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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香港媒體大幅報導一位於1月自殺身亡的外科醫生被證實是HIV感染者 (並已有愛滋初期症狀)一事。儘管相關單位說明該位醫生的病人被感染的風險極低,毋須擔心;然而媒體輿論則紛紛對相關單位的處置提出批評,呼籲應對醫生進行手術過的病患、甚至清運遺體者,進行病毒的追蹤檢驗。此外也呼籲應對感染HIV的醫護人員強制通報、加以規範。以下是幾則媒體相關報導的整理。
至於感染者擔任醫護人員傳染風險真的高到需要恐慌嗎?強制通報醫護人員的感染身分真的合宜? 請見《香港/愛滋醫生之死:實務評估》新聞整理。而香港當局在輿論壓力下於3月下旬所作的事件處理,也請見《香港/愛滋醫生之死:當局處置》新聞整理。
墮樓外科醫生證染愛滋 當局稱傳染風險低 毋須追蹤病人
香港成報 2012-03-18 記者梁康然、本報靜態組報導
一名東區醫院外科醫生早前在灣仔寓所墮樓身亡,醫院管理局昨證實該名醫生為愛滋帶菌者,但就強調愛滋病靠血液感染,而醫生做手術前會做好預防措施,透過日常社交傳染愛滋病風險相當低,認為現階段毋須追蹤死者生前接觸過的病人。而生署已成立專家組評估對病人及員工的風險。
跳樓身亡的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34歲),為駐院專科醫生。有指死者為愛滋病感染者,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回應傳媒提問,他確認早前東區醫院有愛滋病帶菌者醫生墮樓死亡,有關部門及專家已就事件作出研究分析,認為病人經有關醫生感染愛滋病風險不高,暫時無必要追蹤死者生前接觸過的病人,但會跟進死者的家屬狀況。
死者生前沒透露病情
周一嶽指,死者生前沒未曾向東區醫院透露過自己病情,院方也不知他染上愛滋病。周表示,目前不知道死者生前的主診醫生是誰,而有關主診醫生亦能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透露死者生前病情。
對於被指有人隱瞞醫生染上傳染病,令病人權益受損,更惹來病人恐慌。周解釋,局方收到消息後,已透過專家委員會分析事件,認為經醫生傳染愛滋病機會極微,即使死者是外科醫生,也因醫生做手術前會做好預防措施,病人感染風險不高。根據英國及歐洲的資料顯示,有34名醫療人員是愛滋病帶菌者,並跟蹤逾9,000名病人,沒發現有傳染情況,因此認為本港暫時沒有需要公布有關消息。
由專家小組研究評估
醫管局發言人亦就事件回應傳媒提問,表示公立醫院一向有防護措施,病人及醫護人員在院內感染愛滋病機會甚低,不過為謹慎起見,本個案已轉交衛生署轄下專家小組研究和評估,決定是否要對病人和員工作進一步跟進。不過就當局現行的人力資源守則,並無規定醫護員工必須呈報個人疾病紀錄、包括傳染疾病,以保障員工私隱。同時亦拒絕證實受感染醫護人員身分。
生署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只證實曾接獲一名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的轉介個案。署方發言人表示,已經召開專家組會議研究事件,基於個案複雜,專家組需要搜集更多資料,並聽取本地海外各專家意見,短期內將召開第二次會議研究下一行動。
該名有「明日之星」之稱的外科專科醫生,於今年1月12日凌晨5時許,在灣仔大王東街嘉薈軒39樓寓所墮下死亡,由於墮地時撞到硬物,殘肢散落大廈門前,大批警員到場調查,仵工隨後到場移走屍體,但當時各人未有特別防護裝備。
文章出處:http://www.singpao.com/gw/xwa/201203/t20120318_341009.html
愛滋醫生照操刀 醫局守則宜檢討
2012-03-18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今年1月中,一名墮樓身亡的東區醫院外科醫生證實為愛滋病帶菌者。食物及衛生局證實,該名醫生生前已出現初期病徵,患病後曾為病人施行手術,惟當局並無「守則」要求醫護申報傳染病等病歷紀錄,而醫管局於他身故後才知悉病歷,卻一直未有向外公布事件。當局強調,病人接受治療期間受感染的風險極低,呼籲病人毋須恐慌,暫毋須追蹤該名醫生曾接觸過的病人。病人組織批評,事件揭露醫生呈報病歷制度存有漏洞,或增加病人感染傳染病的風險,促請醫管局檢討「守則」。
醫管局昨證實,早前知悉一名醫護人員為愛滋病帶菌者。據了解,該名醫護人員是今年1月中在灣仔墮樓身亡的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已把個案交予相關專家進行初步評估,基於公立醫院一向實施標準防護措施,相信病人及員工受影響的機會甚低,但為謹慎起見,該局已立即作出相應跟進,並按一貫程序轉交衛生署轄下的專家小組研究和評估,現正等待該小組的指示,以決定需否為病人及員工作出所需跟進。
衛生署無公布 無追蹤病人
衛生署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證實早前接獲一宗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的轉介。該署發言人表示,專家組已經召開會議,基於個案的複雜性,專家組認為需要搜集進一步資料,並聽取其他海外及本地的專家意見,專家組會於短期內召開第2次會議再作討論。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回應事件時表示,該名醫生感染愛滋病後,並無向上司呈報,直至事主去世後,醫管局才得悉事件,並已「即時」匯報衛生署專家小組跟進,現時亦未確認其染病途徑。至於當局為何未有對外公布事件,他解釋,根據外國經驗,病人經由醫護人員傳染疾病的風險相當低,加上基於私隱問題的考慮,認為「無需要」公布事件,現階段亦毋須追蹤死者曾接觸過的病人,但會聯絡死者的親人及朋友。
醫護可瞞傳染病 病團不滿
根據醫管局現時的《人力資源守則》,並沒有要求或規定醫護人員必須呈報個人疾病紀錄,包括傳染疾病。周一嶽未有正面回應該做法是否不恰當,但強調如醫護人員患上高傳染性疾病,如肺結核及呼吸道疾病等,會先向醫院呈報,接受適當治療,痊癒後才返回工作崗位。他相信,負責治療死者的醫生曾向衛生署呈報個案,但衛生署對愛滋病患者的呈報有特別安排,以保護其身份。有傳染病專家則指出,現時歐美等國家亦沒有要求醫護人員要呈報病歷,香港是否要採取較嚴謹的標準需再作研究。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認為,醫療機構有需要知道醫護人員是否患有傳染病,才能保障病人免受感染。他指出,愛滋病能透過血液及體液傳播,若有染病醫護人員替病人施行手術,有機會接觸病人血液,增加病人感染風險。他批評,現時醫管局《人力資源守則》未盡完善,促請醫管局檢討收緊。
文章出處: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3/18/HK1203180001.htm
醫局不能存有僥倖 必須認真堵塞漏洞
2012-03-18 香港成報社論
東區醫院一名外科醫生今年年初墮樓死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證實,死者是愛滋病帶菌者,有初期病徵。衞生署已成立包括世衞專家在內的委員會調查,認為有關醫生將愛滋病病毒傳染給病人的風險相當低,加上考慮到私隱問題,因此現階段毋須追蹤他曾接觸過的病人,但會聯絡他的家人及親友。周一嶽表示,染愛滋病的外科醫生為病人做手術時有戴手套,此外處理醫生屍體的仵工亦會戴手套,因此傳播風險不高,呼籲病人等相關人士毋須恐慌。
事件發生於年初,兩個月後醫管局才公布,空口呼籲病人不要恐慌,這並非負責任的做法。眾人皆知,愛滋病毒有叁大傳播途徑,性行為傳染、血液傳染、母子垂直傳染。世衞組織也早有指引,醫務人員和護理人員接觸病患要注意幾個方面,接觸患者血液或其他可能帶有血液的體液,包括尿液、糞便、嘔吐物時,應該要戴手套;不論是照顧者或愛滋患者,雙方的皮膚有傷口或皮膚有破裂時,都應該要用紗布或繃帶覆蓋好;接觸血液或其他體液後,應該立即洗手,及清洗其他有接觸的身體部位。而一名外科醫生,手術時使用的是刀刀剪剪,接觸的有病人的血液,一旦愛滋醫生有流血的傷口,病毒傳染給一般病人的可能性雖然不大,但還是存在的,連醫管局有關人員在解釋這次事件的時候,也不敢百分百肯定手術中不可能發生傳染,因此叫病人或相關人士不必恐慌,他們會就此放下心頭大石?
我們認為,就算醫生手術傳染愛滋的可能性只有萬分之一,也須當作有可能傳染的認真態度去處理、去追查,萬萬不能存有僥倖心理。所以,醫管局必須對曾經接受這位醫生手術的病人作一個全面跟進,為他們作些補救行動,一個也不能漏。此外,也要為當日處理該醫生遺體的仵工進行全面檢查,可以斷定,現場血肉模糊,仵工大有可能接觸到該醫生的血液。只有確保所有毫無提防情況下接觸過該名醫生的人士都安全的時候,醫管局才可以說一句,沒有任何人因此事件而染上愛滋病毒。
醫管局應該通過這件事全面檢討目前有關指引的缺失。現時患有愛滋病、或愛滋帶菌的醫生,醫管局並無制定呈報機制,這便產生漏洞。我們認為,患有這種疾病的醫生或帶菌者,以及其他患有傳染病的醫生,都有責任有規定必須呈報院方,形成一項硬性規定。這個做法並非歧視醫生,而是通過這種呈報機制,可以讓醫院作出判斷,哪些帶菌患者可以繼續行醫,哪些不該繼續行醫;可以繼續行醫的,亦應看是哪一科,如外科、婦科的則必須更加審慎,要以科學態度分流,才能確保病人的安全。
此外,九龍醫院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完成對一名患咽喉癌中風病人死亡原因的調查,指該病人氣管造口紗布四邊錯誤地被紙膠布貼著,懷疑護理出錯致病人死亡。調查委員會主席表示,病人的氣管造口屬永久性造口,但牽涉的16名護理人員俱錯誤當成是臨時性氣管造口處理,令病人依賴呼吸的管道被完全覆蓋。由於有關人員警覺性低,轉院時又無正式交接文件,根據口供,有護理人員貼上紗布,令內層貼不牢固,病人可能因大力呼吸致死。
事故涉及16名護理人員,將氣管永久性造口錯誤當成是臨時性造口處理,而無一人能發現出錯,這是何等可怕的失職,實在令人難以置信。這表明不少程序或沒有明確指引,有指引而無認真執行。對此,九龍醫院和醫管局必須嚴肅認真堵塞漏洞,制訂嚴謹的工作指引,並且加強對員工的培養教育,包括本院工作指引和院與院之間病人轉院治療的工作指引,務必嚴格把關,保障病人的安全。
文章出處:http://www.singpao.com/yl/sl/201203/t20120318_341016.html
醫局制度僵化 釀黃浩卿悲劇
2012-03-21 香港東方日報 記者陳紹恒、戴碧怡
東區醫院醫生黃浩卿自殺後被揭染愛滋,消息透露黃輕生前在泰國驗身證實患愛滋病,出事前數周已出現愛滋病人特有的「肺囊蟲肺炎」,留醫東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診醫護遂知悉病情,礙於私隱及內部無明確處理機制,未及時讓管理層警惕及提供心理輔導等,釀成悲劇。衞生署已邀請澳洲世界衞生組織(WHO)愛滋病專家來港,下周一(廿六日)開會評估風險。
無法及早提供心理輔導
消息指,死者輕生前數周曾入住任職的東區醫院深切治療部,確診肺囊蟲肺炎。據知他承認曾到泰國做愛滋病檢測證實陽性。消息人士質疑醫管局內部機制不足,未能及時察覺涉及醫護人員身體及心理健康的問題,無法及早提供心理輔導,終導致悲劇。當局事後採取隱瞞及低調處理態度,亦令人懷疑欲將事件變成「永遠的秘密」。
有微生物專家指出,年輕人因肺囊蟲肺炎入住深切治療部,主診醫生「一睇就估到係咩嘢事」。一般只有三類人患該種肺炎,包括超輕磅初生嬰;接受化療或器官移植的免疫力受壓抑人士及愛滋病患者,徵狀亦與典型肺炎不同,患者初時消瘦及晚間盜汗,之後發燒、乾咳及氣喘。
一般肺炎多數影響單側肺部,肺囊蟲肺炎同時影響兩邊肺,情況輕微,在X光肺片中只看到薄薄一層白色如「磨沙玻璃」。八至九成愛滋病患者於感染後五至六年後,出現肺囊蟲肺炎。
有公院深切治療部醫生坦言,即使發現涉及醫護的愛滋病個案,基於私隱問題,主診醫生絕不可能主動向局方匯報,一般轉介伊利沙伯醫院及瑪嘉烈醫院的愛滋病中心,由專家作支援。
邀請世衞專家評估風險
衞生署昨公布已邀請世衞愛滋病/愛滋病病毒區域合作中心總監Julian Gold教授來港,他本身為澳洲悉尼Albion Street Centre總監,將以海外專家身份出席專家組會議,香港外科學院及醫管局專家亦會出席。專家組一月已召開首次會議,評估該醫護人員對曾治理病人構成的風險,及需否追查病人,當時確認沒有持續傳染病人的可能,科學文獻及海外經驗均顯示風險極微。由於個案複雜及為審慎起見,專家組欲搜集更多資料及聽取其他本地及海外專家意見,下周一會議後會對跟進工作發表最終建議。
文章出處: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20321/00176_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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