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3

【美國/歧視法案】160328 端傳媒:美國佐治亞州法案是宗教自由還是歧視同志?/160329 中央社:法案歧視同志 喬治亞州長說No/160407 蘋果日報:美國同志權開倒車! 密西西比反同新法遭砲轟/160422 聯合報:英國:同志們,先別去美國南部!

爽歪歪小編:自從 2015 年 6 月,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受到憲法保障,等於全美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後,不少政治勢力較保守的南方各州,紛紛藉「宗教自由」之名,通過所謂「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法案」,允許人們因為宗教之故,可以不提供相關服務給 LGBT 人士,包括「讓教堂、宗教慈善組織及私人企業可以合法拒絕雇用LGBT人士,拒絕為他們舉辦婚禮(包括製作結婚蛋糕或婚禮場地佈置等)、甚至允許他們拒絕醫治甚至賣房給LGBT人士」(摘自下方報導)。目前北卡羅萊納州和密西西比州,已經通過此類法案,也引起舊金山市及紐約州長的反對,並發動抵制措施。

美國佐治亞州法案是宗教自由還是歧視同志?

Rep. E. Culver "Rusty" Kidd, I-Milledgeville, speaks against a bill Wednesday, March 16, 2016, in Atlanta. The Georgia House on Wednesday approved changes to the contentious bill protecting opponents of same-sex marriage. The changes sent to the Senate would protect religious officials who decline performing gay marriages, prevent government burden of religious belief and also prevent government penalty against faith-based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refusal to serve or hire someone. (Bob Andres/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 via AP) MARIETTA DAILY OUT; GWINNETT DAILY POST OUT; LOCAL TELEVISION OUT; WXIA-TV OUT; WGCL-TV OUT; MANDATORY CREDIT 眾議院議員E. Culver “Rusty” Kidd在美國佐治亞州(Georgia)議會談論「宗教自由」法案的 H.B.757法案。攝 : Bob Andres/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 via AP

美國佐治亞州(Georgia)議會近日通過了一項被稱為「宗教自由」法案的 H.B.757法案,在全國引發巨大爭議。該法案規定,神職人員可以拒絕為同性戀伴侶舉辦婚禮,且不會因此而受到懲罰;僱主和機構也可以拒絕為婚戀形式「冒犯」與其宗教信仰的人提供服務或工作崗位。

有支持者認為,此舉可以解決宗教信仰與法律義務的衝突。例如,去年9月,美國肯塔基州羅文郡(Rowan County)的書記官戴維斯(Kim Davis),因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伴侶發放結婚證書而入獄5天,依照此法案即可豁免。

但反對者表示,這項「宗教自由」法案違背了美國憲法保護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是對同性戀群體的歧視,且有可能蔓延到諸多領域,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

佐治亞州州長內森·迪爾(Nathan Deal)須在5月3日前決定是否簽署或拒絕這項法案。身為基督教徒和共和黨人的他多次表示不會急於簽署這項法案,並稱「宗教沒有讓任何人去歧視任何人」。

迪士尼和漫威娛樂是包容的公司,儘管我們在佐治亞州有愉快的拍攝經歷,但如果這類允許歧視的條例被寫入佐治亞州的法律,我們將計劃把生意搬到其他地方。迪士尼發言人

美國電影協會(MPAA)3月22日對這項法案表示反對。一位 MPAA 官員稱法案具有「歧視性」,但有信心迪爾州長不會簽署。

迪士尼公司(Disney)和旗下的漫威娛樂(Marvel)3月23日發表聲明,稱如果佐治亞州政府通過「歧視性」的「宗教自由」法案,他們將不再於該州製作電影。目前,漫威娛樂正在該州首府亞特蘭大附近的松林製片廠(Pinewood Studio)製作電影《銀河守護隊2》(Guardians of the Galaxy 2)。

曾在佐治亞州製作電視劇集《行屍》(The Walking Dead)的 AMC 公司也發表聲明反對該項法案,公司發言人稱「我們欣賞迪爾州長拒不通過(上一版本)製造分歧的法案的領導力,也呼籲他繼續反對這次的版本」。

此外,時代華納、Netflix、獅門、索尼、CBS 電視網、HBO 電視網等眾多影視公司及媒體平台均紛紛表達不滿;安妮·夏菲維(Anne Hathaway)等34位好萊塢明星也發表聯署信,反對 H.B.757法案;可口可樂、達美航空等大公司,以及亞特朗大商會和本地的幾隻著名球隊也都發聲表示抗議。

亞特蘭大商會稱這一法案「與佐治亞人持有的多元包容價值相抵觸」,將破壞佐治亞州的商譽。佐治亞酒店與住宿協會也呼籲「最好的法律人才」仔細檢查該法案潛在的意想不到的後果。

857c614ce2a549878f794b936b4d7451漫威娛樂(Marvel)製作的電影《美國隊長3:英雄內戰》宣傳海報。Marvel Entertainment 圖片

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判決同性婚姻受到憲法保障後,多地州政府都曾嘗試通過類似佐治亞州的修正法案。3月22日,堪薩斯州州長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就簽署了一項類似的法案,有媒體因此稱這是對 LGBT 群體非常不友好的一個星期。

不過也有分析認為,從迪爾州長的個人立場及該州可能面臨的經濟損失來看,這項法案最終可能不會被簽署通過。

此外,亞特蘭大是爭辦2020年第54屆「超級碗」(Super Bowl)橄欖球賽的熱門城市,由奔馳冠名的新橄欖球場正在籌建。如果 H.B.757 法案通過,亞特蘭大很可能會與「超級碗」失之交臂。

由於税費優惠和亞特蘭大蓬勃發展的電影製造業,亞特蘭大也被稱為「南方的好萊塢」,在電影製造業的影響力僅次於洛杉磯和紐約。根據佐治亞州經濟發展部門的統計,2015年佐治亞州在電影後期製造的開支達17億美元,2007年這一數字僅為1.325億美元。

我們是一個創業公司,我們需要能找到最好的人才,我不想待在一個難以吸引最好人才的州。

——創業公司 373k 的創始人 Kelvin Williams 在佐治亞州議會通過法案後決定將公司搬到內華達州

第一修正案已經保護了美國人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這些權利不需要州議會立法保護。

——前司法部官員 Joe Whitley 認為 FADA「不必要而且多餘」

在時代華納,多元化不僅是我們價值觀的核心,也是我們事業成功的關鍵。我們強烈反對佐治亞州宗教自由法案中的歧視性語言和出發點,這明顯違背了所有人平等生活與工作的原則。——時代華納公司聲明

 

美國電影協會(MPAA)是八大電影公司成立的商業交易協會,最早成立於1922年,原名為「美國電影製片人與發行人協會」。目前,美國電影協會是美國電影分級制度的管理機構,根據電影的主題、內容及對不同觀眾的適用性進行分級。近年來,美國電影協會一直致力於代表美國電影電視產業遊說美國政府保護版權、消除貿易壁壘。(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原文網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327-dailynews-Disney-boycott/

法案歧視同志 喬治亞州長說No

更新:2016/03/29 13:41

(中央社紐約29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喬治亞州共和黨籍州長狄爾(Nathan Deal)今天否決1項「宗教自由」法案。法案引發大企業、好萊塢和維權人士不滿,指法案侵犯喬治亞州同志的人權。

法新社報導,法案若通過,牧師將得以拒絕替同性伴侶證婚;教會和宗教團體也可以基於宗教信仰理由,拒絕雇用同志或替同志服務。

法案先前獲共和黨掌控的州議會通過後,蘋果公司(Apple)、迪士尼公司(Disney)、微軟公司(Microsoft)、萬豪集團(Marriott)和職業美式足球NFL等都呼籲狄爾封殺法案。

安海瑟薇(Anne Hathaway)和茱莉安摩爾(Julianne Moore)等多位奧斯卡金像獎得主和好萊塢A咖,也出面呼籲州長行使否決權。

「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媒體巨擘、好萊塢明星24日揚言,如果喬治亞州長簽署法案,他們將聯手杯葛、拒絕赴當地工作。

喬治亞州是美國第3大電影電視的取景地,僅次於加州和紐約州。

如果真的發動杯葛,意味著人氣影集「陰屍路」(The Walking Dead)劇組將離開喬治亞州、移至別州拍攝外景。

狄爾今天做出決定後,信仰與自由聯盟(Faith …

2014-10-31

【觀點/隔離與歧視】141031 V太太:恐懼的總和-紐約的伊波拉隔離政策

本文由作者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此致謝。

摘錄:
在抗議強制隔離政策的陣營中,除了公衛、流行病學者以外,很重要的一群人是愛滋工作者與研究者,其中很多人甚至是古莫今年初成立的「愛滋行動小組(HIV/AIDS Task Force)」的成員,例如彼得史塔利(Peter Staley)。史塔利是一個資深的愛滋倡議工作者,在與CNN主播古柏(Anderson Cooper)的訪問中他提到,對於伊波拉患者,愛滋感染者感受到一種同袍的情感,因為如今紐約州透過隔離政策展現出來的排除、標籤的態度,令人忍不住想到1980年代愛滋病爆發之時,愛滋患者是如何的不被重視、被汙名化、被隔離。而曾經為這樣的政策態度付出慘痛代價的愛滋社群,深知這樣的政策的恐怖後果,因此不願也無法漠視紐約州繼續執行隔離政策。

 是的,許多愛滋工作者將伊波拉的隔離政策視為1980年代初美國政府對於愛滋感染者的無視與隔離的重演:政府不願投入更多公共衛生資源,只想著如何安撫大眾的恐慌(結果反而製造更多恐慌)、感染者被迫隔離、為感染者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被標籤化、放任感染社群自生自滅(當不再有醫護人員願意前往西非時)的結果是疾病將造成更多的死亡……有倡議者也擔心,位於美國的西非移民社區是否可能因此遭到排擠和汙名,如同當年(和現在)的男同志一樣。

圖片說明:
在紐瓦克大學醫院遭隔離的護士希克斯,與坐在隔離帳棚外的紐約著名民權律師諾曼·西格爾。(美聯社圖片,爽歪歪網站取材自網路)

作者:V太太(Queerology註站作者)

全文:
相信不少人知道,繼德州之後,上週四(10/23)紐約市出現了第一個伊波拉確診病例。病人史賓瑟(Craig Spencer)是一位醫師,之前跟著無國界醫師在西非治療伊波拉病患,於10/17日返回紐約。回國以後,史賓瑟遵從無國界醫師與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的指引,定時測量自己的體溫,檢查自己有沒有出現伊波拉的症狀。大約從上週二(10/21)起,史賓瑟覺得疲累,但仍舊照常生活,直到週四他開始出現發燒的症狀,於是立刻向當地醫院報到。

 

當確認史賓瑟感染伊波拉後,紐約市和紐約州政府立刻採取了相關行動,包括隔離史賓瑟的未婚妻、兩個在週二到週四間與他見面的朋友、重建史賓瑟這三天間的行程,以找出其他可能因為和他接觸而遭到感染的人。同時,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紐約州長古莫(Andrew Cuomo)和紐約市衛生局長巴塞特(Mary Travis Bassett)在記者會中,提醒市民們無須恐慌,因為與史賓瑟同搭地鐵、或是在同一家餐廳用餐的人們感染伊波拉的機率其實非常的低。

 

這是因為,伊波拉病毒雖然致死率高,但首先,伊波拉病毒並不會透過空氣傳染,只有直接接觸到感染者的體液(如口水、嘔吐物或是糞便)才有可能感染;此外,感染者僅在出現症狀之後才具有傳染能力,這些症狀包括發燒、腹瀉和嘔吐等。同時根據研究,在患者剛出現症狀時,體液內的病毒量並不高,傳染力也較低,只有隨著病程進展,患者體液內的病毒量才會逐漸增加,進而具有高度傳染力。而紐約醫師史賓瑟在向醫院報到時,雖有發燒的症狀,但體溫華氏僅有100.3度(約攝氏37.95度),因此醫護與公衛人員認為他在來到醫院之前傳染給別人的機率很低(截至目前為止,史賓瑟的未婚妻和兩個朋友也都沒有出現伊波拉症狀),而那些追蹤工作僅是為了保險起見。(在調查後,紐約衛生局人員也決定,史賓瑟搭乘的地鐵車廂並不需要被回收,可以繼續使用。)(1)對照之前德州政府面對負責照護當地伊波拉病患的醫護人員時如臨大敵的態度(2),紐約政府似乎試著用比較平和、冷靜的態度處理伊波拉疫情,希望能夠在不引起無謂恐慌之際,提供民眾正確的疾病知識。

 

不過這樣的冷靜只維持了一個晚上而已。紐約民主黨籍的州長古莫在隔天週五和紐澤西州的共和黨籍州長克里斯帝(Chris Christie)會面,隨後兩人和康乃狄克州州長在當天(10/24)共同召開了記者會,宣告三州政府將開始執行「強制隔離」政策,也就是,所有從幾內亞、獅子山和賴比瑞亞等國搭乘飛機抵達甘迺迪(J.F. Kennedy Airport)和紐瓦克(Newark Liberty Airport)兩機場(3)的個人,不管是醫護人員或是一般民眾,都會在機場被攔下來,強制接受長達21天(4)的隔離,無論這個人是否出現任何的症狀。

 

然後就在當天,紐澤西政府在紐瓦克機場強制隔離了第一個從西非返國的美籍醫護人員(5)。希克斯(Kaci Hickox)是一名護士,之前在獅子山替無國界醫師組織工作,為伊波拉病患提供照護。根據她的敘述,當天她約莫下午一點抵達紐瓦克機場,在她告知海關人員她是從獅子山返國之後,她就被帶到一個小房間裡,被無盡的工作人員詰問。她一共在機場的小房間裡待了將近七個小時,中間只拿到了一隻營養穀片棒和一瓶水,機場工作人員量了她的體溫兩次,第一次時並無發燒症狀,但第二次時她的額前體溫升高到約38度(雖然她告訴工作人員,那是她因為生氣而導致臉部脹紅,額頭體溫偏高,工作人員應該測量她的口腔體溫)。然後在這樣的情況下,希克斯被八台警車護送到位於紐瓦克的環球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醫院工作人員在大樓外為她搭了一個小帳篷,然後告訴她從現在起她必須接受21天的強制隔離(儘管這時候醫院的護理人員確認她並沒有發燒)。沒有淋浴設備、只有簡易的廁所,連家門都無法踏進一步,希克斯後來在與CNN的電話訪問中表示,她認為她在隔離帳篷裡受到了「不人道」的待遇(6)。

 

針對隔離政策,紐約州長古莫說,在危機處理上,他一向小心謹慎,而強制隔離政策是為了保障廣大紐約州民的安全。古莫甚至轉而批評史賓瑟的行為,認為他早在週二感到疲累不適時就應該去看醫生,也一改他在週四記者會上冷靜的態度,將紐約地鐵描述成恐怖的傳染途徑(7)。紐澤西州長則說,「我們不能再仰賴CDC的指引了。」他還在週日的一場訪問中表示,他認為聯邦政府遲早會跟隨三州的腳步,實行全面強制隔離政策。

 

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同意他。隔離政策事實上自上週末起就引起了廣大的批評與反彈。其中包括紐約市長白思豪和紐約衛生局長巴塞特,紐約市表示,古莫在公布隔離政策之前,並沒有和紐約市府以及衛生局人員討論,而他們也並不贊同這樣的政策。白思豪認為護士希克斯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從西非返國的醫護人員們應該受到更有尊嚴的對待(8),而巴塞特更憤怒的為史賓瑟辯解,表示史賓瑟遵守了所有CDC的準則,他定期監測自己的體溫,並且在出現症狀時立刻通報當局。「我不希望任何人把他(史賓瑟)描述成一個魯莽、不小心的人。」巴塞特說(9)。白宮也表示,他們不贊同也不鼓勵這樣的隔離政策,因為這是不必要且無效的。除此之外,更有許多公衛、流行病、傳染病學者、愛滋工作者紛紛發聲批評三州的隔離政策,超過一百位學者與工作者公開發表連署信,反對隔離政策。出言反對隔離政策包括美國國家過敏與傳染病中心的所長佛契(Anthony Fauci)(10),耶魯大學公衛學院院長克里瑞(Paul Cleary)、美國愛滋研究基金會執行長佛斯特(Kevin Frost)(11)、美國流行病照護學會(The Society for Healthcare Epidemiology of America, SHEA)(12)和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13)等。

 

美國聯邦政府、CDC和諸多學者們反對隔離政策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隔離政策既無科學證據支持、又會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甚至會對防疫造成傷害。首先,美國CDC在近日公布了新的防疫指南,除了指定機場以外,也加強篩檢工作,例如所有曾與伊波拉病患接觸的人都必須一日兩次測量體溫,並且對衛生人員回報。而隔離政策和聯邦政府的防疫計畫相悖,可能會加深民眾的迷惘(到底要聽誰的)以及對於當局的不信任。其次,普及、不分對象、不問症狀的強制隔離可能向社會大眾傳達不正確的疾病傳染資訊。如前述,伊波拉並不會經由空氣傳染,沒有症狀的感染者也不具有傳染力,但廣泛的隔離可能會誇大了伊波拉的傳染力,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和恐慌(如果不會傳染為什麼要隔離)。第三,民眾可能因為害怕遭到隔離,而隱藏或謊報自己的行蹤,或是逃避從大機場入境等。此外,理由不足的強制隔離更是對人身自由的重大侵害。

 

最後,也是最主要的傷害是可能耽誤防疫工作。伊波拉在西非爆發至今,已經有超過一萬人感染、四千多人死亡,而要控制疫情,必須仰賴更多的醫療工作人員投入疫區,然而根據統計,目前超過40%的疫區醫療機構都面臨醫護人員不足的狀況。專家認為,強制隔離沒有症狀的醫護人員(尤其在這些醫護人員在疫區辛苦工作,並且已經跟從規定監測自己的健康狀況後),將打擊志願工作者前往疫區的意願,醫護工作者可能因為「代價太高」,而不願意前往疫區。如此一來,疫區工作人員不足,疫情自然難以控制,進一步將使得全球人口都暴露於伊波拉的風險之中。學者們認為,要杜絕流行傳染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從源頭撲滅,而強制隔離政策將導致這個工作更加困難。

 

在接到許多抗議之後,週日晚間紐約州長古莫再次召開記者會,他對於強制隔離政策的立場依然不變,但表示沒有出現症狀者將可以進行居家隔離,同時可以接受親友探訪,唯有不住在紐約、或是出現發燒等情況的個人必須隔離於醫療院所之內。隨後紐澤西州州長也表示跟進。然而隔離的本質不變,而反對隔離政策的工作者們仍然希望古莫能夠回心轉意。但與此同時,卻有伊利諾州和佛羅里達州先後加入了強制隔離政策的陣營,兩州州長分別表示,返美之伊波拉「高危險群」將遭到21天的強制隔離,甚至CBS電視台的民調顯示,80%的民眾支持強制隔離政策(14)……

 

在抗議強制隔離政策的陣營中,除了公衛、流行病學者以外,很重要的一群人是愛滋工作者與研究者,其中很多人甚至是古莫今年初成立的「愛滋行動小組(HIV/AIDS Task Force)」的成員,例如彼得史塔利(Peter Staley)。史塔利是一個資深的愛滋倡議工作者,在與CNN主播古柏(Anderson Cooper)的訪問中他提到,對於伊波拉患者,愛滋感染者感受到一種同袍的情感,因為如今紐約州透過隔離政策展現出來的排除、標籤的態度,令人忍不住想到1980年代愛滋病爆發之時,愛滋患者是如何的不被重視、被汙名化、被隔離。而曾經為這樣的政策態度付出慘痛代價的愛滋社群,深知這樣的政策的恐怖後果,因此不願也無法漠視紐約州繼續執行隔離政策(15)。

 

是的,許多愛滋工作者將伊波拉的隔離政策視為1980年代初美國政府對於愛滋感染者的無視與隔離的重演:政府不願投入更多公共衛生資源,只想著如何安撫大眾的恐慌(結果反而製造更多恐慌)、感染者被迫隔離、為感染者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被標籤化、放任感染社群自生自滅(當不再有醫護人員願意前往西非時)的結果是疾病將造成更多的死亡……有倡議者也擔心,位於美國的西非移民社區是否可能因此遭到排擠和汙名,如同當年(和現在)的男同志一樣。

 

當初愛滋感染者面對的孤立、無助、惡名,是否將被伊波拉患者(及任何疑似感染的人)重演?愛滋過去三十年來遇到的資訊的不足、錯誤資訊的流竄、民眾沒有理由的恐慌、和疾病的難以啟齒,又是否會在三十年後再次變成伊波拉難以被根除的原因?將愛滋與伊波拉相比,或許有不盡對稱之處,如兩者的傳染途徑不同、兩者的汙名程度不同,如愛滋同時面臨了同性戀與性的汙名,是以受到許多的道德譴責。但是愛滋的經驗確實告訴我們,以隔離、排除和標籤的方式對待傳染病,可能造成哪些負面的後果。

 

日前當廣東傳出疑似伊波拉案例時,我在網路上也看到很多人的立即反應是禁止所有中國人來台、隔離台商等等,我想面對這麼巨大的疾病威脅,這樣的反應是很自然的,而寫這篇文章,是希望藉由美國的案例、他人的討論,讓台灣的大家也可以想想,隔離政策的後果與影響。我誠心希望台灣不會有受伊波拉影響的那一天,但如果那一天真的不幸來臨,我們的政府官員又會選擇以甚麼樣的態度來面對(16)?我們的政府有沒有辦法令民眾信任?我們的社會有沒有辦法冷靜地、仰賴科學的基礎,進行防疫工作,而不是讓恐懼佔領我們?

 

因為正如愛滋非營利組織GMHC的CEO路易(Kelsey Louie)所說,「流行病(Epidemic)的第一個徵兆是疾病本身的傳染,第二是歇斯底里的散佈。」(”The first sign of an epidemic is the spread of illness, and the second is the spread of hysteria.” )(17)

 

 

推薦閱讀:

以下註解包含了多篇相關報導,在此額外推薦幾篇社論:

1. 由史塔利和其他兩位愛滋工作者合寫之英國《衛報》投書:

http://ppt.cc/LdMN

2. 紐約時報社論《隔離的危險》:

http://ppt.cc/jFuh

3. 《停止伊波拉的牛仔遊戲》

http://ppt.cc/7X5G

 

順便補充一下國內報導:

2013-01-29

【感染者的故事/伴侶】130129 Vincent Chiang:他是我的伴侶,他是位愛滋感染者

【爽歪歪網站評介】
這篇感染者伴侶所寫的文章,真實描寫了相異伴侶(註1)交往中,非感染者一方,同樣要面對社會壓力帶來的掙扎。在阻礙和壓力下,因為珍惜彼此的愛情,而能互相扶持共同面對種種問題。
社會歧視與壓力,影響了一些感染者朋友對於進入關係有所顧慮,不敢去愛或接受被愛。這篇文章有很大的意義,它鼓舞了感染者朋友勇敢去愛與被愛,沒有人應該被疾病否定其價值、掩蓋其生命的光芒。

他是我的伴侶,他是位愛滋感染者

作者:Vincent Chiang
(本文與圖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遇見

交往到現在,我們在一起已經超過了將近一年半的時間。其實從來沒有預想過,有一天,我們能夠躺在床上說著四年以後的我們想做什麼,騎著車的時候說著以後我們可以在哪裡買房子,買車子;想住台北還是高雄,未來我們要一起做些甚麼。但就在最近,我們開始規畫了我們的未來,想像著以後住在一起時候的藍圖。而你感嘆,還需要四年我們才可以過著這樣的日子。

其實,這一切對我來說像是一場不可多得的美夢,所以即使還要四年,我也很欣然接受。

對你第一次有印象,那時候人在國外,一個朋友興高采烈的從臉書上敲了我,跟我說,酷斯拉社拍了一個有關關心屏東青少女同志自殺的影片,要我馬上開來看。一打開,裡面是社團裡的朋友們,訴說著同志的處境,分享自身經驗,希望透過這些故事鼓勵同志朋友能夠珍惜自己的生命。

然後,我看到了你,看到你說著自己經歷過的往事;看到你說著你是感染者、看到你說著令人高興不起來的事,臉上卻帶著笑容,像是說著別人的故事一樣。

我只覺得,這個人怎麼這麼可愛!而且這麼樂觀。

曖昧

回到台灣,我進了中正大學,入宿後的兩三天還是暑假,日子閒得發慌,於是,我想盡辦法進入社團,透過各種管道和社團裡的人聯絡。果然,在搬進大學宿舍的第二天,我發揮了天生的社交能力混進了中正大學酷斯拉社,晚上跟著社團的朋友們一起去唱歌,遇見你。

我知道有某種悸動在心中拓展開來,真的,你就像是在影片中看到的樣子一樣可愛。我記得我與你肩靠著肩坐著,肢體上的碰觸讓我清楚知道,我們倆之間有著相同的感覺。看著你唱著歌擺動身體的樣子,有種莫名的著迷。然後,我們約了在學校散步,我牽起了你的手,你也沒有拒絕。繞了大大的校園一圈,話題像永遠不會結束似的。

沒幾天,我要求到你家,你答應了。我們倆躺在床上一直聊著天,那時我對於性比較被動,哪知道你居然忍不住拉著我的手開始撫摸你的身體。那種感覺確實讓我臉紅心跳、讓我無法抗拒。但其實我心中還有很多的擔心還沒解決,我擔心著你感染者的身分,我不知道跟你做愛是否會因此被傳染。但在那樣的情境裡,我無法抗拒你的主動,也無法對自己發自內心的慾望說「不」。於是,我親吻了你,暫時把對於愛滋的恐懼拋在後頭。享受與你的激情。

交往

在剛交往的這段時間裡,會時不時的聊到愛滋,藉著你每次述說你自己感染愛滋後的故事,學習怎麼體會愛滋感染者的心理狀況、了解感染者心中可能有的焦慮。也因為你很了解愛滋,偶爾像你學習,甚至常到心之谷查詢有關愛滋的資訊…,所以我也因此了解該怎麼保護自己,同時也是保護你。

雖然對於愛滋的了解漸漸多了,或許是從小接觸到對愛滋的觀念都是「沒多久可以活」「被嫌棄、被厭惡」甚至於家人都會遠離。一直有種內化的恐懼在心中不曾減少,甚至或多或少影響了自己的情緒。而這些恐懼也來自社團及身邊的朋友們,有些人知道你是感染者後,都用疑惑的語氣問我,難道我不怕因此而被感染?一開始就不太肯定的我,也因為這些問題而在心中漸漸產生擔憂。

偶爾在心中會預設著,如果三四個月後我去做愛滋篩檢,出來結果是陽性的,我該怎麼辦?我要怎麼面對自己成為了感染者?我要怎麼面對我的家人,告訴他們我明知道你是感染者卻跟你交往,而被感染?那種掙扎很難表達,而且對於剛交往的我們來說,太難啟齒。
那時我認為,如果向你表達我的恐懼,似乎是在向你表達我對愛滋的不認同與歧視。因為身為非感染者的我,恐懼著身為「帶有愛滋病毒」的你。

「爸,媽,他是我的伴侶。」

就在同志大遊行那天,你來我家住了兩三個天,我爸媽知道你是感染者,但卻不清楚我們的關係,直到那天我們睡在同一張床上,那些親密的動作讓我爸媽看到後,才知道原來我們在一起。

從此,我爸媽開始緊張了,他們不理解為何我要選擇一個愛滋感染者成為伴侶?是不是因為我也是個感染者?我在跟他交往的過程中有沒有好好保護自己?這些問題不斷在他們腦中浮現而且困擾著他們。直到我們準備回學校,媽媽語重心長在家門口跟我說了一聲:「好好保護自己、照顧自己。」我才意識到他們有多緊張、不能理解。

在晚上到了你租的小套房後,手機裡有著許多未接來電是媽打來的。看著那那一通一通的未接來電,我不知道怎麼回撥,我知道,一回撥就會是接踵而來的質疑與不滿。正當這時候,手機響了,一樣是來自老媽。於是我接了起來。排山倒海的壓力與不諒解瞬間爆發,在電話那一端的聲音是參雜了許多的複雜情緒,有不滿、質疑。控訴著我不明事理,說我挾持著父母的愛隨意揮霍、不懂珍惜自己的健康白讓父母擔心,甚至責罵我對愛情的選擇為什麼可以如此隨便。

無聲的淚

來不及解釋,也無從解釋起,心中明明知道這些話裡的負面情緒是來自於你們的愛。但由於那樣的壓力累積的太過迅速且龐大。我說不出幾句話,即使說了爸媽也聽不下去,不斷地被打斷,聽著爸媽說有多難過。老媽說完後換老爸,在電話中的大聲咆哮使我再也無法理性面對這一切。再也吐不出一個字,我只靜靜著聽著老爸的憤怒,靜靜的落下眼淚。

這是愛,這是來自於爸媽對我的愛,因為愛我,所以會擔心,所以害怕,所以責罵我不知道該如何照顧自己。這時候,我只能這樣的安慰自己。而你在我身邊,看著我無助的像個孩子一樣落淚。還好,這時候有你陪在我身邊,有你陪著我分擔著這些情緒。

隔著幾天,我都不敢主動打回家裡。偶爾爸媽打來,幾句話就把電話掛掉,彼此的話題越來越少。我知道,爸媽有很多話要跟我說,但是說不出口。偶爾聊到我的伴侶,就是一陣大聲指責,或是爭吵。搞到最後,我連台北也不想回去了,想盡辦法要避免掉與爸媽的爭吵。因為每次回台北,就是避免不了聊到這個話題。然後一次次的在對話中,我好像在傷害爸媽,同時也在消耗我對家的熱情。

協助

最後,因為不想再讓我們的關係繼續惡化。我找尋了社會團體的協助。找到了露德協會志工小高,與另一個單位的小美老師。討論出來的對策是,希望可以透過匿名篩檢的結果證明自己與感染者交往並不會有問題,並且幫助我清楚知道,要讓父母理解絕對不會是一兩個月可以解決。

接著幾次,我鼓起勇氣與爸媽溝通,但每次結局都是大吵,或者一方直接離開。而且爸媽講的質問都是那幾句話:

「你明明有選擇健康伴侶的權利。」

「如果我知道你感染到愛滋,我會恨那個人一輩子!」

「我們跟你相處二十年,他才跟你相處不到一年。難道我們的愛比較沒價值?」

記得某次的溝通,問題依然在這幾句話上打轉,然後,我大哭的跟爸媽說:「我不是不愛你們,我就是因為太愛你們。所以我想盡一切辦法去讓你們理解,今天如果我不愛你們,我大可以拋下我跟感染者交往這件事情之後,就甚麼都不說了。」我知道自己情緒已經失控,把自己關進了房間,不想再說任何事。只顧著大哭,打電話給小美老師,哭訴著心中有多痛。還好小美老師電話中的安慰與建議,不至於讓我對溝通失去信心,找到一個繼續努力溝通的理由。

交往5個月後,我去做了匿篩,但要5個工作天後才知道結果。這5天,每天都在預想著結果,即使知道與你的性行為都是安全的,但仍然無法克服恐懼。害怕如果我真的感染了,我的家人一輩子也不會諒解我,而你也說過,如果我真的因為你而感染愛滋,你也會因此內疚。

幸好,那天詢問過後的結果是陰性的,一切的假設與擔心都沒發生。

轉變

漸漸的,我不再用說理的方式與爸媽溝通,也學著不再拿任何數據要爸媽相信愛滋病有多無害。取而代之的是,跟爸媽說我在這段感情中過的多好,有多快樂。分享我跟你在一起生活的點點滴滴。然後不斷的告訴爸媽,我依然沒感染到愛滋,要他們不要再為愛滋擔心。而爸媽似乎也不再擔心我會感染愛滋,也不再與我爭執伴侶是感染者這件事,只希望我好好照顧自己就好,不管我愛的是誰。

即使在爭執的過程之中,我不知道流過多少次眼淚,但也學習到溝通的過程之中,不是只拿著冷冰冰的數據就好,人是活的,數據是死的,爸媽最想知道的是,我能夠真的不會因為跟感染者交往而感染愛滋。而我也確實做到,讓他們可以不為這件事情再繼續擔心。

而在這些爭執的過程中,也幸好有你一直在身邊陪伴著我,讓我知道我不是一個人面對這一切。我哭的時候,你陪著我落淚,沉默的時候你拍拍我的背,一起商量著下一次的溝通該怎麼做。也是因為你的陪伴,我才能夠順利的走過來。我知道,有時候看著我落淚,看著我在電話中被我爸媽責備,你心中的痛未必亞於我,卻未曾聽過你一句抱怨。謝謝在生命中有你互相扶持。接下來,請讓我跟你牽著手,在未來的日子裡一起走過。

愛我所愛

2012年12月06日,爸媽結婚紀念滿25周年,爸爸在寫給全家人的信中提到:「阿生,爸爸不會想要左右你的愛情,只要你愛的我都同意,因為我愛你,所以我一定會愛你所愛。年初我和媽媽在你的戀愛議題中,有著與你不同的意見,我們不是要你做任何取捨,只在表達對你的愛。你的人生必然影響我們一家人的未來,為此,我必須將對你最自私的愛放在前面。我們要你健康,也想要你幸福。我們要你尋得最好的愛,這些都是你我相同的期望,只是父母多一層『家人』的保護,想護著你不要有太多的負擔、責任,更不想要你有太多的風險。

我並沒有不接納他,將來的你若真要與他終身為伴,我必然也接受、定然祝福。只是在這之前,請讓我當個護子的父,扮演我必須扮演的角色。

請你真的要好好讓自己健康,並給我們承諾會小心自己的健康,在這個前提之下,愛你所愛吧!」

就在長期的抗戰後,我們都贏了彼此。贏回了那個差點形同陌路的家。

感染者伴侶

成為感染者伴侶後,深刻的體會到整個社會對於愛滋的不了解,甚至是歧視。在告知朋友們、家人後,很多人第一個回應都是「那你沒事吧?」、「你還是健康的嗎?」。其實在與我伴侶相處之後我深刻的體會到,愛滋感染者並不如想像中的「恐怖」,感染者如果有定期追蹤身體狀況,其實生活模式與非感染者一樣。也根本不會有「只剩幾年壽命」的情形發生。當然,我不能像醫生一樣的保證感染者永遠都不會發生狀況。但我認為,只要定期追蹤身體狀況,感染者就是健康的。

而我只是一個感染者伴侶的身分,就可以感受到社會的不友善,更遑論是一個感染者的處境。感染者往往因為這些不友善,在感染初期因為不知道該向誰訴說,而心中承受巨大壓力;在選擇伴侶的過程中總會特別的猶豫,害怕伴侶因為自己感染者的身分而不願意進入這段感情,或者已經在穩定交往的感染者,無從向伴侶提起這件事;甚至是面對親情的時候,心裡更是惶恐如果有一天家人知道了,會不會從此變得陌生?

感染者伴侶最常面對的問題是「為什麼不選擇一個健康的人?」對我來說,因為清楚知道愛滋可以預防,也知道愛滋感染者本身也不是如同社會想像的一樣恐怖,所以在選擇伴侶時,並不會特別以「是不是感染者」來做為選擇伴侶的條件之一。而我也歡迎身旁的感染者朋友向我出櫃,聊聊身為感染者的故事。

 

註1:
相異伴侶:指伴侶中,一人為感染者,另一人為非感染者。

本文原刊載於 2013年1月29日作者Vincent Chiang臉書網誌
http://goo.gl/0RKhy

Li16

2012-11-08

【香港╱同志與健康】121107 明報:同志醫護:受盡歧視

SongYY說明:
雖然台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中有以下的明文規定 “第二 章 性別歧視之禁止: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第 8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第 9 條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第 1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但對於類似的情境還是時有所聞,例如先前馬偕醫院開除跨性員工之事件,甚至是愛滋黑函使得老師之工作權受到影響的新聞。縱使法律有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如果政府對相關愛滋及同志議題的道德論述無法加以規範,社會大眾對於同志及愛滋的觀感是無法得到改善的。

2012.11.07 明報

【明報專訊】不少同志抱怨在生活中飽受侮辱,現年37歲的男同性戀者Alan(化名)表示,在公立醫院擔任醫護助理期間,被侮辱為「妖人」或「狗」,更被人在同志網站「人肉搜尋」,把其交友及討論經過印發予其他同事,他向院方投訴卻不得要領,令他受盡精神壓力。另外,有同志曾在教會中被要求「按頭驅魔」,對教會處理性傾向態度感意外。

曾被誣衊侮辱 遭「人肉起底」

醫管局回應指出,致力為員工提供公平及無歧視的工作環境,不接受有人在工作間受歧視及欺凌。若接獲員工投訴,局方會根據人力資源政策內既定的員工投訴、上訴機制處理和跟進。
曾被欺凌的Alan在數年前曾於公立醫院任醫護助理。「過往曾在不同醫療機構工作,都有表明性傾向,那次也不例外」,詎料部分同事對此大為反感,甚至以不斷增加其工作量、誣衊他關掉病人維生儀器等以示「不滿」,幸而每次都由部門首長證明指控並非事實。

其後有人不但在病人面前侮辱他為「妖人」或「狗」,又到同志網站搜尋其交友及討論歷史,把資料印發予醫院內的同事。「連吃飯都會說我沒資格一起吃,又會在晚上到宿舍騷擾我睡覺,心理及精神都受嚴重影響」。有同事替他到人事部投訴,卻被勸「不要搞事」,最後他因工傷而離開醫院。

Alan直言,目前已轉行而不會重返醫療界,即使有朋入因病入院都不敢探望,怕再受閒言閒語,甚至連累有病的友人受侮辱。

另外,同志團體「彩虹行動」及「女同盟會」昨日到立法會外,表達同志平權的訴求,有母親到場力撐同志兒子。

盼立法可保就業不受歧視
在場一名曾在中學及教會被欺凌的同志Peter自言,中學時期因行為較女性化,一直遭教師及同學歧視,又在教會被「按頭驅魔」等,令他決定脫離基督信仰。他認為立法「平權」至少可保障同志在就業時不受歧視。

新聞來源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07/-2-2817162/1.html

延伸閱讀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10蘋果日報:男扮女遭開除 抗議馬偕歧視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083344240&myarea=3

【臺灣/愛滋黑函事件:家長與教團反應】120920~0921 國小教師遭匿名檢舉感染傳播愛滋 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怎麼反應?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22131959201&myare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