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1

110113中央廣播電台:美國第一家同性戀博物館 舊金山揭幕

撰稿‧編輯:吳寧康   新聞引據: 採訪、法新社

美國第一家同性戀博物館–GLBT(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博物館,12日將在舊金山著名的卡斯楚區(Castro District)正式揭幕。
  
博物館內展示的物品,包括粉紅框的太陽眼鏡、性用品、李維(Levi)牛仔褲、以及屬於哈維.米克(Harvey Milk)的私人物品等。米克是舊金山第一位民選的公開出櫃同性戀官員,他在1978年遭到暗殺。影星西恩潘(Sean Penn)曾在電影「自由大道」(Milk)中扮演米克,並因此榮獲奧斯卡影帝殊榮。
  
GLBT歷史協會(GLBT Historical Society)執行總監本柏格(Paul Boneberg)表示,他們竭盡全力來成立這家就像GLBT本身那麼豐富、多樣性和充滿驚奇的博物館。GLBT博物館是卡斯楚區的心臟,不只當地人會去參觀,每年還有數以萬計的觀光客會造訪此地,探尋同性戀的文化。
  
GLBT博物館是全球第二家以同性戀主題展現的博物館,第一家位於德國柏林。

新聞來源:2011/1/13中央廣播電台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76220&t%E7%BE%8E%E5%9C%8B%E7%AC%AC%E4%B8%80%E5%AE%B6%E5%90%8C%E6%80%A7%E6%88%80%E5%8D%9A%E7%89%A9%E9%A4%A8+%E8%88%8A%E9%87%91%E5%B1%B1%E6%8F%AD%E5%B9%95

GLBT博物館實用資訊(SongYY網站編輯補充)

Museum Information

地址:
4127 18th St.
San Francisco, CA 94114

開放時間:
週三至週六
11:00 a.m. to 7:00 p.m.
Sunday, noon to 5:00 p.m.

入場費:
$5.00; (會員免費)
每月第一個週三免費
(sponsored by the Bob Ross Foundation)

詢問電話:
415-621-1107

博物館網站:
http://www.glbthistory.org/museum/index.html

2011-01-11

110111中央廣播電台:加拿大法院:不得拒絕為同性戀證婚

撰稿‧編輯:季平 新聞引據:中央社

加拿大法院10日裁定,加拿大西部薩斯克其萬省(Saskatchewan)的證婚人員,依法不得以個人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戀夫妻證婚。

加拿大高等法院於2004年通過一項里程碑裁定,再加上渥太華修正婚姻法承認同性戀婚姻後,證婚人員每年平均為6到7場市民婚禮證婚,但仍有些人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

薩斯克其萬省曾經要求薩斯克其萬上訴法庭(Saskatchewan Court of Appeal)考慮一項法案修正案的合憲性;這項修正案打算准許證婚人員可以拒絕為同性戀婚禮證婚。

薩斯克其萬省法院裁定,這項法律修正提案違憲,如果施行,「將違反男女同性戀平等權」。

新聞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75879&id=3&id2=2

2011-01-11

110111生命力新聞中心:打破婚姻定義 伴侶權意識高漲

【記者張嘉栩/台北報導】「伴侶」一詞有多種詮釋,其中相對於傳統以異性戀為中心的「婚姻」一詞,它代表了情感聯繫和成家基礎的新可能。近年來伴侶權意識高漲,伴侶成家的呼聲紛紛出現,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對此議題舉辦各項研討會、演講、徵文活動及集會,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真光福音教會舉行「成家的實現與神話:多元家庭如何成為可能?」伴侶權說明會,邀請伴侶盟成員、各同志及婦女團體及「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活動得獎者,分析伴侶權並分享伴侶經驗。

對於大眾最關切的伴侶權相關法律和活動的推動,伴侶盟的法律組與活動組詳盡分析推動流程與進度。

法律組的許秀雯表示,推動「伴侶法」是為了挑戰令人不滿的現實-異性戀才可結婚。其一,伴侶制度比婚姻制度有彈性,她引用蒙田的話:「婚姻是一個只有進入自由的市場,它的存續期間則是被迫的,」強調婚姻制度僅有進入與否的自由,而婚姻關係的解消不被輕易許可。婚姻對許多人而言是沉重的,甚至是一項賭注,而「伴侶權」給雙方個人生活上更大的彈性,不以結婚的枷鎖限制雙方。其二,婚姻權不應單屬異性戀,區分於「婚姻」的「伴侶」一詞代表了更多元的成家意義。

運動組的簡至潔說,伴侶權的爭取除了同志在努力外,婦女也發揮強大力量。二○○七年子女姓氏條文開始,孩子才能從母姓,但由於社會壓力,孩子從母姓仍為少數;另外,年齡漸增的女子單身,常常會被冠上汙名以嘲笑、汙衊,「單身去汙名」在近年來的推廣下成效仍不彰。伴侶權的建立可以給婦女自由的成家環境,沒有人規定你的同居人是什麼角色,也不必再承受單身無助的壓力。「成立運動組,才知道每人投注一點心力,加總起來的力量有多麼強大!」她說道。

對於伴侶權推動的動機,各方團體有不同訴求。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欣潔表示,其實「多元家庭」在我們的社會中是實際運行的,有異性戀家庭、同性戀家庭、甚至只是為了互相扶持而成立的家庭。她強調:「政府沒看見,不代表不存在。」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的凱榕則強調,現代社會中異性戀也需要伴侶同居權,在婚姻定義難改變的情況下,同居問題多(如同居共財等),配合推動合理的分居制度,能給異性戀家庭成員更多的空間和自由。

「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得獎者分享伴侶經驗。首獎Comet表示,自己身為雙性戀來看待多元家庭,才深刻了解「婚姻」關係建立的家庭有多麼狹隘,「婚姻」以異性戀為根基,限制其他形式的愛的可能。二獎美菲是已有兩個孩子的同性戀媽媽,「我問我的孩子:『我們家會不會很怪?』我孩子回答:『滿怪的!但是很幸福啊!』」她表示,與另一半的穩定來自於誠實的面對與表現,孩子會自己去感受。

新聞來源:2011/1/11生命力新聞中心
http://www.newstory.info/2011/01/%E6%89%93%E7%A0%B4%E5%A9%9A%E5%A7%BB%E5%AE%9A%E7%BE%A9-%E4%BC%B4%E4%BE%B6%E6%AC%8A%E6%84%8F%E8%AD%98%E9%AB%98%E6%BC%B2.html

2011-01-10

110110蘋果日報:男扮女遭開除 抗議馬偕歧視

【沈能元╱台北報導】原任職台北馬偕醫院的男工程師周逸人,因無法克制當女人的衝動,去年九月開始穿女裝上班,上月底遭免職,昨他與跨性別、人權團體前往馬偕抗議遭性別歧視。院方聲明,周因無故曠職而遭免職,並非性別歧視,周則決定本周四提起就業歧視申訴。

院方:周無故曠職

昨約三十多名跨性別、人權團體成員聲援周逸人,高喊「捍衛跨性工作權」、「抗議馬偕歧視」。跨性別團體、台灣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說,台北馬偕醫院為醫療機構,非但未提供跨性別者心理協助,反而用暴力手段打壓跨性別者工作權,相當惡質,要求院方恢復周逸人職務。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說,台北馬偕醫院對兩性仍處於非男即女的保守觀念,對性別歧視更是愚蠢,應尊重跨性別者工作權。周逸人說,因穿女裝上班而遭院方打壓、逼迫離職,曾有自殺念頭,但不願屈服,本周四將向北市勞工局提出就業歧視申訴書,要求介入調查。

院方回應,尊重跨性別、人權團體表達訴求,但周逸人去年下半年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無故曠職,因此請他離職,與他穿女裝或性別歧視無關,將全力配合北市勞工局的調查。

動新聞影片: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

新聞來源:2011/1/10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99968/IssueID/20110110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10聯合報:遭馬偕解雇 跨性人爭工作權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何曼寧/台北報導】

 

去年年底,跨性人周逸人遭馬偕醫院資訊室以「曠職」為由解雇,昨天他與TG蝶園、性別人權協會等40人赴馬偕醫院抗議,要求院方還他工作權,並給予跨性人友善的職場環境,10餘名跨性人也到場聲援。

參與活動人士並演出行動劇,希望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盡快判定馬偕違法,也期盼社會大眾都建立起性別平等的觀念。北市勞工局表示,已與周逸人談過,希望周盡快提出申訴案。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任職5年,去年9月開始穿女裝上班,遭主管警告;由於他堅持「忠於自我」,主管竟不派工作給他,還命他只要離開座位就須報告,且不准上女廁,他只得去遠處上女廁,卻被指「曠職」。

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指出,馬偕醫院缺少友善的性別環境,理應協調改善,並加強全體員工的性別平等意識,不該限制特定員工行動自由,甚至剝奪工作權。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對許多跨性人來說,上廁所是一大困擾。一位身為跨性人的工作夥伴,就因日常環境缺乏能自在使用的廁所,從中學起長期憋尿,不到30歲就腎衰竭,不幸在35歲離世。

王蘋強調,馬偕身為醫療院所,還有評估變性的機制,不可能不知道跨性人的心理需求,以及如廁困擾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如此對待跨性員工,實在有違醫療良心。

新聞來源:2011/01/10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084515.shtml

2011-01-09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 苦勞網: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報導:王毅丰(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新聞來源:2011/1/9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675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立報: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

新聞來源:2011/1/9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461

2011-01-09

【美國/性別政策】110109中國時報:性別中立 申辦美護照 父母改稱家長

【陳文和/綜合報導】

據《華盛頓郵報》七日報導,美國國務院已決定把申辦美國護照填報的「DS-11」表格中「父母親」欄,改為「性別中立」的「家長之一」(Parent One)與「家長之二」(Parent Two),並於二月一日起生效實施。

國務院的聲明表示,這項變更係基於「體認到各種不同型態家庭的存在」。至於是否美國所有聯邦文件都會做類似的變更,目前仍不清楚。

這項新政策是同志維權團體贏得的另一勝利。美國國會去年底剛通過《二○一○年廢除不問不說政策法案》,使得美國的同性戀男女從此可以正大光明地進入軍中服役,不必擔心因為性傾向曝光而遭到拒絕或被迫退伍。

同志維權團體「人權運動」副會長塞恩茲肯定國務院的決定「對所有美國家庭來說,往前邁出了正向的一步」。畢竟美國有數十萬小孩的雙親性別相同。

但「家庭研究委員會」的會長柏金斯則抨擊說,這是公開為沒有法律授權的同性婚姻與同性戀家庭辯護,違反了美國《悍衛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他並呼籲國會對此採取回應行動。

新聞來源:2011/1/9中國時報國際版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110504/112011010900185.html

2011-01-09

110109 苦勞網: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報導:王毅丰(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新聞來源:2011/1/9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675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立報: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

新聞來源:2011/1/9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461

2011-01-07

【台灣/同志出櫃】110107華視新聞:爸媽,我是同志! 父母勇敢走出來

2011/01/07 18:58 陳汎瑜 張書銘 報導 地區:台北市報導

剛剛聽到是同志的心聲,其實在台灣有超過七成的同志,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向,不過也有一群勇敢的同志爸媽,他們在孩子出櫃以後,不只認同孩子的性向,更站出來幫助其他家庭,繼續來看看這些勇敢的同志父母。

89年屏東縣某國中三年級的葉姓少年,倒臥在廁所離奇死亡。校方追查,葉同學疑似因為娘娘腔遭到同學性別歧視,他的死也讓葉媽媽陷入哀慟悔恨,十年後的這一天,葉媽媽出現在高雄同志大遊行,引發全場震撼。

您知道嗎?在台灣有超過七成同志,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向,不過也有父母用愛陪著孩子走了過來。她是郭媽媽,15歲那一年女兒向父母出櫃。她是王媽媽,現在33歲的兒子已經獲得家人祝福。想幫助更多家庭走出來,他們也請同志孩子給爸媽機會,讓全家人一起學習共同面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1/201101070647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