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4

【台灣/反歧視】130604 優活健康網:認識愛滋反歧視 調查:3成仍遭排擠

認識愛滋反歧視 調查:3成仍遭排擠
日期:2013.06.04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全台累積感染愛滋病毒人數,已突破2萬5千人大關。其中高達4成是10至29歲的年輕感染者。儘管從上個世紀末,人類就開始認識了愛滋病,但仍普遍對愛滋充滿迷思與誤解,這些來自家庭社會的排斥及壓力,成為愛滋感染者難以承受的痛苦。

台灣愛之希望協會2012年公布「愛滋感染者社會處境」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高達8成的感染者雖願意向身旁親友告知感染的消息,不過,仍有近3成的愛滋感染者在告知之後,卻面臨排斥和排擠的窘境,甚至更有三分之一的感染者遭遇惡意攻訐或被迫公開身份,這些統計數字後所代表的,是感染者所面臨的孤立與自我封閉,以及長期以來社會對愛滋的不瞭解。

為了鼓勵年輕學子關心愛滋議題,台灣愛之希望協會邀請全台各大專院校同學及社團一起熱血做公益,發揮才藝與創意,加入「認識愛滋 反歧視」宣導系列活動。即日起,開放大學生報名「愛無懼」微電影角色徵選。獲選者將有機會與心理藝術指導專家共同創作電影腳本,並演出愛滋感染者、及其父母、手足、朋友、親密愛人、感染科醫師、社工等角色,對戲劇表演及公益議題有興趣的同學千萬別錯過。

同時,也邀請大學社團集體創作與「反愛滋歧視」相關之創意影片,並上傳至活動網站,即有機會為社團爭取新台幣2萬元獎學金。活動詳情請至愛無懼Fearless校園活動網站http://www.i-part.com.tw/html/13action/0529/,或電洽02-8369-2116*17 查詢。

新聞出處: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6949

2013-06-01

【台灣/感染者就業權】130531 自由時報:面試問題太超過 雇主恐觸法

面試問題太超過 雇主恐觸法
2013-05-31 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李靚慧、楊雅民/綜合報導

不能問病史或犯罪資料
你是否有懷孕計畫?是否為愛滋感染者?是否曾犯罪、揹卡債?家族有何病史?
這些問題,若與職務所需條件及能力無關,雇主不能再強制求職者回覆,否則恐將觸法!

勞委會昨天審議通過增訂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之一修正案,確立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的具體範疇。

包括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何謂符合「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新法界定為雇主基於經濟上需求的目的,如提高生產力、降低保險成本、避免雇主的侵權責任,以及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

勞委會職訓局副局長賴樹立受訪表示,曾有雇主問求職人一週性生活幾次、滿不滿意?這種「很超過」的問題,或有雇主為找到「好管的」或具企圖心的員工,專挑某種血型或星座的應徵者;另有雇主對求職人身家調查,或將家族有高血壓、糖尿病、紅斑性狼瘡等病史者,排拒在職場之外。

就業服務組科長吳淑瑛說,新法界定的隱私範圍,雇主並非都不能問,而取決於是否為職務所需進行必要、正當、合理的了解,例如精密儀器的操作員,可能不適合招募手會抖或吸毒者,高危險性的工作也可能不宜僱用孕婦,皆須視個案認定。

吳淑瑛說,若雇主違法要求提出侵害隱私的資料,經查證屬實可開罰六萬至三十萬元。新法最快下月底頒佈施行。

金融業個案認定 可查信用狀況
對於未來金融業徵才時,恐無法要求應試者提供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信用紀錄報告,也不能詢問是否曾犯罪。銀行業者聞訊,認為勞委會的做法太過;業者指出,金融業是「經手錢」的行業,與存、放款及各類金融商品有關,對於員工的道德要求有較高的標準,現行銀行對於應徵者,都會要求查看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了解是否有不良債信,以免日後引發道德風險。

針對上述爭議,勞委會官員解釋,只要金融業有特殊、必要性,是可以做個案認定,允許查詢應徵者個人信用狀況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31/today-life20.htm?Slots=Life

SongYY補充
勞委會5月初公告的《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之一修正案》全文如下:

第一條之一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
一、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二、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三、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附錄:
就業服務法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第二款、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延伸閱讀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愛滋人權/就業權網頁
http://praatw.org/right_2_list.asp?myarea=就業

【台灣/感染者就業權】130531 自由時報:面試問題太超過 雇主恐觸法

2013-05-30

【中國/感染者就業權】130529 新華網:廣東放寬愛滋病患者當老師引發社會爭議/南方都市報短評:消除愛滋歧視,制度引導責無旁貸

SongYY說明
在中國廣東省,HIV感染者過去是明文規定不能任職教師。但近日官方在修訂教師資格標準時,將此限制條款刪除,首度對HIV感染者任職教師的平等權作保障。然而此一變革也引發不少反對聲浪,中國媒體的報導中,不僅許多家長、教師表達「愛滋教師可能會陷學生於險境」的擔憂(如﹤
艾滋感染者做老师? 家长称特殊行业应限制进入﹥),甚至也有部分媒體質疑此項變革的適切性。

廣東省的法規變革在台灣看來已經是相對太晚的—台灣早在1997年便立法保障感染者「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而當地的巨大反彈,也很容易被解讀是中國人權觀念相對落後的結果。

但是回頭看台灣,我們對HIV感染者的認知與態度,真的有比較正確、進步嗎?2012年底的愛滋教師案,是一面很沉重卻真實的鏡子,反應出即便到今日,台灣的家長、教育界甚或其他公眾,對於「HIV感染者任職教師」一事,仍有許多不理性的恐慌—這些恐慌幾乎和這次報導中廣東的恐慌如出一轍 (請參見爽歪歪網站【臺灣/理性看愛滋教師】新聞整理);而這也反應出即使台灣早年便已立法,但在愛滋教育與感染者人權保障上,仍需持續努力。

文末轉貼了中國羊城晚報與南方都市報的短評,短評中提到『公眾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恐懼和異樣感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並不代表恐懼和異樣感覺是合理的。』許多不理性的恐懼是偏見所造成,進一步強化了歧視,而制度與政策的改變,是消除歧視必須的第一步,必須堅持且強制執行。兩篇短評均值得參考。

廣東放寬愛滋病患者當老師引發社會爭議
新華網廣州5月29日電 記者陳寂

    立志從師任教的大學生小吳,在安徽省某市的教師招聘考試中,先後通過筆試面試,但在體檢通過後被通知“不予錄用”,原因是“愛滋病抗體陽性”。這是2010年中國首例愛滋病毒感染者提起“就業歧視”訴訟案的開端,3年後,廣東省對和小吳一樣的人群亮了“綠燈”。

  廣東省近日公布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版引發外界關注。新標準刪除了舊標準中對肢體、視力、面容等殘障群體的限制性條款,最引人矚目的“愛滋病不合格”條款也被刪去。這意味著,隨著新體檢標準于今年9月1日起執行,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將可在廣東當老師。

  反歧視公益組織深圳衡平機構總幹事郭彬告訴記者,這是遵循《傳染病防治法》和《就業促進法》立法原則的做法,目的在于保護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的隱私權和平等就業權。

  事實上,除由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傳染病人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用人單位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從2010年開始,先後有報考教師因愛滋病被拒的求職者將相關部門告上法庭。“愛滋病病人能不能當老師”的討論也進入公共議題,引發廣泛爭議。

  “爭議的核心在于:愛滋病被貼上了‘道德低下’的標簽,教師又有‘道德高尚’的職業標簽,這兩方面的價值判斷造成了兩者的‘道德落差’——人們認為愛滋病人不能當老師。”郭彬說。

  新浪微博發起的“你讚成放寬愛滋病患者當老師嗎?”的微話題調查中,3252人表示讚成,認為此舉是從行動上取消歧視;而2962人表示反對,覺得這對學生始終有隱患。

  反對的人群中,網友許不知的評論頗具代表性。他說:“不歧視愛滋病,但是擔心愛滋病患者的心理健康。孩子本來就是自身沒有防患意識的群體,家長也管不到學校裏,萬一真有愛滋病患者拿孩子下手,誰能阻止?”

  “廣東做法引起的討論正能凸顯‘就業權利’和‘教育公共安全’的矛盾。”郭彬說。他認為,家長的擔心非常合理,教育的公共安全應該是保證愛滋病人就業權利的前提,中國對未成年人的性保護制度約束應該更加嚴格和具體。但另一方面,從一些案例來看,對學生有性侵害的“流氓教師”與是否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並無必然聯係,公眾也應該給愛滋病患者更多包容的環境。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陸家海教授告訴記者,愛滋病的傳播途徑為性傳播、血液傳播、母嬰傳播。愛滋病的性傳播途徑,使公眾將其和“道德低下”捆綁在一起,加上對疾病的恐懼,一同構成了歧視根源。

  致力于愛滋病領域反歧視的公益機構南京天下公執行主任程淵則認為,越是歧視的環境,越造成愛滋病群體被隔絕和狹小的生活空間,這樣反而更傷害他們的心理。

新聞出處: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2013-05/29/c_115955949.htm

“愛滋老師”?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013.05.28 羊城晚報評論 錢克錦

把愛滋病毒感染者視為洪水猛獸的時代,大概已經結束了。今天,很多人已經知道了愛滋病患者和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差別,而且也清楚愛滋病雖然可怕,但傳染途徑有限。當然,要想徹底消除人們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消除大多數人的異樣眼光,尚需時日。

正因如此,在最近公佈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要求中,有一點就顯得很可貴,那就是“愛滋病毒感染者不合格”這一條被刪除了。起碼從政策層面來說,保證了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合法合理權利。

公眾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恐懼和異樣感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並不代表恐懼和異樣感覺是合理的。愛滋病曾被視為極度危險的舶來品,令人聞之色變。在公眾的恐慌中,在信息不全面的情況下,有些人還堅定地把它與生活腐朽、道德墮落捆綁在一起,本能地歧視愛滋病人。

然而,實際情況要比這個複雜。從科學角度來說,愛滋病傳播途徑有限(只有性、血液和母嬰傳播三種),正常接觸、乃至比較緊密的接觸,都不會導致愛滋病傳播。為了讓公眾知道這一點,世界上曾有不少政商文體界的重量級人物,都與愛滋病感染者擁抱,“以茲證明”;而從道德角度說,並非所有感染者都是生活腐化,實際上在中國有好些愛滋病感染者都是在賣血輸血過程中不幸感染的。

所以,很多職業的大門包括教師行業,本來就不應該對愛滋病毒感染者關上大門。

不過,可以預見的是,即使文件中刪除了“愛滋病毒感染者不合格”的字樣,但要讓公眾坦然接受一名“愛滋老師”,恐怕沒那麼容易。最簡單的方法是,問問年輕的父母:“能不能接受自己孩子的老師是一名愛滋病毒感染者?”估計很多人的答案會告訴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讓我們想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境遇。中國是乙肝大國,乙肝病毒攜帶者數量眾多。在被“大小三陽”標籤折磨很多年後,醫學界和政策制定者終於站出來說,大部分工作乙肝病毒攜帶者都可以乾。可是,誰敢說所有單位都能坦然接受乙肝病毒攜帶者了呢?有多少“大小三陽”們還在遭受就業歧視?不錯,一旦上法庭,被拒絕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贏得官司,但有多少人有勇氣上法庭?愛滋病毒感染者要想當教師,恐怕也會有這樣的境遇吧。

雖然理想和現實有不小的差距,但我覺得,要想消除一個社會中不公正的歧視,首先要從制度上和政策上解決。對於普通工作崗位招聘,可以強制規定不要進行這項檢測,也可以強制規定在招工過程中,不准對此進行詢問。因為從醫學上說,這樣是安全的;從道德上來說,這些與職業也沒有關係,所以要強制執行。

這樣一來,哪怕某些人的歧視依然存在,只要有科學依據,本著公平原則,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觀念總會有轉變的一天。到時候,愛滋病毒感染者想當老師,就不再是難以實現的夢想。  

新聞出處: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3-05/28/content_165310.htm?div=-1

短評:消除愛滋歧視,制度引導責無旁貸
2013-05-29 南方都市報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正式印發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方面的規定,該規定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此規定中,頗受關注的是,“性病,愛滋病,不合格”一項被刪除。這意味著今年9月開始,愛滋病毒感染者可在廣東省申請教師資格。

涉及愛滋病毒感染者的社會政策向來備受關注,這與製度層面對該群體較為普遍的歧視現像有關。和其他弱勢群體一樣,愛滋病毒感染者需要得到社會的關照,而不同的是,由成見甚至是歧視引發的不公平現象,是這個群體所獨有的。近年來,愛滋病患者人數不斷增長,而與此相對應的落後觀念仍然根深蒂固,故涉及此群體的權益保障有著非比尋常的意義。

此次廣東出台針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方面的新規定,顯示了消除歧視的決心與努力,可謂艱難的突破。不應忘記,今年年初公佈的規定,就將愛滋病毒感染者拒之門外,彼時社會反響不一,不少公益團體對此提出批評,而以家長群體為代表的部分人,則認為規定有其合理性。如今新規顛覆了此前的相關條款,支持者與反對者角色互換,那些參與推動此項製度革新的人們今天難掩欣喜,他們終於可以帶著這遲到的正義,回味過去的委屈甚至是淚水,儘管這只是破冰之舉,儘管大量的歧視依舊存在。

即便如此,對於反對者而言,這樣的政策仍然顯得有些激進。不僅因為它涉及反對者的切身利益,更在於周圍仍然存在很多這樣的反對者,他們的反對立場,不是基於所謂的“利益相關者群體”身份,而是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愛滋病毒感染者群體如今受到特殊的“照顧”是應當的。

過去,我們曾試圖通過不同途徑矯正愛滋病的錯誤觀念,國家領導人在很多場合批評社會存在的對愛滋病的無知和偏見,在世界愛滋病日,公共議題不僅涉及愛滋病的防治,對於當前存在的錯誤觀念,難免也要給予審視。這樣的審視在政府層面較為缺乏,南都社論曾分析此種狀況,認為政府在對待愛滋病問題時,僅僅將其“視為醫學上的疾病,而不是把它看做一種社會問題”。鑑於公共政策的社會影響,要使社會對愛滋病的認識趨於理性,制度引導責無旁貸。

在半年時間內,廣東省對歧視條款作出修正,是對錯誤的自我糾正。回味這一過程,須看到的是,這樣的結果也離不開民間的努力。事實上,針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視現象,有不少公益組織曾展開公益訴訟,他們的涓滴努力也換來了艱難的進步,只是,當前有的地方政府對愛滋病公益組織仍然心存警惕,甚至存在干擾其行為的現象。今後,愛滋病毒感染者群體的權益保障,離不開公益組織的發聲與積極作為,在強調製度引導的同時,對於公益組織的推動,政府部門也應該採取一種包容甚至是鼓勵的態度。

新聞出處:http://nandu.oeeee.com/nis/201305/29/58196.html

2013-05-29

【香港/HIV感染統計】130529 香港成報:愛滋病感染首季共139宗/東方日報:女性感染愛滋急升55%

愛滋病感染首季共139宗
2013-05-29 香港成報 實習記者羅蕙芬報導

核心提示:2013年第一季愛滋病感染數目較上一季上升,共接獲139宗感染個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顧問醫生(特別預防計劃)黃加慶(圓圖)昨日表示,性接觸仍然是最主要的愛滋病病毒傳播途徑。

2013年第一季愛滋病感染數目較上一季上升,共接獲139宗感染個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顧問醫生(特別預防計劃)黃加慶(圖)昨日表示,性接觸仍然是最主要的愛滋病病毒傳播途徑。自1984年至今,感染累積人數為5,922人。他提醒市民應正確使用安全套進行性行為,以減低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

較上季多19宗
在139宗新感染個案中,53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受感染,43人透過異性性接觸受感染,兩人為注射毒品人士,而41名感染者的傳播途徑因資料不足而暫時未能確定。當中男女感染數字分別為97及42宗,華裔感染人數為80宗,非華裔人數為47宗。今季數字較上季上升19宗,當中女性感染大增15宗。

本季共有12宗新增愛滋病個案,其中42%的新增個案是透過異性性接觸受感染,33%是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受感染。自1985年以來,本港愛滋病確診個案的累積數字為1,365宗。

提醒正確用「套」
黃加慶昨日在記者會提醒市民應正確使用安全套進行性行為,以減低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機會。此外,肺囊蟲肺炎是一種肺部感染,是本季最常見的愛滋病併發症。本季的新診斷個案的三個主要呈報來源分別是公共醫院及診所(50宗)、衞生署愛滋病服務組(23宗)和私家醫院及診所(22宗)。在新呈報個案中,有93名感染者(百分之六十七)已到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愛滋病專科服務接受治理。

愛滋病是由人類免疫力缺乏病毒所引致。如沒有接受治療,半數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會於十年內病發為愛滋病患者。黃加慶提醒曾進行不安全性行為的人士應及早接受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市民可致電衞生署愛滋熱線2780-2211,預約接受免費、不記名及保密的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有關愛滋病病毒感染/愛滋病的進一步資料,可參閱衞生署的愛滋病網頁(www.aids.gov.hk)。

新聞出處: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305/t20130529_437669.html

女性感染愛滋急升55%
2013-05-29 香港東方日報

衞生防護中心今年首季接獲一百三十九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其中四十二人為女性,比去年第四季的廿七人,明顯增加近六成。性接觸仍是主要傳播途徑,當中透過異性性接觸受感染人數亦顯著增加,由去年第四季的廿九人,增至今年首季的四十三人,升幅達四成八。

防護中心:情況罕見
防護中心顧問醫生(特別預防計劃)黃加慶昨形容情況罕見,要視乎今年稍後情況,掌握更多數據分析。

在新增個案中,男性涉及九十七名,女性有四十二名,比去年第四季增加五成五。五十三人經同性或雙性性接觸受感染,四十三人經異性性接觸受感染,兩人為注射毒品人士。另有四十一人因資料不足未能確定傳播途徑。愛滋病感染總人數累積至五千九百二十二人。

今年首季共十二宗新增愛滋病個案,其中四成二經異性性接觸受感染,三成三經同性或雙性性接觸受感染。愛滋病確診個案累積至一千三百六十五宗。黃加慶指,正確使用安全套進行性行為,以減低感染風險。

新聞出處: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529/00176_106.html

【香港/HIV感染統計】130529 香港成報:愛滋病感染首季共139宗/東方日報:女性感染愛滋急升55%

2013-05-29

【台灣/愛滋治療】130529 中國時報:愛滋患自行停藥 雞尾酒療法破功

愛的人生-愛滋患自行停藥 雞尾酒療法破功
2013-05-29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報導 

「快快快,患者25歲,發燒39.5℃,救護途中發紺,呼吸一度中止,心跳血壓是…」、「先為患者氣管內管插管,接上呼吸器,再推去照胸部X光。」半夜的急診室因為救護車到來緊張忙碌起來。被急診室醫師確診為肺炎的愛滋病患者小王(化名),萬萬沒想到只因為停藥,竟然讓自己在鬼門關前走一遭。

 「我本來都有在吃藥啊,但因為藥物引起腹瀉,需要在外面跑業務的我,去年自己決定不吃藥了。結果免疫力急速下降,還因此感染肺炎,真是嚇死我了。現在超聽醫生的話,每天規律地吃藥。」小王回想著說。

 類似小王這樣擅自停藥的情況,台北榮民總醫院感染科醫師王永衛表示,門診上經常遇到感染者因為藥物副作用而自行停藥或未按時回診,使病毒量無法控制而飆升,導致免疫力下降,引發各類併發症。雖然抗病毒藥物(俗稱雞尾酒藥物)多少都有副作用,例如腸胃不適、暈眩或皮膚變黃等,但只要與醫師或個案管理師溝通,即可降低副作用影響。例如腸胃不適或暈眩,可調整用藥時間,皮膚變黃可以利用彩妝、整體造型的搭配,就可以克服藥物的副作用,生活正常。

 王永衛強調,規律服藥才能真正有效控制病情,最近有感染者詢問「功能性治癒」,可以停止服藥,王永衛持保留意見。他表示這是少數的個案,仍必須更大規模觀察研究,才可在醫師密切監督下,停止服藥。否則貿然停藥,9成以上的感染者,愛滋病毒反彈,免疫力下降,造成伺機性感染或發病。

 王永衛指出,如果醫師評估後需服藥,一定要按時服藥、定期回診,控制愛滋病毒,提升免疫力,並且維持身體健康。正常生活作息,搭配均衡飲食和規律運動,保持心情愉悅,也能有效維持免疫功能。期待感染者能以更積極的態度面對生活,勇敢的活出屬於自己的有「愛」人生。

新聞出處: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4/20130529000902.html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台灣/愛滋治療】130529 中國時報:愛滋患自行停藥 雞尾酒療法破功

TAG:認識愛滋

2013-05-25

【加拿大/放寬男同志捐血】130523 加拿大星島日報:放寬男同志捐血規定 今夏起5年無性可獲准/附台灣捐血規定對照

放寬男同志捐血規定 今夏起5年無性可獲准
2013-05-23 加拿大星島日報

    加拿大血庫今年夏天開始,將重新接受男同性戀者捐血。聯邦衛生部修改捐血規定,將目前曾經有過一次男同性戀性行為(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MSM)就終生禁止捐血,改為5年內沒有男同性戀性行為的人也獲准捐血。

  衛生部指出,加拿大血庫和魁北克血庫(Hema-Quebec)在去年12月聯合要求修改捐血規例的申請。兩個血庫提交的科學數據顯示,配合已經採取的防護機制和尖端技術,以及血庫繼續對所有收集的血液進行愛滋病和其他傳染病的篩檢,血庫的篩檢程序能夠快速的發現致病源(Disease-causing Agents)。

廢棄終生禁止舊例
  衛生部經詳細考慮後,決定放寬男同性戀者捐血規定。舊規定對於在1977年之後,即使只是發生過一次男同性戀性行為的人,也終生禁止捐血。國際醫學界對男同性戀性行為者的捐血並未有一致的規定,美國和部分歐洲國家維持終生禁止捐血,英國和澳洲則規定,只要1年內沒有男同性戀性行為就可以捐血。

    加拿大血庫副總裁迪雅恩醫生(Dr. Dana Devine)表示,很多人仍然不滿血庫的改革太少;但回顧加拿大血液供應系統的歷史,這項政策是向前審慎的第一步。隨著更多的數據和新科技的引進,血庫會定期檢討捐血政策。聯邦生部重申,加國的血液供應系統繼續採用嚴格的科學化篩檢程序,以維護國民的安全。加拿大聯邦和省政府,以及血液供應的相關機構,獲世界衛生組織評為全球最高標準。

新聞出處: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3-05-23/headline1369302919d4507633.html

SongYY補充
早年限制男男性行為(MSM)捐血的時空背景已改變,隨著醫療與檢驗技術的進步,目前世界各國中,義大利、西班牙、智利等國完全沒有MSM捐血的限制,而澳洲、瑞典、日本、英國、法國也紛紛於近年放寬捐血限令。

台灣的狀況又是如何呢?捐血限制是否有不合理之處?以下為衛生署制定的《捐血者健康標準》︰

【第四條】 捐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暫緩捐血
第十七款  一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或曾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

【第五條】 捐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永不得捐血
第四款 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

從這個標準中,可看出荒謬矛盾的地方,若一位從事危險性行為的異性戀,在標準中僅被列為「應暫緩捐血」;但男性間性行為者不管是否使用保險套、性行為風險高低,就算遵守最高安全準則,卻仍被列為「永不得捐血」。男性間性行為本來就有「男同性戀」的意涵,《捐血健康標準》明顯不科學的雙重標準,不僅歧視男同志族群,更令人擔憂的是其背後隱含『男性間性行為=危險性行為』的概念,模糊且曲解了「危險性行為」的定義,反而不利於愛滋防疫。

在這則新聞中,加拿大放寬相關規定的原因之一,是「血庫的篩檢程序能夠快速的發現致病源」。台灣在今年(2013)年初輸血用血液全面增加核酸擴增檢驗(NAT),可大幅縮短傳統方式檢不出病毒的檢驗空窗期,以愛滋病毒為例,檢驗空窗期從之前的22天縮短為11天,用血安全因此提升。在檢驗技術進步的同時,捐血相關規定與思維是否也能與時俱進,符合人權潮流,值得觀察與期待。

延伸閱讀
120711 中時電子報:同志是否能捐血? 衛署:危險性行為者不得捐血/附捐血法規探討與舊聞重貼:110918 立報:規定不放寬 捐血限制污名同志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12123422190&myarea=3
120618 華人健康網:拒絕汙名化!法將廢止同性戀者捐血禁令 /PinkNews(熱線翻譯):法國禁止男同志捐血的規定即將在七月取消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917915259&myarea=3&page=1
110918 台灣立報:規定不放寬 捐血限制污名同志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91918656624&myarea=3
110411 苦勞網︰捐血一袋,害人一命?捐血的社會意涵 (作者︰李佳霖)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9122
110411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同志的血沒有毒 血液安全的責任在國家 同志捐血遭起訴案 聲援說明書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207
040212 性別人權協會:看同志捐血禁令 同志人權、大眾安全並不衝突
http://gsrat.net/events/events_content.php?et_id=3

TAG: 同志捐血

2013-05-25

【台灣/性病】130524 蘋果日報:藥物療法 可降菜花復發率

藥物療法 可降菜花復發率
2013年05月24日 蘋果日報「健康Q&A」專欄 採訪整理:記者蔡明樺

Q.我感染菜花,已電燒兩次但現又復發,為何一再復發?有其他治療方式或該注意什麼?

A.菜花(又稱尖頭濕疣)是性病的一種,因性行為感染人類乳突病毒而染病,通常在男女生殖器或肛門長出外觀像花椰菜的疣。

療程約3個月
若患部範圍不大,可以雷射電燒去除,缺點是皮膚會留下疤痕,且電燒療法只是治標,通常生殖器若長菜花,周邊皮膚也會感染人類乳突病毒,免疫力較差時就可能復發。

因人類乳突病毒感染後不會進入血液,致人體免疫系統無法發揮作用,可採藥物塗抹患部的免疫療法,活化免疫系統抑制病毒,療程約需3個月,治療後可降低復發率。預防菜花應固定性伴侶、做愛應戴保險套,勿從事危險性行為。

諮詢專家: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泌尿科醫師沈恆立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4/35038076/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其他性病」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A8%E4%A5L%A9%CA%AFf&searchsubmit=%B7j%B4M

TAG:其他性病

2013-05-25

【台灣/警世還是污名?】130524 NOWnews:同志轟趴淪「菜園」 大便出血…天啊!有菜花/蘋果日報:15歲男玩轟趴 肛門長滿菜花

SongYY補充:
這則「少年轟趴染菜花」的新聞,首先由NOWnews披露,隨後蘋果日報也跟進報導。耐人尋味的是,這名公開少年案例的自行開業診所醫師,在前幾日也在「馬桶水染菜花」新聞中,接受媒體採訪,媒體曝光率相當高。

在NOWnews報導的倒數第二段,呼籲大家如果發現疑似菜花病灶的朋友務必及早就醫,若是拖延將會使後續治療更為不易。這是非常重要的提醒,但是我們不禁想問:會造成菜花患者諱疾忌醫的原因是什麼?媒體如何呈現菜花的樣貌、以及醫生對於病人隱私的處理態度,會不會就是造成許多患者裹足不前、拒診或是不回診的原因?

在NOWnews的報導中,不僅標題用了『菜園 』『天啊! 』等聳動的字眼,菜花被形容成『無止盡的皮肉之痛 』,連報導治療過程都不忘用『痛得哀哀叫』、『冷汗直冒全身發抖』來描述,呈現了典型的「性病防治警世新聞」;而警惕的標的是誰呢?轟趴、偷吃、多重性伴侶都在其中。衛教中的警世手法或許有其良善美意,也未必全然偏離現實,但是用訴諸恐懼的手段,往往在加深疾病負面聯想(很可怕、很難治、很丟臉)—而這樣的負面聯想正可能造成許多人對疾病誤解、對就診卻步。再者,這兩篇報導不斷強調轟趴,也令人擔憂:是否會有不少讀者看完本篇報導後只覺得「轟趴很危險」,卻忽略了「未防護的性行為」才是背後最主要的風險所在?

菜花不過就是一種皮膚病,和其他皮膚病一樣不宜漠視,但也沒有特別恐怖,更不特別骯髒。雖然保險套覆蓋不到的地方(如會陰、陰囊)也有感染機會,但總體來說保險套的正確使用,是可能預防陰莖、直腸內部等處感染菜花病毒的。(值得強調的是,報導中提到的清洗,美國CDC直指是無效的預防方式)。而治療方式除了以液態氮或電燒清除病灶,外用藥膏也是可行方式。關於這種疾病的更多介紹,可參見以下延伸閱讀。

愛性福/同志轟趴淪「菜園」 大便出血…天啊!有菜花
NOWnews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2013年5月24日

    大便擦出血,才發現肛門長菜花!一名15歲的國三小男生,最近老覺得肛門微微發癢,還摸得到一顆顆的凸起物,一開始他以為是青春期荷爾蒙改變,身體長面皰、粉刺,直到排便困難會痛,用力一擦衛生紙竟滿是血,就醫檢驗結果是菜花,才坦承二個月前跟朋友參加同志轟趴嚐鮮,一時High過頭,無套發生性行為。

    轟趴已經成為國內最大「菜園」!皮膚科醫師表示,臨床發現,過去這1、2年來,同志菜花患者激增,問起來,清一色全參加轟趴染病,只因配合度高的「好咖」難尋,一拍即合,常常固定開趴,一個拉一個,又以10多歲的嫩GAY中鏢最多,近一年就有超過40例。

    像這名國三小男生,就是瞞著男朋友在外面偷吃,有症狀的這二個月期間,還陸續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就醫時,不但肛門口長了一整圈的菜花,連肛門內也塞滿大大小小的病灶,只能一顆顆用液化氮冷凍治療逐一點掉,全程痛的唉唉叫。

    開業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說,類似情況的患者不少,由於擔心隱私曝光,難得碰上醫術好、又親切的醫師,同志圈內往往口耳相傳,甚至呼朋引伴來治療,也有人是東窗事發,不得不硬著頭皮帶著另一半來就診。

    爽快的代價,換來的是無止盡的皮肉之痛,趙昭明表示,俗稱菜花的尖圭濕疣,通常會在2周至8個月內長出菜花狀肉芽,在陰莖、陰囊或肛門等部位,長出一些很癢或不痛的肉色顆粒,無論冷凍、電燒、開刀或雷射,通常花上1、2個月都斷不了根,治療大半年以上的大有人在,即使是肌肉猛男,過程也是大顆小顆冷汗直冒、全身發抖。

    轟趴的不安全性行為是傳染主因,還有患者透露,在轟趴裡,有些外國人還專門愛「欺負」台灣人,堅持不帶保險套,讓菜花散佈速度更快。

    趙昭明強調,高危險族群一旦有過不安全的性行為,1至2周後,如果發現下體有不明凸起物,一定要立即就醫,拖久了,有人肛門口被菜花塞滿,影響排便,動輒擦傷流血,增加感染機率,甚至有癌化風險;過去就有男病患拖到最後一刻,菜花大到像女性小陰唇般大小、足足有3至5公分。

    醫師提醒,預防菜花,最好的辦法就是單一性伴侶、固定性伴侶,且性行為全程一定要戴保險套,肛交之前,也要用清水仔細沖洗乾淨肛門和生殖器,再輕輕擦乾;目前也有可預防菜花的HPV疫苗可接種。

新聞出處: http://www.nownews.com/2013/05/24/327-2942721.htm

15歲男玩轟趴 肛門長滿菜花
2013年05月25日 蘋果日報 張博亭、郭美瑜╱台北報導

一名15歲少年日前覺得肛門癢、長出肉芽,他不以為意,後來排便時會痛與流血才就醫,醫師發現其肛門內、外竟長滿20多顆菜花,少年才坦承2個月前參與轟趴時,曾與陌生男子發生危險性行為。

收治病例的開業皮膚科醫師趙昭明昨表示,這名少年是自行就診,確診染菜花後,他指當時是參與一個約20人的轟趴,期間曾與一名年約30歲男子發生性行為,返家後約一個月肛門開始會癢、長出肉芽與流血才就醫。趙為他安排液化氮冷凍治療,但少年之後就沒回診。

治療需半年到一年
趙昭明說他幾乎每周都會收治菜花病例,多半是男性,詢問病史後發現約5成都自述曾參與轟趴,轟趴儼然成為國內最大的「菜」園。菜花治療約需半年到一年不等,且可能復發。

因該少年未成年且與人發生性行為,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王惠宜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醫護人員收治疑似被性侵個案,需向縣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但未通報也無罰責。趙昭明說,先前並未通報該名個案,會去了解是否需補通報。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5/35040571/

延伸閱讀
羅一鈞醫師﹤心之谷﹥部落格:關於生殖器菜花的常見疑問
http://heartvalley.blogspot.tw/2010/08/blog-post_26.html
羅一鈞醫師﹤心之谷﹥部落格:生殖器疣(菜花)的治療選擇
http://heartvalley.blogspot.tw/2009/09/blog-post_21.html
rodrigo個人部落格﹤禁忌、迷思、慾望、恐懼﹥:菜花之性與不性及污名化、專業醫師談菜花系列文章
http://rodrigo.pixnet.net/blog/category/1478821

爽歪歪網站「其他性病」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A8%E4%A5L%A9%CA%AFf&searchsubmit=%B7j%B4M

【台灣/警世還是污名?】130524 NOWnews:同志轟趴淪「菜園」 大便出血...天啊!有菜花/蘋果日報:15歲男玩轟趴 肛門長滿菜花

TAG:其他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