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7

081104自由:〈同言無忌〉不讓父母痛苦 最好別出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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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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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三個孩子都不是同志,只是因為我很喜歡閱讀,所以連同志專欄我也會看。其實我並沒有問題,我只是想建議,同志子女是不是可以不要對父母出櫃,因為那不但對父母來說是種打擊,甚至可能會讓他們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中啊!(北市 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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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前不久看到一則關於離婚率的新聞,離婚率的居高不下,其實已經不再是新聞了,真正讓人心驚的,是根據某媒體最近所做的調查:竟然有高達七成的夫妻,「曾經」有過想離婚的念頭。當然,夫妻會想離婚的原因一定不盡相同,但同樣的是,大多數夫妻最後都會因為顧念無辜的孩子,而終於放棄了離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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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和同志面對出櫃的反應幾乎是一模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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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我相信妳也一定經常在報上看到同志提出這類的呼籲:同志絕對不是少數,只是他們不敢讓人「看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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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要提出這類的呼籲?我們又如何確知社會真有那麼多的同志?原因正在於,就像是有離婚念頭的夫妻一樣,大概有高達九成五的同志,最後也都是為了害怕讓父母傷心,而終於放棄了「出櫃」的念頭--那可憐的百分之五同志,多半也都是因為有被逼婚或傳宗接代的壓力,而不得不鼓起勇氣出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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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子女一個健全的家庭,貌合神離的父母其實是很辛苦和偉大的;但是如果子女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或許他們就能體諒爸媽的離異,有時的確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甚至孩子可能還會覺得,與其每天吵鬧或冷眼相向,分手或許反而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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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只是將立場轉換,希望本身就已經是成年人的父母,能以成熟、明理、為子女好的心態,來接納自己有同志傾向的孩子,畢竟,夫妻可能真的會因為類似外遇等事件而反目成仇,但對同志子女來說,父母真有那麼多的怨或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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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4/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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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1028自由:〈同言無忌〉站在子女角度 接受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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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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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約是在半年前吧,讀高中的兒子向我承認他是同志,我為了擔心影響他升大學的考試,所以就算心裡反對卻也沒有多說什麼。但是在你的專欄裡,卻不斷提醒父母要「接受」同志子女,難道這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嗎?這種無條件的接受,對父母不是很不公平嗎?  (宜蘭 趙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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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每次收到同志父母的來信,我心裡就會充滿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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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我似乎能從字裡行間看到每位家長的無奈與無助——這些父母或許並不是真的那麼排斥同性戀,他們甚至可能連同性戀是什麼都搞不清楚,但就只是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一件會被別人談論、歧視的事,所以他們是絕對不允許子女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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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另一方面,我又很想問問這些同志父母,除了來自輿論的壓力外,你們是否還有其他比較客觀的理由,能讓你們反對同性戀是有說服力的呢?甚至,當父母一心以「為子女好」來改變同志子女時,你們是否曾經冷靜地思考過,同性戀到底有什麼不好,而非得要他們當個異性戀呢?趙媽媽為了擔心影響兒子的升學課業,所以「暫時」保留了對同性戀的反對態度,可見趙媽媽是清楚地知道,父母對同志子女的態度,是足以影響子女的心情。但是做父母的可曾進一步地思考過,反對子女的同志身分,受影響的並不只是學業而已,還波及子女一生的心情——包括他/她們的個性,以及對自己、對別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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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呼籲爸媽接納子女的同志身分,並不是要父母無條件的投降,我只是希望家長能放下其他人的價值觀,而以真正為子女好的心態,來客觀看待同志子女將面對的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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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親子間同志議題有任何疑難雜症,歡迎來信寄到電子信箱
GLclub@hotmail.com,每週二開心幫幫主將為你在版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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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8/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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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1021自由:〈同言無忌〉未審先判給壓力 誰敢出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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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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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女兒已畢業現在就職中,在大學她人緣不好又內向,所以沒什麼朋友,有個男生疑似追她,但她不接受,現在也只與女性朋友交往。女兒打扮男性化,同時也不注重外表,一點也沒有青春女子該有的特質,我曾試探問她有人說她是拉子,那什麼是「拉子」?她只淡淡地回答拉子是指女同性戀,不否認也不承認。
請告訴我她的性傾向?我覺得她也不全然不喜歡男性,是否可導正或有其他的方法(例如醫學的篩檢)得到正確的答案?(北市 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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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陸小姐,首先我必須先向妳說抱歉的是,我想除非是當事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的性傾向,否則其他人是沒有資格為別人的性傾向做定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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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是因為性傾向並不像是生理的發育般,會有所謂開始或完成的時期,像有的人可以早在小學時期就確定自己是個同性戀者,但也有人卻是直到結婚後,才發現自己其實「真正」喜歡的是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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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則是,在社會污名化及家人的壓力下,大多數同志都會隱瞞自己的同志傾向,這不但會讓父母誤以為自己的孩子當然不可能是同志,更會導致同志假結婚的雙輸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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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能確定妳女兒的性傾向,但是妳的來信卻點出了最為關鍵的部分,那就是「妳到底是如何看待同性戀」呢?如果照妳所問,希望可以「導正同志傾向」,那也難怪妳女兒的回答是「不否認也不承認」,因為即使她都還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同志,但她卻知道假如自己透露「有可能是」的話,勢必會引起一場風暴,甚至還會有沒完沒了的後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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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父母的態度是已經未審先判地給了子女壓力,那聽到真話或是溝通的可能性,也許就注定是無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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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1/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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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1014自由:〈同言無忌〉女兒有同志傾向 輔導不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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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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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有一個同性戀傾向的女兒;現在已經國中二年級,她大概在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已經有這種傾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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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國中時,學校已經有特別輔導過了,但卻沒有什麼明顯的效果!她需要去看心理醫生嗎?還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請幫幫我這個很困惱的媽媽!(北市 張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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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張媽媽,由於妳的來信有很多我想知道的細節都未見詳述,不過歸根究柢,我認為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於:妳是如何確認女兒在小學五年級就已經有同性戀的傾向了?此外,就算她真的是一個女同志,妳又為什麼會認為她需要「輔導」或「心理治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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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並不是否定妳女兒有同志傾向的可能,因為我正是在小學時期就已經知道自己喜歡的是男生了,只是,一直到我當兵時開始了第一次的戀愛前,我都不覺得同志身分對我的生活有任何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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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總覺得,在小學或國中就為性傾向做定論,似乎有些太早,不過我倒不是覺得性傾向是可以改變的,我只是不明白在高中以下的年紀,有急著為性傾向做定論的迫切性嗎?甚至相對的,我覺得父母不妨先拋開對性傾向的單一選擇,而能針對完整的性別認知及兩性議題和子女多溝通,因為也有可能爸媽以為的異性戀子女,其實是個「還不自覺」的同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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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妳是因為女兒的某種「同志現象」而煩惱嗎?包括像是妳女兒不喜歡穿裙子,甚至喜歡做男生的打扮,如果是這種類似因同志傾向所衍生的問題,我建議不妨就妳所憂心的環節和女兒溝通,而絕對不是企圖以改變性傾向的方式,讓女兒能符合妳個人,甚至是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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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對課業不佳的學生,或許還可以經由輔導而得到進步,但如果是一個根本不喜歡運動的學生,大概再怎麼加強輔導,也很難讓他/她成為棒球或舉重國手,所以妳的煩惱是源自妳硬要改變女兒的本性,如果妳願意試著接納她,那煩惱不是立時就化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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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4/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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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1007自由:〈同言無忌〉想出櫃 得多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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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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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本來我想利用今年同志遊行的機會,向父母坦白我也是同志,所以當天我還故意和父母一起看電視新聞,沒想到看到的畫面不是奇裝異服,就是穿著極為性感的泳褲男,當時我的心裡就涼了半截,當然也就不敢出櫃了,請問還有其他適當的時機嗎?(北市 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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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九月中旬,公司的幾位同事剛從美國旅遊歸來,雖然只是不到兩個星期的旅行,他們卻籌畫了好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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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然是打探便宜的機票和住宿,以及計算可以觀看幾場美國大聯盟的棒球比賽;之後,等到美國簽證通過,行程都確定快出發時,他們還必須為了同事託帶的維他命、名牌衣物、知名廠牌的球衣球鞋,而忙著上網查詢各量販店、shopping mall以及outlet專賣店的資料及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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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遊玩而忙碌,相信每個人都會覺得是值得的,但是也有一群傻瓜卻是為了別人的事,而忙了將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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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的同志大遊行結束後,負責籌辦遊行活動的同志團體,就已經開始在檢討並策劃今年的活動了。包括遊行的目的、內容、路線及訴求主題,都是經過長期討論,甚至爭辯才得到共識的;而到了最後兩個月,更必須一個星期舉行兩次會議,才能把動員同志和媒體的能量發揮到極致。我常向「晶晶書庫」、「同志熱線」以及「性別人權協會」這些參與籌辦同志遊行的朋友說,他們全都是一些已經出櫃的同志,但卻願意為了幫助那些不能出櫃的同志發聲而出力,真的是一群可敬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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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很肯定你有出櫃的勇氣,卻覺得態度稍嫌草率。試想,在今年多達1萬8千人(即使是颱風前夕,還比去年多了3千人)的同志遊行中,你卻只看到了極少數較為特殊的同志,當然你更不可能知道籌辦同志的辛苦了。同樣的,你又如何能期待一場同志遊行,就會讓你的爸媽接受你的同志身分,甚至了解身為同志的諸多辛苦與辛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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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你面臨同志路上的「出櫃」這一關時,還是要先多收集參考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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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7/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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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0916自由:〈同言無忌〉搬出去住 才能過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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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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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曾經在專欄中建議同志,可以用搬出家裡獨自居住,做為向家人出櫃的第一步,但像我是家中的獨子,根本不可能不和父母一起居住,更何況很多同志(像是要養家或是還在求學)的經濟負擔也是一大問題,請問搬出家裡對出櫃真有那麼重要嗎? (台中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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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其實我之所以會建議同志,盡可能爭取到自己獨自居住的機會,是因為這件事對同志會有很多方面的影響,而向家人出櫃當然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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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透過讀者的來信,還是我自己接觸到的同志,我發現感情困擾和出櫃問題,幾乎是大多數同志共有的煩惱,偏偏這兩者似乎都和居住的環境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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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異性戀做範例來說,當男女當事人交往一段時間後,就會把另一半介紹給家人認識,之後他們就可以在任一方家裡公開進出;相對的,如果相戀的「同志」都是和家人同住,我實在相當懷疑他們的感情要如何維繫,因為雖然他們仍然可以藉由吃飯、逛街、看電影等方式約會,但那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因為多半要先有共同生活的氛圍,才比較容易建立長久伴侶的關係,甚至說得更明白一點,當同志希望有進一步的親密行為,總不能永遠都當車床族,或是到「厚得路」(hotel)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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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不妨想想,今天如果你同時遇到兩個差不多條件的人,你是會選擇一個只能用「約會方式」來維繫感情的人,還是另一個能提供你舒適居家環境的人勝算比較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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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當同志要向家人出櫃的時候,如果一個是從小到大事事順從父母安排的孩子,和另一個不管是選擇科系、找工作,或是許多價值觀都會和父母溝通、辯論的子女,哪一個會對父母造成較大的震撼,甚至是讓父母難以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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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真正要建議同志的應該是,如果我們明明知道同志這條路充滿了阻礙,就不應該抱著凡事得過且過的心態度日,畢竟,那些似乎難以達成卻又是我們希望得到的權利,是要靠我們動腦筋去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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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16/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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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7

080923自由:〈同言無忌〉明知老公是同志 心理如何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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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言無忌〉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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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開心幫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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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想可能不說你也知道,自從我發現我先生竟然是個同志後,我是生活在一種如何的煎熬中?在這期間,好友把你的專欄拿給我看,不料其中一篇你竟然提到,有些女性是在婚前就已經知道老公是同志,但還是願意嫁給對方,請問她們是怎樣的心態?或是如何調適的呢? (北市 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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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即使在婚前就已經知道未來的老公其實是個同志,但這位女性卻仍然願意嫁給對方,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些妻子都深信,只要有「偉大愛情」的支撐,一定可以慢慢感動、改變對方,進而讓自己的老公又「變回」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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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樣的妻子未免太傻,但是很多父母不也都有著同樣的想法嗎?只要他們一旦發現自己的孩子是同志,不管是用開導、威脅、責罵、禁閉,甚至是找心理醫生,這些父母都相信,面對親情的感召,自己的孩子終究會有「回頭是岸」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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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無法用短短的篇幅來解釋同志傾向的不可逆性,但其實只要用「同理心」就應該不難明白:很多異性戀不都會信誓旦旦地表示,就算要死也「不可能」會喜歡上同性–如果他們那麼堅決與自信,為什麼卻不能相信,同志也是「不可能」變成異性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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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心理調適方面,我想一來是實在割捨不下投入的感情,二來則是在於每個人的不同需求吧!這些妻子或許不是很在意,先生是不是一個好情人?反倒是把寄託全都放在孩子身上,因此只要老公會對家庭負責,也能盡到一個好爸爸的責任,做太太的也就不會有太多其他的要求,她們甚至會想,與其嫁給異性戀有面對第三者的風險,不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同志愛人是無法威脅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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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還是要用我一貫的思維來提醒妳,那就是不管別人是怎麼調適自己的,或是外界可能會對妳有怎樣的批評,妳都必須冷靜、誠實地觀照自己的內心,之後再對妳的人生目標做出不同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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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23/today-family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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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6

080924聯合報:支持同志婚 史匹柏捐320萬元

以下新聞轉載自 2008.9.2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4/4530514.shtml

好萊塢名人支持同志婚,大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和明星太太凱特卡普蕭,義捐10萬美元(約台幣320萬元)給支持提案立憲的機構「No on 8」。

美國「綜藝報」(Variety)報導,史匹柏夫婦捐10萬美元給「No on 8」機構,並發表書面聲明:「第8號立憲提案,企圖消除我們國家公民超越性別去結婚的權利,這種歧視,不應該發生在加州或其他任何地方。」

美國加州立法通過同志可以結婚之後,第8號提案就是準備動用美國憲法,立憲通過同志婚非法,在好萊塢引起反對聲浪。但綜觀整體局勢,反對的「No on 8」機構,募款1,080萬美元;支持的「Yes on 8」機構,卻募得1,620萬美元。

新聞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