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6

【印度/同志遊行】121125 中央廣播電台:印度同性戀遊行 訴求更多包容

印度同性戀遊行 訴求更多包容
2012/11/25 撰稿‧編輯:柳向華 新聞引據:採訪、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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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百名同性戀權益維護人士今天(25日)走上新德里的街頭,要求在極度保守的印度社會中,他們能夠活得更有尊嚴。

  遊行隊伍中數十名民眾齊力拉著約15公尺長的彩虹旗,有的揮舞標語,要求政府將反歧視法的效力範圍,擴大至學校、工作場所和公私部門。

  活躍人士表示,雖然德里高等法院3年前將同性戀行為除罪化,但是印度社會至今仍然還沒完全接納同性戀者。修法之前,依在殖民時期通過的刑法,同性戀行為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

  保守派團體要求最高法院駁回高等法院的判決,最高法院正在聽取各界的意見,其中包括保守派團體和同性戀權利維護人士,目前還不清楚最高法院幾時做出判決。

  參加遊行的舞台劇編劇兼演員的左里安.克若斯(Zorian Cross)說:「只要最高法院站在我們這邊,還有同性婚姻若能合法,沒什麼比這更棒的了。」

  同性戀人權組織在遊行活動中發佈的聲明指出,「我們的訴求是,無論個人的性別或性傾向為何,人人都有權利過有尊嚴和自由的生活。」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1354&id=1&id2=2

印度數百同性戀者首都遊行 爭取社會包容
2012-11-26 愛白網引環球網報導

  據《印度時報》11月25日報導,印度當地時間25日,數百名同性戀權利人士聚集在印度首都新德里進行遊行活動,要求社會給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

   據報導,許多示威者手持15米左右長的彩虹旗幟,揮舞著寫有「請支持我們」的標語牌,吹奏擊打著印度傳統音樂及鼓點,要求政府結束對同性戀者所有形式的歧視,將反歧視法律的範圍擴大到學校、工作地點、公共以及私人場所。

    遊行者稱,印度殖民地時期的法律將同性戀行為視為違法,然而,在印度高等法院宣布更改法律條令后,同性戀者仍然不被印度社會所接受。一位遊行者說:「只有最高法院出來站在我們這一邊,認為同性戀婚姻是合法的,這種情況才會有所好轉。」

    報導稱,在印度一些大城市裡,同性戀行為已經被慢慢接受,一些寶萊塢電影也開始涉及同性戀這個話題。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34

延伸閱讀
【印度/同志人權險倒退】120223 國際線上:印度內政部稱同性戀不道德 要求最高法改判不合法/120224 中央社:印官方對同性戀態度轉為中性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2423383413&myarea=3

2012-11-25

【中國/同志遊行】121124 湖南紅網:湖南長沙同性戀街頭遊行 路人接旗不認“同”/搜狐新聞:同性戀街頭遊行 籲公眾消除歧視

湖南長沙同性戀街頭遊行 路人接旗不認“同”
紅網長沙11月24日訊 記者 曾小穎 攝影 馮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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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下午,一支人數並不多的隊伍在長沙鬧市街頭成為關注焦點。路人紛紛駐足“圍觀”,並從他們手中接過彩虹旗。但幾乎所有受訪對象都聲稱不知道這是同性戀反歧視遊行隊伍。

  這支呼吁反對歧視同性戀的遊行隊伍由21名同性戀及支持者組成,從下午2時起,他們身著黃色、白色宣傳t恤,手持宣傳標語和象徵同性戀者的彩虹旗幟,從南湖大市場出發,經五一大道向長沙火車站行進,沿途向路人發放象徵同性戀反歧視的彩虹旗,並邀路人合影和簽名支持。

  活動組織者“向小寒”稱,事先準備的三百面彩虹旗和百份紀念品在行進中散發一空,不少市民還簽名支持並與遊行隊伍合影留念。

  記者詢問了近二十位接過彩虹旗的路人,除火車站前一位中年男子表示知道代表同性戀外,幾乎所有接旗路人都聲稱不知旗幟含義,也未看清宣傳標語。部分青年市民接過彩虹旗後相互打鬧取笑,稱這是“基友旗”(“基”是指同性戀),但面對記者采訪卻裝不明白,連聲說“不清楚”。

  在遠大路上,剛接過兩面彩虹旗的烤玉米攤主反問記者旗幟含義,當聽說這是代表同性戀反歧視,她拔下插在攤上的彩虹旗,悄悄塞進了烤玉米的火爐里。也有青年女性結伴跟隨拍照。所有受訪市民均要求匿名,並強烈表示從未歧視同性戀。

  活動進行中,參與者、中南大學學生“小邪”表示,自己並不隱瞞性取向。但如果遊行時遇到熟識的老師或同學,自己也許會選擇回避。

  活動發起人“向小寒”稱,正因為有或明或暗的歧視,他們才選擇公開“站出來”,希望能引起社會重視。據他稱,這一活動上周曾向長沙公安部門備案,這應該是大陸城市第一次成功舉行同性戀反歧視遊行。

新聞出處:http://hn.rednet.cn/c/2012/11/24/2824994.htm

同性戀街頭遊行 籲公眾消除歧視
2012-11-24 搜狐新聞大視界

2012年11月24日下午,長沙30餘名同性戀志願者發起遊行,並在街頭邀請市民簽名、合影,為爭取同性戀者權益,期待對於同性戀群體消除歧視。遊行者身穿黃色、白色衣服,手持象徵同性戀者的彩虹旗幟,從南湖大市場出發,向長沙火車站五一大道向市民市民發放同性戀反歧視資料,旗幟,向市民贈送禮品,並邀請市民在反歧視橫幅上簽名合影。有同性戀者說,曾經被同事揶揄,感到不快。亦有人指,有同性戀的老師和社工,不獲晉升,認為並不公平。更有同性戀者表示,希望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此次遊行活動組織者,同愛志願者網站發起人小寒表示,因為生活中許多同性戀都受到了社會過多地額歧視,他們想通過這個活動,呼籲社會消除對於他們的歧視。沿途的一些市民說,雖然自己不是同性戀者,但認為這些人士不應受到歧視。

新聞出處:http://pic.news.sohu.com/911195/911297/group-396835.shtml#0

2012-11-25

【香港/同志與家人】121122 頭條日報:新聞故事——性向不同 無礙孿生情

2012-11-22 頭條日報

家有一寶,如有一老;倘家有「同志」,又如何是好?大部份孖生(SongYY按:雙生、孿生之意)兄弟,樣貌、性格和喜好都近似,曹文偉(大曹)和曹文傑(小曹)卻是特別的一對。大曹信奉基督教,現時是神學院的研究助理,;小曹是同志組織「女同學社」的執行幹事,有一位拍拖十年的「男朋友」。兩人的工作不同,起初彼此不接受對方,但經用心了解之後,關係回復往昔。大曹身體力行,參加同志遊行支持弟弟;小曹就最希望社會能給同志平等的機會。

    「自小街坊、親戚已說小曹女性化、斯文,我則比較粗魯。」今年三十一歲的大曹與小曹是孖生兄弟,先後出生,只差五分鐘,兩兄弟關係密切,但大曹從來不察覺弟弟的性傾向與自己有異,小曹一直沒向哥哥訴說,直至中三那一年。

    「同學跟我說細佬(弟弟)不開心,就去他的班房找他,但他對我不瞅不睬,只在字典機打『homosexual』。按鍵查字典,才知道是同性戀的意思。」當時,學校有傳聞說有男生喜歡小曹,大曹決定當「二五仔」,將所有事情告訴媽媽。

初中發現細孖性向
「媽媽思前想後,再回想以前的蛛絲馬跡,決定問我是否同性戀,我直認不諱,結果大家攬住一起哭。」這就是小曹「出櫃」的經過。「我從來不覺得這是一件醜事,這是自己的一部份。」大曹知道弟弟的性取向後,當下感到疑惑、愕然,「因為從來不知道他喜歡同性,但並不覺得討厭。」同年,大曹在朋友慫恿下開始返教會,起初只為認識更多朋友,慢慢對基督教產生興趣。

    中六那年,小曹經歷第一次失戀,大曹好言安慰。半年後,小曹再墜入愛河,怎料大曹的態度一百八十度改變。「他堵截所有電話,若有男生打來找我,會說不要再打來,沒有這個人。連媽媽也看不過眼,反問他基督的愛就是這樣?這就是愛?」小曹憶述當時要到投幣的公眾電話亭「煲電話粥」。

    大曹解釋,當時對同性戀認識不深,找教會的傳道人傾談,都加以否定,於是起了反感,令小曹好傷心。兩兄弟關係自此變得冷淡,同一屋簷下也沒兩句。

    其後,大曹反思傳道人的說法,再研究當中真正意思,得出不同人對傳道有不同的結論,「開始接納小曹的(同志)身份,會一起食飯、聊天,重新認識對方。橫豎從宗教找不到答案,倒不如認識他這個人,和他的同志朋友。」大曹發現,同志的拍拖模式與異性戀者大同小異,一樣會打情罵俏、「呷醋」,這令他頓時安心不少。

    對於家人可以接受自己,小曹坦言感到開心,即使連初中時已與媽媽離婚的爸爸,在臨終前也接受自己。爸爸今年四月因肺癆過身,去世前數日問大曹,究竟小曹有沒有伴侶,大曹直言弟弟是同志,另一半是男生。翌日,小曹帶住拍拖十年的男友見爸爸,雖然隔住口罩看不清樣貌,但爸爸大讚男友「好靚仔」,更吩咐他好好照顧小曹,令小曹感動不已,但很後悔爸爸在臨終前才知道。

建議為人父母逆思考
小曹明白現時很多父母難以接受子女是同志,他建議父母不如轉個角度想,「假如今日將走到生命盡頭,你會否仍介意子女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還是在意有沒有人照顧、扶持子女,令他們開心?」

新聞出處: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215818&section_name=wtt&kw=8

2012-11-21

【法國╱同志權益】121119 世界日報:反同志法案 法國10城大遊行

2012.11.19 世界日報╱巴黎17日電

法國內閣早前通過同性戀婚姻和收養法案,不僅給同志新的權益,法案還將統統取消「父親」和「母親」等詞,而代之以「家長」。根據警方數據,17日有逾10萬法國民眾以「所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生的人」的名義,分別在十座大城遊行示威。
 
巴黎的遊行在Denfert-Rochereau廣場集合,遊行隊伍包括老中青各世代,超越宗教差異。遊行前的演講強調,示威者並不阻止同性戀者的性愛或是養育他們的子女,而是抗議社會結構的改變。
 
他們認為,政府「所有人的婚姻」法案涉及的「所有人平等」概念,將去除性別化以及父親、母親與孩子的親子關係,何況,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民事婚姻的保障,是建構社會的基礎。
 
前參議院主席拉謝(Gerard Larcher)說,基本上不同意總統提出的同性戀法案,所以要求有關社會基本的家庭、親子關係、兒童權、生育藥物補助等所有問題的辯論。
 
民眾表示,民法是社會的基礎,不應該讓父親和母親的字眼消失,遊行抗議的目的是為了要退回這一扭曲婚姻的法案。
 
法國內閣會議7日通過此法案,明年1月將提交國會審議,示威遊行18日將持續,反對者並醞釀明年1月發起更大規模的抗議。
 
新聞出處:
 
延伸閱讀:
【國際/同性伴侶權】120830 愛白網:法國同性婚姻議案將在十月提出/中央廣播電台:紐西蘭國會初審通過 承認同志婚姻/俄新網:愛沙尼亞同性戀人可公證伴侶關係但無權領養孩子
2012-11-21

【香港╱性教育】121118 星島日報:專家: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

2012.11.18 星島日報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同性戀話題隨部分藝人「出櫃」鬧得熱哄哄。有外國性教育專家認為,如社會上出現歧視同志的情況,政府應立法保障同志權利;而正確的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題材,但反對援交。家計會指正確性教育,應包涵蓋所有性知識。
家計會昨舉行性教育研究會,主講嘉賓美國性教育專家Dr. Marty Klein表示,任何政府都有必要制訂法例,保障社會上受歧視的一群,包括同性戀者;如同性戀者受到歧視,政府應立法保障他們的權利。
他又說,正確的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題材,因為一些十三至十四歲的青少年,或未清楚自己的性取向,性教育有責任令青少年了解自己,而不是避而不談。他認為,同性戀就好像不同國家的食物一樣,每個人喜好不同。

 對於有言論指「同性戀等於肛交」,Dr. Klein認為在討論同性戀議題上,不應只狹窄地探討性行為,應關注在發生性行為後,如感到孤獨、憤怒及壓力,則表示與錯誤的人發生性行為,宜再反思。

有在場教師提到本港少女援交問題,Dr. Klein強調援交行為不值得鼓勵,因少女與客人發生關係後,除獲金錢或禮物,毫無得著;建議少女應建立自我價值,成人亦宜了解援交少女背後的原因。
另外,家計會在會上提到正確的性教育應「乜都教」,由認識各個生殖器官名稱開始,至性交過程、避孕等,配合圖片及模型講解;而導師則應只講事實,不加任何個人意見。
延伸閱讀:
【加拿大/性教育】100422中央社:性知識從小1教起 加安大略省修訂生衛課程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0422124437335&myarea=3
【臺灣/愛滋防治】121029 蘋果日報:處男一夜情 染梅毒愛滋 上陣未戴套「爽一次 遺憾終身」/延伸閱讀:恐懼揭穿愛滋教育的落伍
2012-11-21

【香港╱性教育】121118 星島日報:專家: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

2012.11.18 星島日報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同性戀話題隨部分藝人「出櫃」鬧得熱哄哄。有外國性教育專家認為,如社會上出現歧視同志的情況,政府應立法保障同志權利;而正確的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題材,但反對援交。家計會指正確性教育,應包涵蓋所有性知識。
家計會昨舉行性教育研究會,主講嘉賓美國性教育專家Dr. Marty Klein表示,任何政府都有必要制訂法例,保障社會上受歧視的一群,包括同性戀者;如同性戀者受到歧視,政府應立法保障他們的權利。
他又說,正確的性教育應包含同性戀題材,因為一些十三至十四歲的青少年,或未清楚自己的性取向,性教育有責任令青少年了解自己,而不是避而不談。他認為,同性戀就好像不同國家的食物一樣,每個人喜好不同。

 對於有言論指「同性戀等於肛交」,Dr. Klein認為在討論同性戀議題上,不應只狹窄地探討性行為,應關注在發生性行為後,如感到孤獨、憤怒及壓力,則表示與錯誤的人發生性行為,宜再反思。

有在場教師提到本港少女援交問題,Dr. Klein強調援交行為不值得鼓勵,因少女與客人發生關係後,除獲金錢或禮物,毫無得著;建議少女應建立自我價值,成人亦宜了解援交少女背後的原因。
另外,家計會在會上提到正確的性教育應「乜都教」,由認識各個生殖器官名稱開始,至性交過程、避孕等,配合圖片及模型講解;而導師則應只講事實,不加任何個人意見。
延伸閱讀:
【加拿大/性教育】100422中央社:性知識從小1教起 加安大略省修訂生衛課程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0422124437335&myarea=3
【臺灣/愛滋防治】121029 蘋果日報:處男一夜情 染梅毒愛滋 上陣未戴套「爽一次 遺憾終身」/延伸閱讀:恐懼揭穿愛滋教育的落伍
2012-11-17

【非洲/同志人權受限】121114~16 多家媒體:烏干達將通過更嚴厲反同法律作為聖誕禮/奈及利亞通過嚴懲同性戀法案/喀麥隆歧視同性戀政策不改弦易轍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表示關切

烏干達將通過更嚴厲反同法律作為聖誕禮
2012-11-15 愛白網 小魚 編譯

儘管國際上對於烏干達反同法的起草反對聲不斷,烏干達的反同法仍將在2012年將盡時通過,烏干達議會發言人(即議長)在周一時說道。同時發言人還強調說,這正是烏干達人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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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會發言人瑞貝卡•卡達加(音譯Rebecca Kadaga)告訴美國聯合通訊社,這項法案最開始判定了一些同性戀行為為死刑,它今年將會成為法律。這是烏干達人的「強烈要求」,她說道。她重申了這個她在周五的反同積極分子的會議上所做出的承諾。那些反同者聲稱同性戀者對烏干達的兒童是「非常嚴重的威脅」。

    「議長,我們不能坐視不管如此有害的事情在我們國家發生。」反同者申訴道。「因此,我們作為負責的公民,我作為議會的領導,感到有責任讓你們關注這件事…這樣立法者就可以採取辦法,儘快處理我們國家的墮落情況。」

    反同者在卡達加面前進行了遊行。遊行中,家長和學生舉著寫有同性戀是「罪惡」的牌子。議長於是承諾兩周內考慮出台相關條例,並聲明「權利在我們手上」。

    「我們為什麼不做人們告訴我們的那些應該做的事?這些人本不用請求我們。」卡達加對那些希望將條例合法化的反同積極分子說。烏干達的懲罰條例將同性戀列為非法行為。但在2009年,一位來自執政黨的立法者卻說要有更加強硬的法律來保護孩子們遠離同性戀。議會成員David Bahati控訴了來自西方的富裕的同性戀者通過保證金錢和更好的生活,將貧窮的孩子「吸收」入同志生活方式中。他相信他的條例足夠受立法者的歡迎,因此通過此項條例應該沒有困難。

    烏干達同志權益維護者在反對條例的同時,也指出通過將這個禁忌話題提升到國家的議程中也有助於他們為取得平等的鬥爭。同性戀在非洲的很多國家都是違法行為。一位有名的烏干達同志活動家則說推動合法化的進程非常令人沮喪。「這非常令人失望,但是我們還是要尋找與議長見面的機會。」 但是議長很可能不會同意這樣的一個會面。

    反同條例在烏干達廣受歡迎的同時,也引起了國外的廣泛批判。美國總統奧巴馬說它是「令人厭惡的」,同時一些歐洲國家也威脅一旦這項提案真的成為了法律,將要縮減對烏干達的援助。(USATODAY)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24

奈及利亞通過嚴懲同性戀法案
2012-11-14 全球同志新聞微博

非洲國家奈及利亞的眾議院11月13日二讀全票通過嚴厲懲罰同性戀的法案,對辦同性婚姻、公開有同性戀愛關係或”協助教唆者”判入獄最長14年,參院已通過法案,有待眾院三讀。另外,烏干達議會議長周一稱,議會將在年底前通過帶重刑的反同性戀法案,但近兩年該國官員和法案起草人的多次類似聲稱都未見結果。

新聞出處:http://tw.weibo.com/sogaynews/

喀麥隆歧視同性戀政策不改弦易轍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表示關切
2012年11月16日 聯合國新聞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 (簡稱OHCHR)11月16日對有關喀麥隆騷擾、恫嚇、逮捕和監禁被懷疑具有同性戀傾向的人的報告表達關切。OHCHR呼籲喀麥隆採取行動,糾正法律條文中將同性戀視為犯罪行為的錯誤做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表示,現行喀麥隆刑法將同性性關係確認為犯罪行為,量刑可以達到5年監禁並處以罰款。OHCHR表示,此項法律與國際法和喀麥隆政府的人權承諾相抵觸,違反了該國國際人權承諾和隱私權以及不受歧視的自由權利,而這兩者均受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保護。

OHCHR表示,喀麥隆的法律雖然只指性行為,但在實踐中卻將其以擴大化的方式加以運用,對那些在外表、舉止、講話方式或一般行為存在同性戀疑點的人加以懲處。有些人僅僅因為對同性發了一條“我愛你”的信息就遭到起訴。某些男性由於形象過於柔弱便遭到懷疑。

OHCHR同時對勇於維護同性戀者權利的人士和組織遭到無端的騷擾、恫嚇表示關切。OHCHR指出,喀麥隆政府有義務為這些維權人士和組織提供保護。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辦還特別對喀麥隆最新刑法修改草案將同性戀與非自願性行為和戀童癖列為同一犯罪類別表示特別關注。

新聞出處:http://www.un.org/chinese/News/story.asp?NewsID=18778

延伸閱讀
【非洲/同志人權】120521 國際在線:馬拉威總統呼籲廢除反同性戀法律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5230169704&myarea=3
【非洲/同志罪刑化】120224 中央廣播電台:喀麥隆與賴比瑞亞仍禁止同性行為/120226 蘋果日報:辛巴威總統慶88大壽 反同志咒英首相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281452399&myarea=3
【非洲/同志人權受限】 烏干達:議會又討論反同性戀法案/迦納重申不允許同性戀合法化/奈及利亞重申反對同性戀婚姻/馬拉威將重審定罪同性戀法律/11~12月非洲國家同志人權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11214928310&myarea=3&page=5
111103 愛白網:英國稱將不援助對同性戀定罪的國家,非洲部分國家強烈不滿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3233935165&myarea=3&page=1

2012-11-15

【香港/性傾向立法攻防:反方說法】121106 明報: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1112 各媒體: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 憂立法引來逆向歧視 家長憂影響子女性教育

SongYY說明:上一則新聞中,關於香港性傾向反歧視立法,何以只是一個諮詢公眾意見的提案會遭反對?以保守基督教團體為首的反對者,提出甚麼樣的理由?這幾則新聞整理了反對方(特別是明光社)的意見。

值得一提的是,台灣的某些教會團體與香港明光社往來密切,並曾多次合作舉辦研討會分享經驗。香港宗教團體的論點與運動方式,日後是否會再次出現在台灣?值得了解與關注。

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
函立會舉例﹕童話再不能只說王子公主成眷
2012-11-06 明報專訊

立法會明日將辯論「同志平權」議案,由工黨何秀蘭提出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平等機會、基本權利諮詢公眾,旋即引起正反團體角力。支持同志平權的團體及議員形容議案溫和;明光社則發動反對議案聯署,當中更包括浸信會的幼稚園。反對團體指如立法肯定同性戀,便會「嚴重損害教育自由」,並舉例稱童話故事日後不能只說「王子和公主有情人終成眷屬」,要說「王子和王子亦可締結美滿良緣」。

網上聯署 1.8萬人簽名
何秀蘭提出同志平權議案,有4名議員修訂,當中新民黨葉劉淑儀、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本為同志的人民力量陳志全,都作正面修訂,包括要求政府檢視家暴條例對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成效、保障不同性傾向者在就業等各方面都不受歧視等。自由黨鍾國斌則要求將立法、展開公眾諮詢等字眼刪除。

議案一出,明光社即發動網上攻勢,包括發起網上聯署關注同志平權,指立法將影響教育自由等,至今有約1.8萬人簽名。立法會昨日更收到與明光社聯署文章一樣的電郵表達意見,寄件團體分別為「灣仔浸信會」和「荃灣浸信會幼稚園」。聯署內容稱,根據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國家經驗,有僱員因為表達不贊成同性戀而被警告、減薪,甚至解僱。

同志組織蒐簽名集會抗衡
同志組織亦盡力游說議員及發起簽名抗衡,籲議員支持,「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說,在網上發起「支持開展性傾向歧視公眾諮詢」聯署活動,至今逾4300簽名,明日中午亦會在立法會外集會,並將簽名交予議員。同志團體今日將在政府總部外舉行記者會,出席者除包括何秀蘭等議員,亦有藝人黃耀明等,他們將表達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態度等。

陳志全批評,明光社電郵內容是無限上綱上線,「我從無聽聞孤兒院執笠、老師因此被解僱」,直言何秀蘭的議案僅要求公眾諮詢,內容十分溫和,但明光社也要反對。他認為在諮詢過程中,反對團體也可表達意見,但連諮詢也不容許,形容有關團體只是掩耳盜鈴。

陳志全:議案溫和 僅要求諮詢
對於明光社的網上攻勢,陳志全表明不擔心,「其理據愈來愈無市場,根本不屑一駁」,但對於要推動同志平權,他並不樂觀。他透露,早前與高層官員提及要求將性傾向歧視立法,該官員說,特首政綱沒提到有關立法,政府不會優先考慮。范國威亦說,明光社理據荒謬,認為香港是開明社會,現時是適當時候討論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

新聞出處: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06/-2-2816276/1.html

明光社憂立法引來逆向歧視
明報 –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擔心,若就性傾向立法保障,會引來不贊成同性戀者被「逆向歧視」。

蔡志森接受港台訪問時澄清,他們日前的聯署並非反對在立法會就同志平權展開諮詢,他們亦贊成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學習、就業等權利。不過,他們憂慮若一旦立法,會令不贊成同性戀的人被「逆向歧視」。

蔡志森舉美國一宗案例說,有父親不願孩子在一間鼓勵男男同性戀的學校就讀,跟校方說要轉校,但卻不獲批准。

他亦指本港近年多了有關同性戀的討論,亦有更多同性戀者願意表明性取向,社會已愈來愈包容,毋須就保障同性戀者進行立法。

出席同一節目的女同學社執行董事曹文傑卻說,社會上仍有很多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而立法亦非只保障同性戀者,同樣可保障異性戀或雙性戀者不受歧視。

新聞出處:http://hk.news.yahoo.com/%E6%98%8E%E5%85%89%E7%A4%BE%E6%86%82%E7%AB%8B%E6%B3%95%E5%BC%95%E4%BE%86%E9%80%86%E5%90%91%E6%AD%A7%E8%A6%96-023402604.html

反歧視同志諮詢 疑為立法鋪路 家長憂影響子女性教育
2012-11-12 新報 採訪:靜態組

同志組織要求政府就保障同性戀人士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不過有社會及家長團體認為,若政府就此進行公眾諮詢,即是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鋪路,擔心日後法例通過,可能影響子女性教育,甚至形成逆向歧視,將來只在言語上不認同同性戀,也會被入罪;他們又認為目前同性戀者被歧視的情況並不嚴重,沒有需要立法,加以特別保護。

立法會上周否決就保障同性戀者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的立法進行諮詢,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昨日出席《城市論壇》表明,反對就同性戀者平權問題立法,因為根據外國經驗,若果立法,反對同性戀人士反而會被歧視,亦很容易被以言入罪。此外也不應只把同性戀者視作本港僅有弱勢群體,需要立法予以保護。他指出,社會上可有不同意見,大家互相包容尊重,和平共處,而不是強逼對方接受。他認為基本人權要受保護,但同性戀者結婚是社會結構問題,並沒有迫切性要立法保障。

家長指形成逆向歧視
出席同一論壇的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則憂慮,就此問題展開公眾諮詢,只是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鋪路,下一步就是要立法,擔心日後法例可能會影響子女性教育,更會形成逆向歧視,因此並不贊同。
她認為,同性戀歧視情況在港並不嚴重,根本沒有需要為同性戀者立法,「係唔係俾人叫肥叫跛,就要特別立法,咁好多都要立法。」她認為明光社反而是被歧視的一方。

僱員被開除學生退學
同志組織、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在論壇上指,本港有需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他引述調查指出,超過七成受訪同性戀者在生活上受到歧視,如僱員被僱主開除,學生被勸退學等,顯示本港對同性戀者免受歧視的保障極為不足。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既然社會關心同性戀者被歧視,為何不就此進行諮詢,因諮詢正好了解社會對同性戀歧視問題的取態。他重申,雖然議案被否決,但他將繼續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另外,蔡志森在論壇上表示,反對同性戀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涉及公共衛生,但此言一出,即被陳志全質問:「究竟你係反對同性戀定係反對肛交?」並要求他不要將同性戀與肛交畫上等號。蔡志森解釋,他不贊成同性性行為,但不反對同性互相相愛關心,也不贊成有學生因為同性戀傾向而被開除,亦沒有反對諮詢,只是不認同只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新聞出處: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60837

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
何韻詩一聽歪理怒火中燒
2012年11月12日 蘋果日報 記者:王家文

同性戀即是肛交?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等同以言入罪?被指為「道德塔利班」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昨在《城市論壇》上多次影射同性戀就是肛交;又將立法保障性小眾權益歪曲成箝制言論自由;更指同性可相愛,但不容有性行為。台下市民辱罵同性戀者是「孽種」、「冇後代」,蔡志森卻充耳不聞,死撐本港性傾向歧視並不嚴重,毋須立法。

立法會上周三否決諮詢不同性傾向平等權利議案,《城市論壇》昨討論有關議題。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後三次將同性戀與肛交相提並論,先指同性性行為涉及肛交,有違公共衞生;又指無論男男或男女肛交均不應鼓勵,「就算你用咗安全套都唔等同係安全性行為」;最後更稱,若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老師須教導幼稚園學生,「陰道交同肛交係唔同嘅性交模式」。

蔡志森稱不贊成同性戀,但不反對「兩個同性嘅人互相相愛、關心」,卻又反對同性性行為,跳躍思維惹來台下嘲笑,節目主持人謝志峰也「嗯」了數秒,「O嘴」無言。台下部份觀眾用粗言喪罵同性戀者,「死基佬」、「屎忽鬼」,蔡志森仍堅稱,「我哋睇唔到有好多非常唔公平嘅個案出現」。

以婚外情喻同性戀
蔡志森表明反對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指參考外國經驗,一旦立法後,會構成「逆向歧視」,能以言入罪,「即係你講一啲嘢,對方覺得被冒犯,你已經犯法」。他又將同性戀與婚外情扯上關係,認為同志不敢「出櫃」(同性戀者公開性向),跟婚外情一樣,「因為嗰樣嘢本身有爭議性」,又將話題拉扯到美國911事件後,經濟下滑,突然有很多人自稱同性戀者,以逃避解僱。

同樣反對立法的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思嫣指諮詢就是為了要立法,一旦立法,子女上性教育課時,「一定要認同同性戀係啱」,更直言,「如果咁講,喺街見到個人咁矮,死矮仔,如果叫佢矮、叫佢肥、叫佢跛、叫佢盲,就去提出叫歧視,我諗香港有好多嘢要立法囉」。

陳志全斥混淆視聽
出席同一論壇、首名出櫃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斥蔡志森將同性戀等同肛交混淆視聽,批評他以逆向歧視作藉口,「就係你哋呢啲似是而非嘅論述,為特區政府助紂為虐,去欺壓不同性傾向人士」。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指,有在職人士或學生因不同性傾向而被解僱或勸退學,強調立法精神是平等機會,以保障弱勢,不會因其身份而受歧視,在社會上獨立自足。

日前公開承認是同性戀者的歌手何韻詩,昨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不點名指在《城市論壇》聽見一些歪理和指摘,「立刻怒火中燒」,並強調同性戀者是爭取自由、人權和進步,「我們要求的,只是多一點的互相尊重」。

新聞出處:http://www.1688.com.au/site1/news/hk/2012/11/12/413930.shtml

延伸閱讀
明光社沒有告訴你的事實與真相--真的有逆向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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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2 主場新聞:明哥阿詩慢必 駁蔡志森肛交論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E6%98%8E%E5%93%A5%E9%98%BF%E8%A9%A9%E6%85%A2%E5%BF%85-%E9%A7%81%E8%94%A1%E5%BF%97%E6%A3%AE%E8%82%9B%E4%BA%A4%E8%AB%96/
121112 am730 :容不下諮詢的香港?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29462&d=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