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9

【臺灣/民調看同志】120419 ETtoday新聞:TVBS民調:台灣49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附TVBS民調「國人對同性戀看法」完整結果

TVBS民調:台灣49%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
ETtoday生活新聞  2012-04-19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同性戀在當今環境相當普遍,根據一項調查顯示,有近半數的國人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8成5以上的人可以跟這些人當朋友,且這些數據的共同點,都是有認識或年齡層越低者接受度或高。雖然看似友善,卻有近7成的人認為,台灣社會嚴重其實是歧視同性戀。
根據TVBS民調中心調查顯示,在台灣有49%的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不同意僅29%;同時也有高達86%的人,可以跟他們當同事或做朋友,只有9%的人不行;有65%能接受這些人為人師表,反對者稍微高一些有30%。
從調查數據來看,台灣民眾對同志接受度算高,但矛盾的的是,有68%的人認為社會對同性戀者不友善。至於,整個社會對他們的觀感,看法明顯出現分歧,46%覺得這些人是正常的,43%認為不正常。
事實上,日前由多個同志與性別平等團體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才發表一份同性戀處境調查顯示,有高達58%的同志曾遭他人傷害,29%的人曾因受不了社會的異樣眼光,而有過自殺意圖,其中又有又有18%自殺未遂。

資料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9/40337.htm

TVBS民調中心:國人對同性戀看法民調

訪問主題︰國人對同性戀看法民調
訪問時間:101年4月13日至16日 晚間18 : 30-22 : 00
調査方法:電話後四碼電腦隨機抽樣,人員電話訪問
有效樣本: 1,141位20-59歲台灣民眾
抽樣誤差: 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爲正負2.9個百分點
經費來源:TVBS

49%民眾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29%不贊成,21%沒意見
歐美許多國家與地區已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而台灣目前的法律則尚未認可同性婚姻。日前有一對同性伴侶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戶政事務所則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同性婚姻不能合法登記。TVBS 民調中心調查發現,台灣地區20-59歲民眾中,半數(49%)民眾贊成,不贊成的比例爲29% ,另外21%沒有表示意見。 交叉分析發現,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高達64%贊成修法讓同性戀可以結婚,而不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贊成的比例較低(42%),但仍高於反對(33%)。年紀越輕的民眾,贊成的比例也越高,50-59歲民眾不贊成的比例(41%)則高於贊成(34%) 。

近七成民眾認為台灣社會歧視同性戀,僅20%認為對同性戀友善
台灣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有高達近七成(68%)民眾認爲台灣社會歧視同性戀者,僅20%認爲友善,另有12%沒有表示意見。
 
八成五以上民眾表示可接受和同性戀者為同事、做朋友
爲探詢台灣民眾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TVBS民調中心詢問民眾可不可以接受和同性戀的人當同事,一起工作,結果顯示,86%表示可以接受,不能接受的比例僅爲9% 。本身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有高達96%可以接受和同性戀者一起工作,而沒有認識同性戀者可以接受的比例較低,爲81% 。而如果是和同性戀的人當朋友,調查結果發現,87%表示可以接受,只有一成民眾不能接受和同性戀者當朋友。本身已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僅有2%表示不能接受和同性戀 者當朋友,而沒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則有14%表示不能接受。此外,調査也發現,雖然大多數民眾都表示可接受和同志當同事或做朋友,但其中有六成是表示「還算」能接受,明顯高於「非常」能接受的比例,顯示民眾對同志的接納程度仍有保留。

六成以上(65%)民眾能接受同性戀者當老師,30%不能接受,6%沒意見
最後詢問民眾可不可以接受同性戀的人當老師,結果顯示可以接受的比例65% ’三成民眾表示不能接受,另外6% 沒有表示意見。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可以接受同性戀當老師的比例爲75% ,但也有21%不能接受,而不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則有34%不能接受同性戀當老師。而越年輕的民眾,可以接受的比例越高,40-49歲不能接受的比例則高於其他年齡層。整體而言,大多數民眾可以接受和同性戀者一起工作及交朋友,但對於同性戀者擔任老師,民眾的接受度仍較低。

46%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43%認為是不正常,民眾看法分歧
在上個世紀初,同性戀被視爲是一種心理疾病,但後來已經不再被心理學界視爲疾病,但社會上的看法如何昵?調查發現,台灣20歲到59歲的民眾中,有46%認爲同性戀是正常的,同時也有43%認爲同性戀是不正常的,看法分歧,另外10%沒有表示意見。交叉分析顯示,本身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中,有61%認爲同性戀是正常的,認爲不正常的比例爲33%,而沒有認識同性戀者的民眾,則有48%認爲同性戀是不正常的,高於認爲正常的比例(40%) 。年齡方面, 20-29歲年輕人認爲同性戀是正常的比例爲64% ,30%認爲不正常,而30-39歲看法較分歧,47%認爲正常,44%認爲不正常,40歲以上則認爲不正常的比例高於正常。

六成民眾不知道法律規定公司在招募、升遷、薪資福利各方面皆不可歧視同性戀者
根據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司在招募、升遷、薪資福利等各方面,都不可以歧視同性戀者。對於這項法律規定,有六成民眾表示不知道有此規定,知道的比例僅爲四成。 

本次調査是TVBS民意調查中心於101年4月13日至16 日晚間18 : 30至22 : 00進行的調查,共接觸1,276位20-59歲台灣地區民眾,其中拒訪爲135位,拒訪率爲10.6% ,最後成功訪問有效樣本1,141位,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爲±2.9個百分點。抽樣方法採用電話號碼後四碼隨機抽樣,人員電話訪問,所有資料並依母體性別、年齡、地區等變項進行統計加權處理。調査經費來源爲TVBS 。原始問卷及詳細交叉表請上網: www.tvbs.com.tw

資料來源:http://www1.tvbs.com.tw/FILE_DB/PCH/201204/5lge5lexqf.pdf

延伸閱讀
120417中央社:同志處境調查 近3成曾想自殺/新聞整理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17133312106&myarea=3
120417聯合晚報:從小被罵「娘」 忍痛學忽視/新聞整理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1717431371&myarea=3

2012-04-18

【美國/防治研究】120417 中央廣播電台:美研究:不亂砸錢 抗HIV需找對族群

SongYY說明
本報導中史丹佛大學的研究,是2010年以男同志族群進行接觸前的預防性投藥研究結果的後續分析;研究者以成本效益的角度比較,「對群體全面投藥」和「選擇性部份投藥」,何者資源運用的效能較高,這也是標題「找對族群」之意。
報導標題可能讓人誤以為愛滋防治是要針對男同志族群。實際上,只要是未做好保護措施,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性伴侶人數多或少,均有同等的機會讓自己暴露在感染風險中。

時間:2012/4/17 撰稿‧編輯:張子清   新聞引據: 中央社

針對每日服用預防性投藥,嘉惠愛滋病毒(HIV)高危險族群,美國研究人員16日發表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指每年有5名以上性伴侶的男同志,屬於上述族群之一。

  預防性投藥Truvada每天的藥價為26美元,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專家團的研究,探討開立這種藥物給有性伴侶男同志的成本。研究成果發表在「內科醫學年鑑」(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根據2010年1項里程碑臨床實驗,男同志定期服用Truvada,預防HIV感染的機率最高可達73%。

  不過,外界也質疑說,建議為數眾多的男同志族群天天服藥,到底符不符合經濟效益。

  史丹佛大學工程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候選人朱所拉(Jessie Juusola)說:「如果對所有男同志都開立預防性投藥,成本會高得離譜。」但是他接著說,「如果只開立給HIV高風險群,則是有價值的投資,不致浪費醫療資源。」

  研究指出,未來開立Truvada給美國所有男同志的成本達4,950億美元,但開藥對象若只限於高風險族群,成本則可減至850億美元。

  研究人員估計,如果不開立預防性投藥,未來20年將新增49萬起感染案例。

  可是如果兩成的男同志每天服藥,感染人數可望減少近6萬3千人;如果只有兩成高風險男同志服藥,未來20年即可在166億美元成本下,避免4萬1千個新增感染案例。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50736&id=2&id2=2

Logo延伸閱讀
120417 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原始論文): The Cost-Effectiveness of Preexposure Prophylaxis for HIV Preven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http://www.annals.org/content/156/8/541.abstract
120416 Science Daily:Giving Preventive Drug to Men at High Risk for HIV Would Be Cost-Effective, Study Shows
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2/04/120416185758.htm
120210 優活健康網:愛滋可以投藥預防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11144340598&myarea=2
101124 預防愛滋 新口服藥見成效
https://gplus.org.tw/news_3.asp?NEWID=NEW10112520328819

2012-04-18

【臺灣/愛滋器捐後續】120418 中國時報: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ETtoday: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
2012-04-18 中國時報 張睿纖、唐榮麗/台北報導

       去年八月台大醫院爆發愛滋器捐事件震驚全國,事隔近八個月,台北市衛生局已將此案移付市府醫師懲戒委員會討論,但並不代表要懲戒相關九名醫師。當時擔任台大器捐小組召集人的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低調表示,「當初已預期有這樣的結果,沒有特別感想。」

     衛生局表示,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患器官移植案,去年八月已對該院開罰五十萬,在調查及專家會議過程發現,醫界與法界人士意見分歧,此案究竟歸屬專業問題還是法律問題,與會者也有不同意見。

     衛生局經研議,除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也請移植小組相關人員書面陳述意見,因考量此事對民眾醫療安全及就醫權益影響,十二日已將此案移付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預計將花兩個月時間討論。

     衛生局強調,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的是「案子」,並不是要懲戒個人,必須先釐清案情後,才知道下一步要採取什麼措施,目前不能認定就是柯文哲醫師的責任,也不希望由柯一肩扛下,其他八位醫師也還是「關係人」身分。

     柯文哲指出,愛滋器捐事件是整個國內器捐移植體系出了問題,應該徹底檢討、改善,而不是出事情了,「就一定要抓一個女巫將她燒死,卻不改變任何事情」,這樣之後還會發生一樣的遺憾。他自嘲,自己神經大條沒特別感覺,但其他八名醫師秉持救人原則,當時只想搶時間全力救治病患,沒有人有惡意,如今卻面臨要被調查的下場,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柯文哲說,此外,器官捐贈者的母親也是受害者,當初出於一片好心捐贈墜樓過世兒子有用的器官,希望能遺愛人間,沒想到現在社會關心的卻是相關人員懲處的問題。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五名接受愛滋器官移植的病患,仍持續接受預防性投藥,目前為止均測不到愛滋病毒,但須持續服藥至今年八月底後停藥半年,再進行抽血檢驗,才能排除感染愛滋的風險。

     台大醫院昨天則發出聲明表示,移植團隊醫師均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及器捐中心作業流程規範合法施行移植手術,仍被移送懲戒,深表遺憾,將協助相關醫師接受調查,並給予全力支持。

資料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41800129.html

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2012-04-18 ETtoday新聞  記者饒偉生/台北報導

        去年8月,台大醫院驚爆愛滋器捐事件,當時擔任移植小組召集人的柯文哲以及另外8名醫師,在17日被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但尚未對相關涉案人員作出懲戒決定。對此,有名於2009年底接受肺部移植手術的民眾撰文指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並強調自己如果不說話,怕以後沒有醫生可以看。

這位曾經接受器官移植的網友林先生,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指出,他在2009年底接受肺臟移植手術,當時團隊中負責葉克膜的正是柯文哲醫師,如今看到柯與其他醫師被移赴懲戒會,讓他有感而發,認為團隊成員不應受到如此大的苛責,相關單位應該要思考的是,愛滋病患能否比照結核病患者,由衛生局造冊列管,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林先生表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原因不外乎,我們這種類型的病症從發病到死亡,通常在一年內。即便是愛滋病,在控制得宜下,依然能夠保持不錯的存活率。畢竟,活著才有希望,不是嗎?」

其實林先生曾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血癌),痊癒後又因藥物副作用導致肺部纖維化,當時除了身體非常煎熬之外,就連心理也受盡磨難,根本沒有獨自求生的能力,他描述自己的狀況「比路邊的乞丐過得還要遭」,因為光是最基本的吃飯、上廁所等動作,都會讓他喘不過氣來,生活過得非常痛苦。

2009年底,他接到來自台大醫院肺臟移植小組的電話,告知「現在有合適的你要不要作?」看著眼前突然跑出的希望,他卻像是洗了場三溫暖一樣,內心不禁擔心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陽。經歷了30分鐘後,他做出了人生最重大的決定,「直到現在,我都還不敢確認我作(應為做)下這決定是不是好棋!」

後來,他選擇接受手術,過程相當順利。在接受漫長的復健後,醫師通知他可以出院,此時他說,「嘴角掩不住高興的心情。」他除了感謝台大移植團隊以及親友的支持外,也相當感謝這位善心的捐贈者,他認為有緣才會讓兩人配對,此後會更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肺臟。

資料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8/39908.htm?from=ticker_tick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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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 自由時報:傳將器捐病患當愛滋患治療/台大:投藥半年 測不到病毒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16223239771&myarea=2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 (理性版)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html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器官移植感染HIV–國外案例整理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_30.html

2012-04-17

【台灣/調查報告】120417聯合晚報:從小被罵「娘」 忍痛學忽視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2.04.17 03:54 pm

21歲的倫倫,從國小三年級就開始被同學稱為「娘娘腔」,雖然從小就被人一再嘲笑,甚至連上廁所都會被人看、被人潑水、潑鹽酸,但他仍「存活」下來。倫倫說,他能存活下來的唯一本事就是去忽略、去習慣外界給他的各種歧視,但他仍然要問為什麼是他要去習慣外界的語言、肢體暴力?他反問說「如果每個人都因學習性別平等課程,學會了解、尊重像我一樣的人,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了。

倫倫說,從小學三年級起,「娘娘腔」的稱號就一直跟著他,2002到2005年的國中時期,更令人不堪回首,每天一到班上,就被同學喊「娘娘腔」、「死人妖」、「死GAY」,有時候桌子上會被寫滿體髒話與嘲笑的話,他的東西被偷過、弄壞過。

最難堪的是,他每次上廁所,班上男同學就會群起一起「觀看」,邊看邊喊「一個長得像女生的男生,怎麼可能可以站著上廁所」,後來他受不了,躲進有隔間的廁所,以避開同學異樣眼光,但後來同學開始丟夾子、丟水桶、丟水進來,甚至還有一次丟進清潔用的鹽酸,讓他差點受傷。

為了怕有更嚴重事情發生,倫倫說,他每天只好憋尿,盡量到午休無人時,躲到禮堂地下室的廁所,才躲過騷擾、傷害。

倫倫說,他很慶幸經歷種種歧視時,並未結束生命,而是靠自己力量活到現在,但他仍然要問: 「有多少個像我一樣的孩子,此時此刻因為承受這些痛苦而流淚、甚至放棄希望?放棄活著?」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033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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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調查報告】120417聯合晚報:受不了社會歧視 近3成同志曾想死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2012.04.17 03:01 pm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義工倫倫現身說法他當初在學校所遭受到的歧視與霸凌。
記者趙文彬/攝影多個性別與同志社群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上午首度公布一分同志處境調查顯示,曾有29%的同志受不了社會的異樣眼光而有自殺念頭,動了自殺念頭的人中又有18%自殺未遂,聯盟成員一致呼籲早該於去年8月1日就應立法實施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性別平等課程綱要,應早日實施,立法院及教育部不應再推諉延宕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言人簡至潔表示,自4月3日晚上起透過網路發出問卷,不到10天回收2785分問卷,顯現以上結果,填答者中35%是女同性戀,39%男同性戀,20%雙性戀,2%為跨性別,平均填答年齡24.3歲,年紀最小為14歲。

調查顯示,有23%的受訪者在18歲以前身邊沒有任何一位友善同志的朋友,讓許多同志青少年在黑暗中孤獨長大。而因為同志身分而來的壓力,最嚴重的是有79%同志「擔心家人無法接受」,其次是有68%來自「婚嫁的社會期待」、57%認為壓力來自「媒體的不友善」。

同一調查也顯示,有高達58%的同志受訪者曾經遭受他人傷害,傷害的形式有91%是語言暴力,其次是曾遭人際排擠,直接的肢體暴力也有14%,3%曾遭到性暴力。暴力的發生集中在國中時期高達59%,高中有43%,值得重視的是國小也有36%。

調查最令人震驚與遺憾的數字在於29%受訪者表示因為同志身分動了輕生念頭,其中又有18%自殺未遂,顯示同志在青少年時期缺乏自我認同資源,感受到環境但自己無力對抗。

由於去年8月1日原本是100年性別平等課程綱要應該實施的日子,不過卻在上路前夕,因為有一群「真愛聯盟」動員群眾向立法院與教育部施壓,要求同志教育不可以進入中小學,導致課綱延宕至今無法實施,中小學教育目前仍舊使用性別平等法教育法實施以前的92課綱。

包括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賴友梅,性別平等課程綱要未實施,除了造成基層中小學教師無所適從,甚至產生對同志教育的誤解,使同志學生處境更艱難,甚至有娘娘腔的國小男學童被叫到輔導室,練習「像男生一樣站要有站姿、坐要有坐姿,說話也要有男子氣慨,以免被霸凌」,尤其是去年鷺江國中一名男學生被嘲笑娘娘腔憤而跳樓,更值得社會正視。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033289.shtml

2012-04-17

【台灣/調查報告】120417中央社:同志處境調查 近3成曾想自殺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7日電)友善台灣聯盟今天公布台灣同志處境首度調查,58%同志曾有他傷經驗,主要承受語言暴力及人際排擠,其中29%填答者表示曾有自殺念頭,其中更有18%自殺未遂。

「台灣同志壓力處境問卷調查」,由多個性別同志社群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發起,為國內首度針對同志處境的基本調查。友善台灣聯盟說明,此調查在10天內,就完成2785份有效問卷,顯示此議題的迫切及重要性。

調查結果顯示,23%受訪者在18歲以前,沒有接受過友善同志的資源,同志的壓力主要來源,是「擔心家人無法接受」(79%)和「婚嫁的社會期待」(68%)。此外,58%同志曾有他傷經驗,其中遭受他人傷害的形式以「語言暴力」(91%) 和「人際排擠」(54%)為主,且主要是發生在國中時期(59%)。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簡至潔說,如此高比率數字顯示,同志在青少年期間缺乏自我認同資源,因此同志在青少年時期承受如此龐大壓力,導致有29%受訪者曾動過輕生念頭,其中18%自殺未遂。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說,調查結果顯示有18%自殺未遂,「但依據我們的生活經驗發現,曾想過自殺的同志應該還會有更多,因為幾乎同志的手腕拉起來,都曾有明顯的傷痕。」

王蘋認為,台灣幾乎沒有同志教育,所以才出現上述調查結果,若要建立多元且平等的社會,友善同志的教育和立法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友善同志並非特權而是「人權」。

友善台灣聯盟呼籲,教育部應將同志相關教育資源,納入「課綱」及教師用的「教育參考資料」。

台灣同志處境首度調查,填答者有35%為女同性戀、39%為男同性戀、20%為雙性戀、2%為跨性別,另有4%為不確定。平均填答年齡24.3歲,年紀最小者為14歲。

新聞來源:2012/4/17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0417007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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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調查報告】120417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同志壓力處境調查 近3成曾想自殺
   

「友善台灣聯盟」首度針對同志壓力處境做調查,結果顯示近6成同志曾有他傷經驗,主要承受語言暴力及人際排擠,多發生在國中時期,其中近3成(29%)表示曾有自殺念頭,其中更有18%自殺未遂。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說,「依據我們的生活經驗發現,曾想過自殺的同志應該還會有更多,因為幾乎同志的手腕拉起來,都曾有明顯的傷痕。」調查結果顯示,有8成同志主要壓力來源來自「擔心家人無法接受」;近7成來自「婚嫁的社會期待」。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簡至潔說,同志在青少年期間缺乏自我認同資源,友善台灣聯盟呼籲,教育部應將同志相關教育資源,納入「課綱」及教師用的「教育參考資料」。

新聞來源:2012/4/17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0417/11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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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調查報告】120417聯合晚報:29%同志 曾想自殺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即時報導】
2012.04.17 12:56 pm
 
由多個性別與同志社群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上午公布同志處境調查顯示,曾有29%的同志受不了社會的異樣眼光而有自殺念頭,動了自殺念頭的人中又有18%自殺未遂,聯盟成員一致呼籲,去年8月1日就應立法實施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性別平等課程綱要,應早日實施,立法院及教育部不應再推諉延宕了。


新聞來源:2012/4/17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033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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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影片:
友善台灣聯盟記者會,發表「台灣同志壓力處境問卷調查」
同志諮詢熱線義工倫倫說到他在國高中被同學霸凌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150709757848644
影片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臉書網頁

2012-04-15

【臺灣/愛滋照護】120415 公視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120414 苦勞網: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
2012-04-15 公視暗時新聞 許恆慈 徐啟峰 台北報導

有一個感染愛滋病的阿民,也是身心障礙者,二年來向地方政府,申請三次居家照顧的服務,但是,攏找沒人、願意來接。民間團體認為,阿民的例、顯示出、台灣社會,對愛滋病感染者的、〔歧ki視〕跟驚惶。

照片中是阿民的家,他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前幾年因為腦溢血導致雙眼失明、肢體障礙,行動不便生活自理功能也逐漸退化。

不過這二年來、他向政府申請了三次居家照顧服務、不是被拒絕就是沒下文,原因就出在他是愛滋感染者。

阿民目前跟七十歲的父親以及讀國二的兒子同住,生活起居只能靠年邁父親以及還在讀書的兒子來協助,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認為,阿民的例子明顯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跟恐慌。

對此內政部回應,針對照顧像是愛滋感染者這種有特殊照顧需求的訓練,目前衛生署及內政部已經建立窗口跟師資的名單,不管是居家照顧服務單位、學校單位、還是安置機構,都可以多加利用。不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則認為,官方應該積極讓有照顧過的醫療及看護人員來經驗分享,讓大家知道照顧並不會傳染,避免感染者被社福資源拒於門外,而求助無門。

資料來源: http://news.pts.org.tw/news_detail.php?NEENO=207827

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2012.04.13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阿民的故事

阿民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同時合併有多重身心障礙。愛滋部分固定用藥且病情穩定,但因行動不便無法出門工作,只能坐困房內,各項生活技能日漸退化。生活起居依靠有身心障礙的年邁父親與就學中的未成年兒子共同協助,全家經濟來源則仰賴中低收入戶補助與身心障礙補助金,勉強度日。

去(2011)年起,本會社工家訪後主動介入,評估阿民個人與家庭狀況,積極引進居家照顧資源,希望恢復阿民的生活技能、改善生活環境、減輕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

根據瞭解,當地衛生所自2010年起,三度向社會局申請居家服務,已經獲社會局委託居服單位核定符合申請居家服務資格,卻始終沒有得到協助。

■ 三度申請居服無下文

本會多次與主管機關連繫,獲得回應諸如:「因為阿民本身感染愛滋的關係,沒有居服人員願意協助」、「阿民不符合社會局開案標準,所以沒有正式開案。」,政府委辦提供居家照顧服務的社福團體亦表示:「因服務內容包含身體清潔,擔心居服員在服務過程中有意外」、「原本轉介居服員,但知道是感染者後拒絕服務,後續未正式開案處理。」

阿民在等待,阿民的老父與幼子也在等待。2011年11月,本會正式函請當地社會局積極協助,得到「居家服務已經衛生所公衛護士進行評估,待時數核定再與居家服務單位及案家共同商議服務頻率及內容。」的回復,對於「無居服員協助」之關鍵點,無任何回應,申請走回原點。

承案社工方紀涵表示,「難道一個身障者感染愛滋,就不能獲得應有的協助嗎?只要一聽到需要和感染者接觸,就都拒絕,那感染者該怎麼辦?只能靠家人嗎?如果家人也無力協助呢?阿民的例子,很具體的反應出,台灣社會對感染者的確充滿歧視。」

■ 銜接愛滋感染者的社福需求,需要前瞻與魄力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法律言之鑿鑿,對一般民眾而言,卻遙如天音。

本會秘書長林宜慧認為,「愛滋感染者只要固定用藥,身體健康可以有效控制,而一般日常生活、同住、共餐、共用衛浴設備等,都不會使人受到感染。」,「居服員或許擔憂與感染者近身接觸,但大批照顧過愛滋感染者的醫療人員與看護人員,早已證實照護工作並不會造成愛滋傳染。」

林秘書長表示,社政單位對愛滋的認識不足,缺乏積極催動社福系統接納愛滋的動能,導致社會福利資源輸送被阻斷,造成許多類似阿民的困苦案例。政府不能繼續漠視,讓家屬或邊緣組織獨力掙扎求生,而應儘早落實既有的社福規劃,讓民有所安、有所養。

☆ 小常識:認識「居家照顧服務員」

根據勞委會行業職業就業指南,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為協助病患、失能者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起居事宜,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提供服務前,會進行職前訓練,工作時會穿戴必要之護具,同時也會使用輔助器具。

資料來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855

Logo延伸閱讀
120415 公視晚間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新聞影音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1UYJlcLfOU
111128  自由時報:「我要睡覺」家庭照顧者亟需喘息一下/台灣立報:愛滋、同志照顧者 更難喘息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28233928511&myarea=3&page=4

2012-04-15

【美國/愛滋新知】120414 科技日報:美科學家通過實驗首次證實 經遺傳修改的幹細胞可殺死老鼠愛滋病病毒

2012年04月14日 來源: 中国科技网 作者: 刘霞

  據物理學家組織網4月12日報導,美國科學家以前就已從理論上證明,人體幹細胞能被遺傳修改成為對抗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細胞。現在,他們更近一步通過實驗首次證明,這些細胞實際上能殺死活生物體內感染了HIV的細胞,最新研究發表在4月12日出版的《公共科學圖書館·病原卷》上。

    在以前的研究中,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科學家們從一個HIV感染者體內提取出了CD8+細胞毒T淋巴細胞(CTL,其被稱為“殺手”T細胞,能識別和殺傷外來組織或感染病毒的T細胞),並且找出了T細胞受體分子—其能引導T細胞識別並殺死被HIV感染的細胞(SongYY補充:此T細胞受體是針對病毒的HIV-1 Gag protein)。然而,儘管這些T細胞能破壞感染了HIV的細胞,但是,其勢單力薄,不足以清除體內的HIV病毒。因此,科學家們對這一受體進行了克隆(台譯基因選殖),並且使用它對人體血液幹細胞進行了遺傳修改。接著,將經過遺傳修改的幹細胞放入已被移植進入實驗鼠體內的人體胸腺組織中,並研究活生物體內發生的反應。

    科學家們發現,經過遺傳修改的幹細胞發育成為大量成熟的、多功能的專門針對HIV的CD8+細胞,其能專門攻擊包含有HIV蛋白的細胞。而且,他們也發現,這些專門攻擊HIV的T細胞受體必須與HIV感染者相匹配,就像被移植的器官與接受移植的病人必須匹配一樣。

    在最新研究中,科學家們同樣也對人體血液幹細胞進行了遺傳修改,並且發現,經過遺傳修改的幹細胞能形成成熟的T細胞,這些T細胞能攻擊感染了HIV的身體組織內的HIV。他們使用一個代理模型—人化老鼠做到了這一點,該人化老鼠體內HIV感染的情況與人體內一樣。

    在引入經過遺傳修改的細胞兩周和六周後,科學家們分別對實驗鼠的周邊血、血漿、身體器官進行了一系列測試,結果發現,CD4+“助手”T細胞(感染HIV會讓其數量減少)的數量明顯增加;與此同時,血液中HIV的濃度已經降低。CD4+細胞是白血細胞,是免疫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對抗感染。這些結論表明,經過遺傳修改的細胞能在一些身體組織內發育並對付那兒出現的感染。

    該研究的不足之處在於:HIV在老鼠身上成熟的速度比在人體內慢。因此,使用多種多樣經過遺傳修改的T細胞受體可能更適合對抗人體內的HIV感染。

    該研究的領導者、UCLA戴維格芬醫學院血液學和腫瘤學分部的助理教授斯科特·基欽表示:“我們希望研發出一種更富有攻擊性的方法來糾正人體T細胞反應內的缺陷,這些缺陷使HIV在受感染者體內攻城略地,極盡破壞之能事,最新研究邁出了第一步。”

    科學家們表示,他們正在製造能攻擊HIV不同部分的T細胞受體,以便與不同的感染個體更加匹配。

資料來源http://www.stdaily.com/stdaily/content/2012-04/14/content_456410.htm

Logo延伸閱讀
120412 PLoS Pathogens(原始論文全文刊登)﹕In Vivo Suppression of HIV by Antigen Specific T Cells Derived from Engineered Hematopoietic Stem Cells
http://www.plospathogens.org/article/info%3Adoi%2F10.1371%2Fjournal.ppat.1002649

2012-04-15

【臺灣/篩檢需知】120410 優活健康網:完整的愛滋病篩檢 建構防治愛滋觀念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

做過「愛滋病篩檢」的人,在您的印象中篩檢完獲得了什麼?是指甲剪、小電風扇、保險套等千篇一律的衛生所宣導品,或許在某次的半推半就愛滋病篩檢中,大部分的人都有拿到過以上的東西,除此之外呢?其實篩檢前、後諮詢或許不如實質的宣導品來得吸引人,但其背後的教育意義確是防治愛滋最重要的一環。篩檢只是一種手段,希望從每一次的篩檢諮詢中,可以讓民眾獲得更多關於防治愛滋的觀念,幫助大家更了解該怎麼保護自己,也學著如何保護他人。

一般民眾到衛生所提出做愛滋病篩檢要求,首先要做的是「篩檢前諮詢」,內容包括愛滋病基本常識、評估可能的感染風險、篩檢流程的說明以及篩檢意願的確認。由諮詢中可以獲得愛滋病的正確觀念,其感染途徑及預防之道;風險評估則判斷是否處於空窗期,避免偽陰性的結果發生;流程說明包括了篩檢方式及所需時間;最重要的是提供民眾在篩檢之前說不的權利,一定要百分之百的同意才能夠進行抽血檢驗。「篩檢後諮詢」也是不可缺少的,包括告知檢驗結果、建議有感染風險者定期追蹤、結果為陽性者的衛教及後續轉介及針對靜脈藥癮者更提供相關戒毒訊息。

基隆市衛生局長許明倫表示,有感染愛滋風險的民眾務必主動至衛生局及衛生所篩檢,衛生局(所)能提供最完整的愛滋篩檢服務並保障個人的隱私,莫利用捐血篩檢愛滋,捐血篩檢愛滋不僅違法而且還沒辦法獲得相關的諮詢。愛滋的防治需要正確的觀念,從篩檢的經驗中獲得絕對比衛生宣導更詳細、更為貼切。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6608

SongYY說明
本篇為優活健康網節錄自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的報導(新聞稿參見延伸閱讀),文中傳達了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的觀念,相當值得參考與肯定。
2009年11月由露德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以及同志諮詢熱線共同發起的「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聲明中,提出﹕「篩檢前諮詢」是影響受篩者安全性行為模式最有效的衛教機會;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而非以數量評估成效﹔需尊重篩檢自主權,保障受篩者權益,並應透過「篩檢後諮詢」的重要銜接服務,對結果陽性感染者在第一時間接續提供相關諮詢、陪伴、轉介、照護、法律權益服務。
我們樂見官方、民間單位均推動更細緻的篩檢服務,相信愛滋防治工作能因此更加落實。

Logo延伸閱讀
120409 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整套的愛滋病篩檢,您可以獲得什麼
http://www.klchb.gov.tw/ch/14-1_other/05_main.aspx?cate_id=262&sn=753
091130 重篩檢 輕衛教 不利愛滋防治: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
http://www.hotline.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HU1130&Rcg=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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