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3

130403熱線:加拿大眾議員Mr.Randall Garrison夫夫拜訪熱線

今天(4/3)下午熱線有貴賓來訪!加拿大眾議員Mr.Randall Garrison和他的配偶Mr. Teddy Pardede以及外交部的楊秘書一起來到熱線參訪唷~Mr.Randall是加拿大新民主黨的公共安全事務與LGBT事務的發言人,特別在繁忙的公務參訪行程中,要求訪問熱線,以求真實了解台灣現存的同志運動狀況。

Mr.Randall一開始自我介紹的時候就跟熱線的工作人員表明,日前跟馬總統會面的時候,他也特別介紹Mr. Teddy給馬總統認識,在正式的官方餐會中也舉手問及台灣婚姻平權的狀況。我們也介紹了熱線的各式工作,以及提及台灣外籍感染者被歧視的狀況,以及聊到台灣的跨性別朋友依然非常辛苦的爭取權益,Mr.Randall也說到他才剛將保障性別認同的條例納入加拿大的人權法中,這是加拿大同志立法運動重要的一步!

在這兩個小時的會談中,Mr.Randall也問及熱線做了這麼多工作,到底經費從哪裡來?以及熱線中的LGBT如何共同合作?由於在世界各國的同志運動中,大部分的男女同志與跨性別族群很少同在一個機構中,這也是熱線一直以來致力於增進各族群彼此了解,不放棄任何議題的原因!至於經費,即將在暑假到來的熱線晚會以及社群中大家的支持都是讓我們持續向前的動力囉!

最後,在他們要離開之前,Mr. Teddy對著社群發展部主任林愛咪說:「我可以最後問你一個問題嗎?妳是不是有演一個關於老年同志的影片?」原來熱線拍的「其它人」(註)也有在加拿大的同志頻道 OUT TV撥出而且廣受好評唷!所以媒體傳播的力量是無遠弗屆的~哈哈!希望熱線之後有更多資源來把我們的工作化為影像,讓更多人認識台灣、認識熱線囉!

註:
「其它人」是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老同小組於2012年晚會所拍攝的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G-rpIQDsUw&list=UUzvxXF5tQuqKtJSkTc7kxLw&index=1

訊息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臉書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

2013-04-02

【台灣/愛滋預防】130402 聯合新聞網:危險性愛3天內 可投藥防愛滋

中央社 記者陳清芳 台北2日電 2013/04/02

鑑於年輕男性感染愛滋病增加,衛生署今天表示,發生危險性行為72小時內,自費使用1個月抗愛滋藥物,還來得及預防愛滋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首度發布新聞稿,提醒不安全性行為的緊急用藥預防愛滋,當事人可至全台41家愛滋病指定醫院,經醫師評估後,緊急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1個月,自費約新台幣2萬到3萬元之間。

衛生署防疫醫師羅一鈞說明診療指引,發生危險性行為的人,先在愛滋病指定醫院抽血檢驗,接受諮詢及衛教,服藥1個月,並且在滿第1個月、第3個月、第6個月時,持續追蹤,若均未檢出愛滋病毒,則可結束追蹤。

羅一鈞說,國外研究顯示,男同性戀之間若有一方感染愛滋病毒,在不安全性行為時,「1號」被傳染的機率約0.1%到10%,「0號」約1%到30%。國外研究證實,事後使用預防性投藥,可降低80%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如果使用3種抗愛滋病毒的藥物,預防效果可以更好。

現有新北市衛生局和亞東醫院提供相關諮詢的實務經驗,羅一鈞說,其他愛滋病指定醫院,也有類似服務,只是很低調;民眾需要認知,事後投藥,只是一種方法,絕非萬無一失,使用保險套及水性潤滑液的事前預防仍不可免。

羅一鈞表示,他曾有病人在預防投藥1個月後,為了慶祝,竟又發生危險性行為,結果染上愛滋;也有病人在持續追蹤到第6個月時,出現愛滋病毒陽性反應,原因也是不安全性行為。

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台灣預防醫學會成員陳宜民指出,去年他對約1200名男同性戀者問卷調查,結果只有3成知道危險性行為的事後預防投藥,希望衛生署能加強宣導及配套,讓一時不小心的人,有個事後補救之道。

陳宜民說,緊急用藥,愈早愈好,只是1天1000元的抗愛滋病毒藥物,對月領22k(2萬2000元)的年輕人來說,負擔不小,預防醫學會募款10萬元提供專款專用的補助,也希望政府另外提供分期付款的管道,減輕經濟弱勢者的負擔。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805261.shtml

2013-04-01

【香港/同志人權】130401 明報、香港電台: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履新赴同志活動 盼做好性歧視諮詢 續爭取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立法

SongYY補充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是專責香港的反歧視、促進平等機會等工作的獨立機構。前任主席林煥光在任內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態度很明確,認為讓同性戀者享有平等機會是國際趨勢。相較之下,新任的周一嶽對此議題採取的態度便備受關注。

周一嶽履新赴同志活動 盼做好性歧視諮詢
2013-04-01明報專訊

本月起接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的前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今日履新首天即出席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的組織「大愛同盟」的戶外音樂會,以行動接觸不同團體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周一嶽較早前向本報表示,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以及少數族裔的融合教育,均為他任內工作重點,並點出性傾向歧視的討論不應只限於「同性婚姻」,亦應就外國其他模式如「民事結合」(civil union)作公眾討論。

指入平機會為保港核心價值
對於出任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表示是希望參與維持香港核心價值,如自由、民主、人權等工作,否則香港只會淪為中國的其中一個普通城市,故決定接受這項挑戰。

周一嶽表示上任後的工作有兩大方面,一是少數族裔的融合教育;二是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諮詢工作。

融合教育另一工作重點
周一嶽又表示,期望任內利用平機會的平台,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議題諮詢各界意見,他會接觸不同團體。外間有討論指同性婚姻會否增加社會資源如可申請公屋等,周表示同性戀者如果是單身有相關經濟住屋需要,也會申領公屋資源,這與同志婚姻議題無直接關係。

對於性傾向歧視立法須先研究再諮詢,被批評作風保守及「開倒車」,周一嶽昨在港台訪問中強調,就保障不同性取向人士免受歧視立法之前,必須先作諮詢,並可運用平機會作平台。他稱,部分人未必有勇氣表明性傾向,令諮詢有一定困難,並建議保密諮詢,以助收集更多資料,及接觸團體了解意見。

慢必:諮詢應為準備立法
大愛同盟成員兼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表示,周一嶽考慮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作「保密諮詢」保障同志權益,表現較早前「有承擔」。不過,他強調平機會前主席林煥光早已要求性傾向歧視立法,故周一嶽須確認其諮詢目的是就立法作準備,而非討論應否立法。

民主黨劉慧卿則表示,周一嶽應詳細解釋其「保密諮詢」方式,如果有大量不記名的意見,諮詢結果容易惹來爭議。

今午3時「大愛同盟」於尖沙嘴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舉行音樂會暨成立大典,周一嶽已承諾出席,同志藝人黃耀明、何韻詩將現身,有近600名網民在facebook 專頁表示會參加。

少數族裔融合教育方面,周認為政府相關工作不足,令少數族裔青年難以在港升讀大學及找工作。融樂會期望平機會可啟動「正式調查」,調查本港教育制度有否違反歧視條例。

新聞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30401/ggb1.htm

周一嶽:續爭取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立法
2013-04-01 香港電台即時新聞

爭取同性戀者平等權益的組織「大愛同盟」舉行成立典禮,剛剛履新的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亦有到場。

儀式在尖沙咀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舉行,有過千人參加,周一嶽應大會主題,穿上彩虹色彩之一的紅色T恤到場。

周一嶽在活動中表示,平機會會繼續爭取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的立法,他表示,不同性傾向是與生俱來,不會低估立法的難度。對於政府表示,暫時不會就相關法例諮詢,他認為是因為有立法會議員對此問題感到抗拒,亦有宗教團體表示反對。周一嶽認為,要和平地爭取有關權益。

新聞出處: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130401/news_20130401_55_912322.htm

延伸閱讀
【香港/反歧視立法】120916 明報:反性傾向歧視 林煥光倡再推 同志議員出櫃 立法契機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16221357280&myarea=3

2013-04-01

【台灣/為何同志要伴侶權】130330 天下雜誌獨立評論:當歧視殺死騎士 (許秀雯律師)

許秀雯:當歧視殺死騎士
2013/03/30 天下雜誌網站 獨立評論@天下

這是一個王子與騎士結婚的故事,但「從此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並不是故事的結局,因為許多重大的理由,我認為這個悲傷的故事值得被好好地、從頭述說一次,因此我保留了社會新聞裏不會呈現的若干細節。

Jerry Enriquez 是美國人,他去倫敦出差時,遇見了在那裡擔任健身教練,同時也是男同志成人影片(G片)演員的法國人Wilfried Knight(註一),他們短暫地約會,Wilfried要的只是勾搭,Jerry卻帶他去吃浪漫的晚餐,然後Jerry回美國, Wilfried進入與另一個男人的關係,他愛這個男人但覺得不適合自己。其後Wilfried與Jerry重逢,Wilfried知道自己愛上這個美國男人了,這個男人崇尚傳統家庭價值,但他接受Wilfried是什麼樣的人,接受Wilfried拍G片必須與其他男人分享性的親密,他不評斷Wilfried為自己的生活所作的選擇(Wilfried說他選擇拍G片的原因很簡單,第一,他喜歡性,第二,他喜歡男人,拍G片讓他可以做喜歡的事還可以有收入),並且是一個關心家人與他人福祉的人。

Wilfried交往過一個西班牙男友,經驗告訴他,遠距戀情對他是行不通的,現在對方住美國,自己住倫敦,Wilfried想,如果真的要這段關係就要住在一起,他於是放下既有的一切,申請學生簽證入境美國,去學他一直想學的針灸,並和Jerry一起住在奧勒岡州的波特蘭市,那五年的時間,他們過著穩定的家庭生活,也共同在那裡結交了許多好朋友,異性戀、同性戀都有。 Jerry每天快樂地去Nike上班,Wilfried則盡心學他所愛的針灸技藝,然而隨著Wilfried 的學業結束,他的美國簽證也快要到期,眼看即將無法繼續待在美國,因為即使美國部份的州已經允許同性婚姻,然而聯邦層級的「捍衛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從而在入出境、居留、移民的政策上,美國人的外國同性伴侶仍無從像異性戀伴侶那樣藉由婚姻取得居留權。但他們不想要分離,該怎麼辦呢?

面對這個困境,他們想出了一個辦法讓兩個人可以繼續在一起:鄰國加拿大允許同性婚姻,且這是一個Jerry有可能工作,Wilfried可以成為針灸師的國家。於是兩人2011年在加拿大溫哥華結婚,2012年Jerry在一家加拿大公司找到工作,因為有這個工作,Jerry依法取得加拿大簽證給自己以及他的同性配偶Wilfried,兩人於是移居加拿大。

沒想到Jerry進入該公司不久後,竟被雇主資遣了,為此,他只好開始努力地找新工作,但奔波了五個月仍然找不到工作,這樣下去他將無法與Wilfried繼續合法居留於加拿大,龐大的壓力與焦慮終至使他在2013年 2月 21日加拿大家中自殺,Jerry死後,由於兩人的婚姻不受美國聯邦法令承認,而且Jerry死前沒有立下遺囑,因此Jerry的家人以法定繼承人的身分拿走了一切遺產,包括兩人在波特蘭市共有的公寓,作為配偶以及擁有九年親密關係的Wilfried,什麼也沒有。

Jerry死後,Wilfried 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下兩個人的故事,他清楚表明,說出這個故事為的既不是錢也不是為了吸引旁人對他個人的關注,他希望能幫助其他人,他認為不應該再有同志伴侶忍受他們所經歷的這一切,每個國家都應該允許同志婚姻合法,讓跨國伴侶可以自由地生活在一起。

3月5日,Wilfried 追隨所愛腳步,也在加拿大自殺,死時年僅35歲。Jerry和Wilfried共同的朋友說:如果美國(在聯邦的層次)承認同性婚姻,他們現在應該還活著。

這是一個歧視殺死騎士的故事。

歧視與不平等殘酷地剝奪、限縮了騎士和他的王子所可以有的人生選擇。

隨著通訊科技、網路的發達以及人們的移動,每一天都有同性跨國伴侶在某處相識、相愛,台灣這塊土地,以及台灣人民當然也不例外。個別國家如加拿大等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固然為這世界提供一些「綠洲」,但根本來說,人們得否居留在某地仍取決於許多不同的因素(包括語言、文化適應、家庭責任以及在該地是否有就業機會足以養活自己等等),因此也只有當所有國家都承認同性伴侶關係與開放同性婚姻合法了,同志伴侶們才能真正享有居住與遷徙自由此一基本人權,而非被迫流放。

註一:Wilfried Knight,原名 Wilfried Chevalier,Wilfried Knight是他生前演G片時廣為人知的藝名,他的法文姓Chevalier意思其實就是英文的Knight (騎士)

許秀雯,執業律師。法國巴黎第十大學法學博士研究,史特拉斯堡第三大學法學碩士,主要研究興趣包括歐盟法、法國社會法(勞動法及社會安全制度)、經濟法。從學生時代起長期參與性別及環保運動,現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理事長,致力於多元成家立法行動,是伴侶盟版「婚姻平權、伴侶、家屬制度」民法修正草案起草人之一。

文章出處: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11/article/244

2013-04-01

【美國/同性婚姻】130329 中央社:時代雜誌:同志婚姻已獲勝利

中央社台北28日電 譯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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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婚姻保護法是否該被撤銷,最高法院26日展開激烈交鋒。民眾擠進旁聽席見證這場歷史性辯論,大法官各擁立場;不過美國「時代雜誌」刊出2幀男女同志深情互吻封面,標題為:「同志婚姻已獲勝利。」

「時代雜誌」(TIME)報導,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槓上擁護傳統觀念的律師古柏(Charles Cooper)。古柏讚揚異性結合的婚姻是養育子女的最佳安排,甘迺迪反駁,「那麼加州男女同志養育約4萬名孩子,又該作何解釋?」甘迺迪說:「這些孩子希望父母獲得完全認同與地位,他們的聲音在這件案子中極為重要,不是嗎?」

對反對改變的民眾而言,感到更寒毛直豎的是,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也加入駁回加州同性婚姻禁令的討論,這可能使加州同志婚姻走向合法。

美國多數州通過法律或憲法修正案,限制僅異性伴侶能共結連理。全國婚姻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arriage)主席布朗(Brian Brown)表示,保衛傳統婚姻定義的戰爭才正要開打。他說:「對手知道這點,這就是為何他們期待最高法院速戰速決,他們知道若政治與民主得以發揮影響力,最終自己將吞下敗仗。」

不過連傳統派自身也信心薄弱,11月一份跨黨派出口民調顯示,高達83%受訪對象認為,全美同性婚姻未來5到10年將能合法化。如同從水壩裂縫流出的小水流最後能成為一股洪流般,傳統派民意之牆正在崩裂。更別說美國對同志的恐懼、閃避以及反同志暴力,已逐漸告終,這代表法律准許能夠相愛、共享人生及共育孩子的美國人民,在不遠的未來將能步入結婚禮堂。

無論婚保法是否可能被撤銷,美國「時代雜誌」在最終結果出爐前,率先在最新一期雙封面刊出同志緊閉雙眼、深情互吻的封面照,並以鮮黃字體標著:「同志婚姻已獲勝利。」下方副標寫著「最高法院心意未決,但美國已作出決定」。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3280421-1.aspx

延伸閱讀
【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婚姻保護法案開庭報導】130328 世界日報:歷史性辯論結束「保護婚姻法」受挑戰 美高院傾向維護 同性伴侶福利/中央社:美最高法院激辯 婚保法料撤銷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282336856&myarea=3&page=1
【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婚姻保護法案背景說明】130328 新唐人電視臺:溫莎遺產稅案背景說明/世界日報:同志們我錯了 柯林頓悔簽捍衛婚姻法/附SongYY說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28223829253&myarea=3
【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八號法案庭相關報導】130327 星島日報:美最高法院首次庭審同性婚姻/中央社:同志婚 美大法官立場歧異 無意廣泛支持同志婚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27142223919&myarea=3&page=1
【美國/最高院審同性婚:八號法案庭前分析】130326 星島日報:瞭解同性婚姻爭議所在(附SongYY整理:加州八號提案大事紀)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27141125357&myarea=3

2013-03-31

【印尼/變性老人】130331中央社:全球首座 老年變性人之家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31日專電)

她們是一群飽受歧視的老小姐,即使個個年過半百,粉紅色仍然是她們的最愛。這一群在印尼被稱做「waria」(變性人)的老小姐們如今有了安身立命、相互扶持的收容中心。

在雅加達近郊德博縣(Depok)利莫(Limo)區的偏僻狹窄小巷裡,坐落著1棟粉紅色的平房,裡面住著1群年過半百的變性人。面對這群新來的嬌客,友善的當地居民早已和她們打成一片,個個都是小朋友口中和藹可親的「阿媽」。

這間專門安置印尼年長變性人的收容中心去年底才正式成立,也是全世界第一個收容年長變性人的地方,是由印尼變性人人權鬥士「尤莉媽咪」(Mami Yuli)經四方奔走、募款下設立。

目前共有12名變性人住在這個變性人之家,受限於有限的空間,其中8人就擠在閣樓1間4坪不到的小房間內,充當臥室。

根據統計,印尼目前共有3萬5000名變性人,其中大多數都是以賣淫為生。

尤莉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成立變性人之家的目的是要收容年紀超過60歲的變性人,也訓練她們謀生技能,讓她們可以透過按摩、烹飪等有尊嚴的工作,自食其力,不會淪為街頭乞討的下場。

由於印尼對變性人的歧視仍普遍存在,變性人甚至偶爾會遭到攻擊,尤莉希望有一天印尼政府也能視這些變性人為正常的印尼公民,她們也能受到國家的保護。

今年68歲的尤蒂(Yoti)則是變性人之家負責煮飯、照顧其他變性人的媽咪。

她受訪表示,她18歲時就因為性向問題被家人逐出門戶,一路走來,最遺憾的就是家人的不諒解。她從離家後,家人就斷絕與她的聯繫,即使父母過世時,她也無法見上最後一面。

曾和正常男性談過幾段戀愛的尤蒂說,當了50年變性人,她真的很快樂,也希望自己有能力幫助其他年老無依的變性人。

被問到如果時光倒轉回到當年的18歲,她是否還會做出一樣的決定?臉上始終掛著開朗笑容的尤蒂毫不猶豫回答,「我還是會選擇當個女人」。

新聞出處:2013/3/31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3310021-1.aspx

2013-03-30

【台灣/藥物降價】130330 健康醫療網:藥廠抗愛滋藥物願降價 稍緩疾管局壓力

藥廠抗愛滋藥物願降價 稍緩疾管局壓力

健康醫療網/李義輝報導 2013/03/30

國內愛滋感染者人數上升,據統計,疾管局目前免費提供1萬2000多名愛滋感染者治療藥物,光是每年藥費就用30億公務預算,讓疾管局吃不消。經幾次溝通,大部分藥商終於同意降價,疾管局希望可以降至15%,估計可省下7.5億元。

疾管局在3月27日邀集葛蘭素、艾伯維、必治妥、默沙東、百靈佳、禾利行、嬌生、惠而適、微確等藥商針對愛滋藥價進行協商,希望藥商發揮社會責任,調降藥價。

疾管局第3組組長陳昶勳指出,101年已有部分廠商願意配合調降藥價,幅度從2.1%至17.5%。不過,疾管局期待與藥商協商後,藥價能夠平均下降15%。

陳昶勳表示,自1997年起由政府以公務預算購買高效能抗病毒藥物(HAART)免費提供HIV感染者治療使用,1998年改由健保費用負擔,於2006年起再度改回政府預算購置提供。

隨著累積存活感染者人數日益增加,醫療費用每年約以18%的速度增加,就2012年為例,愛滋醫療費用就高達新台幣30億元,其中藥費約25.8億元。

陳昶勳指出,國內新增愛滋感染者人數101年有1900多人、102年更突破2224人,每年以16%至18%速度增加中,目前接受治療的感染者超過1萬2000人。龐大的藥費,對於原本預算就不充裕的疾管局來說,負擔沈重。

藥物治療可有效降低感染者血液中病毒量,減少傳染的風險,也大幅降低感染者的致死率,但大多數愛滋藥物仍受到專利保護,價格居高不下,加上服藥感染者人數持續增加,以致於疾管局預算越來越吃緊。

陳昶勳強調,台灣愛滋用藥的價格略低於英、美、德、日等先進國家,但這些國家的國民所得卻是台灣的2至4倍,如果藥商能夠降價,就不會排擠到其他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推動,可說是國人之福。

新聞來源: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8720

2013-03-29

【澳門/同性伴侶法遭否決】130329 中新網:澳門立法會否決同性結合法 指“未免太超前”/澳門同志權益關注組:議員發言:『是「人類滅絕法」』、『亞洲地區無』 否決發言理據重點整理

澳門立法會否決同性結合法 指“未免太超前”
2013-03-29 中新網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議員高天賜提出的《同性民事結合》法案日前以17票反對,3票棄權,1票贊成被澳門立法會否決。

  有議員認為要尊重每個人性取向,但應循序漸進,待有強烈社會共識及法律制度具備條件,始適合以法律形式規範,否則草率通過,勢必嚴重衝擊社會核心理念、家庭制度。

  議員徐偉坤、陳美儀、吳國昌、關翠杏、林香生、歐安利、崔世平、何少金、蕭志偉、劉永誠、何潤生等先後發表意見或表決聲明。

  有議員指出,儘管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已被部分西方國家的法律允許,但未被接受的國家更多。“同性民事結合”法律在內地及香港未有存在,澳門要作為中國第一個立法的地區,未免走得太超前。

  該議員說,雖然多數人認為應停止歧視,但“停止歧視”和“接受結合”是兩碼子事。停止歧視是出於尊重,但不等同要立即立法。法案爭議極大,關係到澳門人的傳統觀念、價值觀、倫理秩序和家庭結構。

  有議員表示尊重每個人的性取向,但透過法律訂定同性民事結合,需要考慮多方問題,並反問諮詢的廣泛性、如何諮詢,能否反映社會對此的要求、要求程度。另有議員直言,相關法律是令人類滅絕的法律,人類需要繁衍,法案與此背道而馳。即使法案通過,現時澳門的法律體系是否具條件承接及配合,從而更實質全面保障同性戀者,需要更多時間及空間討論。

  有議員認為,爭取同性權益需要一段頗長時間才可達社會共識,故應先從宣揚平等和反歧視開始,待社會有強烈共識及法律制度具備條件後,方適合以法律規範,不能一蹴而就。有議員認為,必須尊重每個人的價值選擇,涉及立法時,需認真研究、諮詢,公眾討論,使法律的訂立起到公眾利益的最大保障。強行一步到位,對同性戀者不見得有好處,提出立法必須審慎處理。

  高天賜指出,諮詢通過電話訪問形式,在公職人員協會一萬多名會員中,隨機抽查500多個電話。

  法案最終以17票反對,3票棄權,1票贊成被否決。

新聞出處:http://big5.chinanews.com.cn:89/gate/big5/www.chinanews.com/ga/2013/03-29/4689112.shtml

澳門《同性民事結合》法案被立法會否決 僅一票贊成
2013-03-28 全球同志新聞微博

    澳門,《同性民事結合》法案剛才被立法會否決,僅一票贊成。3月28日下午,就議員高天賜提出的承認同性戀伴侶登記和權利的《同性民事結合》法案,澳門立法會進行第一步的一般性辯論表決,結果:1票贊成、17票反對、3票棄權(議員總數29),法案沒能進入下步詳細辯論議程。法案不承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

澳門就連《家暴法》草案目前都不承認同性同居,正式承認同性民事伴侶的法案被輕易否決也並不意外。澳門同志權益團體認為這仍是一次有意義的嘗試。

新聞出處:http://tw.weibo.com/sogaynews/3560911396234093

議員發言時的理據重點
2013-03-28 澳門同志權益關注組臉書

2013年03月28日立法會否決《同性民事結合》法案,議員發言時的理據重點:

馮志強:反對「同性戀合法化」,「同性戀」幾千年嚟都唔認同。

徐偉坤:好多地方都無同性結合法律。連法國亦有多人上街反對。但認同要宣傳平等反歧視。

陳美儀:尊重「有同性性傾向」嘅人,但法案冇廣泛共識只係由個別人士提出,表示唔支持法案,唔鼓勵同性結合,呼籲其他議員一齊反對。

吳國昌:法案是同性民事結合,不是同性婚姻。但同性民事結合可能進一步演變為爭取同性婚姻,衝擊現有婚姻制度。有市民提出,法案未經廣泛社會諮詢辯論,希望提案人說明,立法時機是否合適,是否已取得社會多數支持。

關翠杏:同意陳美儀意見,反對透過法律允許同性結合,問提案人做過多少次公開諮詢,何來得出反對同性婚姻但支持民事結合的結論?民事結合與婚姻有甚麼差異?社會要求有幾強烈?其他國家有(同性民事結合法例),但華人社會又有沒有?如通過,不排除將來有人爭取同性婚姻,變相做壞事。

林香生:傳統講孝順,不孝要懲罰,會被「雷公劈」。法案是「人類滅絕法」-不允許收養,即是「絶」。不容許社會滅絕。但表示並不歧視同性戀,立法會需要有「大智慧」。

陳偉智:法案名稱雖為「民事結合」,但除收養外婚姻無異。「同性戀」經歷不同時代變化,涉生命繁衍問題,要作中肯判斷。

區安利:但法案涉民族、宗教習慣,社會無要求。收到信有過千人簽名反對。未見過有法案會有咁多市民聯署反對。要深入思考,為何西方有(同性民事結合)法例,但亞洲地區沒有,如通過就為亞洲首地合法。要深入分析,技術細節要探討。

高天賜:認同法案有爭議,但不可因共識問題不向前。法案基於每人有性傾向自由、生活方式不被歧視的價值觀,不可斬腳趾避沙蟲不立法。公職會同會員做電話抽樣調查,經講解法案核心內容,有483人贊成、20反對、65人無意見。亦經同兩間大學學生接觸,從社會迴響、有人上街,得出法案受社會支持。

蕭志偉:只有數個別國家有同性結合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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