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臺灣/簡訊疑雲】120620 聯合報:假冒醫院狂發愛滋篩檢簡訊 百男心慌慌/愛滋感染者「瓢蟲」:篩檢不會傳簡訊

假冒醫院狂發愛滋篩檢簡訊 百男心慌慌
2012.06.20 聯合報╱記者陳雅芃、吳曼寧、王宏舜/台北報導

上周有不明人士假冒北市聯醫昆明院區的名義,在十四日上午同時間發出愛滋篩檢簡訊,給至少近百位男性,簡訊內容為「我們現在急需您接受傳染性疾病的篩檢,請您跟昆明院區聯絡。」讓接獲簡訊者人心惶惶。

昆明院區指出,這不明人士發的簡訊,雖未違反愛滋病防治條例,但冒名院區對院方造成困擾,已向警方備案,尚在評估是否提告。

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指出,這封簡訊對當事人造成很大困擾,若不小心被他人看到,非感染者可能遭誤解,感染者可能因此身分曝光。

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莊苹說,院區對愛滋病患有過性接觸者,會發出相同的簡訊後續追蹤。但十四日的簡訊發號號碼非來自昆明院區,疑似為電信公司的網路電話。

她說,院區推測有可能是曾接獲昆明院區的簡訊者,在確定自己感染愛滋病後,轉發提醒曾與其有過性行為的人。

莊苹表示,在十四日上午一小時內,昆明院區接獲約八十多通電話,皆表示在同天上午約九點半,收到相同的簡訊內容。這幾天,院區也陸續接到零星男性電話,表達相同事件。

院區發現,八十人中,約有一半是愛滋病感染者。當時這些人致電院區時,還疑惑地表示「我不是已定期受檢,為何還發簡訊?」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上周收到簡訊的民眾多為男同志,有人從未留電話給昆明院區,卻收到這封「看似」昆明院區發送的簡訊,第一個想法就是「好奇怪」,趕緊打來詢問院方是否在辦活動。

林宜慧一開始覺得非常詭異,經和昆明院區聯繫,得知簡訊並非院方發出;加上不只愛滋病感染者收到簡訊,非感染者也收到了,並非個資系統外洩,推判可能是民眾惡作劇,以醫院口氣提醒朋友做愛滋篩檢,之後又被轉發。

林宜慧說,愛滋病感染者和同志圈對「愛滋病」非常敏感,這封看似「善意的提醒」,收到的人全部都是同志,似乎為同性戀扣上帽子,暗喻疾病和同志間的關聯性。此事發生在對同志友善的台北市,若發生在其他地方,不知會引起多大風波。

依各縣市醫院通報,全台約有兩萬兩千名愛滋患者,北市約兩千名愛滋患者。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171596.shtml

愛滋感染者「瓢蟲」:篩檢不會傳簡訊
2012.06.20 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多位愛滋感染者接獲北市聯醫昆明院區簡訊,要求篩檢,引發個人資料外洩疑慮。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天表示,醫院、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愛滋感染者姓名、病歷等資料者,不論故意或不小心洩漏個資,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

至於一般民眾洩漏愛滋感染者資料,疾管局科長莊志杰說,恐違反民法隱私權保障,或涉及刑法誹謗罪。

針對這起疑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說,經初步了解,應是民眾發現染病,主動通知接觸過的親友到醫院篩檢。

周志浩說,愛滋篩檢紀錄涉及病患個資,醫院有保密義務。

疾管局科長莊志杰也說,若醫院或醫師洩漏,依法最高可開罰十五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在昆明院區篩檢的愛滋感染者「瓢蟲」說,他沒收過類似簡訊,也未聽說病友有接獲類似通知。

「都已受檢過了,怎麼可能還要篩檢?」「瓢蟲」說,無論一般篩檢或快篩,醫院都不會主動通知,病友要自己回醫院看結果。

「瓢蟲」說,愛滋匿名篩檢連姓名、電話都不必填寫,不會暴露身分;「就算姓名、電話外洩,沒有照片,走在路上別人也不會認識」。他以自身為例,感染者不必過度緊張。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171594.shtml

醫院一通電話報備 警難追查
2012.06.20 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昨天表示,一個多星期前曾接獲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來電,對方反映有民眾接獲「希望他們到醫院接受篩檢」的簡訊;但院方並無報案,警方無法追查。

派出所表示,醫院僅用電話報備,警方也沒看過這則簡訊,無從追查發送人的身分;至於發話人是善意提醒,還是惡搞,必須先釐清簡訊的真相。警方甚至不確定「聯合醫院昆明院區」是否遭冒名。

警方指出,若是惡意散布簡訊,可能涉及妨害自由或妨害名譽罪;若民眾報案,將追查發話來源。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171595.shtml

1393905730-2190682330 (1)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提醒你】關於HIV篩檢,你必須知道的事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722179411&myarea=4

更多愛滋新聞連結
愛滋‧性病討論區,歡迎加入討論連結
性愛‧情慾討論區,歡迎加入討論連結
安全的性知識連結
爽歪歪SongYY臉書社團連結
熱門投票議題!你覺得保險套的錢誰應該出?連結

2012-05-20

【台灣/愛滋燭光日】120518 中央社:國際愛滋燭光日 吳克群獻愛心/052

國際愛滋燭光日 吳克群獻愛心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8日電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今晚在台中市舉辦國際愛滋燭光日活動,藝人吳克群擔任愛心大使,點亮燭光祈福,他還捐出珍愛的簽名T恤義賣,以實際行動關懷帕斯堤家庭。

國際愛滋燭光日是全球性的串連活動,露德協會15年來關懷陪伴帕斯堤(愛滋感染者)朋友面對愛滋病帶來的衝擊,今年的愛滋燭光日活動於晚上在台中大遠百前廣場舉行,雖然雨勢不斷,仍有不少民眾撐著傘在雨中守候吳克群的出場。

包括露德協會理事丁松筠神父、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疾病管制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明誠、立委林佳龍的太太廖婉如都出席活動,與吳克群一起點亮燭光,在丁松筠的帶領下,一起為台灣的帕斯堤及其親友祈福。

蔡炳坤表示,因為雨不停,反而讓大家更能凝聚在一起,台中市希望成為友善的城市,不是只掛在嘴邊,而是要付諸行動,他並捐出二手物品給主辦單位義賣。

吳克群在雨中與大家一起點亮燭光,還捐出1件珍愛的簽名T恤義賣,以實際行動關懷帕斯堤朋友,吳克群為在雨中守候的粉絲獻唱一首「為你寫詩」,籲請大家都能以實際行動支持帕斯堤家庭。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5180325.aspx

愛滋燭光晚會追思 籲尊重感染者權益
2012-05-20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年國際愛滋燭光日晚會」昨晚在新北市舉行,透過燭光追思愛滋病的往生者,也替繼續奮戰的愛滋感染者祈福,並呼籲大眾給予感染者尊重與關心。

長期協助愛滋感染者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表示,自1984年在台灣發現第一名愛滋感染者,至今年4月底已累計超過2萬2千多人感染、發病者8千多人,雖然醫藥進步使得感染者可延長壽命、提高生活水準,但是愛滋感染者的就學、就業、婚姻、安養飽受異樣眼光,根據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統計,去年就處理73件感染者受侵權的事件,其中又以感染者的隱私、工作、居住權為主。

因此今年愛滋燭光日晚會以「共同促進健康與尊嚴」為主題,出席的新北市長朱立倫與民眾一同手持燭光,將蠟燭排成紅絲帶形狀來許願祈福,他呼籲大家注意自我安全保護,避免感染愛滋病;對於不幸罹病的感染者,也應尊重其權益,並給予關心和支持。

陽明大學愛滋病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教授表示,現在藥物治療愛滋病的效果非常好,副作用也很少,而且愛滋病毒的傳播方式很有限,因此與愛滋感染者共同生活、吃飯、上學、工作,不會輕易被感染,不需排斥或歧視這些感染者。

關愛之家的東臺公益之旅自行車隊隊員,也宣布將透過600公里的單車行,宣導對愛滋病的正確認識,呼籲民眾若有不安全性行為,應定期接受篩檢,以免延遲就醫。今天一早車隊由台北文山區出發,路途經由宜蘭山線、花蓮、台東,直到關愛之家的屏東內埔中途之家。

新聞出處: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5071

Logo更多愛滋新聞連結
愛滋‧性病討論區,歡迎加入討論連結
性愛‧情慾討論區,歡迎加入討論連結
安全的性知識連結
愛滋防治資源連結
熱門新聞/活動連結

2012-04-15

【臺灣/愛滋照護】120415 公視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120414 苦勞網: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
2012-04-15 公視暗時新聞 許恆慈 徐啟峰 台北報導

有一個感染愛滋病的阿民,也是身心障礙者,二年來向地方政府,申請三次居家照顧的服務,但是,攏找沒人、願意來接。民間團體認為,阿民的例、顯示出、台灣社會,對愛滋病感染者的、〔歧ki視〕跟驚惶。

照片中是阿民的家,他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前幾年因為腦溢血導致雙眼失明、肢體障礙,行動不便生活自理功能也逐漸退化。

不過這二年來、他向政府申請了三次居家照顧服務、不是被拒絕就是沒下文,原因就出在他是愛滋感染者。

阿民目前跟七十歲的父親以及讀國二的兒子同住,生活起居只能靠年邁父親以及還在讀書的兒子來協助,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認為,阿民的例子明顯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跟恐慌。

對此內政部回應,針對照顧像是愛滋感染者這種有特殊照顧需求的訓練,目前衛生署及內政部已經建立窗口跟師資的名單,不管是居家照顧服務單位、學校單位、還是安置機構,都可以多加利用。不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則認為,官方應該積極讓有照顧過的醫療及看護人員來經驗分享,讓大家知道照顧並不會傳染,避免感染者被社福資源拒於門外,而求助無門。

資料來源: http://news.pts.org.tw/news_detail.php?NEENO=207827

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2012.04.13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阿民的故事

阿民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同時合併有多重身心障礙。愛滋部分固定用藥且病情穩定,但因行動不便無法出門工作,只能坐困房內,各項生活技能日漸退化。生活起居依靠有身心障礙的年邁父親與就學中的未成年兒子共同協助,全家經濟來源則仰賴中低收入戶補助與身心障礙補助金,勉強度日。

去(2011)年起,本會社工家訪後主動介入,評估阿民個人與家庭狀況,積極引進居家照顧資源,希望恢復阿民的生活技能、改善生活環境、減輕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

根據瞭解,當地衛生所自2010年起,三度向社會局申請居家服務,已經獲社會局委託居服單位核定符合申請居家服務資格,卻始終沒有得到協助。

■ 三度申請居服無下文

本會多次與主管機關連繫,獲得回應諸如:「因為阿民本身感染愛滋的關係,沒有居服人員願意協助」、「阿民不符合社會局開案標準,所以沒有正式開案。」,政府委辦提供居家照顧服務的社福團體亦表示:「因服務內容包含身體清潔,擔心居服員在服務過程中有意外」、「原本轉介居服員,但知道是感染者後拒絕服務,後續未正式開案處理。」

阿民在等待,阿民的老父與幼子也在等待。2011年11月,本會正式函請當地社會局積極協助,得到「居家服務已經衛生所公衛護士進行評估,待時數核定再與居家服務單位及案家共同商議服務頻率及內容。」的回復,對於「無居服員協助」之關鍵點,無任何回應,申請走回原點。

承案社工方紀涵表示,「難道一個身障者感染愛滋,就不能獲得應有的協助嗎?只要一聽到需要和感染者接觸,就都拒絕,那感染者該怎麼辦?只能靠家人嗎?如果家人也無力協助呢?阿民的例子,很具體的反應出,台灣社會對感染者的確充滿歧視。」

■ 銜接愛滋感染者的社福需求,需要前瞻與魄力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法律言之鑿鑿,對一般民眾而言,卻遙如天音。

本會秘書長林宜慧認為,「愛滋感染者只要固定用藥,身體健康可以有效控制,而一般日常生活、同住、共餐、共用衛浴設備等,都不會使人受到感染。」,「居服員或許擔憂與感染者近身接觸,但大批照顧過愛滋感染者的醫療人員與看護人員,早已證實照護工作並不會造成愛滋傳染。」

林秘書長表示,社政單位對愛滋的認識不足,缺乏積極催動社福系統接納愛滋的動能,導致社會福利資源輸送被阻斷,造成許多類似阿民的困苦案例。政府不能繼續漠視,讓家屬或邊緣組織獨力掙扎求生,而應儘早落實既有的社福規劃,讓民有所安、有所養。

☆ 小常識:認識「居家照顧服務員」

根據勞委會行業職業就業指南,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為協助病患、失能者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起居事宜,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提供服務前,會進行職前訓練,工作時會穿戴必要之護具,同時也會使用輔助器具。

資料來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855

Logo延伸閱讀
120415 公視晚間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新聞影音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1UYJlcLfOU
111128  自由時報:「我要睡覺」家庭照顧者亟需喘息一下/台灣立報:愛滋、同志照顧者 更難喘息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28233928511&myarea=3&page=4

2012-04-15

【臺灣/篩檢需知】120410 優活健康網:完整的愛滋病篩檢 建構防治愛滋觀念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

做過「愛滋病篩檢」的人,在您的印象中篩檢完獲得了什麼?是指甲剪、小電風扇、保險套等千篇一律的衛生所宣導品,或許在某次的半推半就愛滋病篩檢中,大部分的人都有拿到過以上的東西,除此之外呢?其實篩檢前、後諮詢或許不如實質的宣導品來得吸引人,但其背後的教育意義確是防治愛滋最重要的一環。篩檢只是一種手段,希望從每一次的篩檢諮詢中,可以讓民眾獲得更多關於防治愛滋的觀念,幫助大家更了解該怎麼保護自己,也學著如何保護他人。

一般民眾到衛生所提出做愛滋病篩檢要求,首先要做的是「篩檢前諮詢」,內容包括愛滋病基本常識、評估可能的感染風險、篩檢流程的說明以及篩檢意願的確認。由諮詢中可以獲得愛滋病的正確觀念,其感染途徑及預防之道;風險評估則判斷是否處於空窗期,避免偽陰性的結果發生;流程說明包括了篩檢方式及所需時間;最重要的是提供民眾在篩檢之前說不的權利,一定要百分之百的同意才能夠進行抽血檢驗。「篩檢後諮詢」也是不可缺少的,包括告知檢驗結果、建議有感染風險者定期追蹤、結果為陽性者的衛教及後續轉介及針對靜脈藥癮者更提供相關戒毒訊息。

基隆市衛生局長許明倫表示,有感染愛滋風險的民眾務必主動至衛生局及衛生所篩檢,衛生局(所)能提供最完整的愛滋篩檢服務並保障個人的隱私,莫利用捐血篩檢愛滋,捐血篩檢愛滋不僅違法而且還沒辦法獲得相關的諮詢。愛滋的防治需要正確的觀念,從篩檢的經驗中獲得絕對比衛生宣導更詳細、更為貼切。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6608

SongYY說明
本篇為優活健康網節錄自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的報導(新聞稿參見延伸閱讀),文中傳達了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的觀念,相當值得參考與肯定。
2009年11月由露德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以及同志諮詢熱線共同發起的「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聲明中,提出﹕「篩檢前諮詢」是影響受篩者安全性行為模式最有效的衛教機會;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而非以數量評估成效﹔需尊重篩檢自主權,保障受篩者權益,並應透過「篩檢後諮詢」的重要銜接服務,對結果陽性感染者在第一時間接續提供相關諮詢、陪伴、轉介、照護、法律權益服務。
我們樂見官方、民間單位均推動更細緻的篩檢服務,相信愛滋防治工作能因此更加落實。

Logo延伸閱讀
120409 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整套的愛滋病篩檢,您可以獲得什麼
http://www.klchb.gov.tw/ch/14-1_other/05_main.aspx?cate_id=262&sn=753
091130 重篩檢 輕衛教 不利愛滋防治: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
http://www.hotline.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HU1130&Rcg=4303

TAG:愛滋篩檢

2011-09-07

【感染者的故事/受侵權經驗】權促會徵文:一張診斷書

【權促會感染者受侵權經驗徵文】

一張診斷書


文/Lowe  2011.06.03

之前參加露德協會辦的1/29因應「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意見交流會。最近我服藥過量,試圖自殺,但因藥物太安全所以沒真的發生,後來進高醫急診,當日就出院了。後來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發現上面註明是「人類後天免疫不全,用藥過度入院」。

我去電疾管局討論此事,疾管局表示,高醫各方面都沒有違法,也有請主要相關的人幫忙,後來被告知開立診斷書的醫生希望我當面談以瞭解我的需求,一方面我很感動,有醫生願意配合,但另一方面,卻感到極度無力,因為那期間自己還處在情緒很糟的狀態,還要再度跟醫生談這些 ,好累好累……再想到醫療人員並非都是友善的,在這種幾近自我崩潰邊緣,還得強迫自己用理性去處理,為了一張診斷書,必須多次跑去高醫,如果今天換成別的病友,可能會再度自殺了吧?因為太麻煩 ,而且在一個人很脆弱時,被迫要親自處理這些事,是極大的折磨。

我深深覺得,要活著也需要有方法和環境給的法定權益。但現實往往是,當診斷書一寫上相關字眼就等於身上寫了 「此人HIV」,然後等待眾人眼光的判決,且無法上訴。

原文刊載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48

Lu170

2011-09-07

【感染者的故事/受侵權經驗】權促會徵文:不能說的‧秘密

【權促會感染者受侵權經驗徵文】

不能說的.秘密


文/小智  2011.06.21

2010年4月8日晚上我知道自己成為了感染者,至今已過一年多,從剛開始的絕望、想放棄自己,一路走來到現在,經歷了一些事情,除了無言還是無奈,但或許我該慶幸,因為這些事讓我知道世界上還有這些人的存在,可以感受到大家的溫暖及熱心,可以一起努力奮戰。

因為服藥的關係,抵抗力回升,身體上也多了一些反應,臉上痘痘總是冒個不停,朋友看到我這樣,好心介紹我去她服務的醫學美容中心進行果酸換膚的治療,第1次、第2次都這樣安然無恙且開心的結束,但隨著一些八卦及傳言,一切似乎有點變調了…

就在第3次預約好的午後,因為其他問題掛了附設的皮膚科門診,就在我看診後,突然接到來自醫學美容中心小姐的電話,她說「今天晚上因為公司要聚餐,所以預約要取消了。」我當下的反應當然是回問「那要改到什麼時候?」她說「不好意思,這兩個星期都排滿了,如果有人取消我再通知你。」通話結束後看了看手機竟然有4通來自她們的未接來電,原本我不以為意就這樣相信了,但是…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朋友的電話,她說因為八卦及傳言,所以診間的護理師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偷偷讀了我的健保卡,也因為我HIV在就醫時不知道可以不要將資料寫入健保卡所以就未要求不要寫入,導致被她看到我的就醫紀錄,就這樣我的事情被傳開了,醫學美容中心也因為害怕所以拒絕了我。

記得醫師曾經跟我說,他都會好心的跟個案說:「到其他地方就醫時要告訴對方你的身份,因為要保護醫護人員。」但如果換來的結果是這樣,還有誰敢坦白?


原文刊載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44

愛滋器捐 不可原諒的錯誤

2011-09-07

【感染者的故事/受侵權經驗】權促會徵文:體檢的迫害

【權促會感染者受侵權經驗徵文】

體檢的迫害


文/小祖  2011.06.02

八年了,說長也不長,說短也不短。感染至今已經八年了,它也跟我一起走過人生的四份之一,早已把它當作身體的一部份,與它和平共處,也習慣每天一口氣吞五顆藥丸的日子。一開始的慌張與不知所措,後來漸漸選擇接受它,平常心對待。

話說八年前公司的體檢,感謝當時承辦醫院的護士小姐,她怕我一時無法接受及身份曝光,選擇製作一份正常的體檢報告給我,並私下找我至醫院告知感染的事實還幫我作心裡建設,隨後衛生所通報連絡,至性防所再次檢驗確認到開始接受治療,感謝露德的Paul及謝修女,若沒有他們我當時真不知該如何去應對接下來的一切。我告訴我自己為了身旁愛我的人,我要更加堅強的活下去,我就像一般人一樣可以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但還是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我感染了是事實,我沒有做錯什麼事,只能自認倒霉。由於感染的身份,在原就職的公司第二年體檢時,因為承辦醫院換了,我很擔心自己的身份曝光,所以尋求衛生所人員幫忙,她很熱心的幫我打到醫院詢問體檢項目及是否可幫忙通融時卻遭到醫院人員的拒絕,很感謝她盡力了,我也死心了,所以我選擇了離職。我的主管、同事和家人都認為我的工作看來很有前途,也做得不錯,主管也對我好,為什麼我要離開?但我無法告訴他們那是因為……你們可以接受嗎?我不知道講了會有什麼後果,但我能確定的是,我沒講至少大家的關係還能夠維持的很好,所以我選擇換份工作。後來得知公司在我離開之後體檢項目就沒有檢查HIV了,當時心中只有一個感覺,就是不公平,不公平,真是OOXX!但我能怎樣呢?

雖然目前的工作也算穩定,但心中多少有些遺憾,身為一個感染者,或多或少有些障礙,有許多事情無法跟其他人一樣能夠放心去做,我想這就是身為一個感染者的悲哀吧,至少我感染至今是這樣感覺的。要不然其實到目前為止,除了每三個月定期去看醫生,每個月定期去拿藥,每天按時服藥外,我真的覺得我跟非感染者沒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不過我感染了這是事實,我只能面對它,接受它,雖然目前還沒辦法做到放下它,但是,我希望各位感染者不要放棄自己,要更愛惜自己,開心的活著,最後也要謝謝權促會在我需要你們的時候,你們很熱心的幫我解決了對新工作的一些疑問,真心感謝有你們。

原文刊載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40

愛滋器捐 不可原諒的錯誤

2011-09-07

【感染者的故事/受侵權經驗】權促會徵文:那個下午我去看牙醫

【權促會感染者受侵權經驗徵文】

那個下午我去看牙醫


文/海綿寶寶  2011.06.30


那個下午,我來到位於公館的○○牙醫診所,打算拔除為害許久的智齒。然而就在我已經躺在診療椅上,準備要上麻醉了,我主動向醫師提起自身是感染者的身分。誰知道,她對我說:「你們感染者應該要去大醫院看,那裡有專門的手術空間。」

這是事實嗎?我的感染科醫師明確地告訴過我,拔牙這類小手術在坊間診所看即可,只是,看診時須表明身分。

我如此反應給牙醫師,她隨即又改口:「我們這種小診所消毒技術不足,請你改掛大醫院的口腔外科。」

這是什麼意思?接著,掛號取消,走出診間,到掛號櫃檯見護士們的竊語。好不真實的感覺。反應慢半拍的我,一直要到稍晚與個管師通過電話後,才明確地知道自己被「拒診」了。不平的情緒湧上來。那句「我們這種小診所消毒技術不足」往後不斷被記起、迴盪、發酵。

她的言下之意,莫不是在說,為了避免傳染給其他求診者,當然,也為了避免傳染給我,請堅守你的道德,離開這間診所。

接下來的數個月,在個管師的引薦下,我求助於權促會,展開向台北市衛生局申訴的行動。經過不算短的等待,院方的回應是,牙醫擔心我的身體狀況不能負荷拔牙手術,為免在手術過程中遭受其他感染,因而建議轉往大醫院就診。

真是如此嗎?那為何過程中,牙醫師從未詢問過本人的CD4及病毒量,才方便進一步研判是否適合進行拔牙手術?

彷彿,在感染之後,你只隸屬於一個身份。你其餘的歷史被取消了。沒有感染前後的分期,也沒有開始治療與否的差別。你需要被管理與隔離,若要就醫,請找指定醫院。而他們當然更不可能看見即使是在感染者族群間,也存在著許多差異。

那是發生在去年七月十日的事,我踏出那扇大門後,一年即將過去,再沒走進任何一間牙醫診所過。

原文刊載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45

【感染者的故事/受侵權經驗】權促會徵文:那個下午我去看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