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8

【台灣/婚權】190517立院:林昶佐為同志抱不平 批反同立委 撕裂社會(影片&逐字稿)

怒批反同立委賴沈費 撕裂社會違背公投

林昶佐為同志抱不平 喊話策反友同藍委

 

文:爽歪歪小編

 

5月17日立院院會審同婚立法最後關鍵時刻,對於反同團體及反同立委一再以「同婚製造社會對立」、「同婚立法不遵守公投結果」跳針式叫囂阻擋立法,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嚴詞批判:賴士葆、費鴻泰、沈智慧附和抹黑言論才是社會對立製造者。

林昶佐點出反同團體在公投提案主張與公投後言論的矛盾,怒斥反同藍委才是違背公投、扭曲公投者,林昶佐不滿反同立委,以欺負同志的方式只為奪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為鞏固政院版(5月16日修改1~4條)關鍵第四條順利通過,林昶佐最後向國民黨青壯派友同立委喊話,要他們把支持的票投出來。(後來投票結果,的確有國民黨許毓仁、林奕華、柯志恩、許淑華、蔣萬安、陳宜民、李彥秀等7位立委不顧黨團反對立場,投下贊成。)

林昶佐慷慨激昂發言數度在議場內引來熱烈掌聲,而這段期間同志所受委屈,能在國會殿堂獲得伸張,也讓小編整理這段歷史性精彩發言的逐字稿時覺得感動痛快。影片在同志間迅速瘋傳,一天內超過16萬人次點閱。

 

 

林昶佐發言全文:(爽歪歪網站整理)

 

「為什麼會有社會對抗?為什麼會有社會衝突?為什麼會有撕裂社會?就是因為我們在座的,有許多像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沈智慧委員,你明明知道不是這樣子,還跟著外面扭曲、惡毒、抹黑——錯誤的資訊,在這邊起舞,(議場內一片熱烈鼓掌)。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社會對立,我們今天為什麼會在這邊審婚姻平權的法案,就是因為大法官會議已經解釋說,在台灣我們必須保障所有的人結婚的權力,不分你的性傾向。

 

還記得兩年多前,我相信賴士葆委員、費鴻泰委員也在立法院,當時是包括民法的版本、專法的版本都放在討論的桌上討論,而到了今天為什麼我們只剩下專法的版本,沒有任何一個民法的版本,就是因為遵守公投的結果。

 

去年的公投的結果,清清楚楚這個過程是什麼,一開始提案人他提出來的案子是寫:「你是否同意婚姻應該限制在一男一女?」也就是說,「你是不是同意要讓同性結婚?」後來外界,中選會有疑慮,你這個寫得不清楚,你的意思到底是「不准他們結婚」?還是「不准他們用民法結婚?」後來提案人自己補充,他的意思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該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理由書裡面直接寫喔:「本提案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的二人可以得到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清清楚楚是這個過程,這個是提案人自己寫的。

 

即便提案人以及他們的團體在公投之後還講了很多矛盾的話,但是我們回來看提案人的提案內容以及提案書,各位立法委員明明就知道,事實就是,我們在這邊審婚姻平權的法案專法,就是因為遵守公投,沒有人比我們還遵守公投,只有你們在違反公投、扭曲公投、曲解公投,而且利用這樣子想要去造成社會對立,來得到你們的政治利益。

 

這樣子去欺負已經權利已經被剝奪幾十年的人,打壓這些過去兩三年來受到傷害的人,然後來得到你們國民黨自己的政治利益,公平嗎?

我要拜託你們,昨天我打了好幾位國民黨委員(的電話),把票投給出來!今天把票投出來!(議場內再度響起熱烈掌聲)

 

 …

2016-11-20

【台灣/婚姻平權】141223 想想:同志當然能「增產報國」──回應護家盟同志無法生育之論點/161118 Yahoo! 新聞:為什麼要推婚姻平權而非同性伴侶專法?/161029 報導者:這群「同志父母」的第一場遊行

爽歪歪觀點:近日婚姻平權法案的審查(11/17),引起眾多討論,其中最常見的反方論點就是「同志婚姻會讓少子化更嚴重」、「不知道如何教小孩」、「法案通過後,爸爸、媽媽的稱謂會消失」等謬誤解釋。但其實,台灣目前已經有一百多個同志家庭存在,他們用各種方式生、養著下一代,這些同志家庭中的雙親與孩子的權益,又該怎麼被保障?整體社會不論在教育、文化及法律的資源上,是否看見並支援了他們?以下整理從2014年來的三篇報導、投書,回答了「同志也可以生養、有益於減緩少子化」、「同志婚姻比伴侶法更能保護同志及其家庭」,以及今年台灣同志遊行中現身的同志家庭們,他們的故事和平權的需求。

同志當然能「增產報國」──回應護家盟同志無法生育之論點

發佈於 12 月 23, 2014

12月22日正值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的歷史關鍵時刻,而許多宗教團體到立院以充滿偏見與歧視的論調大肆抗議,其中一個老調重彈的重點是「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這個觀點並不陌生,早在2003年立委侯水盛就曾經提出「同志結婚亡國論」,他認為同性伴侶是一種「下不了蛋、產不了子」的組合,故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話,將會導致「亡國」的後果。針對這個錯誤的偏見,我們有必要提出真實的狀況,戳破這個充滿歧視的荒謬觀點。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於2009年同志大遊行以同志「增產報國」標語諷刺此一說法,作者拍攝首先,此一偏見認為,同性戀不但不想要有小孩,也不會有小孩。在意願層面而言,根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2008年所進行的一項女同志健康行為普查,在受訪的1523位女同志當中,回答考慮於未來有小孩者占了66.5%,將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在目前法律不允許女同志合法使用人工生殖的情況下,仍然抱有強烈的親職渴望。

再來就實際實作層面而言,已經有許多同志利用各種方式進行人工生殖,異性性交絕非生育下一代的唯一可能。在英美等國,70年代時女同志與單身女性也常被拒於人工生殖的大門之外,當時在女性主義的健康運動脈絡中,女性發展出讀書會、自助團體甚至設有精子銀行的健康中心,公開教導女性了解自己的身體,掌握更多健康的資訊,以及如何使用滴管將精子注射入自己的陰道,即可達成自助滴精的懷孕效果。

在英國,有一篇文章清楚呈現了當時的女性主義政治氣氛,她們高聲的說「我們自己來!」(Doing It Ourselves:Self-Insemination)透過如火如荼的宣導,越來越多女性了解此一技術,許多女性甚至驚覺於聽起來太過簡易,因而寫信來想獲得「更多資訊」(more information)。在此後同志的人工生殖使用逐漸被接受,並在英美等國興起一股浪潮,甚至有同志嬰兒潮(gay baby boom)的出現。根據統計,在美國育有小孩的同志人口有800萬人,而同志家庭的小孩逼近1400萬人。

在台灣,我們也看到近幾年的報章新聞中,仍有許多台灣同志們身體力行選擇以人工生殖方式懷孕生子並組成家庭的新聞陸續浮現。據報載,一對男同志伴侶與女同志伴侶「協力」以滴精方式懷孕生下一子,並且四人共同負擔養育與照顧責任。 並且,也有許多女同志克服距離與金錢的壓力,遠渡重洋前往其他國家尋求人工生殖科技醫療服務。 此外,女同志媽媽聯盟成立於2005年(後正式更名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不但是東亞地區第一個以同志親職為主的團體,更發行了每月一期的電子報「拉媽報」,記錄女同志成為母親的種種歷程及生命故事 。同時,該團體還出版了「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希望以教戰手冊的模式為想要生養小孩的女同志們迅速指點一條明路。該團體也在台灣的北中南東各地,舉行多次實體聚會與同志親職相關座談。從該組織密集的活動,以多種形式傳播並分享人工生殖技術,以及會員主動參與並積極討論、尋找更適當而可行的人工生殖方式,可以顯現出台灣同志對親職的渴求,已經從個人獨自求醫,逐漸轉往集體討論、分享、並修正技術的集體行動模式。

簡單來說,無論在意願層面或是技術層面,保守宗教團體都無須擔心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堅持異性性交為生殖的唯一可能早已是落伍觀念,更嚴重傷害所有無法以自然性交方式生產下一代卻仍抱有育兒想望的公民。段宜康委員就在公聽會上指出,假如自然生育是結婚合法的唯一考量,難道我們要禁止所有不孕夫妻的婚姻權?

想當然爾我們不會承認這樣一個荒謬的推論。人工生殖開啟各種組織新家庭的型態與可能,倘若許多同志伴侶、不孕夫妻、甚至單身女性,都有意願生又有能力養,我們為何不開放科技大門讓這些人都能實踐生育渴望?當國家一再宣稱面臨少子化危機,除了健全完善的家庭支持政策,敞開人工生殖的大門,讓人工生殖成為體現生育自由的途徑,讓更多元的族群都可享有使用人工生殖的權利,或許才是提高生育率的關鍵因素。

文/呂欣潔(性別與政治工作者。投入在台灣各項公民運動多年,喜歡說故事和聽故事。)

昨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討論中,有不少的委員提出希望設立「同性伴侶法」的專法來保障同志伴侶相關的權益,但同志團體長期以來都表達不希望用專法來處理同志伴侶的相關權益,在立法院委員會中的討論數度僵持不下,在此希望提出幾點說明:

一、立定專法耗費曠日費時,且容易掛一漏萬

目前尤美女委員和民間團體所一同討論出來的版本,在擬修改的五條法條之中,其中只有三條和同性伴侶權益有所關連,包括是971-1條、972條、1079-1條。這是經過長達半年的討論,最節省社會成本以及司法資源的修法方式,修改三條法條就可以提供給同性伴侶完整的保障和權利,相較於此,設立專法必須重新將台灣所有和夫妻、父母相關的法律重新討論過一次,哪些同性伴侶比照辦理,且哪些同性伴侶需被排除在外,確實是曠日費時,而且非常容易掛一漏萬。筆者於今年七月至德國訪察,特與德國的社會家庭部門長官見面,德國在立定同性伴侶法之後,司法機關甚至因此多聘請了十幾人,為了查詢比對哪些法條與「夫妻」相關,以及要重新討論如何納入「同性伴侶」,非常耗費社會成本與資源。

二、設置專門給同志使用之專法恐有歧視違憲之疑慮

延續以上的原因,在台灣的每一個同志都有盡義務,繳稅的繳稅、當兵的當兵,但卻沒有辦法合法的組成家庭,被法律排除在外,就算是設立專法,也並不符合平等的法律立定原則。在台灣,不管你是窮人或富人、什麼樣的教育背景、什麼樣的宗教信仰、甚至是犯罪之人都能夠合法的「與她/他想結婚的人」結婚,但唯有同志不行。縱使立定專法,依舊無法解決這不平等與歧視的立法問題,同時也不符合憲法第七條中寫明的「人生而平等」的原則。

三、設立專法想排除親權,同志家庭親權絕不可少

許多社會的評論說,同志兩個人結婚可以,但不能收養小孩。事實上,在台灣從來都沒有禁止同志收養小孩,現在也已經有同志以單身的身份收養孩子的案例存在,所以說同志結婚,就可以收養小孩是一個錯誤的理解,實際上,同志一直都可以收養小孩。然而,現在的同志如果要收養小孩,必須用「單身身份」收養,縱使他或她可能有長期的伴侶關係,另一方也沒有辦法和小孩建立法律上合法的監護與親屬關係,這非常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因為孩子明明是在雙親的家庭成長,卻只有其中一方的家長,永遠完整的親權。

除了收養之外,目前在台灣,也已有至少一百多組的同志家庭,用各種方式生出有自己血緣的孩子,同樣的他們也面臨著只有一方擁有親權的問題,雖然是雙親家庭,但只有一方能夠為孩子簽手術同意書、帶孩子去看醫生、幫孩子開戶頭、在學校代表孩子的家長,這也並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更何況,異性戀不需要證明自己夠格做一個家長,才能生孩子,現有的兒虐、狼父性侵、家暴等等的社會事件,當事人都是異性戀的父母,但同志伴侶卻需要一次次的證明自己擔任家長的能力,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多數生養孩子的同志,因為沒有辦法意外懷孕或自然的擁有孩子,其實都是經過深思熟慮,花了非常多的心力才能夠生養或領養下一代,反而多數都能夠努力的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與教養環境。因此,立定排除親權的同志伴侶專法,並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同志家庭現有的處境,只有通過婚姻平權才能獲得全面性的保障。

婚姻平權法案在立院已經從2006年開始反覆的討論,並非今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才開始進行討論。每一次的公聽會討論,反對方所發出的各種歧視言論,明示暗示著同志族群就是次等公民、有病、變態,確確實實的傷害著在台灣各個角落的同志朋友們。身為一個長期投入同志平權的運動者,希望社會各界能夠以理性的態度,來討論法條和議題,而非用傳播錯誤訊息與謠言的方式,來製造仇恨與恐懼。

這群「同志父母」的第一場遊行

2016/10/29

10月29日下午,第14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於凱達格蘭大道登場。飄著綿綿細雨的台北街頭被熱情的群眾擠得水泄不通,主辦單位預估,這場主題為「打破假友善」的遊行共吸引了超過8萬人參加。
在人群中,一陣陣的嬰兒哭聲格外引人注目。循著哭聲尋找,便會看到一台紅色的雙人嬰兒推車,推車上載著一對長相可愛的雙胞胎,這是同志伴侶Cindy和Lana不久前剛滿4個月的孩子,這是她們成為母親後的第一場同志遊行。
「這是我和她的孩子,一個用我的卵子,一個用她的。」當路人問起,Cindy便指著Lana解釋孩子的由來。孩子是龍鳳胎,男生叫翔翔,女生叫淇淇,好幾次在推車上只看得到愛熱鬧的淇淇,比較怕生的翔翔則在祖母懷中睡著了。為了帶小孩上街,Cindy、Lana可謂全家出動,Cindy的母親舉著「我的孩子是同志,小孫子都已經出生了」的牌子一路走著,為的便是替女兒及孫子爭取婚姻平權。
Cindy(左)與Lana。
Jay(右)。
走在Cindy一家後面的則是新手同志爸爸Jay。同樣透過人工生殖技術,Jay的一對雙胞胎6月底才從美國接回台灣,他將小孩背在胸前,頭上戴著極限運動攝影機GoPro,希望能記下小孩成長的每個時刻,包括第一次上街參加同志遊行,而Jay的另一個小孩則在大嫂懷裡,大嫂笑著說他們也是全家出動,就連高齡80幾歲的祖父母也都跟著走在隊伍的後面。
「沒有什麼不一樣,都是一樣的。」Cindy的爸爸站上宣傳車對後面長長的遊行隊伍喊話,他說當Cindy猶豫許久才向家人表明自己性向時,他沒有反對,而是認為同性戀、異性戀都是一樣的,講起剛出生的兩個小孫子,他喊著「我是多麼幸福啊!」
問起當媽媽後的感想,Cindy指著自己的黑眼圈說,從孩子出生以來,為了餵母乳,已經沒有連續睡超過3小時了!談起當媽媽後首次參與遊行的感想,她淡淡地說「有點小感慨啦!希望明年的這個時候,已經達成訴求,不需要再參與這些來爭取⋯⋯」
在這個婚姻平權最有可能實現的時刻, Cindy說出了每位同志父母的心聲,這是她第一年以同志媽媽的身分來參與遊行,她、Lana或Jay未來或許仍會再帶著小孩參加第2年、第3年的遊行⋯⋯但他們渴望的是,明年走上街頭的這時,可以不再需要手上那張「婚姻平權」的牌子。

 

2016-05-22

【中國/婚姻平權】160502 端傳媒: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爽歪歪編按:婚姻平權不只在台灣引起廣泛討論,在中國也進入了同志運動的時程裡。雖然中國與台灣的同運歷史與脈絡各不相同,但面對「婚姻平權」所引起同運內部的糾結與討論,卻有許多相似之處。本篇作者整理了中國第一場挑戰同性戀婚姻的法律訴訟及相關論爭,也值得我們反思台灣「婚姻平權」與「多元成家」之間,路線與資源競合的難題。

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編按:4月13日,「中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在3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當庭判決原告孫文麟和同性戀人胡明亮敗訴。孫文麟表示會繼續上訴。同性婚姻能夠帶來更好的親密關係,還是變成另一種枷鎖?公共討論中,這一問題常常讓人焦頭爛額。然而也有人認為,追求婚姻權與超越婚姻關係,並不是矛盾的選項。

孫文麟拿到的判決書,只有寥寥五頁,比起美國加州圍繞同性婚姻「八號提案」長達十二天的庭審和三千多頁的卷宗,似乎略顯蒼白。

有人說「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徒有虛名——各方都明知法院只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依照法律不得不走個過場,因此任何強行攀附的意義都可能是一廂情願。然而我寧可認為,在鮮有同志權益大事件的荒漠的一滴甘霖,哪怕是大開腦洞地解讀也並不為過。

況且,對細節的深描,或許能緩解空談理論的傲慢與偏見。為此,我訪談了孫文麟和一位旁聽律師,希望從他們對此案的敘述里捕捉一些意義。

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法庭上的掌聲與默言

法庭向來充滿儀式感,孫文麟甚至把它變成了一個「準婚禮」殿堂——他給對方律師及合議庭成員都送上了喜糖,他們笑盈盈地收下了。這場庭審也是一個課堂,在近兩百名前來旁聽的成員裏,有湖南女子學院一整個班的學生,老師希望帶她們見證歷史性事件。不少學生表示,這是生平第一次見到「活的同性戀者」。庭審結束後,她們還在法院門口舉着彩虹旗拍了集體照。旁聽席上還有不少該院的法官和法警,儘管對於同性婚姻態度不一,但大都認真聽審,甚至有旁聽的法官對此合議庭的潦草判決表示不滿意。

庭審過程中,儘管書記員宣布法庭不許鼓掌,但當孫文麟和律師說到精彩動容之處,旁聽群眾還是有些按捺不住。一個女生開始鼓掌,三個法警立即上前呵斥。慢慢地,鼓掌的人越來越多,法庭也不再阻攔。

「我國法律只有在違法犯罪等限制權利的時候才會想到同性戀,其他時候根本不提,我們也是公民,法律憑什麼不保障我們?」孫文麟說完,掌聲熱烈;孫的律師石伏龍的總結陳詞,「相信法律會公平,合議庭會公正,雖然今天贏的可能是他們,但贏得未來的必定是我們」,這句話贏得了當日最長的掌聲。

這讓我聯想到吉野賢治在其回憶錄《掩飾──同性戀的雙重生活及其他》中提到的,20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最終宣布雞姦罪違憲)時,旁聽席裏的「同志」們對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的問題爆發出的大膽嘲笑。儘管我們不能僅憑席間的掌聲或笑聲樂觀地揣測民意,但它們的存在至少提醒着官方,有些聲音已經不容忽視了。

與這些戲劇性的場面相對應的,是被告與合議庭的敷衍。法庭辯論過程中,孫文麟傾向於實體法的爭論,其律師則主要質疑民政局的程序漏洞。實體與程序,正義的這兩個面向本應不分高下,但後者在中國卻常常不了了之。此案中,民政局在行政程序上有諸多漏洞,儘管律師一一提出質疑,但法院並未採納。另外在庭審中,原告律師要求查明對方的證據原件、證據真實性,法官表示可以庭後再查,卻在十五分鐘休庭後當庭宣判,讓「庭後再查」成為戲言。

通常,當庭宣判只適用於事實法律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此案的當庭宣判,或許是基於官方眼裏的「常識」:按照現有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同性伴侶「顯然」不能註冊,因此當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這種理直氣壯的顯然,擱置了本可深入辯論的,關於傳統、婚姻的功能與目的、公權力的界限等問題;也頗有利用當庭宣判的權威,打擊同志運動積極性之意。當然,匆忙宣判,也可以解讀為官方從含蓄壓制同性戀,到近年突然屢屢被逼表態之後的捉襟見肘。

正是上述細節讓我們看到,一場同性婚姻訴訟,絕不是一對出櫃同志以卵擊石那麼簡單。如果只是把庭前掌聲當成花邊新聞,那麼我們就小看了,訴訟中的辯駁質證也是一種宣傳教育而其開啟的民意,可能會成為未來修法的基礎。如果不去質疑法院對程序問題的沉默不語,我們就會輕易得出此案「敗訴早在意料之中」的結論,放棄了以程序違法爭取勝訴的可能,也忽略了訴訟本身就是對程序正義理念的推動。而我更願意相信,真正的變革,正是發生在這掌聲和默言的對峙裡。

對「同性婚姻」的期待與忐忑

不止一次聽到一些「基友」感歎,如果哪天同性婚姻在中國合法了,自己或許就更有勇氣向家人出櫃——因為,合法化畢竟意味着國家社會對同性關係的承認。這的確是一部分同志的心聲;其也意味着,爭取同性婚姻承載了為同性戀「去污名」的意義(即卡維波說的「剩餘承認」)。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不敢出櫃者懦弱的說辭,或者他們想結婚的願望,只是被結婚生子養老送終的人生軌跡洗了腦。然而子非魚,對於一個長期不被認可的群體,被宣布為合法公民的撫慰和激勵,很難說只是虛假意識。

況且,婚姻不是只有象徵意義,它也是一系列權利的通行證。寫作此文時,手機上傳來一則消息:一名24歲女生,女友車禍去世,她連夜奔赴醫院,卻因不是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而不能見到遺體。三年前,東莞一位中年男同性戀者突患中風,醫院卻不讓其男友查看病歷。如果同性伴侶關係被認可,不管是婚姻還是民事結合的形式(如台灣高雄的「陽光註記」),至少在關係到伴侶生命和健康的時刻,可以少些痛苦。

但與此同時,同性婚姻的群眾基礎也許並不是那麼深厚,甚至不少同志自己都對其無感。華東師範大學教授魏偉的研究發現,許多「圈內人」並不看好同性婚姻,反而會主動選擇與異性結婚——在一個充滿變數、缺乏福利保障的社會,許多同志悲觀地相信同性感情難以長久的「宿命論」,認為異性婚姻和家庭養老是一條平坦得多的道路。而就算有了同性婚姻,如果身為同志依然會處處碰壁,許多人恐怕還是會選擇不出櫃,甚至跟異性結婚。

對婚家制度的屈服?

另一方面,婚姻這個工廠,生產的不只是權利和社會道德評價的標準化套餐,它也在標準化着套餐的消費者。進入婚姻的同性戀者必須服從婚姻的規則。不管同性結婚在社會文化觀念上有多大的顛覆意義,他們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確沒有太大改造空間,包括與婚姻捆綁的一系列關係到生老病死的權利。

甚至,結婚的同志也不得不服從並強化那些支撐主流性道德的法律。同志一旦結婚,就必須遵循一對一的規則,也必須為婚外同性戀情承擔離婚時的不利,過去只限男女之間的「破壞軍婚罪」也會隨之擴張(在台灣甚至可能觸犯通姦罪)。當然,這些可以說成是同性戀享受主流權利所必須遵守的主流義務,但它的代價,或許是讓非婚的性承擔更多污名。

因此,同性婚姻作為同志運動的目標之一,長期以來都是兩頭不討好:保守主義者認為它動搖了「傳統」婚姻中夫妻的定義;而相對激進的酷兒或一些女權主義者,則認為爭取同性婚姻是在向已然腐壞的婚姻制度屈服,喪失了同性戀本可以有的「毀家廢婚」的革命性。

譬如針對前述的遺體探視問題,「超越婚姻」的思路可以讓我們反思,為什麼非要先結婚才能看到遺體?為什麼所有婚姻家庭以外的關係都被認為不夠親密?配偶和血緣關係為何在這些場合具有天然的正當性和優先性?受到歧視的僅僅是同性伴侶,還是所有直系親屬以外的所有親密關係?要呼籲修改的是婚姻法,讓同志享受特權,還是具體的關於探視的規定,打破特權?這些問題,或許會引發同志運動的路線之爭。

當今中國的同婚運動,暫時沒有遭到來自基督教或反性勢力的攻擊(儘管網絡上對同性戀的謾罵不斷),也暫時沒有出現如美國「超越婚姻」(beyond marriage)、「反對平等」(Against Equality)或台灣「想象不家庭」的酷兒反婚陣線,然而要不要同性婚姻的探討,已經萌芽。有作者認為,以異性戀為範本的婚姻制度是「陰險的政治圈套」,「摒棄婚姻制度也許才能真正擺脫私有制及其男性霸權的宰製,這本是異性戀的原罪」,而中國同志追求同性婚姻則是背棄了本可能在「一個戰壕」裡的激進女權運動。然而這種抽象的反婚論述,忽略了「同性」、「婚姻」、「女權」,每個詞都是複雜的多面體。受篇幅所限,下文對女權主義在中國的脈絡暫不展開分析

「婚姻」與「同志」從不單一

孫文麟在一篇文章中談到,他並不認為自己是「陽光好同志」——「我抽菸,喝酒,不健身,討厭假健康,不喜歡愛情歌曲或其它相關的作品,也不遵守忠孝的遊戲規則」。當然,或許在挑剔者眼中,抽菸喝酒只是小打小鬧的叛逆,拒絕被婚姻的糖衣炮彈收買才夠革命,而爭取同性婚姻仍然是向主流靠攏、獲得良民資格、成為「好同志」的行動。然而我更傾向於認為,孫文麟對「好同志」地位的既爭取又不認同,恰恰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並不是涇渭分明的。

孫的訴求向社會宣告了同性戀和婚姻家庭不是反義詞;但這並不等於,同性戀想要的婚姻與異性戀一模一樣。若將同志以「想不想結婚」為主要標準分為好壞兩種,似乎是暗示只有夠「壞」,才能挑戰到婚姻家庭。這反而可能忽略了:選擇結婚的同志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個人的政治;迎頭對抗只是「弱者的武器」裏並不那麼常用的一種。

例如,孫文麟在此案一審敗訴之後,成立了一個組織,準備在全國籌辦100場婚禮。同志舉辦婚禮並在媒體曝光,本身就有強烈的符號意義,可以說是加強版的、戲劇化的出櫃。兩男或兩女承諾「我願意」的同時,也直截了當地宣告「我是同性戀,誰說只有你們才能辦婚禮」。其把本被認為「見不得光」的同性戀,變成了公共領域的事情;難怪很多保守人士,會覺得同性戀者穿着婚紗禮服親吻擁抱不堪入目。

然而酷兒理論家麥克·沃納(Michael Warner)也提醒,婚禮其實是一種相對安全的出櫃形式,畢竟,單單「出櫃」,相當於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性慾;而通過結婚出櫃,則暗示你已經找到了一個人,管好了你的私生活——你已通過「神聖」的儀式,把社會不願意看到的同性情慾安放在了卧室裏。這兩種解讀,再次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的衝突,然而在同性戀出櫃仍面臨辱罵甚至「扭轉治療」的當下,前一種意義不容小覷,儘管後一種提醒也值得深思。

籠統地批判「同性戀者追求婚姻,是向現有異性戀婚家制度屈服」的人,似乎忘記了一件事:從來不會有人苛求異性戀群體中的每個人,都要一致選擇扛起打破婚家制度的重任。這些批評家們也忘記了,同性戀在中國連「屈服」於同性婚姻的選擇都還沒有,而「屈服」於異性婚姻又會被指責為騙婚,可謂是「雙重捆綁」。

更重要的是,婚姻帶給普通人的,向來不是單一的感受。不管是從電視劇、綜藝節目還是網絡情感問答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在婚戀面前不分直彎的人性——既渴望親密,又害怕受傷,既渴望停泊,又嚮往漂泊。就算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也不妨換位感受,汝之砒霜可能是彼之蜜糖。作為學者,當我們試圖操起艱澀理論批判同志「不夠革命」時,或許可以反問,自己腦中糾結的、身邊親友經歷的,那些對愛情和婚姻的矛盾感受,都去哪兒了?

同樣,同志也不是一個整齊劃一的群體:有守在法庭前或手機前,焦急等待孫文麟和胡明亮判決結果的同志,也有完全不知道或不關心同性婚姻第一案的同志;有嚮往婚姻的,也有放蕩不羈的;有渴望真愛的,也有與真「艾」共生的;有大膽出櫃的,也有與異性結婚的;有富同志,窮同志;有賣淫的同志,跨性別的同志——當然,還有千千萬萬遊離在這些立場和身份之間或之外的同志。當我們說「同志想要什麼」、「同運應該如何做」的時候,我們說的是誰?

如此不斷質問或許顯得優柔寡斷,難以站定立場,但恰恰是婚姻的複雜性和同志的多樣性,使得「站定」這個隱喻變得可疑——為什麼一定要在同性婚姻和超越婚姻之間做非此即彼的選擇?同志可不可以說,我們既「正常」,又「流氓」;我們既要婚姻,又不要現在這種問題重重的婚姻?

同志運動:既爭平等,也要超越

異性戀正統制是狡猾的,它從製造出「異性戀/ 同性戀」兩種暗含道德高下的分類開始,就讓同志始終處於怎麼做都是錯的兩難——如果只說同志「不是妖怪」(蔡康永語),強調與異性戀「沒什麼不同」,應該享有同樣的婚姻權,當然有助於獲得社會認可,但也是間接承認了異性婚家是正統的參照系。如果同志說:「我才不屑模仿異性戀去結婚呢,我們應該開拓新的關係形式」,也還是上了異性戀正統制的當。因為同志從來都被當成婚姻殿堂外的孤魂野鬼,在沒有結婚選項之前,堅持不結婚或會強化次等公民的形象。當然,許多酷兒甘做「魑魅魍魎」,不願被體面收編,但這種反叛也讓一些希望建立穩定家庭、低調過日子、兒孫繞膝的同志難以產生共鳴。如果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生活方式,那麼到底要不要同性婚姻,則永遠眾口難調。

或許我們可以把改良(同性婚姻)和革命(超越婚姻)看成並駕齊驅,而不是你死我活的關係;或許正是在某種並行的選擇下,多元複雜的同志,可以變成有共同朝向的公共力量。事實上,西方國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同志社群開始大範圍討論同性婚姻以來,兩種路線就一直不相上下。雖然今天,婚姻平權看上去成為了主流,但我們並不能說酷兒的反婚思想已經偃旗息鼓。相反,三十多年來,不管是理論上還是政治實踐上,兩條路線都在競逐中得到了充實和發展。

另外,西方酷兒左翼經常批評「同運投注了過多人力物力財力在同性婚姻上,但生活更艱難的底層同性戀和跨性別群體卻得不到資助」,但在中國社會運動空間普遍被壓縮的大環境下,這句話不能照搬——在所有同志議題都沒有足夠發聲渠道時,任何議題突出重圍,都有可能提高同志整體的能見度,進而帶動社會關注同志的其他訴求。因而就算在此刻,同性婚姻因為孫文麟案而成為焦點,並不等於未來漫長的同志運動中,同性婚姻始終都是優先事項。

據由同志友好律師組成的「彩虹律師團」的成員透露,他們在準備孫文麟案上訴的同時,也會繼續推動其他議題的訴訟或後續倡導,包括同性戀完全「去病化」(目前同性戀在《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中仍屬於性取向障礙)、修改恐同教科書,以及挑戰最近出台的關於禁播同性戀網劇的決定。

這些議題看似與「超越婚姻」相去甚遠,但如果我們承認,對婚姻家庭觀念和法律制度的改造不可能一步到位,那麼這些「游擊戰」式的小運動,實際上是在潛移默化地改寫婚和家的內涵,也是在一點一滴重新勾勒能夠進入婚家的主體樣子。

總之,把結婚與妥協、反婚與激進畫等號,既扁平化了同志群體,又簡化了矛盾複雜、不斷進行中的運動,還浪漫化了推翻婚姻之後的烏托邦。

孫文麟曾說,自己既想要結婚,又說反感婚姻制度。我問他二者矛盾嗎?他說,不矛盾。

(半爺,酷兒,不反對同婚的不婚主義者)

原文網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502-opinion-banye-lgbt/

2016-02-21

【台灣/伴侶註記】160219 蕃薯藤新聞:同志伴侶註記再下一城 嘉義市亮綠燈/160217 G點電視:同志伴侶可以簽醫療同意書,然後呢?/151112 風傳媒:同性伴侶可享有婚假?育嬰假?產假? 柯文哲猛抓頭

同志伴侶註記再下一城 嘉義市亮綠燈

yam蕃薯藤新聞/張童恩/綜合報導-2016年02月19日 下午16:56

婚姻平權尚未完成修法,各地方政府陸續先行同性伴侶註記保障同志人權。繼高雄、台北、台中、台南、新北之後,嘉義市也決議跟進開放伴侶註記,預計下周將進一步對外說明。

網友Jerry Hs日前去信嘉義市、彰化縣、雲林縣等縣市長信箱,詢問是否能比照六都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獲得嘉義市正面回應。嘉義市政府回覆指出,為尊重性別多元化、落實性別平等,並表對同志人權的尊重,已規劃同性伴侶所內註記作業。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戶政科吳小姐透露,初步的伴侶註記規劃,以雙方均設籍嘉義市之同性伴侶為限,所內註記(隱性註記)將不會登載於戶口名簿。至於其他細節暫不便多談,預計下周記者會才會宣布正式上路的時程。

伴侶盟指出,同性伴侶註記並不僅止於象徵意義,而是可以具有實質作用的。這個註記除了可以作為醫療法上「關係人」之證明,據以順利簽署手術同意書、侵入性檢查與治療同意書、享有醫療資訊知情權之外,勞動部也同意同性伴侶可以請家庭照顧假。

原文網址 http://n.yam.com/yam/gay/20160219/20160219563561.html

同志伴侶可以簽醫療同意書,然後呢?

文/呂欣潔 2016 年 02 月 17 日

今天的這則新聞,推薦大家關心一下–安啦!住院開刀代簽同意書 同志伴侶也行–正如新聞中官員何處長講的:「現行醫療法原本就並未排斥同志伴侶可代為簽具手術等同意書」,並且提到「過去沒有遇過遭拒絕的案例」。這顯示出以下兩點:

其一,此行政命令只是找回同志朋友原本的權力,不是誰的恩惠,是過去同志社群就應有而未有的權力獲得再次的肯認。

其二,政府官員,甚至許多人、社會大眾認為,沒有「遭拒案例」,就代表沒有需求。

2015-06-23-09-50-17

這樣直觀的想法,也很常見。先來聊聊社會處境吧!為什麼同志本來就享有的權力,但卻從來沒有在現場要求簽署,然後遭到拒絕的案例呢?(實際上,我曾經歷過許多類似案例的投訴和協助,只是多數的同志朋友遭拒後不會再向行政單位申訴)。照理說,同志佔人口比例的5-10%,一間醫院急診一天病例如此之多,肯定會有幾組客人是同志吧?而在其中,應該也有些是由伴侶陪同的吧?怎麼會一年都沒有一個案例出現呢?這是非常不符合邏輯的事情。

因此可以知道,醫療急診中,同志伴侶簽署同意書的需求,不是沒有,而是隱形的;同志不是不會去看醫生,不需要簽署緊急醫療同意書,只是你從來沒有發現,你眼前的人是同志。

因為同志擔心自己的安危。他健康狀況已然不佳,自然不希望再鼓起勇氣「出櫃」,面對可能席捲而來的壓力。他也擔心,同志的污名纏身,或許會讓自己無形中喪失了許多的權益……這不只是一個「法律」、一張「函示」可以處理的問題,這需要的是社會不斷地再教育,友善多元的概念不斷擴散,才能逐漸克服的現況。

然而,目前為止,醫療第一線、同志生活的真實狀況是如何呢?如果今天一個與親人疏離的同志被推進急診室,他的身旁站著焦慮無比的「室友」、「好朋友」,我們的醫療人員會如何處置呢?如果情況不順利,這位同志的血親,事後怒氣蓬勃地指責醫療院所、或那位假好友真伴侶不應簽署同意書,大興訴訟,情況又會如何轉變呢?

「市政註記」,讓公務機關開始正視這些,同志本來就應該擁有的權力,是一個好的開始。但我們一定要記得,這只是一個「開始」,開始是不會讓一起在瞬間都好起來的。持續的關注議題,從政治上做徹底的改變,才能這樣,每天改變一點點,才有可能使得多數人都能感到安心、自在。

原文網址 http://gdottv.com/main/archives/12169

同性伴侶可享有婚假?育嬰假?產假? 柯文哲猛抓頭

王彥喬 2015年11月12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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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林國成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有關同性伴侶權益問題。(陳明仁攝)

繼同志婚姻獲得台北市政府友善看待、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後,台北市議員林國成12日下午在議會質詢市長柯文哲時,關注到同性伴侶的婚假、產假、育嬰假、育兒津貼、育兒就學補助,以及婚後孕前檢查等問題。對此,柯文哲猛抓頭思考。

林國成表示,柯文哲日前願意幫同志伴侶證婚,既然跨出第一步,就要有公平的待遇,但不要「只有註記,沒有未來」。他先問柯文哲,同志伴侶要不要繳稅?柯文哲回應「要」。

林國成接著說,既然有負擔繳稅的義務,能不能享有同性伴侶的婚假、產假、育嬰假、祝你好孕獎勵、育兒津貼、育兒就學補助,以及婚後孕前檢查、需不需要當兵等,柯文哲猛抓頭思考。

兵役局表示,同性伴侶還是要當兵,勞動局長賴香伶則表示,只要有生產事實就可以放產假、同志伴侶若有收養子女,也可以請育嬰假。

不過,由於婚假是《民法》中的婚姻關係下產生的,但當前同性婚姻還未合法,因此,同性伴侶的婚假還不可行。其他假,只要不涉及《民法》中的婚姻相關規定,都可以享有。

原文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73702

2016-02-02

【中國/婚權】160130 民報:不准同志結婚 中國平權人士一狀告進法院

不准同志結婚 中國平權人士一狀告進法院

許銘洲/編輯 2016-01-30 03:40

上圖:本周三,孫文麟(圖左),和男朋友胡明亮在湖南長沙(圖片:紐約時報)

《紐約時報》1月28日,發表一篇專文,名為「破天荒第一起訴訟案,首度測試中國的同志婚姻」(Couple’s Lawsuit Is First Test for Same-Sex Marriage in China),內容指出,2名年輕男子透過網路聊天社群,因而相識。他們開始每天見面,在公園長時間散步、看電影、酒吧狂歡、和祖父母一起吃飯。去年6月,他們交往1週年紀念日當天,名叫孫文麟和胡明亮的這2名男子,試圖在湖南省會長沙市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遭辦事人員否決,聲稱中國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於是這2人做出驚人之舉:把當地民政局告上法院。

本月,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終於受理他們的訴訟。這是中國法院首次同意審理,有關同性婚姻的案件。審理案預計於本週進行。中國一些新聞媒體,也報導了這起訴訟案;出乎意料的是,其中還包括著名的官媒《環球時報》英文版。

「我想不想結婚,應該是我來決定,」27歲的孫文麟,本週三在一家海鮮餐館吃晚飯時說:「他們越不給我這個權利,我就更要打這場官司。」他的同志伴侶,37歲的胡明亮是1位保安人員。他說:「以前有過固定關係,也想過結婚。但是國家不同意,家裡邊也不讓,存在很多困難。」

《紐約時報》指出,一些地方官員試圖表達對此案的不認同,去年12月間,還來了2名警察對他們的「同志傾向」加以盤問;然而這起案件,反倒激勵中國一些倡導同志權益人士的關注。說到性關係,中國社會比較保守,很多同性戀選擇隱瞞自己的性取向,並因父母的壓力而和異性結婚,結果是給親密關係的另一半,帶來災難。

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有越來越多人,站出來挺身維護自己的權利,特別是當他們看到批准同性婚姻的西方國家日愈增多。

「因為過去他們聲音發不出來,大家不知道有這群人存在,不曉得他們也有這種結婚需求,」一直在推動同性婚姻立法的性學家李銀河,如上表示。最近她透露說,自己的長期伴侶是一名跨性別的男性( transgender man,即由女性經過手術,轉變為男性的跨性別者)。

「他們這次公開站出來申請結婚,是非常勇敢的,」她並表示:「如果知道的人越來越多了,這對於將來減少社會歧視,批准同性婚姻,都有推動作用。」

公開同志身份遭父親揮拳

從2014年10月開始,為期8個月時間,孫文麟在長沙南城開了一家茶館,每周舉辦有關性傾向,以及身份認同的講座。「我希望有一個多元友善的家,然後逐漸把它擴大為一個『多元友善』世界,」他說。講座期間,偶爾會有人透露自己是同志。

14歲時,一個親戚在他阿嬤的70大壽宴會上,問他有沒有女朋友,他對家人說自己是同性戀。「我喜歡男孩,」孫文麟回憶自己當時的回答。他說那天回家後,父親踢了他,他揮拳反擊。

孫文麟說,之後他和家人「冷戰」了7-8年。在跟阿公、阿嬤一起生活期間,他會帶男朋友回家。老人家給他們做飯,卻不會提出疑問。

一直到2014年,孫文麟和家人的關係才開始緩和。那年母親節,孫文麟和媽媽去長沙1座島上遊玩,那裡有一尊著名的年輕毛澤東塑像。「我向媽媽解釋,同性戀就是一個基本的人權。國際上都已經承認了。我媽媽就接受了。從那個事情以後,我媽媽就一直站在我這邊了,」他說。

胡明亮說,他母親現在,也認同他的性傾向,而且,孫文麟打算在2月的農曆新年假期,去見胡明亮的母親。這將是他們家人之間的第1次見面。

決心走完這趟婚姻訴訟

回溯過往,2015年12月24日晚上,兩名警察來到孫文麟的阿公、阿嬤家裡。他們說了40分鐘。警察說他們不是法院派他們來的。他們說,已婚夫婦一項重要的責任是生孩子。「我說,你認為傳宗接代重要,你就去傳宗接代吧,」孫文麟說道:「但我們不想,你們不要來干涉我。」

到了今年1月5日,2人收到通知,稱案件已被受理。

「很多人因而相當激動,終於有更多的人為同志權益發聲了,」同志電影人及運動人士范坡坡說道:「一些同志說他們不在乎,因為他們從來都不想結婚。我不同意這種看法,我覺得這是關於平權,不是關於婚姻。」

孫文麟說,儘管案件促使中國的新聞媒體發佈一些,關於這起同志婚姻官司的報導;地方政府官員,卻禁止本地記者報導此事。他接着表示,法官在同1天給他打電話說,「後天就要開庭了,你們這些隱私就被公開了,沒問題嗎?」孫文麟說沒問題。法官又打電話給胡明亮,問了同樣的問題。

孫文麟說,案子目前已經花了他們大約1200美元,這幾乎是一名工人月薪資的3倍。但他說,他們下定決心要讓這起訴訟案,走到最後。

「現在全世界其它地方同性戀運動都結合在一起了,」他說。「別人已經可以結婚了,沒有任何歧視了。但在中國,我們還在過着這種生活。不能結婚,還受歧視。」

他接著說:「如果看不到外面的世界,那就另當別論。但是現在能看到外面的世界,就讓我感覺很不好。中國應該加快速度往前走。」

原文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53ed831-84f5-4192-b5a9-60af2b7563c7

2015-12-12

【台灣/性平教育】151211 公民新聞:「韭菜盒子」 用動畫說同志故事/151014 自由時報:街頭實驗 在廟口宣揚「同志婚姻合法化」會如何?

「韭菜盒子」 用動畫說同志故事

2015.12.11 11:00AM

【記者劉筱妍、陳渝涵/台北市報導】電腦貼著人物外觀設定的便條,牆壁掛滿同志活動的文宣,小小的辦公室是動畫「韭菜盒子」誕生的地方。「韭菜盒子」為基本制作二〇一五年開始創作的單元劇短片,將同志日常遇到的各種狀況,融入兩位主角怡君與雅婷這對伴侶的故事中,希望藉由她們和大家分享怎麼化解生活裡的性別偏見。

基本制作的行政總監多多談論韭菜盒子的製作。

(基本制作的行政總監多多談論韭菜盒子的製作。)

擴大性別議題  融合台灣民俗

基本制作由基本書坊成立,後者為一間以男同志書籍刊物為主的出版社,近期由於關心更大範圍的同志議題和性別教育,出版品不再只專注於男同志。加上書坊認為用影像討論議題能跟年輕人快速結合,也比較容易理解,新團隊於是決定用女同志而非男同志、動畫的方式呈現。但為何取名「韭菜盒子」?其行政總監多多(綽號),神秘地表示這是他們埋藏的伏筆,等到最後一集播出時觀眾就能明白「韭菜盒子」的含義。為了呼應「韭」這個字,他們預計製作九集。

故事從雅婷、怡君兩人互訂終生開始,探討同志伴侶的生活情形。雅婷相信民間信仰,怡君則是基督徒,因此面臨各自宗教不同的婚姻建議時該怎麼解決;第二集清明掃墓的劇情,點出傳統習俗因為注重入祠、家族綿延,而對同志產生的束縛,像是質疑同性如何傳宗接代?同志伴侶無後將來誰負責祭拜祖先?多多表示結婚、祭祖等是一般人生命中會歷經的過程,同志當然也是,然而他們可能遇到更多問題,例如社會的批判、法律制定的缺陷等。所以「韭菜盒子」試著找出說法、提供答案,就透過雅婷阿嬤睿智地回答「拜不拜在心意」、「聽說現在很多人都用樹葬海葬,不用麻煩子孫」,來跳脫祭祀的繁文縟節,重新思考家人間的情感連結。

雅婷和怡君的人物設定。

(雅婷和怡君的人物設定。)

與生活緊密結合  同志就在身邊

不論是台灣民俗或者童話故事,「韭菜盒子」嘗試將生活中習以為常的事物與影片結合。例如讓兩位主角在廟埕前辦婚宴,展現中南部宴客的習俗與台灣傳統生活的形態;身為老師的雅婷和幼稚園小朋友講現代灰姑娘的故事,肯定每個人身上不同的性別氣質。怡君與雅婷的菜市場名,也是為了讓觀眾感受同志族群就出現在我們生活中。,因此對團隊而言,構思劇情與如何融入議題並不是創作影片最大的困難,反倒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藝術總監Nick解釋,由於目前只有一位動畫剪接師,一集的產出需花上一、兩個月,也因為人力與資源不足,於是刻意簡化人物,用較低技術需求的方法復古呈現。他期待透過可愛的卡通方式,接觸各年齡的觀眾,讓大家一起看一起思考。

「廟口民調」是基本制作的另一個活動,他們與台北、新竹、台中、高雄的同志團體合作,派義工在廟口發放多元成家的資訊,並記錄民眾的反應。多多表示,社會上反對同志婚姻的團體大部分為泛基督教,然而基督教在台人口比例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大多數民眾仍屬於民間信仰,因此他們選擇廟口觀察,想了解主要民眾的看法。他們發現民眾並沒有預期中反對,有爸爸媽媽帶著小孩和義工互動,藉此教育什麼是婚姻平權;或是自己孩子本身為同志的父母走過來替他們加油;也有不少民眾向義工詢問可以怎麼做來支持他們。多多說:「從民眾的反應,我們感受到台灣的社會真的在改變了。」

原文連結 https://www.peopo.org/news/293897

街頭實驗 在廟口宣揚「同志婚姻合法化」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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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城部屋GisneyLand」日前在新竹廟口展開街頭實驗,宣揚同志婚姻合法化理念,一名路過的婦人表示支持,並說「我的孩子也是!」(圖擷自影片)

2015-10-14  15:19〔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假如掛著「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牌子,站在貼近台灣民間信仰、人來人往的廟口,宣揚婚姻平權理念,會獲得路人的支持嗎?

臉書專頁「風城部屋GisneyLand」義工日前就這樣在新竹的廟口展開街頭實驗,原本擔憂著可能站上一個小時也不會有人理他們,甚至遭反同志、反同性婚姻的民眾辱罵,想不到民眾大多很熱情,樂意拿傳單瞭解同志議題,有些還會主動開口鼓勵,有個媽媽還說「我會支持呀,我的孩子也是」,讓義工感到很窩心。

其中,也有民眾主動詢問怎麼會想到要到廟口來宣揚同婚理念?義工表示,以往看到許多反對同志議題的族群大多是基督徒,不過台灣的民間信仰卻是佔大多數,讓義工認為如果選擇在廟口附近宣揚同婚理念,也能接觸到大部份民眾的看法。

整場行動下來,義工和民眾有許多友善的交流,讓「風城部屋GisneyLand」表示很溫暖,「這也許就是道地的台灣人情味」,希望能讓多元性別族群更舒服地感受人與人之間的溫柔。

相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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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父母親帶著孩子經過,媽媽和孩子說「幫葛格加油」,小朋友也大聲地對義工加油。(圖擷自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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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路過民眾拿到傳單後,非常認真地研讀內容,讓義工感到很溫暖。(圖擷自影片)

原文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475293

2015-12-12

【台灣/婚姻平權】151212 風傳媒:當教會遇上政治?/151210 蘋果日報:護家公投連署文宣,栽贓抹黑樣樣來/151209 蕃薯藤新聞:護家公投入侵校園 教學現場淪為反同天堂

爽歪歪編按:自 12/8 一周內,臉書上陸續有「反多元成家法案連署」,違法進入校園向學生、家長散發連署的消息,可見:

根據教育部公文規定

  •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 無論公立、私立學校,均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各校若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得依法提起申請調查或檢舉。

換句話說,如果宗教教育團體進入校園,從事違反性平法的教學活動,例如教導反同性戀、反跨性別,製造不友善校園分為;或者,如果校長、老師散播信望盟的公投連署書,都可以「立即蒐證」,並「依法提起申請調查或檢舉」(引自公文連結說明)。

隨著主打「保護兒少」之名的信心希望聯盟投入本次立委選舉,反多元成家公投連署,成為選舉戰的一部份。但透過抹黑、激化、對立,甚至訴求主張荒謬的連署活動,將 LGBT 族群及婚姻平權當作敵人來妖魔化,真是選戰烏賊化的最差示範。

觀點投書:當教會遇上政治?

李諍言 2015年12月12日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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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屆同志同志遊行,巧妝群像(陳明仁攝)

「同志運動等於性解放運動」、「多元家庭等於瓦解家庭」、「一個人拉十個人連署公投」、「支持信心希望聯盟」,台上牧師激情喊著口號,台下敎友們熱烈響應、集體連署。

牧師講道主題就是「當教會遇上政治」。配合主題,教會播放著同工們剪輯歷年來「台灣同志大遊行」的集錦。遊行中曾出現有關性解放、猥褻字眼和話語,包括「與同志無關」的歌手演唱會,出現性暗示的話語,也全被剪輯打包進去,。十分鐘左右的影片,不斷形塑同志運動=性解放=同運主張與16歲以下未成年者發生性行為是合法的。

教會製作和播放這部影片,目的有兩個:

一、為基督徙組成的「信心希望聯盟」立委提名人催票,期待「好人」能夠進到立法院,阻止少數立委主導法案通過「多元成家法案」。

二、發動公投提案連署,未來有關「婚姻家庭法案」要修法,必須公投,由全體公民決定。

(編按:谷阿狗模仿自 Youtube 頻道經營者谷阿莫,名稱意圖使人混淆,並採用聳動的剪接手法,製造仇恨效果。谷阿莫亦表達抗議,可見:山寨「谷阿莫」挺政黨影片瘋傳 引來本尊踢館

坐在台下的我,一時間也被影片震懾住了,因為這和我認識的同運朋友,以及「因愛結合」,多年堅持在一起的同志伴侶,形象落差甚鉅。剛好我本身也在電視媒體工作,非常清楚,這是一種操作手法,教會將人物、事件去脈絡化,斷章取義,再透過剪輯組合,以真假混雜的方式拼貼,企圖告訴人們:這就是同志運動!你看多淫亂啊!彷彿自己就是真理的一方,而同志運動,或已被影響的學校老師、年輕下一代都是缺乏思考、行徑荒誕的一群。

令人擔憂的是,在許多教會的串連下,這樣的傳播方式必然影響許多教友,在沒有區辨能力的情況下,將同志汙名化。然而,教友會眾們,只要再多想一下,現今許許多多社會問題,在主流異性戀世界亦大行其道,只是教會沒有同樣將它剪輯出來播放出來,今天單單把問題套在同性戀者身上,公平嗎?妥適嗎?

固然多數教會對「多元家庭法案」,有其一貫反對立場,現今甚至走出教會,想積極投身政治,以守住法律防線,但在此提醒當「教會」遇上「政治」,可別學到的盡是台灣政治界,最為人詬病的「抹黑」與「激化」技倆。

*作者基督徒。

原文網址:http://www.storm.mg/article/75693

護家公投連署文宣,栽贓抹黑樣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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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作者:高雄師範大學同志文化研究社全體社員(2015年12月10日12:06)

近日許多學校出現一份名為「守護家庭公投連署書」,由信心希望聯盟(以下稱信望盟)所發起,內容為「民法親屬篇中涉及夫妻、血緣、與人倫關係之規定若未經過公投不得修訂」,其目的十分明顯是針對近來引起許多討論的婚姻平權法案,阻止同志伴侶進入婚姻關係。

除了公投連署書之外,還搭配了一張充滿移花接木栽贓抹黑的文宣(如附圖),意圖藉由社會大眾對性的恐懼,騙取民眾簽署連署書。而文宣圖片當中,赫然驚見高雄師範大學同志文化研究社(以下稱本社)之課程海報,本社對此表達嚴正抗議,並做出以下聲明:

1. 信望盟移花接木,恐性又恐嚇

信望盟未經本社同意,貿然使用本社104學年度的社課海報,並在文宣(如附加檔)內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將完全不同的活動胡亂拼湊,亂指大學迎新出現同志的性議題,意圖藉由社會大眾對性的恐懼,誤導民眾判斷,簽署一份毫不相關的公投連署書。

圖片中左方乃虎尾科技大學自動化工程系與中台科技大學護理系聯合迎新的「草案」,但在系上師生審查過程中,檢討到不應在正式迎新活動拿性議題來開玩笑,正式文宣活動已經將此拿掉,主題改為「護理有愛、自動關懷」。而右方圖片則為本社社課宣傳海報,與他校迎新活動毫無關係。

2. 應還原社課脈絡,聽見校園中的多樣聲音

被信望盟放大的那場社課,主講者是一位性別所研究生,主題來自於他的一篇研討會論文,邀請他以較為輕鬆的方式來跟同學們分享他的一些田野經驗。當天社課主講者講完故事之後,大家開始討論一些對於「暴露」的疑惑、想像與不解;最後討論到性的多樣、道德規範、社會文化…等交織而成的實踐型態,期待同學們除了多認識一種性的樣貌,也能看見自身的位置,反思在性中的權力關係。

本社規劃社課的立場,希望能夠站在邊緣的角度,將不同於主流價值觀的視野帶入校園。以本學期社課為例,內容就涵蓋了休閒旅行、性、新住民、跨性別、NGO參訪、婚姻與家庭、身體意象、BL文化…等。關於性,的確是我們不斷探討的議題之一,期待在缺乏性教育以及多元文化視野的校園中,提供另類的視角,讓不同的聲音得以互相理解。

3. 堅決立場:反對守護家庭公投連署

婚姻當然不是關係的萬靈丹,並非親密關係的最終目的,也並非每個人都需要進入婚姻,但本社堅持「每人都應有是否要進入婚姻之選擇權」,全力支持婚姻平權法案。再者,信望盟推動之公投連署不僅阻止了同性伴侶進入婚姻的可能,更阻擋了未來關於民法親屬篇的一切修法,此乃萬萬不可行!民法親屬篇自民國19年頒佈以來,由於社會關係的不斷變動,期間經歷了無數次的修法,包括廢除重婚合法、夫妻財產的分別制度…等。如果現代人不願進入婚姻,害怕婚姻,更應檢討婚姻制度是否有哪些不合時宜之處,與時俱進。若此守護家庭公投一旦通過,無疑阻礙了對民法親屬篇任何修正的可能性。試問,如果社會大眾必須嚴格遵守百年前所制訂的倫理規範裡,會是什麼景象?

4. 堅持同志教育,捍衛性別平權

本社於民國89年成立至今,目的便是希望在師範校園中帶入性別教育與同志教育,提供同志學生以及關心性別議題的人士,一個正式的管道。而信望盟的文宣明顯扭曲同志教育,不僅未查證社課內容,缺乏實際證據,無端加以撻伐,已然違反我國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精神,是我們無法容許的。試問信望盟,在文宣中採用移花接木與扭曲抹黑的方式,對同志教育進行抨擊,到底是真的為了青少年的福祉著想,還是想動員家長對不理解的議題所產生的焦慮,進一步放大,奪取政治選票資源?況且,信望盟的文宣出現在校園當中,要求老師進行連署,已經違反中立原則。我們期待不同的政黨在政見當中對同志議題表達意見,但不允許歧視與壓迫的行為發生在校園中。

本社歡迎不同意見進行討論,但請不要以特定政黨力量來進行打壓,我們沒有大筆的資金,沒有財團與宗教團體的援助,我們憑靠生命經驗中累積的熱情與能量,希望透過更多教育議題之倡議,能改變更多同志學生的命運;我們沒有錢、不以恐嚇的方式進行宣傳,我們腳踏實地的認真耕耘了15年,將創社的精神努力傳承,我們不容許任何團體,以扭曲的方式來呈現我們努力的成果。

原文網址:http://bit.ly/1lCuDes

護家公投入侵校園 教學現場淪為反同天堂

yam蕃薯藤新聞/張童恩/綜合報導-2015年12月09日 下午18:45

基督教背景政黨「信心希望聯盟」等團體11月發起「護家公投」,擬將同志婚姻權交付全民決定。教會人士近期積極動員連署,無所不用其極妖魔化同志族群,甚至有惡質教師將公投連署書指定為孩童的回家作業,要家長填寫,遭民進黨婦女部主任林靜儀痛批是「迫害同志」之舉。

教育第一線工作者紛紛爆料,稱反同性婚姻人士將黑手深入校園,以各種名義明示、暗示校園成員簽署「護家公投」。據林靜儀消息,有支持平權的家長接獲一份「回家作業」,叫做「通知單」,一查之下才知這是「得X者基金會」品格教育老師要推翻同性戀結婚用的公投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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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認為,如果訴求正當,「為什麼要偷偷摸摸叫小朋友夾帶回家?」她呼籲老師校長們善盡查證責任,請家長「一起捍衛性別弱勢者的權益,給孩子正確的人權觀」。

無獨有偶,台南某國小亦有人散發反同婚公投傳單,將民法972、刑法227包裹在一起。該文宣稱多元成家法案未來可能被國會通過,恐嚇家長「若連最基本的家庭都失去了,那台灣還剩下什麼呢?」網友質疑,「校長是否同意該名家長或是職員如此行為是否不當?」、「學校立場是否同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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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會人士私下憂心地說,信心希望聯盟藉此(指公投)凝聚政黨士氣,但立場過於激進,手段也相當可議。他表示,「一旦弟兄姊妹忽視同性戀的受迫,選擇站在迫害一方,長遠來看勢必引起反效果,恐怕不利傳福音」。

原文網址 http://bit.ly/1lCv2gI

2015-08-02

【台灣/歐洲/同志家庭】150729 自由時報:只能當孩子的陌生人! 同志雙親為親權提抗告/150723 關鍵新聞網:義大利禁同性婚姻 歐洲法院判決:違反人權,侵犯隱私與家庭生活的權利/150727 風傳媒:反《同性伴侶法》台灣天主教團:為何看荷蘭,同性戀在俄羅斯是犯罪

爽歪歪編按:台灣現在有越多越多 LGBT 家庭加入生養孩子的行列,但在法律上支持這類多元家庭的權利與保護卻付之闕如,不只對原本家庭支持關係就薄弱者,雪上加霜;也更加鞏固、強化了社會歧視的氛圍。近日,歐洲人權法院就義大利同志伴侶一案,做出判決,全文重點摘要可見張宏誠教授的精彩摘譯(亦可收藏重點筆記版本)。國家法律應給予人民在權利上的安定、並積極促成人權平等的狀態,不應置 LGBT 伴侶及其孩子於無法可用的狀態。將多元家庭排拒於國家保護之外,讓個別家庭必須前仆後繼為其權利進行奮戰及奮鬥狀態,幾乎可說立法及司法機關的怠惰處置,成為置多元家庭於高風險的幫兇。

150729 自由時報:只能當孩子的陌生人! 同志雙親為親權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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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同性伴侶育因法而無法收養自己的親生小孩,今(29)日協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及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蓉,至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透過此舉使得法律與行政體制有所改變。(圖擷自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現行法律並沒有禁止單身收養,但同志伴侶收養在法律上卻未能擁有親權。一對同性伴侶育,一方接受人工受精後育有2子多年,但法官卻以同志家庭的孩子會成為輿論焦點,而駁回他們的收養申請。因此,他們今(29)日前往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能透過訴訟,讓法律體制以及社會行政都能夠進而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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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龜和孩子相處融洽,卻因在台灣法律上只認可伴侶中的生母的親權,卻成了孩子在法律上的陌生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提供)

據《風傳媒》報導,大龜與周周是一對已相識15年的同性伴侶,周周約7年前曾到加拿大接受人工授精,產下一對龍鳳胎。當他們計畫要申請收養後,社工曾前往探視,對於他們的撫養能力也給予肯定的評價,但法官最終以「社會未有共識的狀況下,同志家庭的孩子會成為輿論焦點」為由,駁回申請。對此他們今日協同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及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蓉,至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希望透過此舉使得法律與行政體制有所改變。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晏榕說,「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關係兒童之事物,應以兒童最佳利益之觀點出發。而我國釋字第587號、第623號解釋皆闡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內容及精神已為我國司法實務所採納。」而同家會收養發言人則表示,近年來越來越多同志以人工生殖的方式生產,但台灣的同志家庭卻被迫隱形,也被迫面對單親的問題,「在台灣法律上只認可伴侶中的生母的親權,另一個家長和孩子卻成了法律上的陌生人。」據同家會統計,台灣有超過3,000個正在考慮生養和已經生養孩子的同志家庭。

法院在審理親權案件時,依賴的是來自社工的訪視報告,但大龜與周周的案例卻不被採納。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呼籲,法院作為一個維護人權的機構,應該正視多元家庭的存在,並積極創造友善的環境,保障他們的法律權益。
原文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94976

150723 關鍵新聞網:義大利禁同性婚姻 歐洲法院判決:違反人權,侵犯隱私與家庭生活的權利

Sid Weng 2015/07/23 14:38:00 發表於 • 社會 • 國際

歐洲人權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21日判決指出,義大利缺乏足夠的同性伴侶保護法令,甚至不予承認同性戀關係,已違反人權。這項判決將迫使義大利加速同志權益的立法。

聯合報導,這起案件的源頭來自於3對義大利的男同志,他們先前向義大利法院爭取同性婚姻的權利,但義大利最高法院今年2月以憲法不允許同性婚姻為由,駁回他們的聲請。當事人上訴到歐洲法院,承審法官宣判:義大利政府沒有立法協助同性伴侶維持穩定關係,已違反歐洲人權(ECHR)公約第8條:「尊重隱私與家庭生活的權利」。

歐洲法院的判決指出,同性伴侶被迫在義大利過著雙面生活,「他們可以公開自己的同性戀關係,卻無法獲得官方正式承認,自然無法取得合法的家庭地位」。歐洲法院21日的判決,預料將對義大利政府造成一定程度壓力。

多數歐洲國家對於同志權益重視,也允許同性婚姻,但義大利是目前少有不承認同志婚姻、甚至連同志伴侶關係都還不具有法律地位的歐盟大國,義大利現任總理倫齊(Matteo Renzi)上台後,承諾要立法通過同志伴侶可藉由註冊取得相關法律地位與權益等,但至今尚未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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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張2015年歐盟同志權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實心顏色越多的國家,代表對同志越友善。其中,紅色實心代表該國承認同性婚姻,西班牙、荷蘭、德國等都在內。義大利的顏色都不是實心,代表一切都在計畫中,不過還沒成定局|Photo Credit: Wdcf CC By SA 3.0)

風傳媒報導,義大利仍在同性婚姻保障權利上缺席,為此,歐洲法院已經宣告,公民伴侶法或伴侶登記制度是最能使同性伴侶關係獲得合法認同的方式,參與歐洲法院的47國裡,已經有27國通過這樣的法案。

同性伴侶權利推動組織GayLib的創始人歐里阿瑞(Enrico Oliari)對歐洲法院的判決發表聲明指出,「我們感到很高興」,並形容結束了長達18年的戰鬥,包括8年在法庭上的戰鬥。

地球圖輯隊報導,倫齊上周末表示,他帶領的政府將在年底推出民事同性伴侶的相關法律,也希望義大利憲法改革與國會事務部副部長史卡弗羅多(Ivan Scalfarotto)不要再絕食了。他從七月初就開始絕食抗議同志權益相關立法不完善。

義大利承認民事同性伴侶關係的法案還卡在參議院,排在上千個反對派提出的修正案後。其實目前在義大利有少數的市政府允許民事同性伴侶關係,但是全國禁止同性結婚,現存法律的同性權益也有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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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一對同性伴侶在國外結婚後,回到羅馬市政廳登記,開心地和揹著義大利國旗肩帶的羅馬市長馬里諾合影|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自由報導,義大利為傳統天主教國家,倫齊日前表示政府將立法允許同性婚姻,立刻便引發上萬民眾在6月走上羅馬街頭抗議。但如同天主教徒佔也多數的愛爾蘭,在義大利也有越來越多民眾支持同性婚姻。不久的將來,所有人的目光都將聚集在義大利政府是否會推翻歐洲法院的決定。

新頭殼報導,今年5月愛爾蘭舉行同性婚姻公投,超過6成選民投下贊成票,也成為全球第一個透過公投,讓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公投結果振奮全球同志權益運動,也獲得各國肯定;但也出現反對聲浪,梵蒂岡國務卿帕洛林(Pietro Parolin)就表示,愛爾蘭的公投結果是「人性的失敗」。

原文網址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93700/

150727 風傳媒:反《同性伴侶法》台灣天主教團:為何看荷蘭,同性戀在俄羅斯是犯罪

郭昱宏 2015年07月27日 16:10

護家盟到法務部前,對同性伴侶法表達反對意見。(郭昱宏攝)

法務部鑑於世界潮流改變,研議制訂《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伴侶權益,護家盟和統一教、天主教等團體27號前往法務部陳情見,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表示,如果通過此法,下一代有可能產生對性對象與行為的混淆,他反對政府改變傳統婚姻定義,因為會影響下一代對性行為的認知與人格發展,破壞傳統家庭倫理,並向法務部遞交陳情書,現場亦有支持同志團體到場表達不相立場。

張守一表示,今天是來「說明」,而非抗議。希望法務部能聽取意見。他強調,當一個行政機關對於是非無法正確認知時,至少行政機關應該保持行政中立。他表示,同志性行為具有誤導性與傳染性,既然會影響青少年的性行為認知,就應該給予限制,不該被公開宣揚。但如果是在私領域範圍內,還可以包容。

台灣天主教團秘書長陳科表示,政府不應為了亞洲第一個對同志婚姻保障立法的虛名研議設立《同性伴侶法》,應多關心民生社會、經濟的問題。他表示,各國國情不同,其他國家的案例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看法,不應修改法律,他表示,目前全球有70多國視同性戀者和同志性行為犯罪,例如俄羅斯和新加坡,理由何在?而法務部的研究和思維邏輯為何是從德國、荷蘭、法國等已有伴侶法的國家進行研究,已失去客觀性的研究。

護家盟:有人權不代表有婚姻權

護家盟認為,這將影響並傷害下一代對於性行為的正確認知與人格健康發展,並破壞世世代代傳統家庭的結構與倫理,政府必須區分人權、行為權以及婚姻權的份際與差畢,有人權並不代表有行為權與婚姻權。

統一教副協會長閔代璽表示,同志性行為是淫亂且破壞公序良俗,會衝擊未來青少年的價值觀。

他認為,這議題並非人權問題,而是是非問題,同性婚姻牴觸傳統婚姻價值,他說,「一男一女婚姻的結合,自然會有下一代產生,這具有安定社會的功能,但同性伴侶的結合,卻無法自然產生小孩,必須透過領養等方式,這非自然,已違反天道。」

持不同立場的左翼無產階級同志聯盟、恐性與受暴連線兩位代表,則高舉彩紅旗、及「功利婚姻=蓄奴+強曝」、「關你屁事」等標語在旁表達反對意見。

護家盟到法務部前對同性伴侶法表達反對意見,左翼無產階級同志聯盟、恐性與受暴連線兩位代表,也在一旁舉標語表達另一種民意。(郭昱宏攝)

原文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58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