進行調查,但06年結果顯示未有共識,最終立法不了了之。時任民政事務局副常任秘書長余志穩表示,政府當時並無正反立場,他個人認為若政府重推立法,正反雙方必須坦誠討論可涵蓋的範疇及豁免範圍,又相信若單是讓同志在僱傭及教育等議題上不被歧視,各團體不會反對。
籲正反陣營坦白溝通
余志穩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06至08年時,政府正覑力處理《種族歧視條例》,下一步才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由於未有草案提出,當時並未深入討論到立法細節。他又指,08年《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時,正反雙方就同性伴侶是否被納入保障範圍進行激辯,是《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前哨,「同志一起飲茶食飯、玩樂而不被歧視,相信無人反對」,但他認為下次立法時,雙方陣營應坦承看法,例如宗教辦學團體是否獲豁免等。
明光社:歧視減少 無立法需要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明不贊成立法。他認為正因社會對同志接受程度漸高、歧視減少,更沒立法需要,他擔心其他人會因發表不利同性戀的言論而被入罪。「多元社會要接納各人有不同看法,我們不贊成那些會懲罰講不同意見的人的條例。」他又不認同以「豁免條例」解決爭議。
性權會:政府拖延立法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認為,政府當年的調查顯示過半數人認為社會應確保同性戀者享平等機會,約三成認為應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認為是政府拖延立法。
邵國華又指,《性傾向歧視條例》只是與另外4條平等條例看齊的保障法例,距離同性婚姻甚至同志夫婦的子女撫養權,尚有一段很長的距離。
新聞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20916/gha2.htm
延伸閱讀:
【香港/首位出櫃議員】120911 香港東方日報「慢必」(陳志全)直認同性戀/爭取權益 (同志)團體叫好/外國先例 無礙仕途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11205735136&myarea=3&page=1
120916 明報:倘若立法個案分析
http://simg.sina.com.hk/cp/12/09/16/05/969808/2/p.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