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系列報導】
同志婚姻 法官主動提釋憲案
2012-12-21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國內第二對男同志結婚者陳敬學、高治瑋,提出首件同志婚姻登記行政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定廿日宣判,但認為本案涉及憲法上重要人權爭議,所適用的法令,也有牴觸憲法的疑義,臨時喊「卡」,將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
同志為何要求婚姻合法化,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彭治鏐表示,同性婚姻未受法律保障,平常沒事時可能不會有感覺,一遇到生老病死問題則感困擾與無助,例如醫療代理權,當其中一方生病,需有人簽手術同意書時,最親密的另一半在法律前卻有如陌生人,沒有權利代理,醫院還是會要求家屬出面。其他如繼承問題、同性家庭子女權益等,都需要同性婚姻入法,才能獲得保障。
合議庭昨已先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明年一月十五日開言詞辯論庭。據了解,當日庭訊將會和原告陳敬學、高治瑋的委任律師「討論」釋憲範圍、理由。如果真的提出,本案就會裁定停止審理,成為國內首件法官主動提出的「同志婚姻釋憲」案。
陳高二人委任律師劉繼蔚說,原本律師團就評估,這件攸關同志婚姻權的行政官司可能會敗訴,準備在行政訴訟一旦敗訴確定,就聲請大法官解釋,如今「只是法官先行一步」,不如預期能判就判,雖對結果有些遺憾,未嘗不是好事,因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另一位委任律師黃國城則直言,同志是否享有結婚權,未來還要面對很多的問題,牽涉的法規多達五、六百條,期待大法官做出符合進步人權國家的解釋。同志結婚並沒有牴觸「一夫一妻」的限制;一夫一妻制的價值,主要是保障單一伴侶,同性婚姻也應該包含在內。如果民法僅規範異性婚而未規定同性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陳敬學、高治瑋這對伴侶,是在九十五年九月廿四日結婚,去年向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被以必須「一夫一妻」才能登記否決,二人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就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近一年,原定昨日上午十時卅分宣判。合議庭認本案明顯屬憲法層次,決定再開辯論庭,依「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聲請釋憲。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509/112012122100084.html
有夠猛!性平團體紛按讚
2012-12-21 中國時報 朱芳瑤、林欣誼/台灣報導
對於同性伴侶陳敬學、阿瑋爭取結婚登記一案,性平團體大都樂觀其成,作家陳俊志則說,同志婚姻權能夠走到大法官釋憲這一步,「是陳敬學、高治瑋兩個小人物鍥而不捨的努力,創造出煙火般的成果,這一場干預性的公民行動,已是台灣社運的勳章。」
他認為這是同志運動長年抗爭的成績,在台灣社會走向媚俗、社運較為沉寂的現在,這消息尤其振奮人心,他也在臉書上貼文:「同志有夠猛,異性戀朋友們要加油!」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法院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代表隨著社會變遷,同性婚姻的需求有被看見。她說,法院持開放態度,「國家不能不聞不問,法務部應有清楚的態度和說法」。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這個判決是合理的,這次法官未判陳敬學敗訴,至少避免了對婚姻平權最不利的結果;但若判他勝訴,也只是個案判決,最後還是得靠修法才能保障所有同志族群,唯有透過立法或大法官釋憲,才是通盤檢討法制的路徑。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22100087.html
天主教:不同意不支持 同光教會:也是個契機
2012-12-21 中國時報 許俊偉/台北報導
同志議題在宗教圈仍是禁忌話題,多數宗教團體不是不願碰觸討論,就是直言反對,像基督教同光教會和釋昭慧法師這樣公開表態支持的少之又少。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昨天就說,他們不同意也不支持同志婚姻。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發言人許承道說,長老教會過去曾觸及同志議題卻沒結論,同志議題對他們來說,「至今還是個奧秘」。佛光山妙開法師也不願回應這個話題。
基督教同光教會算是少數支持同志的宗教團體。教會聯絡人小恩說,同志婚姻到釋憲層級去討論,「是好事,也是契機」。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509/112012122100086.html
敬學、阿瑋:我們非空氣 早已存在
2012-12-21 中國時報 朱芳瑤、王己由/台北報導
男同性伴侶陳敬學、阿瑋為爭取結婚登記而提起行政訴訟,備受各界矚目。原以為法院昨日會宣判,但合議庭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令同志社群頗感詫異。陳敬學表示,對此結果他感到「非常遺憾」,但尊重法官的決定,兩人不會放棄爭取同性婚姻入法。
陳敬學說,不管法官怎麼判,他和同志伴侶阿瑋的幸福「是早就注定的,不是由法院決定。」所以昨日沒有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聆聽判決,合議庭再開辯論,擬聲請釋憲的決定,他們表示尊重。
陳敬學進一步說,在民法將結婚改為登記制之前,他與阿瑋已於二○○六年九月間,在二人以上之證人和雙方親友的公開見證之下完婚,遵守國家所制定的遊戲規則。
陳敬學當時九十六歲的阿嬤也參加了婚禮,擔任主婚人,對於孫兒是同志,與男性結婚,老人家以行動表示支持。
陳敬學還出示由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印製的家譜,上頭就將阿瑋列為陳敬學的配偶。但兩人至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時卻遭拒絕,於是接連提出訴願、行政訴訟。
陳敬學說,他原以為法院昨日會做出判決,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登記結婚的國家,沒想到合議庭擬聲請釋憲,又將責任丟給大法官,「我感到非常遺憾,但尊重法官的判決」。
「我們不該是空氣,我們早已存在,不該受到差別性的歧視對待!」陳敬學要大家放心,他與阿瑋不會放棄爭取同志婚姻權,也呼籲更多同志伴侶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2509/112012122100085.html
【聯合報系列報導】
人權一大步 合法同志婚擬聲請釋憲
2012.12.21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打官司爭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原訂宣判,但合議庭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將全案裁定停止訴訟。
法界人士認為,審理該案的法官若聲請大法官解釋,象徵司法界對同志婚姻權邁出一大步;大法官勢必須從憲法的高度,全盤檢視國內相關法律的修正,同志在婚後的權利及義務關係將因此受到保障,值得肯定。
不過,昨天到場聲援的多個同志團體對於合議庭突然宣布不宣判,大感錯愕;批評法官沒有肩膀,不願解決爭議。有同志團體認為,循法律救濟途徑太慢,應該透過立法院修法,才能儘速解決同志婚姻問題。
陳敬學與高治瑋於二○○六年九月宴客結婚,去年八月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引用法務部一九九四年函釋指同性結婚與民法規定不符,不准登記。兩人提起訴願遭駁後,再提行政訴訟。
陳敬學與高治瑋昨天未出庭聆判,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等人代為發表聲明。
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陳敬學、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台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的法規有數百條,並不因為准許他們登記結婚,就能解決後續的法律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另一位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准許或不准許同志登記結婚,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回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81211.shtml
球丟大法官 「法院嗅出社會改變」
2012.12.21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擬將同志婚姻案聲請大法官釋憲,同志團體質疑高等行政法院不敢負起責任,但仍尊重法院的決定,「這表示台灣法界開始注意到社會需求。」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表示,高等行政法院此舉是逃避責任,也使得判決結果延宕;不過若經由大法官釋憲,跳脫個案層次,也有機會創造新局面。
吳紹文指出,二○○一年祁家威已就同志婚姻聲請釋憲,但當時大法官認為這是「個人見解對現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並未指明法律或命令何處牴觸憲法,決議不受理。吳紹文呼籲,現今社會風氣改變,大法官應速受理該案、開啟公開辯論,邀請同志權益相關學者專家提供專業意見,回應需求。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同志團體本來預期高等行政法院會做出同志婚姻「合法」或「不合法」的裁決,法院卻把球丟給大法官,顯示已察覺到社會氛圍改變。
王蘋說,若是早年,法院一定直接裁決不合法;但現在,不論從法界見解、法院舉辦的辯論、媒體的民意調查,都看不出拒絕同志婚姻的充分理由。高等行政法院不敢太超前,又不願顯得太落後,才擬聲請大法官釋憲,「這顯示法律有改進空間。」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81172.shtml
他害羞他抱抱 盼下一站,幸福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12.21
爭取同志伴侶合法登記結婚的陳敬學,對行政法院將提大法官解釋感到遺憾,但尊重合議庭;昨天他拉著伴侶高治瑋說:「我們對未來有信心!」希望大法官能開放言詞辯論,讓同志出庭闡述意見。
陳敬學和高治瑋昨天舉行感恩茶會,兩人談到官司,有笑有淚。害羞的高治瑋眼眶泛紅,感謝朋友和家人的支持;陳敬學馬上摟住高治瑋直說「好棒」,「這是我們阿瑋難得講話」。
陳敬學表示,原以為這案子可以雙贏,他們能夠成為亞洲第一對透過司法判決承認的同志伴侶,台灣也成為同志可辦理結婚登記的人權國家;但法官沒有宣判。他們不會放棄,將繼續爭取同志結婚合法化。
在馬雅預言的世界末日前夕,陳敬學特別宣讀真愛感言。他說真愛不分性別,如果能致力消減歧視性差別對待,今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彼此尊重的開始;唯有愛,才能減少過去社會歧視對同志伴侶的傷害。
他並期許,大法官能做出最好的解釋,讓台灣成為第一個同志能依法結婚登記的國家。
陳敬學表示,他和高治瑋在二○○六年就結婚,在民法修法改為登記制前,就舉辦公開儀式;他們同樣繳稅,遵守國家遊戲規則,為何不能拿回應有夫妻關係的法律權利?他拿出自己的家譜,將高治瑋列為配偶,法官仍當他們不存在。
陳敬學希望大法官能讓他們出庭辯論,並邀專家學者陳述意見,在全台灣共同背書下,讓大法官做出良善解釋;也希望全台同志伴侶能站出來,不要只關在門裡幸福,要共同爭取合法結婚登記,促使同志婚姻早日入法。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81176.shtml
聯合報╱黑白集:同志仍在努力
2012.12.22
一對同志戀人因申請婚姻登記未遂,轉而尋求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不敢輕率定奪,已向上申請大法官釋憲。無論最後能否成功,陳敬學、高治瑋這對同志戀人的努力,已把台灣的同志議題推向更高的層次。
台北是素負盛名的同志友善城市,每年的同志大遊行人數多達數萬,男女同志和支持者共同揮舞彩虹旗上街,展現多元和開放。儘管在現實社會中,同志出櫃的禁忌仍存在於有形無形,但民眾對於不同性別的包容與尊重,比起鄰近國家明顯進步開放,不同國籍的同志在此地生活也更感自在。
然而,這次陳敬學這一對要挑戰的是法律對同志婚姻的承認,這恐怕是台灣社會尚缺乏充分準備、也尚未充分討論的題目,這也是行政法院不敢貿然作出裁定的主因。畢竟,不同的性別傾向取決於個人的主觀意願,而一旦涉及婚姻,兩者就會有更多的社會和法律的權利義務關係需要遵守,包括兒女的生育或收養而衍生的倫理或繼承樣態,都需要更認真思辨與釐清。
目前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絕大多數是歐洲國家。即使同志運動史很長的美國,迄今僅有九個州承認同性婚姻,包括同志活動極為活躍的加州在內,最難的部分就在社會說服。
從平權的角度看,同志婚姻權應獲得同樣的尊重和祝福;而一個有法律效力加持的婚姻,也更能促使同志更嚴肅看待自己的承諾和選擇。然而,以目前台灣的社會觀念,乃至現有的政治結構,想要循立法途徑使同志婚姻合法化,恐怕是一條漫長的路,這需要同志持續不斷的努力。能從行政訴訟走到釋憲,就是不簡單的成就。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5833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