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1

【賴院長愛滋失言堂】170923 蘋果:院長,請給我們具體的愛滋政策!

院長,請給我們具體的愛滋政策!

出版時間:2017/09/23 15:44
行政院長賴清德接見第27屆醫療奉獻獎得獎人後受訪時表示,現在愛滋病主要來源已不是針筒引起,而是男男同性戀之間所引起,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杜思誠/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政策推廣部主任
高智龍/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愛滋講師

在行政院長賴清德22日下午接見醫療奉獻獎得主的場合中,我們難得可以見到行政院長層級的官員,針對愛滋議題提出意見,但非常令人遺憾地是僅片段提及目前愛滋病最大來源是「男男同性戀之間所引起的」,而內容未見具體的愛滋防疫政策。此說法對於愛滋防疫沒有任何幫助,反倒加深反同團體對於愛滋感染者與同志的攻擊力道。

防疫重點聚焦在不安全性行為而非特定族群

疾病管制署已經將危險因子從早期的「同性戀」、「雙性戀」改成「男男間性行為」,到現在的「男男間不安全性行為」,就是將防疫重點聚焦在不安全性行為而非特定族群。在政府統計數據中,愛滋感染者中有較高比例的男男間不安全性行為者,這是台灣的現況而非原因。院長片段發言卻不談此現象背後的因素,只會加深原來社會的刻板印象與污名,反而不利於愛滋的平常化與防疫。

男同志感染愛滋風險的社會性因素

雖然台灣同志處境在亞洲已經是相對友善與開放,但社會上仍存在許多對同志的不瞭解,時常可在大眾媒體看見反同人士對同志的惡意或歧視言論;校園同志青少年被霸凌甚至是自殺事件仍時有所聞;校園裡缺乏同性安全性行為教育;同志仍難以獲得原生家庭的支持與祝福等,這些都是加重男同志感染愛滋風險的社會性因素。

透過社會教育與具有實證基礎的公共政策,才能改善上述的社會因素,並增進愛滋防治的成效

我們認為唯有透過社會教育與具有實證基礎的公共政策,才能改善上述的社會因素,並增進愛滋防治的成效。如: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增進社會大眾對同志的理解與接受程度;推廣正確且多元的性教育,包含基本的身體認識、親密關係中的協商能力、不同族群的安全性行為教育等;投注足夠資源在愛滋宣導、預防與去污名的社會教育與政策,增進大眾對愛滋的正確認識,降低社會對感染者的排斥與恐懼;推行事前預防性投藥(PrEP)等國際間已經實證確認有效的愛滋防疫策略。

目前政府單位和民間團體都很努力在做愛滋去污名工作,但院長這樣一句話就極有可能抹滅大家的努力。既然顏純左副市長當初獨排眾議地做了國外有實證基礎、比較進步的減害政策,也看到其成效,那我們也想請問賴院長:

一、針對目前的愛滋疫情,行政院的具體愛滋政策是什麼?
二、如何消除社會對於同志的污名與歧視?
三、如何消除社會對於愛滋的污名與歧視,讓愛滋得以被當作一般疾病對待?

2017-10-29

【同遊媒體觀察】171029 喀飛:報紙上的台灣同志遊行長怎樣?–對三大報紙本新聞同志遊行報導的觀察與評論

2017-10-29

作者:喀飛 (資深媒體工作者、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

SongYY說明:
本文及圖片為曾任職媒體工作者多年的喀飛在個人臉書上發表的整理與評論,經作者同意後轉載爽歪歪網站,特此誌謝。文章標題為編輯所加。相關報導的全文也將於稍晚整理轉載於本站另一篇文章,可一併參閱。

年第15屆台灣同志遊行甫落幕,我趁此時機對三大報處理同志遊行報導,進行媒體專業評論。

寫在前面:紙本新聞處理的觀察為何重要

很多時候,報紙生產流程複雜,不只是記者、編輯,還有一些主管的管控,通常一般讀者不容易理解,只會看到最後呈現的版面或文字。但是有新聞編輯台經驗的媒體人來說,其中的眉角和角力,還是可以從最後版面略窺一二!
在網路媒體興盛、許多讀者已轉變閱讀習慣以網路閱讀為主,為什麼還要花力氣評論紙本報紙的新聞處理?
我認為,越是因為年輕人或態度開放的人已經以網路閱讀作為吸收新聞的管道,剩下會倚賴紙本報紙的讀者,剛好就是年紀偏長的世代,也是對同志最不瞭解或者有成見的年老世代,所以紙本報紙的媒體陣地,對同運來講,絕對是必須在意的一塊。

蘋果日報放在A8、C2


要聞A8下方不及半版,報導偏重現場描寫及參與者意見。包括:參加人數、團體數、遊行主題、教育部快閃行動,也訪問了參與者心聲。同時也提及反對團體意見。

影劇C2半版,報導眾藝人參與盛況。介紹米西亞背景和過去支持同志立場,對現場演出及豬頭皮帶頭喊口號批判反方言論,很鮮活地呈現現場氛圍。另外引用林俊逸帶有批判的發言「同志平權議題是同志朋友切身的事,並非政客選票的利益交換」,能將藝人難得可貴的有主見的公共政策評論放入報導,記者很用心。
以蘋果日報向來最擅長處理大型活動、畫面呈現新聞的經驗來說,記者四平八穩包羅了重要的活動資訊,但是A8要聞版將這次參與規模破紀錄的同志遊行,壓縮到短小篇幅,還老套地放了一張沒有議題訴求的裸男視覺圖片,顯得要聞版編輯台處理這一則新聞圖片的態度與能力既偷懶又八股!
倒是影劇版放在C2半版的新聞處理,很能呈現遊行新聞現場的氛圍與盛況。影劇編輯選擇了6張有代表性的藝人參與照片,讓藝人參與的表演角色與公共參與角色做很好的新聞版面處理!

蘋果日報報導全文請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29/37829377/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29/37828908/

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william.shen.52/posts/1905136439500604?pnref=story

聯合報放在A5、C1


A5生活版下方不到半版,報導了遊行人數、外國人參與、遊行主題、參加團體、沿途活動、教育部掛紙條行動、大平台總召對總統及院長FB發言回應,文末也提及下福盟反對意見。
C1影劇頭版下方,報導了參與的藝人,引用林俊逸發言回撃反方。

A5新聞掛名報導的記者4位,C1新聞掛名報導的記者也有4位。可見報社採訪部門對同志新聞的重視,才會部署如此龐大幾乎是採訪團等級的記者人力,但是在報紙呈現的篇幅,又呈現了編輯台另一批人對同志新聞的不重視。才會把派出高達8位文字記者現場帶回來的報導濃縮為如此不對稱的版面呈現。隱隱浮現報社內部可能對同志議題不同立場的張力!

聯合報報導全文請見:

https://udn.com/news/story/11600/2784775

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william.shen.52/posts/1905173889496859?pnref=story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放在B3生活版半版,報導偏重同婚立法相關議題。包括:遊行主題、參與人數、外國人參與、藝人開場、政治人物參與、引用呂欣潔和許秀雯對總統及院長FB發言的回應,也報導護家盟反對意見。
另一則從標題到內文都給予總統及院長官方發言「隆重」的篇幅,非常吻合與報社鮮明的親綠立場!
影劇版則完全不見任何報導。
自由時報的報導掛名一位記者,顯見報社主管一開始就沒有把這個參與人數眾多、長達六七個鐘頭的活動視為重要活動。

自由時報報導全文請見: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47271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47272

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905132939500954&set=a.1905131496167765.1073741881.100000128002388&type=3&theater…

2016-11-20

【台灣/性權】161114 自由時報:性解放 有其嚴肅意義/161107 網氏女性電子報:我在性平教育的攤牌/161019 苦勞網:行徑囂張!先教唆再逮人・同志團體揭警察釣魚亂象

爽歪歪評論:「性解放」時常是性道德保守團體用來指謫同運的關鍵字之一,然而什麼是性解放?性解放是否就是性教育的一部分?以下三篇報導投書,提到性解放的意義及歷史脈絡,同時也反思台灣性教育現場的問題;最後一篇報導則帶到警方由來已久、透過網路釣魚、進行教唆犯罪,甚至利用同志不敢出櫃作為把柄,將私下的網路性邀約納入性犯罪的黑業績之中。

〈異同OPEN講〉性解放 有其嚴肅意義

2016-11-14

文/蔣明白

10月29號當天,就在我前往參加同志大遊行的路上,竟然收到朋友傳來一則讓我感到驚悚莫名的新聞,標題是「護家盟:同志運動背後鼓勵的是性解放意識形態」。

性解放的實質意涵是包括擁有對身體自主的選擇權。(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性解放的實質意涵是包括擁有對身體自主的選擇權。(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原來,就在同志大遊行同一天的中午,「護家盟」已經先在中正紀念堂舉行了公開記者會,他們除了重申對「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反對立場外,還特別強調:同志運動長久以來背後的文化,是性解放的意識形態,這將嚴重傷害倫理道德與傳統價值。

看到一個有眾多知識份子的反同團體,竟然將「性解放」簡約為「多P、一夜情或是性慾」問題,我真的是感到錯愕又遺憾。

在「維基百科」中,開宗明義就寫著:「性解放」這三個字,在學術上有確切的「嚴肅意義」。因為,源起自1970年代的性解放一詞,主要是指女性權利得到擴張以及女性自主意識抬頭,所以,性解放的實質意涵應該包括:性的理性除魅,性的民主平等,以及,擁有對身體自主的選擇權。

遺憾的是,護家盟既沒有認真研究相關的學術論述,而且還任意地抹黑同志運動,所以,我還要再特別引述一段「維基百科」的文字:「性解放」常被誤讀為盲目地擁抱性、無節制滿足性慾、追求快感,這是完全偏離「解放」原意而不自知。

其實,所謂的「性」,絕對不是只有性交這件事,它還包括:對性和性愛無法區分的性貧乏、受強暴陰影影響的性受傷,以及其他如性壓抑、性成長、性心情、性悔恨……等諸多面向的議題。

因此,由反同人士對性解放的誤解看來,或許我們更應該認真探討,如何落實「多元性別教育」及「性教育」。

by 翁麗淑

關於這陣子沸沸揚揚的戰場,我這個母親、老師,還有性別運動者,實在不應該置身事外,所以,就攤牌了吧!這篇想跟大人們說……

真正的性平教育就應該是性解放的教育!Photo by chiang 真正的性平教育就應該是性解放的教育!Photo by chiang

真正的性平教育就應該是性解放的教育

首先,我要說,是的,同志大遊行晚會的最後一個壓軸確實在大螢幕上投影了一隻大陰莖,而且歌詞非常猥褻。我在現場還跟旁邊的筱慧說:「如果這個讓萌萌(編註:網路鄉民對反同性婚姻的宗教人士的泛稱)的人看到,肯定會瘋掉吧!」而其實不一定是護家盟(編註: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的成員,其他可能也會有很多人覺得不妥吧……

回到稍早的畫面,我自己也站上了這個主舞台,我還記得我說的其中一小段話:「是的,會有滑坡效應,什麼人獸交、多人家庭……之類的立法要求可能會紛紛出爐,但我覺得這是好事,教育現場迴避這些議題已經太久了,更多愛的形式與可能、更多我們還不敢正視的價值、更多生命裡要面對的課題,都應該好好地面對思考與討論,如果通過同性婚姻可以造成這樣的效應,我真的覺得這是教育的福音啊!因此,我要說,這不是滑坡效應,這應該叫提升效應。」

還記得100學年度時,新修訂的性平教育議題課綱就要開始實施,當時受到許多阻礙,其中最有力的一派就是真愛聯盟,當時他們有一個反對100性平課綱的口號,他們說:「現在的性平教育已經被同志綁架,性平教育已經淪為性解放的教育。」當時有很多性平教育的夥伴出面解釋,諄諄教誨,不斷強調「性平教育絕非性解放」。性平教育是強調尊重差異、包容多元之類的,當時我的心底有一些聲音不敢說,但我覺得現在似乎是要攤牌了,我想說的是,「是的,我也這樣覺得,真正的性平教育就應該是性解放的教育!」(好啦,我知道,那些性平課綱裡林林總總的能力指標在說什麼,其中也只有一個主概念叫「性與權力」。但也主要在討論性別間的「權力」關係,「性」的話題很少)

說真的,我在教育的現場不斷看到各種令人擔心的「性平教育」,連教會進入校園的守貞教育(青春啟航、青春無悔這些),也是可以包裝成性平教育啊!而且,不瞞大家說,即使是性別平等教育的輔導團成員,都有人稱讚這個教材有多好!在我氣急攻心的同時,我也必須承認,教育現場接受的性平教育,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有個性平輔導團的老師,她來跟我們分享的教案,其中有一個活動,是要學生把兩張紙黏起來,然後再撕開,是要告訴學生說,太早發生性關係就像這兩張紙一樣,撕開後就破損難以回復了……

除了這種讓人抓狂的教案之外,當然還有一堆你教前面,小孩就倒背如流的把後面的答案都告訴你的教材,什麼男護士女醫師、爸爸也要做家事、照顧小孩……這些當然都是性平教育,可是,在充滿政治正確的預測之下,「教育」這件事發生在哪裡?

性思辨深化性別教育

所以,我想說的就是,缺了對「性」這件事有更深入思辨的性別教育,其實就失去了性別教育重要的意義和價值,而什麼是「性的思辨」,其實在整個性別平權的歷史來看,就是「性解放」這三個字。我也不會急著撇清說「性解放」並不是「性氾濫」或「雜交」「濫交」,幫「性」打理出一個什麼範圍來說好的性和不好的性,就又回到了保守性的死胡同了,我要說的是,那些一夜情、亂倫、雜交、濫交、人獸交……很多我們覺得可怕難以面對的性事,就是要透過性解放的過程,好好的來面對,拿出來好好地思索,為什麼我覺得可怕?我的擔心是甚麼?我焦慮的是甚麼?而究竟對性放縱或保守的價值跟理由是甚麼?地球上很大一部分的生命是來自於「性」,但關於「性」的愉悅和美好,為什麼我們(家長們)會害怕讓孩子們知道?揭開那些不明所以的倫理與道德,我們(家長們)是不是也該誠實地問自己,如果是安全的性,為什麼我們還是害怕孩子嘗試?

「性解放」並不是切斷你的腦筋線,像發情的動物亂衝,而是嘗試斷開綑綁你的道德枷鎖,拋開那些恐懼、解開那些靠近汙穢的害怕,仔細地凝視「性」這件事,深入地思考關於「性」的一切,然後慢慢的形成你對「性」的理念與價值觀,你怎麼看待你的身體、你怎麼思考慾望這件事、你期待怎樣的關係、你怎麼理解「性」裡的責任和牽扯、你用什麼眼光和態度來看待與你不同的性價值?而在「性」的隱私與倫常裡,你怎麼擺放它的位置?性與生殖、性與愛、性與疾病……而關於性在人類社會裡的開發與流向,我們又要抱持著怎樣的思考與作為?唉,想想關於性的功課,在擔心我們對孩子的教養前,我們自己是不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小女兒會走路開始,每一年我都帶她和哥哥一起參加同志大遊行,而每一次的同志大遊行,那些聳動的標語、裸露到令人擔心的打扮、形形色色的口號從來不缺,我女兒不只一次從路旁接過保險套、指險套,對我來說,這才是紮紮實實的性平教育現場,沒有什麼話題不敢說,沒有什麼畫面要閃躲,歡樂豐富又包含著深刻的議題呼喊,一年就這麼一次坦坦蕩蕩的告訴這個社會,關於同志、關於性、關於社會裡各種我們還沒想到的情感,還有這些人對社會政府的期待,有正面的喊話,也有反諷的隱諱的戲謔的各種形式的表達,我從來不擔心我的孩子看到那些裸露的身體會有什麼不良的影響,我反而比較擔心教育現場裡那些官樣文章、那些刻板的教科書,和僵化保守的校規,還有這些教育所造就的那群對不一樣的人可能造成霸凌或被霸凌的孩子。

還有一個我覺得很棒的地方,就是有些人可以不用來遊行,但透過這些聳動的表達所引起的討論,讓本來無感冷漠的一群可以稍微聽到遊行裡的聲音,不管後面的效應如何?立場如何?如果可以引發更多討論和關注,我相信我們都可以慢慢往更美好的方向前進的!

(本文經作者同意,轉載自2016年11月4日翁麗淑個人臉書)

行徑囂張!先教唆再逮人
同志團體揭警察釣魚亂象

2016/10/19 苦勞報導/王顥中 
檢警透過俗稱「釣魚」的手段誘捕偵辦性交易案件,長期造成對性不馴人士的嚴重打壓,繼昨天北市流鶯公開批評警方釣魚將娼妓入罪後,今天(10/19)上午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也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在釣魚過程中經常違反警政署自己頒布的偵辦標準,主動誘導在網路聊天室中約炮的同志進行援交,形同先教唆犯罪、再予以逮捕的荒謬狀況。
酷兒盟召開記者會批警方違法釣魚。(攝影:王顥中) 酷兒盟召開記者會批警方違法釣魚。(攝影:王顥中)
警方針對性交易案件在網上釣魚是根據1999年起實施的《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該法在2015年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把「性交易」概念擴大為「性剝削」,而原第29條則移到第40條,但由於行政院尚未公佈新法施行日期,目前新法仍未上路。根據該法,凡是在網路上公開散佈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皆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酷兒盟在記者會中揭露警方釣魚的四步驟:
  1. 巡邏找魚——在同志經常使用網路聊天室中鎖定具有性暗示的暱稱偵辦;
  2. 待魚上鉤——與偵辦對象私訊聊天,此時警方通常會謊稱自己是「高富帥」,給予假造個資與照片,再主動邀約表達援交意願並提出價碼;
  3. 死纏爛打——與偵辦對象交換電話或LINE通訊軟體,進一步提高價碼,引導偵辦對象接受,並約見面;
  4. 收竿烤魚——約見面時,同志看到的不會是網路上的高富帥,而是便衣警察,告知違法並當場移送。
酷兒盟秘書長胡勝翔表示,聯盟近期接獲兩起遭彰化縣轄下分局警方釣魚的受害者個案,都面臨到上述手法,警方先謊稱自己是台中七期富商,說可提供金錢援助,受害者若態度消極或不予回應,警方還會主動提高價碼,甚至表達愛意,說盡甜言蜜語哄騙直到受害者同意。
 
警政署偵辦標準無拘束力 新法無偵辦標準
 
2013年,警政署發佈針對舊法29條的偵辦標準,規範警方不可先行提及性交易話題、不可主動邀約,以免涉淪陷教唆;此外,不得外約將當事人以現行犯逮捕,因為現行犯是指「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而網友觸法的「犯罪行為」是在網路貼文散播、刊登,如警方與當事人相約見面,已經是「犯罪行為完成後」,並非現行犯,不得逕行逮捕或強制帶回。
 
然而,胡勝翔批評,雖然警政署發佈了上述偵辦標準,但實務上員警卻仍然會主動邀約、也會外約逮捕,根本沒有遵守,酷兒盟曾因此行文向警政署抗議,得到的回應是該偵查標準指示內部行政規則,換句話說「沒有法律拘束力」,胡勝翔質疑,頒布這樣的偵辦標準意義何在?
 
此外,未來隨著新法上路,舊有的偵辦標準也會隨之失效,胡勝翔強調,過去的偵辦標準從未落實,新法上路後,警政署應明定警察釣魚的偵辦標準,嚴禁警方主動引誘人犯罪,並且設置違反標準的懲處方式。
 
私下訊息聊天涉性交易 也算「公開」?
 
目前在台灣從事性交易並不合法,但對於性交易本身的處罰規定是放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而《兒少條例》要處罰的則是「散佈性交易訊息」。
 
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理事阿空表示,許多受害者自始至終都沒有犯罪意圖,沒有想要「散佈性交易訊息」,當事人公開使用具有挑逗與性暗示的暱稱,目的頂多是要約炮;而有關於性交易的訊息,若是在一對一的密談(私訊)中發生,根本不構成犯罪行為。
 
阿空批評,警方釣魚狀況的猖獗,不僅有警政署的默許,檢察官與法官也經常是幫兇,他以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訴字第3932號刑事判決為例,判決中的當事人與釣魚警方論及性交易資訊,都是在網路聊天室使用「密談」功能,卻仍被定罪。
 
阿空在記者會上提及的個案,在一審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971號)中原來是無罪的,但在檢方上訴後,二審則改判有罪。
 
一審判決理由中,這麼寫道:

倘行為人所為促使人為性交易訊息之行為,並未使使用媒體之不特定人知悉,而僅有參與對話之二方能得知該項訊息,並未傳布於公眾,自非該條所稱「散布」,而不得以該罪相繩。

換言之,私訊或密談的一對一聊天,並不涉及「公眾」。然而,在二審判決(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訴字第3932號),改判有罪的理由卻是:

惟被告於啟動密語功能後,與證人同時啟動密語功能之談話內容,透過被告打字鍵入,均依對談時間先後,以文字張貼於該網站上,此有卷附網頁可稽,任何進入該網站之人,均可看到。且依卷附網頁所示,同時間有其他人進入網站與他人對談,顯已達不特定或多數人得以觀覽之要件,此與現實世界中二人私下以言語或紙筆交談所具備之私密性大相逕庭。本件,被告與員警對談的方式,固係一對一,第三人無法加入,而具私密性,但對談內容經被告打字輸入而張貼於網頁上,則具公開性甚明。

二審理由中有很明顯的錯誤,只要打開UT聊天室的「聊天功能設定」,即可看到說明,凡勾選「密談」選項後,就只有選定的網友才能看到訊息。阿空批評,許多當事人之所以沒能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只能認栽受罰,就是因為身上背負著龐大的性污名,例如不能出櫃、擔心約炮行徑曝光,只好接受刑責以息事寧人,痛批「警政署與警方,就是專挑這種沒有條件出櫃的人開刀!」
2016-11-20

【台灣/婚姻平權】141223 想想:同志當然能「增產報國」──回應護家盟同志無法生育之論點/161118 Yahoo! 新聞:為什麼要推婚姻平權而非同性伴侶專法?/161029 報導者:這群「同志父母」的第一場遊行

爽歪歪觀點:近日婚姻平權法案的審查(11/17),引起眾多討論,其中最常見的反方論點就是「同志婚姻會讓少子化更嚴重」、「不知道如何教小孩」、「法案通過後,爸爸、媽媽的稱謂會消失」等謬誤解釋。但其實,台灣目前已經有一百多個同志家庭存在,他們用各種方式生、養著下一代,這些同志家庭中的雙親與孩子的權益,又該怎麼被保障?整體社會不論在教育、文化及法律的資源上,是否看見並支援了他們?以下整理從2014年來的三篇報導、投書,回答了「同志也可以生養、有益於減緩少子化」、「同志婚姻比伴侶法更能保護同志及其家庭」,以及今年台灣同志遊行中現身的同志家庭們,他們的故事和平權的需求。

同志當然能「增產報國」──回應護家盟同志無法生育之論點

發佈於 12 月 23, 2014

12月22日正值立法院審查婚姻平權法案的歷史關鍵時刻,而許多宗教團體到立院以充滿偏見與歧視的論調大肆抗議,其中一個老調重彈的重點是「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這個觀點並不陌生,早在2003年立委侯水盛就曾經提出「同志結婚亡國論」,他認為同性伴侶是一種「下不了蛋、產不了子」的組合,故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話,將會導致「亡國」的後果。針對這個錯誤的偏見,我們有必要提出真實的狀況,戳破這個充滿歧視的荒謬觀點。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於2009年同志大遊行以同志「增產報國」標語諷刺此一說法,作者拍攝首先,此一偏見認為,同性戀不但不想要有小孩,也不會有小孩。在意願層面而言,根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於2008年所進行的一項女同志健康行為普查,在受訪的1523位女同志當中,回答考慮於未來有小孩者占了66.5%,將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在目前法律不允許女同志合法使用人工生殖的情況下,仍然抱有強烈的親職渴望。

再來就實際實作層面而言,已經有許多同志利用各種方式進行人工生殖,異性性交絕非生育下一代的唯一可能。在英美等國,70年代時女同志與單身女性也常被拒於人工生殖的大門之外,當時在女性主義的健康運動脈絡中,女性發展出讀書會、自助團體甚至設有精子銀行的健康中心,公開教導女性了解自己的身體,掌握更多健康的資訊,以及如何使用滴管將精子注射入自己的陰道,即可達成自助滴精的懷孕效果。

在英國,有一篇文章清楚呈現了當時的女性主義政治氣氛,她們高聲的說「我們自己來!」(Doing It Ourselves:Self-Insemination)透過如火如荼的宣導,越來越多女性了解此一技術,許多女性甚至驚覺於聽起來太過簡易,因而寫信來想獲得「更多資訊」(more information)。在此後同志的人工生殖使用逐漸被接受,並在英美等國興起一股浪潮,甚至有同志嬰兒潮(gay baby boom)的出現。根據統計,在美國育有小孩的同志人口有800萬人,而同志家庭的小孩逼近1400萬人。

在台灣,我們也看到近幾年的報章新聞中,仍有許多台灣同志們身體力行選擇以人工生殖方式懷孕生子並組成家庭的新聞陸續浮現。據報載,一對男同志伴侶與女同志伴侶「協力」以滴精方式懷孕生下一子,並且四人共同負擔養育與照顧責任。 並且,也有許多女同志克服距離與金錢的壓力,遠渡重洋前往其他國家尋求人工生殖科技醫療服務。 此外,女同志媽媽聯盟成立於2005年(後正式更名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不但是東亞地區第一個以同志親職為主的團體,更發行了每月一期的電子報「拉媽報」,記錄女同志成為母親的種種歷程及生命故事 。同時,該團體還出版了「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希望以教戰手冊的模式為想要生養小孩的女同志們迅速指點一條明路。該團體也在台灣的北中南東各地,舉行多次實體聚會與同志親職相關座談。從該組織密集的活動,以多種形式傳播並分享人工生殖技術,以及會員主動參與並積極討論、尋找更適當而可行的人工生殖方式,可以顯現出台灣同志對親職的渴求,已經從個人獨自求醫,逐漸轉往集體討論、分享、並修正技術的集體行動模式。

簡單來說,無論在意願層面或是技術層面,保守宗教團體都無須擔心同志無法生育下一代。堅持異性性交為生殖的唯一可能早已是落伍觀念,更嚴重傷害所有無法以自然性交方式生產下一代卻仍抱有育兒想望的公民。段宜康委員就在公聽會上指出,假如自然生育是結婚合法的唯一考量,難道我們要禁止所有不孕夫妻的婚姻權?

想當然爾我們不會承認這樣一個荒謬的推論。人工生殖開啟各種組織新家庭的型態與可能,倘若許多同志伴侶、不孕夫妻、甚至單身女性,都有意願生又有能力養,我們為何不開放科技大門讓這些人都能實踐生育渴望?當國家一再宣稱面臨少子化危機,除了健全完善的家庭支持政策,敞開人工生殖的大門,讓人工生殖成為體現生育自由的途徑,讓更多元的族群都可享有使用人工生殖的權利,或許才是提高生育率的關鍵因素。

文/呂欣潔(性別與政治工作者。投入在台灣各項公民運動多年,喜歡說故事和聽故事。)

昨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討論中,有不少的委員提出希望設立「同性伴侶法」的專法來保障同志伴侶相關的權益,但同志團體長期以來都表達不希望用專法來處理同志伴侶的相關權益,在立法院委員會中的討論數度僵持不下,在此希望提出幾點說明:

一、立定專法耗費曠日費時,且容易掛一漏萬

目前尤美女委員和民間團體所一同討論出來的版本,在擬修改的五條法條之中,其中只有三條和同性伴侶權益有所關連,包括是971-1條、972條、1079-1條。這是經過長達半年的討論,最節省社會成本以及司法資源的修法方式,修改三條法條就可以提供給同性伴侶完整的保障和權利,相較於此,設立專法必須重新將台灣所有和夫妻、父母相關的法律重新討論過一次,哪些同性伴侶比照辦理,且哪些同性伴侶需被排除在外,確實是曠日費時,而且非常容易掛一漏萬。筆者於今年七月至德國訪察,特與德國的社會家庭部門長官見面,德國在立定同性伴侶法之後,司法機關甚至因此多聘請了十幾人,為了查詢比對哪些法條與「夫妻」相關,以及要重新討論如何納入「同性伴侶」,非常耗費社會成本與資源。

二、設置專門給同志使用之專法恐有歧視違憲之疑慮

延續以上的原因,在台灣的每一個同志都有盡義務,繳稅的繳稅、當兵的當兵,但卻沒有辦法合法的組成家庭,被法律排除在外,就算是設立專法,也並不符合平等的法律立定原則。在台灣,不管你是窮人或富人、什麼樣的教育背景、什麼樣的宗教信仰、甚至是犯罪之人都能夠合法的「與她/他想結婚的人」結婚,但唯有同志不行。縱使立定專法,依舊無法解決這不平等與歧視的立法問題,同時也不符合憲法第七條中寫明的「人生而平等」的原則。

三、設立專法想排除親權,同志家庭親權絕不可少

許多社會的評論說,同志兩個人結婚可以,但不能收養小孩。事實上,在台灣從來都沒有禁止同志收養小孩,現在也已經有同志以單身的身份收養孩子的案例存在,所以說同志結婚,就可以收養小孩是一個錯誤的理解,實際上,同志一直都可以收養小孩。然而,現在的同志如果要收養小孩,必須用「單身身份」收養,縱使他或她可能有長期的伴侶關係,另一方也沒有辦法和小孩建立法律上合法的監護與親屬關係,這非常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因為孩子明明是在雙親的家庭成長,卻只有其中一方的家長,永遠完整的親權。

除了收養之外,目前在台灣,也已有至少一百多組的同志家庭,用各種方式生出有自己血緣的孩子,同樣的他們也面臨著只有一方擁有親權的問題,雖然是雙親家庭,但只有一方能夠為孩子簽手術同意書、帶孩子去看醫生、幫孩子開戶頭、在學校代表孩子的家長,這也並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更何況,異性戀不需要證明自己夠格做一個家長,才能生孩子,現有的兒虐、狼父性侵、家暴等等的社會事件,當事人都是異性戀的父母,但同志伴侶卻需要一次次的證明自己擔任家長的能力,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多數生養孩子的同志,因為沒有辦法意外懷孕或自然的擁有孩子,其實都是經過深思熟慮,花了非常多的心力才能夠生養或領養下一代,反而多數都能夠努力的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與教養環境。因此,立定排除親權的同志伴侶專法,並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同志家庭現有的處境,只有通過婚姻平權才能獲得全面性的保障。

婚姻平權法案在立院已經從2006年開始反覆的討論,並非今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才開始進行討論。每一次的公聽會討論,反對方所發出的各種歧視言論,明示暗示著同志族群就是次等公民、有病、變態,確確實實的傷害著在台灣各個角落的同志朋友們。身為一個長期投入同志平權的運動者,希望社會各界能夠以理性的態度,來討論法條和議題,而非用傳播錯誤訊息與謠言的方式,來製造仇恨與恐懼。

這群「同志父母」的第一場遊行

2016/10/29

10月29日下午,第14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於凱達格蘭大道登場。飄著綿綿細雨的台北街頭被熱情的群眾擠得水泄不通,主辦單位預估,這場主題為「打破假友善」的遊行共吸引了超過8萬人參加。
在人群中,一陣陣的嬰兒哭聲格外引人注目。循著哭聲尋找,便會看到一台紅色的雙人嬰兒推車,推車上載著一對長相可愛的雙胞胎,這是同志伴侶Cindy和Lana不久前剛滿4個月的孩子,這是她們成為母親後的第一場同志遊行。
「這是我和她的孩子,一個用我的卵子,一個用她的。」當路人問起,Cindy便指著Lana解釋孩子的由來。孩子是龍鳳胎,男生叫翔翔,女生叫淇淇,好幾次在推車上只看得到愛熱鬧的淇淇,比較怕生的翔翔則在祖母懷中睡著了。為了帶小孩上街,Cindy、Lana可謂全家出動,Cindy的母親舉著「我的孩子是同志,小孫子都已經出生了」的牌子一路走著,為的便是替女兒及孫子爭取婚姻平權。
Cindy(左)與Lana。
Jay(右)。
走在Cindy一家後面的則是新手同志爸爸Jay。同樣透過人工生殖技術,Jay的一對雙胞胎6月底才從美國接回台灣,他將小孩背在胸前,頭上戴著極限運動攝影機GoPro,希望能記下小孩成長的每個時刻,包括第一次上街參加同志遊行,而Jay的另一個小孩則在大嫂懷裡,大嫂笑著說他們也是全家出動,就連高齡80幾歲的祖父母也都跟著走在隊伍的後面。
「沒有什麼不一樣,都是一樣的。」Cindy的爸爸站上宣傳車對後面長長的遊行隊伍喊話,他說當Cindy猶豫許久才向家人表明自己性向時,他沒有反對,而是認為同性戀、異性戀都是一樣的,講起剛出生的兩個小孫子,他喊著「我是多麼幸福啊!」
問起當媽媽後的感想,Cindy指著自己的黑眼圈說,從孩子出生以來,為了餵母乳,已經沒有連續睡超過3小時了!談起當媽媽後首次參與遊行的感想,她淡淡地說「有點小感慨啦!希望明年的這個時候,已經達成訴求,不需要再參與這些來爭取⋯⋯」
在這個婚姻平權最有可能實現的時刻, Cindy說出了每位同志父母的心聲,這是她第一年以同志媽媽的身分來參與遊行,她、Lana或Jay未來或許仍會再帶著小孩參加第2年、第3年的遊行⋯⋯但他們渴望的是,明年走上街頭的這時,可以不再需要手上那張「婚姻平權」的牌子。

 

2016-05-22

【台灣/同志基督徒】160508 聯合晚報:外孫女出櫃 外婆:神接受漢生病,怎會不接受同志?/160520 中時:聽你剪裁星空 信仰有愛無類/160509 聯合報:看《為巴比祈禱》 她淚流滿面改挺同志子

爽歪歪編按:由基本書坊出版的《聽你剪裁星空:傷痕與美好都構成了人生,同光教會20年》電子書版本)集結了台灣第一個同志基督教會, 20 年來的百則文章,七百多頁內容涵蓋個人生命故事、深度紀錄與評論專著等等,對於了解台灣同志運動,以及身陷宗教信仰與非異性戀性向認同夾縫中的兩難,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參考書籍。

外孫女出櫃 外婆:神接受漢生病,怎會不接受同志?

2016-05-08 14:11 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同志向親人出櫃往往是出櫃歷程中最困難一刻,若是基督徒同志,壓力更大。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執事陳小恩的出櫃,卻身繫基督徒三代母女情:當她向母親出櫃,母親轉向外婆求助,身為漢生病人、樂生院友的外婆要女兒更愛小恩,「神對漢生病人都能接受,怎會不接受同志?」今天是母親節,同志熱線諮詢熱線協會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不約而同發表新書《櫃後人生》及《聽你剪裁星空》(基本書坊出版),分別呈現同志父母面對孩子出櫃與基督徒同志的心路歷程,其中身為基督徒的母親如何幫助同志孩子面對教會壓力、又保持信仰,尤為感人。

陳小恩的外公外婆都是樂生療養院院民,從小在宗教氛圍長大的陳小恩,青春期開始覺得自己喜歡女生,在反對婚前性行為的教會中,承受性與同志的雙重焦慮與罪惡感。

一回陳小恩看到基督教電視台節目,一位女牧師分享自己婚姻不順,只有母親支持,順口問媽媽「如果我也感情不順,您可不可以不反對我?」媽媽立刻點頭。小恩說,當時不知哪來的勇氣,順勢說出自己是同志,母女倆抱頭痛哭。

小恩媽媽說,「我哭是因為心疼她,知道小恩會面對很多壓力!」,常跟上帝說,「我知道小恩是您給的特別的禮物,我會更珍惜,更要仰望您。」。

小恩外婆則以自己是漢生病人為例,說明「神愛世人」的寬容,囑咐女兒應當更愛小恩,「不能讓她覺得孤單」。小恩心疼說,媽媽的壓力比她還大,「我有很多朋友和資源,但我媽憑的就是『我愛我女兒』」。

原文網址 http://bit.ly/1qCaAhE

聽你剪裁星空 信仰有愛無類

2016年05月20日 04:10林欣誼/台北報導

「同志基督徒一直都存在基督教會之中,只是教會看不見也不想看見同志。直到今天,許多教會仍在迫使同志做選擇:要信仰?還是要性傾向?」1995年,楊雅惠牧師召集同志基督徒組成團契,隔年成立台灣第一個認同性少數社群的基督教團體「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日前屆滿20周年。

同光教會長年參與台灣同志運動、倡議婚姻平權法案,現出版新書《聽你剪裁星空》爬梳20年來時路。

「我認為同性戀者也是上帝所造。」楊雅惠牧師當年表示,我們不能再像聖經時代的人因為欠缺醫學常識,就一味以異性戀道德標準來批判同性戀。然而為同志奮戰不懈的她,在離開同光後,被原來宗派排斥,長時間找不到牧職,加上身體不佳,2008年選擇結束生命「服事天上的主」,令會友們心痛。《為你剪裁的星空》扉頁便題詞紀念楊雅惠。

書中收錄10多位會友親撰的生命故事、關於基督教神學與聖經詮釋的文章,與國內外關注性少數社群的牧師分享等。例如,有男同志回憶被嘲「娘娘腔」的痛苦童年;幼時受家暴的女同志,吐露不孕求子的心聲;在妻子支持下變性的跨性別者,在神學課程中找尋上帝之愛;還有為了兒子不受歧視而離開原教會的母親告白等等。

在信仰與出櫃的衝突中,他們都在同光教會重新感受上帝的包容,會友諧琳感慨:「信仰本來就是每一個人的,如果教會太過中產、太過父權,那信息就無法貼近每一個階級的受苦人們需求。如果拿著福音成為單方面的權柄來指責他人的罪,這才是使人跌倒的指控。」

歷經20年與傳統教會在信仰上的拉扯,同光教會現任執事陳小恩表示,現在的同光採取批判、對話與溝通分頭並進,籌辦跨教派的「微光計畫」,微光小組將自6月起隨新書座談巡迴全台,展開與教會內、外民眾溝通的機會。

原文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20000634-260115

看《為巴比祈禱》 她淚流滿面改挺同志子

何定照/報導

在台灣,基督徒同志的處境比非教徒同志往往更艱困,同光教會前幹事陳小恩與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推廣部主任許欣瑞舉辦「微光計畫」,希望培養一批可以跟基督徒溝通的成員,好搭起同志和基督徒的橋樑,用友善溝通代替彼此的排斥仇恨。

小恩說,發起「微光計畫」原本是因2014年6月長老教會總會發出牧函,表態反對同志婚姻,她和教友於是在議事錄確定時赴總會請命;恰好許欣瑞深感熱線諮詢成員雖可和家長、老師溝通,卻每逢基督徒就「卡住」,雙方決定「把像我一樣的一群人拉進來」,讓基督徒同志發揮宗教專長。

「微光計畫」成立以來,在教會場地辦過三次同志基督徒父母分享會,小恩媽媽次次參加。小恩說,她看得出媽媽其實很害怕、沒那麼強壯,卻「因為愛我、覺得可以幫助到更多像我這樣的人」而加入,讓她每回想到都泫然欲泣。她期待藉由更多分享,改善教會內部因對同志資訊封閉帶來的惡性循環,減少基督徒同志的壓力。

小恩也深感,近年同志族群和教會對立擴大,讓身兼兩者身分的她很為難。她想以同志基督徒身分向同志呼籲,並非每個有信仰的人都反對同志,也有許多教友既愛神也不排斥同志,只是因教會壓力屈服,「希望同志知道基督徒不同面貌」。

身為基督徒同志的父母陳爸、陳媽,也曾歷經兒子在教會壓力下差點跳樓的痛苦,直到找來真人實事改編電影《為巴比祈禱》,看到片中巴比的媽媽因堅持兒子走「正道」、導致兒子自殺的悲劇,淚流滿面,才轉而全力支持兒子。

後來陳媽不但幫兒子找到支持同志的同光教會,自己也挺身捍衛同志婚姻權。她感謝因為有同光,讓曾以為自己必將終老孤獨的兒子,如今有群可以互相扶持的同伴;也感謝因為兒子,她更認真研讀聖經,謙卑尋求神的心意。「我相信,有一日,耶和華殿的山必定堅立,超乎諸山,萬民都要流歸。」

原文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486376

2016-05-22

【中國/婚姻平權】160502 端傳媒: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爽歪歪編按:婚姻平權不只在台灣引起廣泛討論,在中國也進入了同志運動的時程裡。雖然中國與台灣的同運歷史與脈絡各不相同,但面對「婚姻平權」所引起同運內部的糾結與討論,卻有許多相似之處。本篇作者整理了中國第一場挑戰同性戀婚姻的法律訴訟及相關論爭,也值得我們反思台灣「婚姻平權」與「多元成家」之間,路線與資源競合的難題。

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編按:4月13日,「中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在3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當庭判決原告孫文麟和同性戀人胡明亮敗訴。孫文麟表示會繼續上訴。同性婚姻能夠帶來更好的親密關係,還是變成另一種枷鎖?公共討論中,這一問題常常讓人焦頭爛額。然而也有人認為,追求婚姻權與超越婚姻關係,並不是矛盾的選項。

孫文麟拿到的判決書,只有寥寥五頁,比起美國加州圍繞同性婚姻「八號提案」長達十二天的庭審和三千多頁的卷宗,似乎略顯蒼白。

有人說「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徒有虛名——各方都明知法院只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依照法律不得不走個過場,因此任何強行攀附的意義都可能是一廂情願。然而我寧可認為,在鮮有同志權益大事件的荒漠的一滴甘霖,哪怕是大開腦洞地解讀也並不為過。

況且,對細節的深描,或許能緩解空談理論的傲慢與偏見。為此,我訪談了孫文麟和一位旁聽律師,希望從他們對此案的敘述里捕捉一些意義。

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法庭上的掌聲與默言

法庭向來充滿儀式感,孫文麟甚至把它變成了一個「準婚禮」殿堂——他給對方律師及合議庭成員都送上了喜糖,他們笑盈盈地收下了。這場庭審也是一個課堂,在近兩百名前來旁聽的成員裏,有湖南女子學院一整個班的學生,老師希望帶她們見證歷史性事件。不少學生表示,這是生平第一次見到「活的同性戀者」。庭審結束後,她們還在法院門口舉着彩虹旗拍了集體照。旁聽席上還有不少該院的法官和法警,儘管對於同性婚姻態度不一,但大都認真聽審,甚至有旁聽的法官對此合議庭的潦草判決表示不滿意。

庭審過程中,儘管書記員宣布法庭不許鼓掌,但當孫文麟和律師說到精彩動容之處,旁聽群眾還是有些按捺不住。一個女生開始鼓掌,三個法警立即上前呵斥。慢慢地,鼓掌的人越來越多,法庭也不再阻攔。

「我國法律只有在違法犯罪等限制權利的時候才會想到同性戀,其他時候根本不提,我們也是公民,法律憑什麼不保障我們?」孫文麟說完,掌聲熱烈;孫的律師石伏龍的總結陳詞,「相信法律會公平,合議庭會公正,雖然今天贏的可能是他們,但贏得未來的必定是我們」,這句話贏得了當日最長的掌聲。

這讓我聯想到吉野賢治在其回憶錄《掩飾──同性戀的雙重生活及其他》中提到的,20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最終宣布雞姦罪違憲)時,旁聽席裏的「同志」們對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的問題爆發出的大膽嘲笑。儘管我們不能僅憑席間的掌聲或笑聲樂觀地揣測民意,但它們的存在至少提醒着官方,有些聲音已經不容忽視了。

與這些戲劇性的場面相對應的,是被告與合議庭的敷衍。法庭辯論過程中,孫文麟傾向於實體法的爭論,其律師則主要質疑民政局的程序漏洞。實體與程序,正義的這兩個面向本應不分高下,但後者在中國卻常常不了了之。此案中,民政局在行政程序上有諸多漏洞,儘管律師一一提出質疑,但法院並未採納。另外在庭審中,原告律師要求查明對方的證據原件、證據真實性,法官表示可以庭後再查,卻在十五分鐘休庭後當庭宣判,讓「庭後再查」成為戲言。

通常,當庭宣判只適用於事實法律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此案的當庭宣判,或許是基於官方眼裏的「常識」:按照現有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同性伴侶「顯然」不能註冊,因此當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這種理直氣壯的顯然,擱置了本可深入辯論的,關於傳統、婚姻的功能與目的、公權力的界限等問題;也頗有利用當庭宣判的權威,打擊同志運動積極性之意。當然,匆忙宣判,也可以解讀為官方從含蓄壓制同性戀,到近年突然屢屢被逼表態之後的捉襟見肘。

正是上述細節讓我們看到,一場同性婚姻訴訟,絕不是一對出櫃同志以卵擊石那麼簡單。如果只是把庭前掌聲當成花邊新聞,那麼我們就小看了,訴訟中的辯駁質證也是一種宣傳教育而其開啟的民意,可能會成為未來修法的基礎。如果不去質疑法院對程序問題的沉默不語,我們就會輕易得出此案「敗訴早在意料之中」的結論,放棄了以程序違法爭取勝訴的可能,也忽略了訴訟本身就是對程序正義理念的推動。而我更願意相信,真正的變革,正是發生在這掌聲和默言的對峙裡。

對「同性婚姻」的期待與忐忑

不止一次聽到一些「基友」感歎,如果哪天同性婚姻在中國合法了,自己或許就更有勇氣向家人出櫃——因為,合法化畢竟意味着國家社會對同性關係的承認。這的確是一部分同志的心聲;其也意味着,爭取同性婚姻承載了為同性戀「去污名」的意義(即卡維波說的「剩餘承認」)。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不敢出櫃者懦弱的說辭,或者他們想結婚的願望,只是被結婚生子養老送終的人生軌跡洗了腦。然而子非魚,對於一個長期不被認可的群體,被宣布為合法公民的撫慰和激勵,很難說只是虛假意識。

況且,婚姻不是只有象徵意義,它也是一系列權利的通行證。寫作此文時,手機上傳來一則消息:一名24歲女生,女友車禍去世,她連夜奔赴醫院,卻因不是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而不能見到遺體。三年前,東莞一位中年男同性戀者突患中風,醫院卻不讓其男友查看病歷。如果同性伴侶關係被認可,不管是婚姻還是民事結合的形式(如台灣高雄的「陽光註記」),至少在關係到伴侶生命和健康的時刻,可以少些痛苦。

但與此同時,同性婚姻的群眾基礎也許並不是那麼深厚,甚至不少同志自己都對其無感。華東師範大學教授魏偉的研究發現,許多「圈內人」並不看好同性婚姻,反而會主動選擇與異性結婚——在一個充滿變數、缺乏福利保障的社會,許多同志悲觀地相信同性感情難以長久的「宿命論」,認為異性婚姻和家庭養老是一條平坦得多的道路。而就算有了同性婚姻,如果身為同志依然會處處碰壁,許多人恐怕還是會選擇不出櫃,甚至跟異性結婚。

對婚家制度的屈服?

另一方面,婚姻這個工廠,生產的不只是權利和社會道德評價的標準化套餐,它也在標準化着套餐的消費者。進入婚姻的同性戀者必須服從婚姻的規則。不管同性結婚在社會文化觀念上有多大的顛覆意義,他們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確沒有太大改造空間,包括與婚姻捆綁的一系列關係到生老病死的權利。

甚至,結婚的同志也不得不服從並強化那些支撐主流性道德的法律。同志一旦結婚,就必須遵循一對一的規則,也必須為婚外同性戀情承擔離婚時的不利,過去只限男女之間的「破壞軍婚罪」也會隨之擴張(在台灣甚至可能觸犯通姦罪)。當然,這些可以說成是同性戀享受主流權利所必須遵守的主流義務,但它的代價,或許是讓非婚的性承擔更多污名。

因此,同性婚姻作為同志運動的目標之一,長期以來都是兩頭不討好:保守主義者認為它動搖了「傳統」婚姻中夫妻的定義;而相對激進的酷兒或一些女權主義者,則認為爭取同性婚姻是在向已然腐壞的婚姻制度屈服,喪失了同性戀本可以有的「毀家廢婚」的革命性。

譬如針對前述的遺體探視問題,「超越婚姻」的思路可以讓我們反思,為什麼非要先結婚才能看到遺體?為什麼所有婚姻家庭以外的關係都被認為不夠親密?配偶和血緣關係為何在這些場合具有天然的正當性和優先性?受到歧視的僅僅是同性伴侶,還是所有直系親屬以外的所有親密關係?要呼籲修改的是婚姻法,讓同志享受特權,還是具體的關於探視的規定,打破特權?這些問題,或許會引發同志運動的路線之爭。

當今中國的同婚運動,暫時沒有遭到來自基督教或反性勢力的攻擊(儘管網絡上對同性戀的謾罵不斷),也暫時沒有出現如美國「超越婚姻」(beyond marriage)、「反對平等」(Against Equality)或台灣「想象不家庭」的酷兒反婚陣線,然而要不要同性婚姻的探討,已經萌芽。有作者認為,以異性戀為範本的婚姻制度是「陰險的政治圈套」,「摒棄婚姻制度也許才能真正擺脫私有制及其男性霸權的宰製,這本是異性戀的原罪」,而中國同志追求同性婚姻則是背棄了本可能在「一個戰壕」裡的激進女權運動。然而這種抽象的反婚論述,忽略了「同性」、「婚姻」、「女權」,每個詞都是複雜的多面體。受篇幅所限,下文對女權主義在中國的脈絡暫不展開分析

「婚姻」與「同志」從不單一

孫文麟在一篇文章中談到,他並不認為自己是「陽光好同志」——「我抽菸,喝酒,不健身,討厭假健康,不喜歡愛情歌曲或其它相關的作品,也不遵守忠孝的遊戲規則」。當然,或許在挑剔者眼中,抽菸喝酒只是小打小鬧的叛逆,拒絕被婚姻的糖衣炮彈收買才夠革命,而爭取同性婚姻仍然是向主流靠攏、獲得良民資格、成為「好同志」的行動。然而我更傾向於認為,孫文麟對「好同志」地位的既爭取又不認同,恰恰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並不是涇渭分明的。

孫的訴求向社會宣告了同性戀和婚姻家庭不是反義詞;但這並不等於,同性戀想要的婚姻與異性戀一模一樣。若將同志以「想不想結婚」為主要標準分為好壞兩種,似乎是暗示只有夠「壞」,才能挑戰到婚姻家庭。這反而可能忽略了:選擇結婚的同志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個人的政治;迎頭對抗只是「弱者的武器」裏並不那麼常用的一種。

例如,孫文麟在此案一審敗訴之後,成立了一個組織,準備在全國籌辦100場婚禮。同志舉辦婚禮並在媒體曝光,本身就有強烈的符號意義,可以說是加強版的、戲劇化的出櫃。兩男或兩女承諾「我願意」的同時,也直截了當地宣告「我是同性戀,誰說只有你們才能辦婚禮」。其把本被認為「見不得光」的同性戀,變成了公共領域的事情;難怪很多保守人士,會覺得同性戀者穿着婚紗禮服親吻擁抱不堪入目。

然而酷兒理論家麥克·沃納(Michael Warner)也提醒,婚禮其實是一種相對安全的出櫃形式,畢竟,單單「出櫃」,相當於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性慾;而通過結婚出櫃,則暗示你已經找到了一個人,管好了你的私生活——你已通過「神聖」的儀式,把社會不願意看到的同性情慾安放在了卧室裏。這兩種解讀,再次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的衝突,然而在同性戀出櫃仍面臨辱罵甚至「扭轉治療」的當下,前一種意義不容小覷,儘管後一種提醒也值得深思。

籠統地批判「同性戀者追求婚姻,是向現有異性戀婚家制度屈服」的人,似乎忘記了一件事:從來不會有人苛求異性戀群體中的每個人,都要一致選擇扛起打破婚家制度的重任。這些批評家們也忘記了,同性戀在中國連「屈服」於同性婚姻的選擇都還沒有,而「屈服」於異性婚姻又會被指責為騙婚,可謂是「雙重捆綁」。

更重要的是,婚姻帶給普通人的,向來不是單一的感受。不管是從電視劇、綜藝節目還是網絡情感問答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在婚戀面前不分直彎的人性——既渴望親密,又害怕受傷,既渴望停泊,又嚮往漂泊。就算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也不妨換位感受,汝之砒霜可能是彼之蜜糖。作為學者,當我們試圖操起艱澀理論批判同志「不夠革命」時,或許可以反問,自己腦中糾結的、身邊親友經歷的,那些對愛情和婚姻的矛盾感受,都去哪兒了?

同樣,同志也不是一個整齊劃一的群體:有守在法庭前或手機前,焦急等待孫文麟和胡明亮判決結果的同志,也有完全不知道或不關心同性婚姻第一案的同志;有嚮往婚姻的,也有放蕩不羈的;有渴望真愛的,也有與真「艾」共生的;有大膽出櫃的,也有與異性結婚的;有富同志,窮同志;有賣淫的同志,跨性別的同志——當然,還有千千萬萬遊離在這些立場和身份之間或之外的同志。當我們說「同志想要什麼」、「同運應該如何做」的時候,我們說的是誰?

如此不斷質問或許顯得優柔寡斷,難以站定立場,但恰恰是婚姻的複雜性和同志的多樣性,使得「站定」這個隱喻變得可疑——為什麼一定要在同性婚姻和超越婚姻之間做非此即彼的選擇?同志可不可以說,我們既「正常」,又「流氓」;我們既要婚姻,又不要現在這種問題重重的婚姻?

同志運動:既爭平等,也要超越

異性戀正統制是狡猾的,它從製造出「異性戀/ 同性戀」兩種暗含道德高下的分類開始,就讓同志始終處於怎麼做都是錯的兩難——如果只說同志「不是妖怪」(蔡康永語),強調與異性戀「沒什麼不同」,應該享有同樣的婚姻權,當然有助於獲得社會認可,但也是間接承認了異性婚家是正統的參照系。如果同志說:「我才不屑模仿異性戀去結婚呢,我們應該開拓新的關係形式」,也還是上了異性戀正統制的當。因為同志從來都被當成婚姻殿堂外的孤魂野鬼,在沒有結婚選項之前,堅持不結婚或會強化次等公民的形象。當然,許多酷兒甘做「魑魅魍魎」,不願被體面收編,但這種反叛也讓一些希望建立穩定家庭、低調過日子、兒孫繞膝的同志難以產生共鳴。如果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生活方式,那麼到底要不要同性婚姻,則永遠眾口難調。

或許我們可以把改良(同性婚姻)和革命(超越婚姻)看成並駕齊驅,而不是你死我活的關係;或許正是在某種並行的選擇下,多元複雜的同志,可以變成有共同朝向的公共力量。事實上,西方國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同志社群開始大範圍討論同性婚姻以來,兩種路線就一直不相上下。雖然今天,婚姻平權看上去成為了主流,但我們並不能說酷兒的反婚思想已經偃旗息鼓。相反,三十多年來,不管是理論上還是政治實踐上,兩條路線都在競逐中得到了充實和發展。

另外,西方酷兒左翼經常批評「同運投注了過多人力物力財力在同性婚姻上,但生活更艱難的底層同性戀和跨性別群體卻得不到資助」,但在中國社會運動空間普遍被壓縮的大環境下,這句話不能照搬——在所有同志議題都沒有足夠發聲渠道時,任何議題突出重圍,都有可能提高同志整體的能見度,進而帶動社會關注同志的其他訴求。因而就算在此刻,同性婚姻因為孫文麟案而成為焦點,並不等於未來漫長的同志運動中,同性婚姻始終都是優先事項。

據由同志友好律師組成的「彩虹律師團」的成員透露,他們在準備孫文麟案上訴的同時,也會繼續推動其他議題的訴訟或後續倡導,包括同性戀完全「去病化」(目前同性戀在《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中仍屬於性取向障礙)、修改恐同教科書,以及挑戰最近出台的關於禁播同性戀網劇的決定。

這些議題看似與「超越婚姻」相去甚遠,但如果我們承認,對婚姻家庭觀念和法律制度的改造不可能一步到位,那麼這些「游擊戰」式的小運動,實際上是在潛移默化地改寫婚和家的內涵,也是在一點一滴重新勾勒能夠進入婚家的主體樣子。

總之,把結婚與妥協、反婚與激進畫等號,既扁平化了同志群體,又簡化了矛盾複雜、不斷進行中的運動,還浪漫化了推翻婚姻之後的烏托邦。

孫文麟曾說,自己既想要結婚,又說反感婚姻制度。我問他二者矛盾嗎?他說,不矛盾。

(半爺,酷兒,不反對同婚的不婚主義者)

原文網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502-opinion-banye-lgbt/

2016-04-23

【台灣/紀錄片】160322 紀工報:蘋果落地,離樹不遠-專訪《我和我的T媽媽》導演黃惠偵

文/蔡雨辰

兩代之間,什麼樣的溝通才算數?什麼才叫理解與和解?如果沒有傷痕,我們還能成為有感情的人嗎?

對黃惠偵而言,《我和我的 T 媽媽》大概是一個初步的答案。雖說家庭是避風港,卻也常在生命中刮出第一場風暴。沉默常常是張保護網,維持搖搖欲墜的平衡,守候那些不宜戳破的祕密,讓家內的差異和苦痛得以共存。

黃惠偵卻不甘於安全網下,打破沉默,迎向風暴。

片中,她以媽媽慣用的台語,一字一句地訴說對於母親曾經的怨懟和疑問,也緩緩拉出一個底層家庭的生命紀事。一個成長於鄉村的T,難逃強迫性的婚姻家庭,卻遇上家暴,不堪受辱的T媽媽帶著兩個女兒逃離了家。為了討生活,女兒們跟著媽媽跳牽亡陣,失學,卻也鍛鍊出求存的韌性。成年後的女兒試著回望這段異樣的童年,逐步辨認異樣所帶來的傷與痛,以及,為什麼異樣會帶來傷痛?

這部紀錄片的源頭,大概可追溯至導演黃惠偵在十一歲那年,第一次聽到「同性戀」三個字。「當時的老闆是個六十歲左右的阿伯,他在和朋友聊天時,突然講到,『她(指我)的媽媽是同性戀、變態不正常』。」此前,黃惠偵未曾覺得媽媽交女朋友是變態見不得人之事,這句意外聽聞的閒言閒語卻成了潘朵拉的盒子。

那是九0年代,同志運動與文化初開展,仍屬小眾,對於一個生活環境封閉的孩子而言,她所能在大眾媒體上認識的「同性戀」根本是洪水猛獸,她甚而懷疑變態生的孩子可能也是變態,矛頭指向自身,恐懼惶惑,卻無力拆解。二十歲那年,黃惠偵離家、也離開牽亡陣,經由楊力州的引介而認識紀錄片、進入蘆荻社區大學學習拍片,而後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工作期間拍出《八東病房》(2006)。她一點一點長出理解與訴說的能力。

「我開始學著理解什麼是社會結構,以前只知道我家與其他人不一樣,不懂得擺放回社會去看。痛苦其實來自外面的壓力,而不是我媽,明明十一歲以前沒有影響,為什麼十一歲以後突然有個天翻地覆的變化?從小,我就被貼上很多標籤,或在那樣的自覺下成長。對我而言,紀錄片最大的意義是,我發現了一種可以發聲的工具,否則我們永遠都只能被這些標籤詮釋。」

然而,故事啟動前,黃惠偵得先不再將母親理所當然地視為一位母親。成為母親前,一位出生於 1950 年代的T,如何帶著自己的情慾在保守的農村社會生存?鏡頭拉回T媽媽的老家,也拍出了台灣家庭面對家內同志的典型反應。過去,黃惠偵一直以為家中長輩非常清楚媽媽的情感狀態,儘管在婚姻中,也一直有女朋友,更從不避諱帶回家。孰料,當鏡頭直接面向舅舅和阿姨,詢問:你知道我媽是同志嗎?所有人,不約而同尷尬搔頭,異口同聲:「我不知道。」

這幾個鏡頭意外捕捉了沉默與尷尬的片刻,那一句冷靜且斬釘截鐵的「我不知道」其實寓意叢生,只消一句話,便拍出了多數同志在原生家庭中的處境。告知不一定能獲得肯認或理解,往後的沉默往往是對待彼此最安全的方式。出櫃總是漫長,內心翻山越嶺後,其實對方仍留在原地,距離更形遙遠。

同樣的,黃惠偵拍片前亦不知道將故事攤在陽光下會造成何種後果,「拍攝就是一個決定。我們的關係一定會改變,但無法確定是好或壞。但我更不想維持現狀。」《我和我的T媽媽》的影像素材約 150 個小時,除了拍攝母親的口述片段及返鄉探訪,還集合了她在 1999 年開始拍攝的 home video、顏蘭權曾試圖拍攝T媽媽及其女友的材料,新舊影像交雜,諸多難容於社會的污名與印記交錯。不過,拍攝過程中最困難之處,是讓T媽媽開口。「我們從來不溝通,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始。我媽並不是不講,而是不懂怎麼講,她表達情感的方式向來不是語言,困難重重。」

因此,拍攝初期,開會的時間比拍攝時間還長,「我們一直在思考該怎麼讓媽媽開口,所以有段時間在拍『我』,製片訪談我,透過這個過程重新梳理一遍自己的想法。而後改變方式,我得先說點什麼。對我媽而言,同志身分始終不是問題。她能提供的都是比較片段的說法,而不是當時為什麼這麼做的分析。人生就是得一天又一天度過的日子,是這樣就這樣,沒什麼好講的。」

黃惠偵明白,需要說出一切的是自己。影片中段,迎來全片最戲劇性的一幕,她與媽媽對坐,說出深埋心中多年的疑惑與祕密。從氣氛凝滯到情緒潰堤,影片上看來幾分鐘的鏡頭,其實拍了三個小時。黃惠偵回憶:「沉默的時間比較多,但那個沉默很重要,至少我們就對坐著,一起用很拙劣的方式,面對那些我們一直無法面對的事。」黃惠偵知道,媽媽願意拍這場戲,和女兒枯坐三小時,面對那些難堪與晦暗的過去,便是在回應那些關於愛的疑問了。

這場戲所揭開的祕密也是黃惠偵拍片的動力之一,「很長一段時間我也沒辦法面對,曾經以為我們什麼都不講也能過一輩子,時間夠久它就能被忘記,但事實證明,快四十年過去,它並沒有變淡。反而因為我生了小孩,它又突然重頭來過,我每天和小孩相處,一直讓我回想起我和我媽的關係。即便當了媽媽,我還是我媽的小孩,我對她的情緒一輩子都在。我一直在面對心裡的洞,尤其,當我越愛小孩,越發現自己其實是在彌補得不到的東西。若不將它們理清楚,那個洞,就會一直在存在。」

整部片中,T媽媽沉默的表情總是比她說出來的還讓人刺心,那些說不出來、無法回答的,反而具現了她的掙扎與承擔。兩代之間,溝通何其困難,如何擁有共同的語言?如何不讓善意成為一種強迫,強迫對方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樣子?

「時間不能撫平傷痛,但時間會讓你準備面對傷痛。」黃惠偵淡淡地說。片子完成,故事卻仍在行進,「過去,我一直在期待她成為不是她的樣子。我還在學習理解並接受自己最愛、最重要的那個人真正的樣子。」

片末,他們回到老家,一行人站在磚造老屋前,陽光熾烈,黃惠偵問:再次回到老家,有什麼感覺?在鏡頭前總是搶戲的舅舅插著手語氣不耐地說:有什麼感覺?東西都壞光光了。畫面轉向屋外的稻田,畫外音又說:

東西都不能用了,讓過去的就留在過去吧。


我和我的 T 媽媽 The Priestess Walks Alone
黃惠偵 HUANG Hui-Chen|台灣 Taiwan|2015|HD|Colour|55 min

放映時間 2016/04/06(三)13:30 府中 15

原文網址 http://docworker.blogspot.tw/2016/03/t.html

2016-04-23

【香港/跨性別書訊】160416 新頭殼:香港妖妓琦琦出書 道盡跨性別者多元情慾

香港妖妓琦琦出書 道盡跨性別者多元情慾

新頭殼newtalk | 周富美 台北報導
發布 2016.04.16 | 02:10 PM

「如果我可以選擇,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一個人妖,或雄或雌,亦柔亦剛」,香港知名大學中文系畢業的琦琦(化名),曾經在學校當過老師,9年前因金融海嘯被裁員,一腳踏入性工作圈,今年3月底以跨性別性工作者的身分,在香港出版《如果可以選擇,我願出世便是》一書,道出無法見容於香港社會中的多元情慾。

以小白狐為筆名出書的琦琦表示,她從小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跟別人不同,東方人的社會很壓抑,她曾經歷過一段非常難熬的時期,還曾一度以為自己是男同性戀。由於自己天生骨架小,化了妝穿起連身裙看起來就是女生,2007年金融風暴被裁員之後,到中國瀋陽做了隆胸手術,她念頭一轉,開始以「人妖」的身分投入性工作。

「我的客人有男有女,有亞洲人也有西方人,有老年人、已婚者、消防員、身心障礙者,有一位老先生要我幫他化妝並戴上假乳,當場扮演『大波』美女」,琦琦指出,有一次他看到一位非常帥氣的客人,一進房卻怎麼也提不起勁,原來是這位男客不敢說出自己認為是女生的心聲,安靜地躺在床上等著琦琦征服他,後來這位男客說:「下次再來時我要穿女裝。」

琦琦坦言,這19個案例道盡一般人眼中看似「變態」的異常情慾,其中有喜歡SM(性虐待)的客人、也有喜歡打扮成女孩卻還趕著去見未婚妻的男人,他們大多數的時候只能把自己藏起來,只有在她面前才能暫時放下面具,真實面對自己的情慾世界。

琦琦表示,當她寫好文稿準備在香港出書時,起初找了一些感覺很「進步」的出版社洽談,但大多看了書稿就沒有下文,讓他感覺很失望,在香港看似繁華的外表下,其實仍有一股壓抑保守的社會氛圍。今年1月,透過香港記者朋友的介紹,琦琦找到現在的今日出版社,雙方第一次見面就毫不遲疑決定出版,於是《如果可以選擇,我願意出世便是(I am A Shemale Escort)》終於在3月底付梓。

「其實我主要是想記錄這19個客人,因為很欣賞並佩服他們忠實面對自己情慾的勇氣,希望讀者看到之後,可以有多一點面向和想法,藉此了解嫖客、尊重嫖客,不要再用歧視的眼光看待。」琦琦強調,她是一個異性戀女生,也喜歡一般男生,希望可以遇到一個真正懂她的男人。

原文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4-16/7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