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9

110119愛白網:有關團體消息:因有同性性行為,伊朗兩年輕男子被處以亂石砸死

名為“國際反對石刑委員會”(ICAS)的團體發佈消息說,近日在伊朗有兩個年輕男子因發生同性性行為而被判石刑,對他們的死刑處決將在本週五執行。
  
“國際反對石刑委員會”是在國際社會譴責並呼籲廢除石刑的組織,該組織在1月16日的消息中說,在伊朗西北部的庫爾德斯坦省的皮蘭沙赫爾市,兩名被指控有同性性行為的年輕男子正面臨被處以石刑。
  
消息說,20歲的阿約布和21歲的莫斯雷還被指控用手機將同性性行為拍下,這段視頻被皮蘭沙赫爾市的政府人員看到,阿約布和莫斯雷很快被判以石刑。消息還引述伊朗當地報紙的報導說,對阿約布和莫斯雷的處決可能將在1月21日執行。
  
“國際反對石刑委員會”呼籲人們採取行動抗議和阻止本次石刑的執行。另外,也有網上消息說,伊朗當地報紙在報導中稱,阿約布和莫斯雷強暴了另外一個男孩。
  
伊朗的伊斯蘭教法律針對有同性戀行為的人以及其他一些被認為嚴重違反教義的人處以死刑,以往關於同性戀者在伊朗被絞刑處死的消息曾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在執行石刑的過程中,參與行刑的眾人向受刑者反復砸以石塊,直到受刑人被亂石砸死

 
©文稿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愛白網”。

資訊來源:2011/1/19愛白網
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1767

2011-01-18

110118中央廣播電台:雜誌熱賣 印度同性戀不再禁忌

撰稿‧編輯:張子清  新聞引據:中央社
  
新一期同性戀雜誌「Fun」到貨之際,總擺放在最不顯眼的書報攤角落,避免冒犯顧客,然而每月總是銷售一空。
 
這份亮面印刷的雜誌,在去年7月推出,圖片中只穿內衣褲的年輕模特兒猛擺姿勢,搭配包羅萬象的文章,例如交換伴侶時的約會裝扮、露骨的性愛煩惱,以及最新款汽車和電子裝置。
  
書報攤老闆說:「雜誌一直都供不應求,我得下更多訂單,這類雜誌有足夠讀者群。」
  
像這樣大膽的同性戀文化,對多數印度人來說,仍然難以接受,同性戀議題通常被視為禁忌。體壇、政壇或演藝圈,還沒有知名人士出櫃。
  
不過同性戀性行為在2009年合法化,加上印度快速擁抱更多西方文化的生活方式與態度,同性戀似乎不再是過街老鼠。
  
玻璃圈出頭天的其他跡象還包括同性戀情人節卡片,以及寶來塢賣座片「Dostana」情節,一位母親歡迎兒子的男朋友來家裡玩。
  
目前至少有8份紙本和網路版雜誌鎖定同性戀族群,包括去年由26歲女子庫瑪(Apphia Kumar)發行的網路雜誌Heart。

新聞來源:2011/1/18中央廣播電台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77035&id=2&id2=2

2011-01-17

110117華視新聞雜誌:用愛接納 勇敢櫃父母(附影音報導原始網址)

陳汎瑜 張書銘 報導 地區:台北市報導 
 
現在有不少家長非常擔憂孩子的性向問題,如果女兒打扮很中性或者男生外型很陰柔,父母親就會懷疑「我的孩子是不是同性戀呢」,而萬一孩子坦承自己是同志,父母應該如何面對?上個星期華視新聞雜誌曾經深入報導女同志的心聲和眼淚,引起很多觀眾的迴響,其實在台灣有超過七成的同志不敢告訴父母親自己的性向,不過也有一群勇敢的同志爸媽,他們在孩子出櫃以後,選擇接納和陪伴孩子成長,甚至成立了「櫃父母協會」。
 
台北有一位郭媽媽,她不只陪伴女兒參加同志大遊行,還到處演講,希望幫助其他家庭,屏東還有一位葉媽媽,她的兒子十年前被同學嘲笑太娘娘腔,最後在校園離奇死亡,十年來葉媽媽關懷同志,把同志當成自己小孩一樣疼愛,同志故事系列報導,今天要帶您來看這些勇敢「櫃父母」的故事。
  
民國89年4月20號,屏東縣一所國中三年級的葉姓少年,下課前5分鐘告訴老師他要去上廁所,結果一去再也沒有回來,同學發現他倒臥在廁所、大量出血,最後送醫不治,校方追查,葉同學外型秀氣斯文,曾經被男生嘲笑太娘娘腔,還脫褲子要驗明正身,葉姓少年害怕被欺負,只敢在上課時間上廁所,檢察官勘驗,葉姓少年疑似摔倒造成顱內出血死亡,最後以意外結案,不過這卻是台灣性別教育史上最讓人心痛的事件。
  
對葉媽媽來說,人生充滿哀痛悔恨,10年後的這一天,葉媽媽出現在高雄首次同志大遊行的宣傳車上,這位來自屏東鄉下的媽媽引發了全場震撼,早就應該走上街了,當年才14歲的兒子沒有告訴過母親自己的性向,不過這一刻葉媽媽站在台上,她的堅強卻撫慰了所有台下的同志朋友,他們淚流滿面,彷彿眼前站的就是自己的母親。
  
父母和親情往往是同志朋友最脆弱的一面,在台灣有超過七成的同志終生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向,寧願孤獨痛苦的面對和一般人截然不同的人生,害怕父母不能接受不再愛自己,於是和家庭疏離,甚至用一連串的謊言來蒙蔽家人,但是這樣父母就會快樂嗎?這是2010年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同志電影、「為巴比祈禱」,述說美國一位母親瑪莉在兒子巴比出櫃、坦承自己是同性戀後,母親想改變兒子,最後巴比選擇自殺,從震驚、拒絕承認、憤怒到罪惡感,這幾乎是所有的同志家長面臨的真實處境。有人不願意接受現實、甚至最後失去孩子,不過也有父母用愛陪著孩子一路堅強走了過來,她的女兒叫做小皮,15歲那年她告訴媽媽她是同志,一家人也曾經歷經煎熬。
  
而說起了8年前,兒子向爸媽說了出櫃的過程,坐在一旁的王媽媽也忍不住笑了出來,現在33歲的兒子有交往多年的同志伴侶,全家人都真心祝福,這兩位母親勇敢的面對華視新聞雜誌的鏡頭,她們想告訴所有的同志父母,你們並不孤單,也希望父母要學著自我成長。
  
2006年底,這群勇敢的同志父母串聯起來成立了「櫃父母同心協會」,也希望幫助更多的家庭從困境走出來,這裡是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現在平均每10通的求助電話

就有2通是同志父母打來,大概都是用哭泣啦或是憤怒的方式。臉上掛著幸福的笑容,他是在同志熱線工作超過10年的巫緒樑,33歲的他,2009年剛剛和同志伴侶舉行了婚禮,對他來說人生最感謝的是已經過世的媽媽。

新聞來源:2010/1/17 華新新聞雜誌(影音報導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101/201101170654203.html

2011-01-14

110114蘋果日報:XXY染色體 害他娘娘腔28年 醫確診陰陽人解心結 盼手術變女人

【陳怡妏╱綜合外電報導】今年31歲的雅黛兒馬可翰跟全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樣愛漂亮,夢想將來可以嫁給心愛的人。但其實他在28歲前是名叫馬修的男子,高大的男兒身底下有顆女兒心,直到3年前才被醫生診斷出他是個性染色體異常的陰陽人。

雅黛兒在英國伯明罕出生時,被醫院判定為男嬰,讓已經生了兩個女兒的爸媽喜出望外。

無男性第二性徵

但雅黛兒從小就喜歡玩娃娃,討厭上體育課,因為太娘,經常遭到爸媽修理。他說:「我跟姊姊們很親,還會偷她們的衣服來穿,我爸發現的時候簡直氣炸了。」

14歲那年因為青春期遲遲不來被帶去看醫生,醫生說他發育異常,長大後可能須開刀,還開了男性荷爾蒙給他吃,希望能幫他「轉大人」。但他始終沒有變聲,臉上也沒有長鬍子,更糟的是,胸部反而跟青春期的女孩一樣大了起來。

對自己性別感到困惑的雅黛兒,因為得不到家人認同,16歲那年逃到倫敦,加入男同性戀的生活圈,28歲那年終於鼓起勇氣求醫,被醫生診斷出他比一般人多了一條性染色體,性別是XXY,「醫生說我患有柯林菲特氏症(Klinefelter syndrome),也就是說,我是個同時擁有男性跟女性基因的陰陽人。」

雅黛兒終於解開性別認同的矛盾,他說:「我奮鬥了20年想當女人,現在總算知道我是誰。」他目前正在服用雌激素,準備接受變性手術成為真正的女人,並且創了一個社團,要幫助其他跟他有性別困擾,卻不幸墮入毒海的陰陽人。

報你知

XXY導致生育困難

一般人有兩條性染色體,男性為XY,女性為XX。柯林菲特氏症(Klinefelter syndrome)患者,比一般男性多出一條X染色體,性染色體為XXY,患者通常身材高大,但有男性荷爾蒙分泌不足、女性荷爾蒙過多的問題,導致男性生殖器官發育不全,生育困難,聲音跟胸部很像女性。大多數的患者通常會以男性的身分生活,但也有人選擇成為女性。

新聞來源:2011/1/14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11487/IssueID/20110114

2011-01-12

110112蘋果日報:何春蕤轟《兒少法》讓媒體變幼幼台 民眾:出發點對 但管過頭

【張勵德、陳嘉恩╱台北報導】性別人權協會昨公布去年十大性權事件,其中《兒少法》擬修法限縮新聞自由最引爭議,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評論時,更砲火全開,痛批保守婦幼團體以「保護兒少」為名,全面清除成人資訊,使台灣社會空間「幼兒化」,NCC也監控媒體,希望電視節目和畫面全面淨化成為「幼幼台」!

這項評選是由性別人權協會號召同志諮詢熱線、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性別、人權、勞工團體,共同推舉出去年國內十大涉及性權事件。除《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修正案侵犯新聞自由人權底限外,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引發婦女團體要求修法加重刑度、及馬偕醫院涉嫌非法解僱跨性別員工等事件也都入榜。

新聞充斥馬賽克

何春蕤昨出席記者會時痛批保守婦幼團體正一步步以「保護兒少」為名,全面清除生活中的成人閱讀、成人觀影、甚至成人知識,使台灣社會空間正在「幼兒化」。同時,情慾生活也在「法治化」,從性互動到留言等所有情色材料,都被《性騷擾防治法》、《刑法》猥褻罪等法令所限制,成人情慾根本沒自由可言。

何春蕤表示,婦幼團體主導的《兒少法》修正條文,把保護兒童無限上綱,企圖直接限制新聞自由。「最近一、兩年台灣的電視新聞已經充斥各種馬賽克,簡直很難看見完整的畫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也監控媒體,希望把電視節目和畫面全面淨化成幼幼台。」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回應,婦團基於保障兒少權益站出來發聲,要求修法並沒有不對,且國內媒體至今仍無自律機制,修訂《兒少法》只是法律做為兒少保護最後一道防線。NCC發言人陳正倉則不願回應批評。

「影響知的權利」

民眾王慶祥認為,保障兒少的出發點並無不對,但現在確實有點管過頭,很多報紙、電視畫面全被馬賽克,根本看不到什麼,有點矯枉過正。主婦陳歆莉說,現在的新聞根本不適合小孩子觀看,立法管管媒體也是對的。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王雲東認為,色情、血腥等媒體內容會對沒判斷力的兒少造成不良影響,適度管制是好的,對成人內容管制的程度可討論,管太多會影響成人知的權利,但必須取得平衡,用適當的分級制度來規範。

《兒少法》修法重點表

★報紙分級:

報紙不得刊載描述(繪)犯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細節的文字或圖片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
  罰則:負責人處10萬到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

★網路分級
◎網路平台提供者應定自律規範,限制兒少接取、瀏覽有害身心內容
  罰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在網路散布或播送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應採取防範措施
  罰則:處10萬到50萬元罰鍰,公布姓名,嚴重可勒令停業1個月到1年

★保護受害兒少個資:受虐、吸毒或涉刑事案件及涉親權、監護權事件的兒少,不得報導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罰則: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並得沒入物品或命其移除、下架

註1:兒少定義為未滿18歲之人
註2:修正案尚待立院三讀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來源:2011/1/12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04805/IssueID/20110112

 

■相關新聞:

★性別人權協會:回顧99 展望100  2010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

http://gsrat.net/

【2010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何春蕤 > 司法民粹化 人民激情化 反性的非理性社會已然成形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1224728286&myarea=4

★2011/1/12蘋果日報:恐侵犯新聞自由 修法停步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04812/IssueID/20110112

 

 …

2011-01-11

110112立報:2010性權事件 侵權歧視仍居多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性別人權協會於11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其中兒少法侵犯新聞自由最受關注。其他包括性工作、同志、跨性別、愛滋、外配等議題也都紛紛上榜。

兒少法傷害新聞自由

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之首,為立法院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訂定包含「健全兒少閱聽環境,加強新聞紙及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訂新聞紙不得報導事項,違反者最重可處罰50萬元;另賦予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對兒少應採取防護措施之責任,違反者最重可處罰30萬元」條文。第44條更明定「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條文中行政裁量權過大,未來報紙報導可能動輒得咎,傷害新聞自由。

另外,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包括團體推動梅根法案公佈性侵犯資料以及重判性侵等運動也是上榜事件之一。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政府利用民粹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相當值得關注。

愛滋感染者仍遭污名

愛滋歧視新聞,與愛滋感染者需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的新聞,也是上榜事件。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表示,愛滋需要去污名化,但從官方釋放出來製造社會恐慌的媒體訊息,也顯示政府心態仍停留在罪犯化感染者的心態,更讓人懷疑防疫的成效。

政府將開放合法性交易專區,也是熱門話題。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人民老大性福團成員鍾君筑指出,目前政府對於性交易政策討論仍以管理與縮減的角度出發,而不是以性工作者的角度,制訂公平安全的相關法令,增加性工作謀生者生存處境的困難。

同志跨性別 處境艱難

台北市教育局發佈禁止國高中成立同志社團公文事件,讓青少年同志處境艱難。喀飛表示,事件暴露出台北市對同志的歧視,正在努力防制校園霸凌的教育主管機關,恐怕才是霸凌校園同志最根本的源頭。

跨性別事件也有兩件上榜,分別是「馬偕迫跨性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最終非法解雇」,以及屏東女同志學生、嘉義跨性別大學生自殺事件。台灣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指出,馬偕事件並非台灣第一個跨性別職場歧視的案例。事實上絕大部分遭到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因擔心曝光失去工作權而選擇隱忍。部分跨性別者以及同志選擇以死逃脫社會壓迫,可見歧視仍相當嚴重。

外配受到不公待遇

外配遭受移民官歧視的新聞也屢見不鮮,包括「越籍孕妻申請入台被要求驗DNA」事件,北縣一名男子4月向我國駐越南河內辦事處申請已懷身孕的越南籍妻子來台,面談官竟否決申請,並口出歧視言語:「從這邊帶回台灣,有8成最後驗出來的小孩都不是台灣人的。」另外,一名陳姓老翁娶大陸女子,移民署查訪發現老翁家裡只有單人床,認為夫妻無法同寢,羅女是假結婚,要求外配離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指出,移民官行政裁量權力過大,對弱勢的外籍配偶極不公平。

安心成家方案僅補助異性戀夫妻買房,歧視單身、同志以及中老年人。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都市苦工參政團成員周佳君也指出,政府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責任,但並沒有幫助人民購置房地產的義務。政府應協助無力購置房地產的弱勢民眾,保障居住權,而非制訂各種圖利建商的政策。

管理過當殘害人權

針對上榜的女連長在私人聚會上與下屬喇舌遭記過調職事件,以及PTT揪團上酒店,教育部要求PTT登錄真實資料等事件,何春蕤指出,女連長的專業表現並未因喇舌降低,但在私人聚會中的玩笑活動仍被監控懲罰,更使得9位知情同意的親吻對象也陷入污名。

在PTT揪團上酒店事件中,教育部和校方決議要求所有板主登記身分,企圖對板主的言論和活動形成嚇阻效應,也侵犯個人隱私權。何春蕤表示,個人私密生活有自主性,但從這兩個案件都看到性污名創造非理性的氛圍,讓管理黑手強行深入隱私,戕害基本人權。

新聞來源:2011/1/11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529

2011-01-11

110111中央社:十大性權事件 兒少修法居首

性別人權協會11日公布去年10大性權事件,兒少法修正條文限制新聞報導事件居首。(圖為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中央社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1日電)性別人權協會今天公布去年10大性權事件,兒少法修正條文限制新聞報導事件上頭條,學者評論,進入民國100年,性言論自由、性工作除罪、通姦除罪等基本性權仍然牛步。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指出,主流保守的民粹操弄,將幼童受性侵害無限上綱,官方配合演出,形成道德至上的氛圍,脫離法律理性,大家競相推動嚴刑重罰,扼殺冷靜思辯議題的空間。

立法院日前初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爭議條文提及加強新聞與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進新聞不得報導事項,網路平台業者應採取兒少防護措施,以健全兒少閱聽環境,違者訂有罰則。

王蘋、何春蕤指出,兒少法修正條文立意良善,但在限制新聞報導的背後,卻是變本加厲的言論檢查。

此外,其他9件性權事件分別是:抗議性侵輕判的白玫瑰運動、污名糾纏愛滋經費且夾殺感染者、政府擬規劃開放合法性交易、北市教育恐同公文使校園同志處境艱難、馬偕醫院迫使跨性別員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同志與跨性別者被逼走絕路、外配遭到移民官歧視、安心成家方案排除單身、同志與中老年人、女連長喇舌下屬等性污名緊縮私密空間事件。1000111

新聞來源:2011/1/11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1110049

2011-01-11

110111生命力新聞:打破婚姻定義 伴侶權意識高漲

【記者張嘉栩/台北報導】「伴侶」一詞有多種詮釋,其中相對於傳統以異性戀為中心的「婚姻」一詞,它代表了情感聯繫和成家基礎的新可能。近年來伴侶權意識高漲,伴侶成家的呼聲紛紛出現,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對此議題舉辦各項研討會、演講、徵文活動及集會,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真光福音教會舉行「成家的實現與神話:多元家庭如何成為可能?」伴侶權說明會,邀請伴侶盟成員、各同志及婦女團體及「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活動得獎者,分析伴侶權並分享伴侶經驗。

對於大眾最關切的伴侶權相關法律和活動的推動,伴侶盟的法律組與活動組詳盡分析推動流程與進度。

法律組的許秀雯表示,推動「伴侶法」是為了挑戰令人不滿的現實-異性戀才可結婚,其一,伴侶制度比婚姻制度有彈性,她說:「進入婚姻前是自由的,進入婚姻後一切都是被迫的,蒙田也曾說過類似的話。」婚姻對許多人而言是沉重的,甚至是一項賭注,而「伴侶權」給雙方個人生活上更大的彈性,不以結婚的枷鎖限制雙方;其二,婚姻權不應單屬異性戀,區分於「婚姻」的「伴侶」一詞代表了更多元的成家意義。

運動組的簡至潔說,伴侶權的爭取除了同志在努力外,婦女也發揮強大力量。二○○七年子女姓氏條文開始,孩子才能從母姓,但由於社會壓力,孩子從母姓仍為少數;另外,年齡漸增的女子單身,常常會被冠上汙名以嘲笑、汙衊,「單身去汙名」在近年來的推廣下成效仍不彰。伴侶權的建立可以給婦女自由的成家環境,沒有人規定你的同居人是什麼角色,也不必再承受單身無助的壓力。「成立運動組,才知道每人投注一點心力,加總起來的力量有多麼強大!」她說道。

對於伴侶權推動的動機,各方團體有不同訴求。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欣潔表示,其實「多元家庭」在我們的社會中是實際運行的,有異性戀家庭、同性戀家庭、甚至只是為了互相扶持而成立的家庭。她強調:「政府沒看見,不代表不存在。」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的凱榕則強調,現代社會中異性戀也需要伴侶同居權,在婚姻定義難改變的情況下,同居問題多(如同居共財等),配合推動合理的分居制度,能給異性戀家庭成員更多的空間和自由。

「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得獎者分享伴侶經驗。首獎Comet表示,自己身為雙性戀來看待多元家庭,才深刻了解「婚姻」關係建立的家庭有多麼狹隘,「婚姻」以異性戀為根基,限制其他形式的愛的可能。二獎美菲是已有兩個孩子的同性戀媽媽,「我問我的孩子:『我們家會不會很怪?』我孩子回答:『滿怪的!但是很幸福啊!』」她表示,與另一半的穩定來自於誠實的面對與表現,孩子會自己去感受。

新聞來源:生命力新聞

http://www.newstory.info/2011/01/%E6%89%93%E7%A0%B4%E5%A9%9A%E5%A7%BB%E5%AE%9A%E7%BE%A9-%E4%BC%B4%E4%BE%B6%E6%AC%8A%E6%84%8F%E8%AD%98%E9%AB%98%E6%BC%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