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6

【國際/愛滋新知】130316 自由時報:法國研究 愛滋及早治療 停藥7年半無恙

法國研究 愛滋及早治療 停藥7年半無恙
2013-03-16 編譯張沛元/綜合14日外電報導

一項小規模的法國研究顯示,14名愛滋病毒(HIV,人類免疫不全病毒)帶原者停止接受藥物治療後,仍能維持健康多年。此一研究結果證實,提早用藥或許能「功能性治癒」愛滋病。此一研究已刊載於美國期刊「PLoS病原體」。

該研究針對14名成年HIV帶原者,這些人在感染HIV的10週內,平均接受3年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然後停藥,結果所有人都能控制住病毒量,平均7年半沒有再用藥。通常病患一旦停藥,病毒量就會立刻回升,但這群受試者身上並未發生這種情況,而且其中有些人甚至已控制住病毒量長達10年。

這14名病患都沒有不用藥便能自動抵抗HIV的基因特性,他們體內的HIV並未完全被剷除,而是使之在細胞內維持不至於生病的低量。

研究負責人巴黎巴斯德研究所的沙茲-喜瑞恩說,大部分採取感染後立刻攻擊病毒然後停藥的病患,無法繼續控制感染,但是的確有少數人可辦到;5%到15%的病患也許靠這種治療法「功能性治癒」,也就是不需要再用藥,但這些人還是有HIV,HIV並未被剷除,只是感染緩解。研究人員還說,目前還不清楚為何這些病患能在不服藥的情況下對抗HIV,多項免疫檢驗沒有找出這些人能持續控制病毒數量的單一原因。

專家警告 勿隨意停藥
上週才有一份研究指出,美國密西西比州一名現年兩歲半、因受母親感染一出生就HIV帶原的女嬰,出生後30小時內接受雞尾酒療法,現在體內已驗不出病毒,為新生兒「功能性治癒」的全球首例。專家同意,兩項研究的類似之處相當吸引人,然其現象卻相當罕見;專家還警告說,全球3400萬HIV帶原者大部分在停止服用抑制HIV的藥物後,會發病成為愛滋病患。

美國知名HIV專家、北卡羅萊納大學傳染病中心主任柯恩說,這份研究提供研究人員些許線索,但解答仍有賴進行更多科學研究。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6/today-int1.htm?Slots=T

延伸閱讀
130314 PLoS Pathog (原始論文):Post-Treatment HIV-1 Controllers with a Long-Term Virological Remission after the Interruption of Early Initiated Antiretroviral Therapy ANRS VISCONTI Study
http://www.plospathogens.org/article/info:doi/10.1371/journal.ppat.1003211#abstract1

2013-03-11

【台灣/愛滋歧視】130311 中央廣播電台:北市社會住宅拒愛滋者 李鴻源:違法

北市社會住宅拒愛滋者 李鴻源:違法
時間:2013/3/11   撰稿‧編輯:陳沂庭    新聞引據: 採訪 

  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規劃的社會住宅排除愛滋患者、遊民等7類族群申請,引發外界批評。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1日)表示,北市府的做法已違法,內政部將要求修正。北市府都發局則回應,北市府只是先列出5類優先申請對象,並未排除相關特定人士,會再向內政部說明。

  行政院在雙北市劃定5處社會住宅基地,還為12類特定對象保留1成比率入住權。不過,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入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申請,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1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北市府將這些特殊境遇人士排除在外,已公然違反住宅法中不得有任何歧視的規定。

  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時表示,北市府已違反法令規範,內政部會很嚴肅地要求修正。他說:『(原音)這是不合法的,我們會提醒他們,請他們注意,不可以做這樣一個違反法令的規範。我們會很嚴肅地要求他們做修正,這一點我們一定會做到。』

  北市府都發局則回應,根據住宅法,只要有1成的家戶數提供給12類特定對象之一,就符合法規。都發局強調,北市府為避免資源重複配置,的確設定5類人士為優先申請對象,但並未排除其他7類族群,市府會再向內政部具體說明。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10808
遭指社宅拒弱勢 北市府澄清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2013.03.11

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住宅法規定12種特殊身分者需受保障,但不是每棟社會住宅都會剛好居住12種特殊身分者,需視是否提申請及居住意願,這是互相供需問題。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說,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竟排除遊民、愛滋病患等。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評估現有狀況,北市府研擬、建議,社會住宅優先提供給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原住民及65歲以上銀髮族5種身分者。

她說,另外7種未優先納入為提供對象,不是代表排斥,由於各有權管機關,目前有相關社會福利或機制處理,希望不要重覆浪費資源。

高文婷表示,愛滋、家暴與遊民部分有立即安置需求,社會住宅緩不濟急,但未來具體需求出來就納入後期規畫。

她說,這12種特殊身分者法定權益早有法律保障,不會有任何改變,未來北市府仍將本於法規執行立場,依法執行、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03110293-1.aspx

SongYY補充
北市府目前的說法與之前蘋果日報報導大相逕庭,按蘋果日報3月2日的報導(請參見延伸閱讀),北市府都發局官員表示『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爭取居民支持』因此『經請示法務部確定未違法,訂出排除(愛滋感染者、遊民、家暴…等)方案。』。這和上述報導中高文婷表示理由是『已有機制處理、希望不要重覆浪費資源』相去甚遠。何者是實情?何者是推託之詞?似乎不難判斷。
再者,官員一方面同意『愛滋、家暴與遊民部分有立即安置需求』,另一方面卻說『社會住宅緩不濟急』–如果有安置需求,不是更應該列入優先提供身分?而”緩不濟急”難道就構成將這些族群排除在1成保障名額的理由?北市府的一再辯解只讓人更加擔心,希冀內政部在此案上能堅持並落實無差異的居住正義!

延伸閱讀
【台灣/愛滋歧視】130302 蘋果日報: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423718190&myarea=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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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9

【中國/愛滋防治】130309 中新網:深圳防愛大使濮存昕:別站在道德高地歧視愛滋病患者/南方日報:濮存昕:防愛滋包括反歧視

防愛大使濮存昕:別站在道德高地歧視愛滋病患者
中新網深圳3月9日電 陳文 吳凡

防愛形象大使濮存昕3月9日飛赴深圳,參加深圳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愛滋病患者和志願者見面交流會。「不要站在道德高地歧視愛滋病患者」,濮存昕如此說。

濮存昕在交流中說,防愛宣傳要從加強預防知識宣傳、及時有效治療和社會反歧視推廣三方面入手。儘管防愛宣傳已經開展了幾年,但社會歧視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好轉。「不要站在道德高地歧視愛滋病患者」,濮存昕說,道德審判絲毫不利於愛滋病防治宣傳的推廣。在未來,他期望愛滋病患者能享受與其他人相同的求學、就業、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權利,得到公平的對待。

在座談會現場,防愛形象大使濮存昕與深圳愛滋病女患者面對面交流並親切握手。濮存昕說,你能主動站出來與大家見面交流,本身就是在做防愛宣傳,向你表示敬意。

濮存昕表示,瞭解愛滋病是防治愛滋和保護愛滋病患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不僅依靠愛滋病患者「愛滋感染到我為止」的呼籲和志願者們的宣傳,更重要的是,愛滋防治「從我做起」。濮存昕說,自己曾在女兒出國的行李箱裡放進了安全套,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

深圳中學生防愛聯盟成員陳安然告訴記者,對自己參加防愛宣傳,父母最初出於對愛滋病的瞭解不足,曾有過擔心,但如今非常支持自己。「對愛滋病的恐懼源於無知」,他說。

據瞭解,深圳共有600多名志願者參與日常的防愛宣傳工作。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3-09/4629360.shtml

濮存昕:防愛滋包括反歧視
2013-03-10 南方日報訊 記者/向雨航

     昨天下午,濮存昕亮相深圳,在座談會上與深圳防愛志願者分享經驗。

    從2006年起,濮存昕受邀擔任深圳防愛形像大使,並拍攝了一組防愛公益宣傳片。 7年間,他深入深圳街頭、工廠、學校,不遺餘力宣傳愛滋病防治工作。近日,美國首次治愈愛滋病嬰兒的消息讓濮存昕很振奮,他期待醫療系統在愛滋病的科研和治療工作上有所突破,為所有感染者帶來希望。濮存昕認為,愛滋病防治工作的重點包括反歧視,他最希望愛滋病感染者能和普通人一樣,獲得正常上學、就業、生活的權利。

    記者了解到,目前深圳有3個民間防愛志願者組織——深圳258彩虹工作組、深圳關愛工作小組和深圳中學生防愛聯盟,共有600多名志願者,他們主要面向“男同性戀”、性工作者及中學生開展防愛宣傳。

新聞出處: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3-03/10/content_7171828.htm


延伸閱讀

【中國/評論】130107 東方早報:愛滋病與道德審判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11323145279&myarea=2&page=2
【觀點/愛滋污名】130307蘋果日報人間異語:專訪林宜慧 > 焦慮怕染病 不敢做愛碰小孩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33791629342&myarea=1

news0304

2013-03-05

【美國/疾病研究】130305 奇摩新聞:染HIV 心臟病發風險多5成

染HIV 心臟病發風險多5成
引據法新社-2013年3月5日  下午2:50

(法新社華盛頓4日電) 美國匹茲堡大學醫學院今天公布研究指出,愛滋病毒(HIV)檢驗呈陽性者,心臟病發作風險比一般人高50%。這個發現證實先前研究結果。

匹茲堡大學醫學院(University of PittsburghSchool of Medicine)研究人員以8萬2459名美國老兵為研究對象,其中絕大多數是男性。研究成果發表在「內科醫學檔案」(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

研究對象依年齡分為3組,研究發現,在心臟病發作的平均值上,HIV患者的風險都明顯較高。

研究人員將疾病、吸菸、飲酒及高血壓與高膽固醇等風險因子納入考量後,發現HIV患者的心臟病發風險比非患者高出50%。

根據「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2012年7月刊登的1篇研究,HIV患者的心臟病發作與中風風險,是非患者的2倍,研究作者認為,風險升高與動脈發炎有關。(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6%9F%93hiv-%E5%BF%83%E8%87%9F%E7%97%85%E7%99%BC%E9%A2%A8%E9%9A%AA%E5%A4%9A5%E6%88%90-065002353.html

2013-03-04

【美國/醫療突破】130304 聯合新聞網:美首例 愛滋寶寶治癒

美首例 愛滋寶寶治癒
2013/03/04 【聯合晚報╱編譯蔡致仁╱綜合報導】

美國醫學專家3日表示,密西西比州一名女嬰是「愛滋寶寶」,一出生就感染愛滋病,醫師在女嬰出生僅30小時就用雞尾酒療法治療。現在小女孩已經二歲半而且停藥一年,沒有出現任何病徵,顯然她打敗了愛滋病魔。這是第一個成功治癒愛滋寶寶的案例,預料為該領域帶來重大進展。

醫療專家3日在亞特蘭大的「反轉錄病毒及伺機性感染研討會」宣布這項成功案例,為感染愛滋病的孩童帶來一線曙光,尤其是可望造福許多非洲國家的愛滋寶寶。宣布這項重大進展的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病毒學家波薩德博士。她說,「我們證明嬰兒愛滋病是可治癒的」。

這名愛滋寶寶是第一個達成「功能性治癒」的病例,意思是說病人的症狀緩解,不再需要服藥,血液檢驗也沒有發現病毒複製增殖的跡象。但是醫師必須再做更多檢驗,確認療法對其他小孩是否有相同效果,該案例可能改變疑似愛滋寶寶的照護方式。

研究人員說,女嬰在密西西比一間鄉下醫院出生,母親直到分娩時才診斷有愛滋病,但是女嬰在檢驗確認染病前,醫師就決定對嬰兒用快速強效的療法,結合三種藥物。密西西比大學小兒愛滋病專家蓋伊說,「我認為這個嬰兒的愛滋風險太高,我們必須全力治療」。

波薩德說,蓋伊的決定是對的。醫生搶在愛滋病毒之前快速行動,不讓病毒在嬰兒體內建立巢穴。否則,帶有病毒的冬眠細胞通常會趁患者停藥後再度感染。
新聞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43812

延伸閱讀:寶寶若感染愛滋 不能停藥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MAIN_ID=257&f_SUB_ID=1651&f_ART_ID=443810

2013-03-02

【台灣/愛滋歧視】130302 蘋果日報: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排除遊民等7挨批歧視
2013.03.02蔡亞樺╱台北報導
行政院在雙北市劃定五處社會住宅基地,還為12類特定對象保留一成比率入住權,北市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最快年底動工的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旁公營住宅將率先適用。但有民眾與愛滋團體批評此舉是歧視。
政院劃定的五處社會住宅基地,北市有萬華區青年公園旁與松山區健康路附近,新北市位在中和區秀峰街附近,及三重區2處閒置眷村用地。
降低居民反彈
北市府1月初已宣布,將投入8億元興建緊臨青年公園的青年公營住宅,打造2棟由空中廊道銜接的最高等級綠建築公宅,最快年底動工,2016年完工入住,只租不賣,共釋出277戶、以市價7折租金供給青年家庭,單人房月租金在1萬元以下。但保留10%名額給特定族群。
為爭取居民支持,都發局決定不依《住宅法》保障的12大類對象照單全收,日前更簽請台北市長郝龍斌同意,排除家暴(或被性侵)者、特殊境遇家庭、遊民、災民、愛滋病感染者等7類對象入住,僅開放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65歲以上老人等5大族群申請入住。
都發局官員說,之前辦座談會,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經請示法務部確定未違法,訂出排除方案。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代理秘書長葉珈語昨直言,社會住宅本來就是為弱勢族群興建,北市府卻帶頭排斥,就是一種歧視,不管是愛滋患者或其他弱勢族群居住權都需要受保障。
「採評點申請」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官員也說,不應限制法令保障的族群提出申請,但可採評點方式,依所得、身障程度及持有相關證明三大原則,分數愈高可優先入住。
民眾高小姐說,限制資格的作法就是歧視。在外租房的林小姐說,外界對社會住宅印象差,複雜又髒亂,設限可住得安心。
《住宅法》定義社會住宅保障對象
對象╱比率
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5%
低收入戶:2%
身心障礙者:1%
65歲以上老人:1%
原住民:1%
特殊境遇家庭:0%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0%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0%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0%
災民:0%
遊民: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0%
註:比率欄為北市府核定5類可申請對象分配比,另7款被排除無法申請入住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
2013-03-02

【台灣/愛滋謠言】130302 今日新聞:新北驚傳愛滋刀之狼?通勤女遭割美腿

 

【喀飛評論】
1.鄉民根據一張網路圖片,就懷疑當事人有感染風險,真是天馬行空,胡亂想像。當事人連「傷口出現的原因」和「騷擾者」是否有關連,都還只是等待求證的「懷疑」。
當事人被劃了兩刀當場沒發現,代表她沒有目睹傷口的發生,代表也可能發生在其他地方,這事後的懷疑有多少準確,還需求證。難道不會是走路時不小新碰觸到尖銳物品所致?
 
2.就算證實是同一位騷擾者所為,為什麼騷擾者就被認為是「感染者」?這個社會對感染者的污名之深,探究其源由,無非是長久以來一次又一次渲染的社會新聞,把感染者醜化描繪為「復仇者」的刻板偏見。
3.HIV病毒暴露於空氣中,很快就陣亡。要有傳染力,HIV病毒須存活於新鮮的體液(精液、前列腺液、乳汁、陰道分泌液)或血液當中。
 
以此案情節來看,當事人要發生被感染的狀況,必須以下條件同時具備:
(1)持刀者是感染者。
(2)持刀者具有對陌生人進行刀傷的動機。
(3)持刀者先把自己割傷,在刀刃處存有足夠量的新鮮血液,在搖晃又擁擠的捷運上,小心翼翼捧著這樣的一把刀,不讓刀刃上的新鮮血液流失掉落。
(4)在短時間內,用帶有新鮮血液的刀刃去劃傷當事人。
 
從常理看,以上條件要同時發生,根本是極為困難。這裡頭讓我們看到社會大眾(包括媒體記者、編輯)對愛滋的常識非常缺乏,錯誤的刻板印象太深,這類的新聞過去常以「街頭針頭事件」出現在媒體版面,大量又長期沒有被澄清過,才會不斷累積複製錯誤。
 
4.原本新聞中,和愛滋根毫無任何被證實的相關線索,記者對愛滋的知識不瞭解是第一層無知,鄉民沒根據的懷疑是第二層無知,記者對新聞線索不求證是第三層無知,稿子交給編輯台後,處理新聞的執行編輯、編輯主管也不懂愛滋、也不求證,是第四層的無知。而這樣的新聞,從發生到採訪、寫稿、編輯、上稿,堆疊了所有的無知,於是被生產出來。繼續複製刻板偏見給閱讀的讀者。這也看出過去以來的愛滋教育有多麼空洞和缺乏。
新北驚傳愛滋刀之狼?通勤女遭割美腿
2013.03.02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女性上班族,1日上午從樹林搭乘火車至板橋,再轉搭捷運上班,卻遭不明男子持美工刀劃傷左腿,照片PO上PTT後,不少鄉民擔憂被害者會染上愛滋病,而警方目前正調閱監視器畫面,將追緝美工刀之狼到案。
警方調查,該名女子從樹林搭乘電車至板橋站,再轉搭捷運到中山站上班,途中曾遭不明男子性騷擾,女子一度用手將對方推開,但下車時發現,黑色褲襪破了2個洞,左腿留下2道明顯刀傷,膝蓋和小腿的傷口仍在滲血。
該名女子下班後立即前往鐵路警察局台北派出所報案,她向警方表示,當時在火車上,有名男子一直靠近她磨蹭,自己下意識地用手肘將對方推開,但下一秒,這名男子就蹲下,她懷疑是遭該名男子持美工刀劃傷。
照片經友人PO上批批踢實業坊(ptt.cc)後,有網友擔心美工刀恐怕不乾淨,更怕是愛滋病患先劃傷自己,然後再劃傷被害者,紛紛建議該名被害女子到醫院消毒傷口,並詳細檢查自己的身體狀況。
根據被害女子描述,疑似美工刀之狼的男子屬於矮瘦身材,身高約160公分,犯案時頭戴頂鴨舌帽,警方已將列車上性騷擾慣犯名冊,提供給被害女子指認,目前正在找尋可疑男子到案說明。
新北驚傳美工刀之狼,女子左腿遭劃傷(圖/翻攝自網路)。
2013-02-28

【台灣/愛滋人權】130228 立報:杜絕歧視不幸 性別概念要入法

杜絕歧視不幸 性別概念要入法
2013.02.28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兩公約《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際委員,2月25至3月1日來台進行國際審查。在性別平等部分,同志諮詢熱線表示,法規如果不納入性別認同概念,性別平等則為空談。
我國雖然非聯合國會員,但在2009年仍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ICCPR、公政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ICESCR、經社文公約)。我國於2月25日至3月1日接受國際審查。台灣政府和民間團體各自提出國家人權報告和民間版的影子報告。
性平擴及弱勢
與會的同志諮詢熱線國際部主任巫緒樑表示,台灣政府對於同志伴侶權益的漠視,以及同志教育的不足,導致多年來無數件同志學生或不同性別氣質學生的自殺案件。
雖然教育部官員在經社文公約會議現場,回應國際審查專家表示,台灣同志教育要求做性別平等教育,並製作教學教材供老師在教學時參考;但巫緒樑表示,事實上,同志教育只是性別平等教育的其中一項,讓學生上性平教育不等於學生就會接受到同志教育。在同志教育教材部分,教育部只因真愛聯盟的抗議與施壓,就自行違法延後發送教材,且將教材裡關於同志的部分作大幅度修改。
傳統上,對公政公約第3條的解釋是:國家應當採取積極措施,以保障男性與婦女的平等權利。巫緒樑表示,隨著時代進步,「性別」的概念已經擴及不同的性別弱勢,如不同性傾向、性別認同者、愛滋感染者。因此,政府也應當提供任何一切方法,保障、對抗基於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愛滋及其他性少數的歧視。
政府欠缺積極作為
巫緒樑分析,根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15年的諮詢電話服務經驗發現,平均每年有近30通的求助電話,是來電個案遭遇職場上的性傾向、性別認同與愛滋歧視。15年來,台灣政府卻只有受理過兩件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的職場歧視申訴案件。
巫緒樑指出,這不單只是由於同志因社會污名與出櫃疑慮而不敢向政府申訴,更重要的是政府消極地受理申訴案件,並未採取任何積極性措施,來保障同志在職場上的權益。
另外,雖然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規定,明訂雇主不得在求職者與受雇者的體檢項目中檢驗愛滋,但政府未有任何進一步作為,導致許多企業仍違法在體檢項目中放入愛滋。
巫緒樑指出,政府應該將《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反歧視條款納入性別認同,同時強化、健全現有的職場歧視申訴機制,並考量性少數族群的特殊需求(如擔心身分曝光等),建立符合性少數需求的友善申訴流程。
另外,政府應積極採取各種形式的獎勵措施與勞動檢查,鼓勵企業創造對性少數族群友善且平等的工作環境。未達一定標準的企業,應給予有效懲罰。

就性別刻板印象部分,政府應規範企業不得針對員工的髮型、服裝做性別刻板印象規範;雇主也不得以員工的髮型、服裝因不符合性別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或納入員工考績。此外,應採取積極措施,例如勞動檢查與高額罰鍰,以規範企業針對求職者與員工的體檢項目不得包括愛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