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感染者權益】121205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2012.12.05 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5日電)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中華民國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調查卻顯示,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
化名JJ的感染者在「發聲練習」徵文集中披露,去年10月的某天晚上,移民署官員事先沒有任何聯繫,直接拜訪他家,告知家人他「僅有10年可以活」、他「3天不自行離開,將會很難看」,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家人要他搬家。
沒有人向JJ說明為何感染隱私曝光,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權促會)指出,這不是特例,權促會「2012年感染者受侵權調查」的1189位受訪者,共1087位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
這項調查顯示,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64.9%)、就業權被侵犯(23.6%)、居住與安養權被侵犯(19.7%)、親密關係權被侵犯(19.5%),就學權被侵犯則較為少見(4.3%)。
在隱私權被侵犯的部分,感染者最常被警政或役政人員(42.8%)、公衛或醫護人員(28.9%)或其他執行公務者(19.8%)曝光。
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曾遇過就業權被侵犯的256位感染者中,就有222位是因為知悉要檢驗愛滋,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權促會指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未真正落實。1011205
新聞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2050202-1.aspx
2012.12.05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根據民間團體一份最新的調查發現,高達9成感染者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六個面向,權益遭受過侵害,顯示台灣雖有感染者權益保障法規,實際上卻沒有真正被落實。
去年10月的某個晚上,移民署官員在事先沒有任何聯繫情況下,就直接來到菲律賓華僑JJ家中拜訪,官員不但告知家人病情,還說只有10年可活,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
==感染者 JJ==
我要辦居留證的時候
得知的(感染HIV)
所以也準備說跟他們講
可是要時間嘛
可是他們突然這樣講
我家屬能接受嗎
還有這位林斯,英國籍男友發燒到醫院檢查,被驗出是HIV陽性,但因為男友不是台灣人,無法在台灣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最後只好拖著病痛被遣送回英國。
==感染者 林斯==
就是回去英國才能夠獲得治療
可是我的重點就是
他現在身體很不舒服了
你還要限他在兩週之內
然後跨國搬家
這種大工程讓他去做
他連爬樓梯都有問題了
還要叫他搬東搬西
根據民間團體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在1189位受訪者,高達9成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其中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有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有64.9%,另外在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絕大部分因為得知健康檢查要檢驗是否有愛滋,最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林宜慧==
對於保密或者是對別人保守秘密
這件事情概念不是那麼的強
我們有時候覺得說
別人告訴我了
我就是知道了
我又可以告訴我其他朋友
所以很多時候其實
所謂的曝光是在這樣子的
A傳B B傳C C傳D
這樣子的過程裡面翻開的
民間團體表示,雖然台灣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調查也顯示,包括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這顯示,台灣雖然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沒有真正落實。
新聞出處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27691…
SongYY說明:這兩篇標題看似南轅北轍的報導,其實是來自同一個研究結果。在這篇中國的研究中,證實了接受藥物治療可減少HIV感染者傳染其配偶機率 (風險降低26%),但去年發表的一項代號為HPTN 052的研究(研究對象遍及非洲、東南亞以及美國)卻顯示服藥可降低伴侶96%的感染風險。
何以會造成兩研究結果上的差異?在中央廣播電台的報導中,指出其中一項可能差異來源:在HPTN 052的跨國研究中,研究人員會經常對研究對象進行愛滋病防治的教育和指導;但在中國的研究中,則除了抽血外,研究人員不介入研究對象的生活。法新社的英文報導中則指出,研究人員認為部分感染者產生抗藥性或是毒癮患者服藥順從度較低,可能造成治療效果不如預期;BBC所訪問的專家也表示,中國研究中受試者未堅持服藥療程、規律服藥,或因副作用而停藥,或許可解釋兩研究的差異。但他們同時也表示詳細原因尚有待探索。
愛滋病患服藥 有助抑制傳染
中央社台北12月1日電 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中國大陸研究員發現,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可以大大降低愛滋病患將人類免疫不全病毒傳給另一半的機率。
先前的臨床試驗顯示,病患接受抗反轉錄病毒(ARV)藥物治療有諸多好處。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但此試驗是首個這類「真實生活」公共衛生計畫。研究刊登在醫學雜誌「刺胳針」(Lancet)。
英國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專家表示,越來越多人同意,盡可能讓許多有需要的病患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將能降低傳染率。
2011年有250萬個新增感染例,較2001年少了70萬例。此外,2011年約有170萬人死於愛滋相關疾病,較2005年少了60萬人。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日益普及,是愛滋病感染及死亡率進一步下降的關鍵。
抗反轉錄病毒藥物能減少血液中的病毒數量,並降低傳染風險。
為了測試預防的好處,大陸這項長達9年的研究中,2萬4000對夫妻染病的一方在研究初始階段接受ARV治療,另外1萬4800對夫妻則沒有接受治療。
接受治療的病患將HIV病毒傳染給另一半的風險低了26%。
抗反轉錄病毒治療的保護作用似乎只會持續1年,過了這1年後,不論配偶有沒有接受治療,傳染率都更相似。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2010219-1.aspx
研究:愛滋病患服藥防治成效有限
2012/12/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bbc
12月1日世界愛滋日發表在醫學期刊「刺胳針」的一份來自中國的研究報告證實,藥物治療可減少愛滋病患者傳染其配偶機率,但成效有限。
外國研究人員去年完成的研究報告聲稱,在非洲、東南亞以及美國的研究發現,愛滋病患者接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可將其感染配偶的機率降低96%。但中國專家們的最新研究則發現藥物治療只將配偶受感染率降低了26%。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指引,愛滋病人只有在達到一定條件後才推薦接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有關研究報告從愛滋病預防角度支持了呼籲對所有愛滋病患者使用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方案的呼聲。
這項來自中國的研究跟蹤分析了3萬8千對只有一方感染愛滋病的夫妻的數據,其中2.4萬對夫婦接受了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另外1.4萬對夫婦則沒有接受藥物治療。
這項研究與去年發表報告的研究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這是一項「真實生活」研究,也就是除了抽血化驗記錄數據外,研究人員不介入研究對象的生活。
而在此之前,發現藥物治療大大降低愛滋病患者感染配偶機率的研究中,研究人員則會經常對研究對象進行愛滋病防治的教育和指導。
中國的研究人員還發現,藥物預防愛滋病傳染的效用似乎只會維持一年,而一年後,無論曾接受治療與否,配偶傳播率都是相仿的。
研究也發現,對於吸毒者以及擁有極高CD4免疫細胞數量的愛滋病毒攜帶者來說,藥物治療在預防配偶感染方面的作用不大。
不過,中國的研究人員表示,即使成效只有26%,藥物治療顯然對於防止愛滋病患者的配偶們感染病毒仍然是有效的。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的最新數字顯示,2011年全球新增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約為250萬,因愛滋病而死亡的人數有170萬人。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2470&id=1&id2=2
延伸閱讀:
121201 The Lancet (原始論文):Antiretroviral therapy to prevent HIV transmission in serodiscordant couples in China (2003—11): a national observational cohort study
http://www.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812%2961898-4/fulltext
121201 BBC NEWS:Partner treatment “cuts HIV transmission”
http://www.bbc.co.uk/news/health-20545587
121201 AFP:China AIDS study raises flag over drugs-as-prevention hope
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fp/article/ALeqM5jgodRPoowAyF3uZnOab222RhaqLw?docId=CNG.e005752de618c89324b5cd4777c3b725.21
【國際/愛滋研究】111223 新華網:《科學》公佈年度10大科學突破:抗愛滋研究奪魁(HPTN 052研究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24151745366&myarea=2&page=12…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愛滋日活動:【感染者不是別人,感染者就是你我】
12月1日是世界愛滋日,去年熱線用肉體來支持我們的愛滋朋友~但,今年我們想跟大家說,愛滋不是我們的朋友,愛滋就是你我。
熱線的LGBT義工們今天手拿[我是愛滋感染者]的牌子,說明愛滋不是他者,而是我們同志社群的一份子,是我!我是愛滋感染者。
而在今年發生那麼多的愛滋侵權事件,無論是強迫教師驗愛滋或是愛滋部份負擔的議題,若我們把這些事用?我是愛滋感染者?的角度來理考,你我就知道,台灣的愛滋人權,真的還要再努力。
也別忘了,長期推動愛滋議題的不只是熱線,在今天你也可以以具體行動支持?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為台灣的愛滋人權盡一點力。
訊息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臉書粉絲頁
http://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
SongYY說明:
在世界愛滋病日,已呼籲多年的「解除外籍感染者入境、居留限制」的主張,再度有學者提出。衛生署的回覆亦仍和多年之前相同:以「無法負擔外籍感染者藥費」為由,認為不宜開放外籍感染者居留。
事實上,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今年8月才提出呼籲:『現實的狀況就是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只求有可以合法在台居留的權益,以享有公平的生活待遇;若為我國醫療資源與防治把關,應有更符合人權之政策,非本國人不享有同等的愛滋治療資格,但應該具有同等接受醫療的權益,方有防治效益。』(全文詳見附錄)
此外,聯盟2011年的文章也提到:『這些擔心進入本國的外籍愛滋感染者會造成公共資源負擔的國家,應該通過個人情況評估來判斷某個外籍愛滋感染者是否確實會造成這種負擔。在判斷時,不僅要考慮潛在的成本,還要考慮外籍愛滋感染者能夠做出的貢獻是否可以抵銷成本。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在目的國是否能夠過上長久、富有成效的生活,從事卓有成效的工作,並且能產生切實的經濟效益。』如果真要證實臺灣是愛滋友善國家,或許相關單位該做的,是別讓外籍感染者的人權多年來一直原地踏步了。延伸閱讀中有多篇爽歪歪網站關於外籍感染者的議題討論與新聞,歡迎參考。
遣送外籍愛滋病患 學者批沒人權
2012.12.01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張嘉芳/台北報導
今天是國際愛滋病日。雖然馬總統宣示台灣是人權國家,不過專家質疑,至今台灣仍是少數限制外籍愛滋病患自由進出的國家之一,且長期管制帶原者,有歧視愛滋人權之虞。
一九九七年感染愛滋病毒的美國職籃明星魔術強生訪台宣導愛滋防治,被衛生署以當時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拒於國門外,引發軒然大波。
雖然當時的禁令在愛滋人權團體奔走下,已放寬到可以入境旅遊三個月以內。不過,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中心主任陳宜民抨擊,「這還是個違反人權的法規」。他說,馬總統曾說台灣人權立國,但禁止罹患愛滋病的外籍勞工入境或強制遣送出境,完全忽視愛滋病患的人權。
一名東南亞的僑生來台灣醫學院念了六年,卻在到醫院實習前,驗出感染愛滋病毒,即遭通報遣送出境。這學生焦急地申訴,希望完成學業後再離台卻被拒,為不敢讓家鄉父母知道他未完成學業,他就脫逃躲在台灣當黑戶,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這樣的悲劇不罕見。愛之希望協會志工吳孟姿說,最近還有一名在高雄服務的外籍醫師被發現罹患愛滋,因擔心被遣送出境竟然自殺。這限制令更逼得有些染病的外籍在台人士隱匿病情,不敢去治療;因為一旦被發現了,就要被逼放棄在台灣的生活、事業。
陳宜民說,目前全球僅剩七、八國拒絕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且多是共產國家,連美國、大陸都不限制愛滋感染者入境,「台灣的專業在哪?」若再不修法,不但流失國外人才,也會傷及台灣參與愛滋研究國際研討會的權益。
陳宜民說,愛滋病是否列為法定傳染病可討論,但疾管局不能因需支付龐大的藥費,就拒絕外國感染者入境,反而損害台灣國際形象。
另外,因傳染病防治法的通報規定,陳宜民說,愛滋感染者長期受到國家機器監控,人權不受重視。他認為,被診斷出來的頭兩年,可列為法定傳染病管控;一旦患者規則服藥,且體內愛滋病毒量降低,幾乎測不到時,感染者與正常人幾已無異,就不該終身被嚴密監控,除非愛滋感染者再發病列管。
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36432.shtml
衛署:台灣是愛滋友善國 全額補助用藥
2012.12.01 聯合報╱記者張嘉芳、楊欣潔/台北報導
針對專家與愛滋團體指控,台灣愛滋病人權落後,衛生署表示,台灣是少數免費提供愛滋用藥的國家,若開放外籍人士入境,愛滋經費恐不堪負荷。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說,台灣是國際上少數政府全額補助愛滋用藥的國家,很多已開發國家如美國,都未如此友善對待愛滋病患。唯國內愛滋病用藥經費已是大幅超出預算,若再開放外籍愛滋病患居留,政府恐無法負擔龐大愛滋醫療費用。
迄二○一一年,國內累計愛滋病毒染者通報人數已有兩萬兩千零廿人。周志浩說,發病者每年藥費約卅萬元,以持續服藥四十年計算,即耗用千萬元藥費。迄今政府累計的預算差額缺口仍有廿三億。
周志浩說,外籍人士長期居留台灣,享有健保資源,不可能不補助其愛滋用藥。若開放,難免有更多愛滋病患居留台灣,享受免費資源。疾管局也希望能朝開放方向努力,唯仍需社會討論取得共識,並擬定開放外籍愛滋病患後的相關措施。
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則建議,其實當愛滋感染者恢復到體內測不到病毒量時,就不再列為法定傳染病的管控對象,政府就不需再負擔沉重藥費。
另外,也有專家擔心為治病救急,部分愛滋感染者可能使用未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通過的進口藥物,藥物安全令人擔憂。對此,衛生署食藥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說,這些藥物已取得國外許可,所以食藥管理局基於人道立場,專案審查,特別許可,安全性應無問題。
疾管局防疫醫師羅一鈞說,目前國內合法進口的愛滋病藥物約十多種,不少患者服藥不規則,出現抗藥性,或一開始就感染有抗藥性病毒,可用藥物恐愈來愈少。
疾管局組長陳昶勳說,目前尚未有感染者因多重抗藥性問題無藥可用,若發現藥物治療效果不佳,醫師可向疾管局申請審查,或參加國外臨床試驗用藥治療。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36440.shtml
附錄:
回應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12年08月01日「外籍愛滋感染者 也有保障」一文
2012-08-09 葉珈語/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秘書/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師
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愛滋條例)第18條規定,外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一旦入境超過3個月就應該要做愛滋病毒的篩檢,一旦檢驗不合格者,衛生署得以通知移民署或者外交部,取消並廢止此人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並限令其出國(境)。單就此條規定,外籍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的合法居留權益受到嚴重影響,遑論對此人士來台目的之斟酌!,感染愛滋病毒儼然就是罪不可恕,且此罪遠甚於基本人權所應享有的高度。此項的防治策略,無疑是在諷刺我國這幾十年來致力宣導的愛滋防治政策–「與愛滋感染者共處不會感染愛滋」。
雖然愛滋條例第20條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申覆的救濟機會,但申覆條件相當嚴苛,單身外籍人士、大陸人民與港澳居民,尚未取得我中華民國國籍者,根本不具備任何申提出申的覆資格;即便與我國人有婚姻關係之外籍、大陸人士與港澳居民,還得要證明「自身清白」,提供繁瑣的文件以供查驗。申覆辦法的訂定,不在於提供友善之門給這些感染愛滋病毒之外籍、大陸人士與港澳居民,而是在「排除不合資格者」,避免佔用我國愛滋醫療資源。
我國愛滋醫療資源有限,在緊縮的財政之下,限制外來者佔用我國醫療資源顯然是很合理的政策,然而,必須釐清的是,在愛滋條例的排除規定下,本已不含對外籍人士提供醫療補助,現今愛滋經費困窘的成因,與外籍人士無關。未來我國是否願意立基於更宏觀的防治需求,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醫療補助,以協助預防愛滋病毒的傳染,則有待另議。
筆者長期關注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的居住與遷徙問題,現實的狀況就是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只求有可以合法在台居留的權益,以享有公平的生活待遇;若為我國醫療資源與防治把關,應有更符合人權之政策,非本國人不享有同等的愛滋治療資格,但應該具有同等接受醫療的權益,方有防治效益。
目前,仍有潛在不為人知的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在無人權的夾縫中求生存,他們的精神、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筆者與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之所有成員,萬分的期盼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能夠及早修法,真正解除非本國人之長期停留、居留及定居之限制,不要讓愛滋人權流為口號,不要讓國際笑台灣落後。
新聞出處:http://www.facebook.com/tamlha
延伸閱讀:
120809 台灣立報:高世軒>是時候幫疾管局卸妝了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830154643725&myarea=1&page=1
120731 中國時報:衛漢庭>外籍愛滋感染者 在台人權仍欠缺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73183033132&myarea=1
120522 2011年台灣人權報告:兩公約民間社團影子報告—節錄愛滋人權部份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52722303948&myarea=2
120323 聯合報:洋醫師染愛滋 怕遣返燒炭亡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1594727194&myarea=2
110727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取消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出境限制對愛滋防治之深遠意義
http://tamlha9.blogspot.tw/2011/07/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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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歧視!民調:愛滋病患站身邊 4成民眾覺得不自在
2012年11月30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愛滋病患站在你旁邊,每5個台灣男人就有2人覺得「不自在」。12月1日世界愛滋日前夕,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30)天公布一項最新民調,發現超過4成的男性民眾「愛滋病患站在身邊會覺得不自在」,且有高達7成比率不願意接受愛滋病患並與他們同居住一個屋簷下,另有超過2成錯誤認知可透過捐血驗愛滋。
呼應世界衛生組織(WHO)「愛滋零新增感染、零歧視、零相關死亡」,衛生署長邱文達下午與歷任署長施純仁、張博雅、涂醒哲、陳建仁等人齊聚一堂,帶領台北市開南商工學生排出千人巨型紅絲帶標誌。
國內愛滋感染者近年有年輕化趨勢!根據疾管局疫情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0底,已累計通報4599名、15至24歲的年輕愛滋感染者,其中56%是在近5年感染,且96%是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感染。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國內愛滋感染者男女比例約13:1,光今年1至10月的通報數,男女比例更高達28:1,以男性為主,因此疾管局也特地針對全台1079名、15至59歲男性進行「愛滋病防治民意調查」,結果發現,超過3成認為使用保險套,會妨礙性快感或性生活樂趣,使用保險套的觀念仍需持續宣導。
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愛滋病歧視程度略有改善,但仍偏高,有42.3%受訪者回答「愛滋病患站在身邊會覺得不自在」,已較去年調查結果下降6.2%;另有36.2%無法接受滋病患做鄰居,71%不願意接受愛滋病患做一般室友及約會。
值得注意的是,23.8%錯誤認知「有感染愛滋病疑慮時,可以透過捐血驗愛滋」,疾管局就疾呼,絕對不可以!因為若處在無法檢驗的空窗期,只會給別人帶來感染風險。
周志浩強調,捐血驗愛滋根本行不通,現行的做法,只要捐血被驗出愛滋,捐血中心不但會丟棄血袋,更不會通知捐血者檢驗結果,目的無法得逞,民眾不要再有錯誤觀念,有感染疑慮,可循正常管道進行匿名篩檢。
為遏止愛滋感染人數及年輕人感染愛滋的比例持攀升,疾管局也與教育部合作,加強小學5年級起的性教育課程,宣導愛滋正確認知及安全性行為、使用保險套的觀念。
http://www.nownews.com/2012/11/30/327-2878002.htm
愛滋「零歧視」 要多多加油
2012.12.01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今天是世界愛滋日,這幾年來,聯合國要求愛滋「零歧視、零成長、零死亡」,不過,光在零歧視部分,台大醫院感染科謝思民醫師認為,目前台灣社會對於愛滋感染還是有深深的歧視、誤解,以及莫名的恐慌。
從接觸第一個愛滋感染個案至今超過20年,謝思民表示,這20年來,社會大眾已逐漸不再認為愛滋感染是所謂的天譴、活該,也逐漸瞭解愛滋感染是整個社會須共同面對的議題。
但從一些媒體報導或政府相關單位發言,甚至某些醫學中心資深醫師意見,仍透露對愛滋感染的歧視或誤解,對社會大眾可能還是會造成誤導,讓投身在第一線的愛滋醫療,防治,或宣導工作人員感到不少挫折。
前陣子,一封匿名的愛滋檢舉信,點燃校園的愛滋恐懼,迫使被檢舉的老師得「自願」接受篩檢,以證明「清白」。
謝思民無奈地說,從媒體報導中,看見民眾、媒體身為人師的教育人員對於疾病及相關人權的認知不足,導致不必要的恐慌,及對學生不適當示範,顯示社會仍需正確的衛生訊息及醫學常識。
謝思民提醒,唯有大家正確認識愛滋感染途徑及風險,降低對感染者的汙名化,並去除歧視,才能正視真正問題所在,落實有效防治措施。
尤其民眾對愛滋的歧視,有時會影響感染者服藥的順從性;謝思民強調,因為歧視讓許多感染者心虛,認為自己工作時服藥會被發現感染身分,以致他們服藥不規律。
謝思民建議,若有感染者沒能規則服藥,醫師和個案管理師勿一味指責感染者,應幫助感染者找出原因並提供幫助,讓感染者能維持長期健康,減少傳染他人的機會。
謝思民認為,現階段應鼓勵媒體、官員,知名醫療專家或其他公眾人物,有機會與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完善資訊交流及知識傳達,藉由他們的影響力,讓社會對感染者更友善,達到愛滋零歧視;不只是為了感染者,更是為了完成整個社會愛滋防治的目標。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536831.shtml
社會存在偏見 愛滋病友長照應重視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張嘉芳/台北報導
第一例愛滋病從被發現至今已卅一年,國內對愛滋病歧視仍根深蒂固。台灣希望愛之協會秘書長柯乃熒表示,台灣是該重視愛滋病友長期照護的時候了。
柯乃熒說,部分患者因染病遭排擠、疏離,當這些愛滋病患逐漸老去,不但沒有親友照顧,也沒有安養機構願收容,是社會的隱憂。
對此,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則指出,最近民調顯示,台灣社會對愛滋病患歧視的觀念已略有改善。問卷的其中一項,愛滋病患站在你旁邊時,會覺得不自在的比率為四成三,比去年下降百分之六點二。但在愛滋病知識方面,還是有逾兩成男性民眾錯誤認為,有感染愛滋病疑慮時,可以透過捐血驗愛滋。
曾有愛滋遊民透過愛之希望協會想找安養中心,卻處處碰壁。柯乃熒為此求助內政部社會司,雖然順利找到機構願意收留,但不到一個星期,遊民就遍體鱗傷地逃離安養中心,因為照護人員將他綁在床上,擔心被他傳染。
愛滋歧視無所不在,台灣希望愛之協會社工吳孟姿表示,不少人病情公開後,隔天就被革職、退學甚至被家庭遺棄。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也受排擠,秘書長林宜慧說,辦公室三年前遷至台北火車站後方,儘做辦公用,還是引起大樓住戶群起反對,有住戶認為愛滋病友的口水會傳染。後來樓梯間有針筒,住戶認為是愛滋病友留下的。雖然最後證實不是,住戶還是要求愛滋權促會搬走。
林宜慧說,雖然大家都知道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是血液、性行為體液及母子垂直感染,但知識與實際生活接觸是兩回事。柯乃熒說,社會若還是持續對愛滋病患有偏見,病友就更不願透露自己的病情,甚至不願就醫,造成更多潛在問題。
泰國每小時至少一人染愛滋
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29日專電
泰國英文報「民族報」今天報導,泰國約有50萬人感染愛滋病毒,每小時至少有一個人感染。過去20多年來,泰國逾百萬人感染愛滋病毒,目前僅不到半數還存活。
民族報(The Nation)指出,20多年前,泰國開始進行全國防治愛滋病宣傳活動,但愛滋病毒感染者仍持續增加。
泰國公共衛生部預估,過去20多年來,泰國有超過100萬人感染愛滋病毒,目前只有約46萬4414人還存活著。愛滋感染人數持續增加,主因是許多人仍從事不安全的性行為、也不去檢查。
2011年調查顯示,每10萬名泰國人中有44%感染性病,高於2007年的29%。公衛部指出,感染者中有62%的人是男同志、性工作者、吸毒者。預估約有80%的新感染病例因沒有保護措施從事性行為而感染。
公衛部也預估,約有30萬人有病毒帶原者的傾向。疾病控制廳廳長彭泰(Pornthep Siriwanarangsan)表示,他們從沒想過如果不戴保險套會有感染風險。
青少年是感染愛滋病毒的高危險群,彭泰表示,10個青少年中,有8人承認他們不使用保險套。
不過,性工作者使用保險套情況改善,2010年,9成泰國性工作者都使用保險套。
但在青少年安全性行為宣傳工作上卻遭遇執行上的阻力。彭泰說,他們想推行少女隨身攜帶保險套活動,但家長老師覺得不恰當。
救援愛滋基金會(Aids Access Foundation)代表尼米(Nimitr Tian-udom)說,政府對防治愛滋缺乏興趣也沒有投入預算,即使簡單的安全性行為訊息也不容易傳播,政府只准許晚間10時以後播送。
尼米說,「我們的國家深陷危機」。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1290124-1.aspx
泰國愛滋病汙名化甚於疾病
2012/11/30 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2012年11月30日專電
泰國英文報刊「民族報」(The Nation)今天報導,愛滋病在泰國仍是嚴重被汙名化的疾病,即使維護愛滋病感染者權益的社運人士也只能對多數人保守自己感染的秘密。
報導指出,在某個愛滋基金會工作的歐特(Oat,化名)今年38歲,26歲那年與妻子檢查出感染愛滋病,妻子已過世。
歐特輾轉加入愛滋基金會,推動維護愛滋病患人權活動,在基金會認識現任太太,他的太太沒有感染愛滋病毒,但兩人都不願對大多數人包括親友說出染病的秘密。
歐特說,他不敢說出自己感染愛滋病毒,擔心人們對他的態度會大幅改變。他曾有過經驗,當人們知道他是愛滋病感染者,沒人敢靠近他,也不敢同桌吃飯。
報導指出,泰國約50萬人感染愛滋病毒,但只有一半感染者登記接受治療,另一半可能不知道自己感染或想保守秘密。
救援愛滋基金會(Aids Access Foundation)代表尼米(Nimit Tien-udom)表示,他們希望能協助愛滋病感染者避免被汙名化。
尼米說,救援愛滋基金會鼓勵鄉鎮行政組織不要把愛滋病感染者的名字寫入預算計畫,感染者在鄉村社會面臨很大的壓力。
報導指出,愛滋病感染者面臨汙名化的困境,貧窮的感染者處境更加淒慘,當開始出現症狀時,經常無法得到國立醫院的床位,遊民更是受到嚴重歧視。
報導說,曼谷皇家田廣場(Sanam Luang)光是今年就至少有8名無家可歸的遊民死於愛滋病。
新聞出處:http://www.cnabc.com/ShowNews/Detail.aspx?type=classify&category=aALL&id=201211300374
泰外籍工悲歌 染愛滋沒保險
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1日專電
泰國英文報刊「民族報」(The Nation)系列世界愛滋日特別報導今天指出,泰國的外籍移工多數沒有醫療保險,若感染愛滋病,不但無法接受治療,恐也會失去工作。
報導指出,泰國法律規定所有雇主都要為員工投保社會福利,但境內100萬外籍移工只有1/3享有社福,因為許多雇主不想支付這筆費用。
情況更糟的是,有些醫院會把感染愛滋病毒的移工姓名外洩,一旦雇主得知,他們就會被解雇。
報導說,龍仔厝(Samut Sakhon)省有登記的26萬1040名移工中,只有2萬2000人投保社會安全險,可以取得愛滋病抗反轉錄病毒藥物,而13萬8636人的醫療保險卡沒有涵蓋愛滋病毒治療。
泰國外籍移工多數是緬甸人,報導中一名42歲化名Ye的緬甸女性移工,10年前感染愛滋病毒,失去工作,好在有兩個兒子可以幫忙負擔醫療費,並獲得非政府組織協助。
外籍工人抗反轉錄病毒計畫(Anti-retroviral Programme for Alien Workers)捐款,也只能協助全泰2000名移工取得抗愛滋病毒藥物,其中龍仔厝只有100個名額。
2011年統計顯示,龍仔厝有223名移工、3853名泰國勞工感染愛滋病毒,已有910人死於併發症。
龍仔厝30萬名合法與非法的外籍移工中,至少有80%的人沒有醫療保險或享有社會福利,多數人只能借款買藥或乞求醫院協助治療,希望院方讓他們分期付款,但最終根本無力支付。
報導指出,多數國立醫院不願提供藥物給感染愛滋病毒的移工,認為這是一種浪費,因為許多移工最終會回國、搬遷或換電話號碼。1011201
2012-11-28 星島日報引加通社報導
卑詩省(SongYY按:台譯英屬哥倫比亞)的研究人員發現,提供免費的抗反轉錄病毒﹙Retrovirus﹚藥物,可大幅減少人類感染可導致愛滋病的HIV病毒;因此要求聯邦政府在全國實施免費的愛滋病治療,不僅減少感染,還可節省政府的治療費用。
卑詩愛滋病卓越中心(BC Centre for Excellence in HIV/AIDS)的研究團隊,審視卑詩、安大略以及魁北克等三省10年來愛滋病感染的比率,並與服食抗反轉錄病毒藥物的病人作比較,發現卑詩省近半的病人免費服用高效的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感染率因而最低。
研究員主張減藥費
更重要的是,服用抗反轉錄病毒藥物的病人增加10%,則新感染人數會減少8%,因為服用抗反轉錄病毒藥物的病人,經不安全性行為、針筒、甚至懷孕傳染愛滋病毒的機會大為減少。
研究員Julio Montaner博士反對費用全免,主張減費(SongYY按:本段應是誤譯,原文見下☆處),同時,不成比例的愛滋病人無家可歸、吸毒或患精神病,所以更應減費。他提倡「治療即預防」策略,引述數據指出,治療不僅延長病患生命,並減少感染,從而使政府可以節約衛生醫療費用。
聯邦?生部長艾露卡(Leona Aglukkaq)發表書面聲明指出,政府年花9,000萬元,用在研究、預防以及病人的支援計畫,至於公共系統購買哪一種藥,不是聯邦政府責任。
☆加通社原文為:But researcher Dr. Julio Montaner says provinces that don′t offer fully subsidized access to the drugs, instead requiring deductibles and co-payments, have fewer patients taking the medication and, consequently, more infections.
意思為:研究者Julio Motaner博士說那些沒有全部減免藥費、需要部分負擔(deductibles)或共同負擔的省份,服藥的病患較少,也因此有更多的感染。
新聞出處: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2-11-28/canada1354096175d4220625.html
SongYY補充:
以下兩則轉貼自露德協會的訊息雖非近期新聞,卻和今日這則加拿大新聞傳達同樣的概念–,一併貼出以供參考對照。
自2012年10月起英國愛滋治療全面免費
2012-10-05 露德翻譯小組整理摘譯
自2012年10月1日起,英國政府全面取消對英國境內之非法移民以及不具英國國民身分之愛滋感染者收取愛滋相關之治療與照護的費用,換句話說,從現在開始,英國境內所有需要愛滋治療的感染者都不再需要負擔相關費用。
此一提案在今年2月時首次提出,並在6月時立法通過,國家衛生局表示此一改變是在考慮全民公共衛生的基礎下而決定實施,原因就在於有效的治療將可以降低愛滋的傳染率。
在最初的草案中原本僅針對拘留於英國超過六個月以上之人口提供免費治療,但是在立法時決定進一步擴大至所有英國境內之人口,而不論其身分或是居留時間之長短。
雖然由愛滋醫療機構所提供之愛滋相關治療已改為免費,但是這些非法移民以及不具英國國民身分之愛滋感染者如需其他如糖尿病、心臟疾患、癌症或是產前護理等的相關治療與照護則仍需要付費。
除此之外,此一立法僅適用於英國本地,並不適用於蘇格蘭以及威爾斯兩地,雖然近年來愛滋的治療費用在這些地區並沒有積極的開徵,但是當地的立法則有清楚聲明是可以徵收的;而在北愛爾蘭,法律則明定必須要付費,有時甚至會嚴格的執行。
英國國家愛滋基金(The National AIDS Trust簡稱NAT)呼籲蘇格蘭、威爾斯以及北愛爾蘭三地也能夠同時正式的立法改變此一收費的規定,才能夠進一步確保在英國全境內愛滋治療得以全面普及。
本文由露德翻譯小組整理摘譯自aidsmap網站於2012年10月1日刊登之文章,原文連結http://www.aidsmap.com/From-today-HIV-treatment-is-free-for-all-who-need-it-in-England/page/2522213/
小露隨想:
正當台灣當局因愛滋醫療費用不斷增長而頭疼不已,竟而轉向用藥的病友口袋拿錢的新聞登上國際媒體時,英國卻以考慮全民公共衛生的基礎下,決定擴大實施病友治療全面免費的措施,原因就在於有效的治療將可以降低愛滋的傳染率,也是順應「以治療代替預防」的國際潮流。
文章出處: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2140&menu1=7&menu2=137
感染者需負擔愛滋治療費用會增加死亡風險
2012-09-26 露德翻譯小組整理摘譯
一項跨國的研究指出,愛滋感染者需要部份或是全額負擔治療費用的國家,其感染者死亡率明顯地高於提供免費醫療的國家;此一研究蒐集南美洲、非洲及亞洲23個國家或地區,來自4,810位感染者的資料,並由法國波爾多大學(University of Bordeaux)的教授發表。
該研究發現,必須支付部分或是全額醫療費用的國家比不需支付愛滋治療費用的國家,其感染者的死亡風險約高出75%。
雖然世界上許多的國家或是治療方案都宣稱「免費」,但是研究專家分析指出,愛滋感染者每年的平均支出仍高達新台幣2,250元左右,這些費用包括掛號費、交通費、餐飲費及請假扣薪等支出。
該研究調查597位居住於不同地區的感染者,平均每次的診療費用為台幣120元,平均每次的交通費用約為90元,絕大部分的受訪者都必須要請假來就診,而且有超過一半的感染者表示同時必須要支付其他疾病的看診費用,或部分負擔其他處方藥物的金額。
研究人員呼籲,在致力於增進感染者的服藥順從並擴大接受治療率之時,也應該同時考慮到已經有一些費用得由感染者自行支出。
本文由露德翻譯小組整理摘譯自aidsmap網站於2006年所刊登文章,原文連結 http://www.aidsmap.com/Fees-for-HIV-treatment-increase-risk-of-death-in-developing-countries/page/1424071/
文章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