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7

【觀點/母職‧母權】100827生命力新聞:母權柔性壓制 同志爭家庭認同

【記者陳衣怜/台北報導】「母權是一種軟power」,指的是母權不同於強勢父權的柔性壓制。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教授表示,不同於傳統父權被賦予的威權意涵,母親經常被連結到慈祥與愛的形象。也因此母權擅長用柔性的方式,以柔性壓力來否決子女自主權。而母權對「異性戀」的堅守,經常是同性戀者獲取家庭認同的一大關卡。

何春蕊強調,不同於西方社會個人主義盛行,華人社會受文化影響,習慣箝制子女自主權。母權的堅守大概分為幾項,分別是女兒貞操的看守者、對感情中第三者的仇視、以及對異性戀的堅守。對同志而言,因為母權對異性戀的堅守,使得家庭變成需要對抗的目標。

從事家庭關係諮詢的治療師倪家珍也表示,許多母親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態。諮詢過許多案例,母親帶著子女前來,希望能矯正子女的同志傾向,因為子女的同志身分對母親往往是一種痛苦,母親必須承受來自親友、與社會的壓力,而子女則必須承受母權壓力。

身為女變男的跨性別者高旭寬也說,從小生長在大家庭中,自己的跨性別身分不只自己承受壓力,許多親友更會指責母親,認為都是母親的錯,沒有即時矯正,長大之後才會去變性。但事實上,高旭寬自己從小的性別認同就覺得自己是男生。

何春蕤表示,傳統家庭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內,母親職責主要被歸類為生育、以及家務,都是與家庭生活以及高情感連結的事務。也因此孩子未來所表現出來的樣子,與母親有很大的利害關係,包含錢賺得多不多、書念得好不好、以及敏感的性向問題。母親主掌家庭生活中情感,柔性的逼迫,這是子女對母權反抗的困難之處。

何春蕤進一步分析,現今大部分家庭屬於少子化的中產階級。因此對於不同於主流社會價值的同性戀傾向,被認為是延續中產階級優勢的阻礙。倪家珍也說,中產階級家庭中的母親大多屬於有自主意識的現代女性,往往強勢的介入子女教育、形塑子女成長過程,強勢、深刻的聯結使得孩子依賴著母親,也成為母親往後對於孩子的柔性情感需求控制。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特別選在母親節前夕,讓大家思考母權在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或許母親與子女可以脫離傳統家庭關係,替彼此找到新的溝通模式,例如建立共同興趣等等。倪家珍也說,在諮詢這類家庭關係時,她常會與父母溝通,愛小孩就不要勉強他們,試著接受他們的選擇。

原文刊載於:2010/8/27生命力新聞
http://tinyurl.com/2eh7rsn

2010-08-25

【世界/防治人權】100825露德協會:愛滋防治應重視人權的理由

愛滋病防治與人權的相關知識

什麼是人權?

人權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公認權利。因此,所有人都享有人權,不論其種族、性別、國籍、宗教乃至愛滋病感染狀況如何。

《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一些基本人權:

> 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受任何歧視的權利

> 婚嫁和組建家庭的權利

> 言論自由的權利

> 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的權利

> 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的權利

> 獲得……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的權利

> 受教育權


什麼是以人權為本的方針?

以權利為本的方針將每個人都視為權利擁有者。以權利為本的方針致力於在基本標準和原則、義務和責任的框架內保障任何地方、任何人的自由、福祉和尊嚴。以權利為本的方針支持旨在落實和保障法定權利的機制。

根據以權利為本的方針,政府負有三個層次的義務:尊重、保護和落實每項權利。

> 尊重權利是指不阻礙權利的享有。

> 保護權利是指頒佈法律以便建立機制、防止政府機關或非政府組織或個人侵犯人權。對於所有人應當平等地予以保護。

> 落實權利是指採取積極措施,落實相關機構和程式(包括分配資源),以便讓人們享有權利。以權利為本的方針提高責任承擔者的能力,使之能夠履行義務,同時鼓勵權利擁有者爭取自身權利。

權利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關聯的。以人權為本的方針著眼於最脆弱、最受排斥或最受歧視的人群。在愛滋病問題上,以人權為本的方針構成了一個行動框架和一個實用工具,通過尊重、保護和落實愛滋感染者和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對愛滋病疫情產生切實的影響。

在愛滋病問題上以權利為本的方針

在愛滋病的問題上,對於人權的保護既維護了人的尊嚴,又促進了公共衛生。因為它有助於:

> 讓盡可能多的人瞭解如何避免感染愛滋病病毒,並鼓勵和支援人們避免危險行為

> 為愛滋感染者提供支援性的環境,保護感染者免遭歧視,並幫助他們獲得關懷、治療和支援服務。

以權利為本的方針

在愛滋病防治工作中,以人權為本的方針將人權作為標準來確定:

> 期望的結果,例如消除歧視、保護隱私、獲得教育、資訊、健康、就業和社會保障;

> 實現結果的可行、良好的過程(例如充分參與、廣泛覆蓋、非歧視、透明、問責)。


此外,在愛滋病防治工作中,以權利為本的方針旨在加強:

> 權利擁有者(個人)在涉及愛滋病的問題上爭取自身權利的能力;

> (政府和非政府)責任承擔者在愛滋病防治工作中履行有關義務的能力。

人權也涉及責任:

《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權利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部人權公約都強調,個人“對其他個人及其所屬的社會負有義務”,並且“應為促進和遵行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而努力”。

與愛滋病有關的人權議題:

在法律面前平等和不受歧視的權利;生命權;健康權;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言論自由的權利;免受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權利;遷徙自由的權利;隱私權;締結婚姻和建立家庭的權利;教育權;工作權;享有適當生活水準的權利;獲得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的權利;尋求和得到庇護的權利;分享科學進步成果的權利;參與公共和文化生活的權利;婦女權利;兒童權利;發展權。

如何應用相關權利?

為了提高人們主張自身權利的能力、保護人性尊嚴和預防愛滋病病毒的傳播,應該保障下列權利,從而促使人們主動尋求愛滋病相關知識、教育和保護措施,以及獲得必要的支持來避免危險行為:

> 非歧視:保護尋求幫助或感染愛滋病病毒的人免遭歧視

> 隱私權:保護人們不被強制接受檢測;對愛滋病病毒感染狀況嚴格保密

> 人身自由和遷徙自由:保護人們不被監禁、隔離、強制治療和/或孤立在特殊醫院病房中

> 受教育和知情權:能夠獲得所有愛滋病預防服務和資訊

> 健康權:能夠獲得所有預防保健服務,包括性病、結核病診治和檢測服務以及男用和女用保險套

 

脆弱人群:

根據國家的法律、社會和愛滋病疫情形勢,一些人群可能會由於法律地位或缺乏人權保護而更容易受到感染和影響,例如婦女、兒童、少數民族、土著人、窮人、流動工人、難民、性工作者、吸毒者、男男性接觸者和囚犯。這些人群應該平等地獲得愛滋病預防資訊、教育和物資以及愛滋病關懷、支持和治療;應該受到保護、免遭性暴力或性脅迫;應該能夠參與關乎他們自身利益的愛滋病防治政策的制訂和落實過程。

> 非歧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與其他人平等地獲得所有服務

> 受教育權和健康權:平等地獲得愛滋病預防教育和資訊以及衛生保健服務,包括性病和結核病診療服務以及安全套

> 自由、人身安全和免遭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免遭性暴力和性脅迫

> 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參與愛滋病防治政策的制定和落實過程

對於感染愛滋病病毒或以其他方式受愛滋病影響的人,應該保護他們享有下列權利:

> 免于歧視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權不因健康狀況(如愛滋病病毒感染)而受到不公平對待

> 健康權:有權不因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拒絕衛生/治療服務

> 自由和人身安全權:有權不因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逮捕和監禁

> 愛滋感染者有權結婚和生育

> 受教育權:有權不因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拒於學校

> 工作權:有權不因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解雇

> 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權:有權不因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拒絕這些服務

> 愛滋感染者有權自由遷徙

> 愛滋感染者有權尋求和獲得庇護

政府和私營部門應該通過下列途徑來增強其履行義務的能力:

> 國際合作和援助

> 透過“三個一”原則(即一個國家級的愛滋病防治行動框架、一個國家級的愛滋病防治協調機構、一個國家級的愛滋病防治督導和評估系統)來支援公平性、透明性、廣泛覆蓋和責任制

> 制定和落實支持性的法律和政策(例如公共衛生非歧視性、婦女在國內法和財產法中享有平等權利、知識產權)

2010-07-26

【觀點/性別政治】100726綠黨:宋竑廣 > 台日同志運動之社會背景比較

文/宋竑廣

「在日本民主社會同性戀是不可能遭受嚴厲攻擊,因為那會被視為違反人權而受人唾棄,所以衛道人士以較隱諱方式在職場或法律上攻擊同志。而相應的行動者運動也採取溫和方式,譬如寫信名列可參考條例給停辦同志講座的中學教育委員會。」──日本同志運動者元滿真紀(註一)

如同同樣的種子在不同的土壤下有不同的成長樣貌一般,社會運動如何發展,與其社會背景有關,而同志運動亦然。元滿真紀的這段話,點出日本社會環境與台灣之不同,同時解釋日本同志運動實踐方式之源由。因此,本文希望從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等不同的角度切入,觀察日本政治社會環境,認識他山之石,進而思考台灣同志運動與其周邊議題的關係,為關心同志運動或甚至社會運動發展的人提供更多視野。

選舉制度

首先筆者想談的是最正面衝撞的部份,攸關政治參與至為重要的選舉制度。日本前地方同志議員尾逵加奈子(尾辻かな子/O TSU JI KA NA KO)於07年參選國會議員時,掛的是民主黨不分區國會議員參選名額。這意味著兩點,一是同志知道自己人口比例偏少,大選區選戰時傾向選不分區,二是要成為不分區候選人需有大黨支持或相當資源方有參選可能。

我們從同樣的限制回過頭來看看台灣。任何政黨要選不分區,得推出足額的區域立委候選人。簡單一句話,這些提名光是保證金就至少要300萬左右,幾乎是最大同志團體同志諮詢熱線一整年的預算,現階段負擔不起。除非有機會像台聯提名樂生自救會成員為(倒數排名的)不分區候選人一樣,否則,可見的未來,同志還是得仰賴他人(友善政黨)攫取政治勢力。事實上這對台灣許多「身為少數」的弱勢都一樣,因為選舉保證金的重擔使然,要選不分區就要合作,這也是綠黨與人民火大聯盟(同時也最受污名弱勢推薦的政治團體)結盟的重要原因之一。

從社運平台到異業合作

其次是社運團體平台、社運資源綜合利用或系統化地推動的問題。日本同志運動人士曾經透過青年公共事務倡議組織「Youth Talk about JAPAN」,辦過一些同志演講,藉此吸收對性少數友善的政治人物。台灣的人民火大聯盟也在組織內的演講中,邀請過同志運動人士(反之台灣同志遊行與同志活動也常邀請他們)。

議題分享是比較簡單的、單純的合作,進一步還有資源方面的分配。跟台灣綠黨一樣,日本準綠黨(綠的未來)旗下的成員,算是比較普遍地在關心同志議題。但是同樣標榜為「綠的政治」的、牽涉到制度化資源分配的「神奈川NET WORK運動」,就似乎沒有注意到性少數這塊(性別議題以女性與男女平等為主)。「神奈川NET WORK運動」簡單地說,就是把綠色政治旗下議員所獲取的、包括議員薪資在內的公家資源,分給提出企劃的NGO。台灣綠黨與人民火大聯盟也曾經推過類似的東西,但因為選舉結果慘淡,尚無成果,加上制度規劃有待改進,實益上不是很受重視。

至於比較深入、深度的異業合作,如果不挶限於社運圈的話,去年以跨性別為題材的日本連續劇「Last Friends」是最好的示範,編劇淺野妙子透過她對性少數的深度觀察,把細微到或許連LGBT族群內部都不見得了解的觀念傳達給觀眾知道。並且跟其他介紹性少數節目的電視工作人員一樣,淺野妙子事後也接受同志媒體專訪,闡述她構思的脈絡與背景。同樣的,台灣的相聲瓦舍在構思同志題材時,也很謹慎地向同行的「同志」請教。相反的,這類負面的例子很多,像是以前台灣霹靂火被批以愛滋病作為惡有惡報的結尾等。

就媒體這塊領域而言,我們會希望媒體能表現出「同志專業」,以避免污名化等不良後果。反過來說,同志在要求媒體要有職業倫理時,也可以表現出「媒體專業」。08年破報因為刊登同志歧視廣告所受的聲討中,來自同志運動人士的批判被破報編輯認為是外行人講外行話,被輕易地撥掃掉;而出自傳播學系學生手筆的批評文章,就能以「內行話」、以媒體倫理與媒體法規等論點抨擊(註二),免去「只是當事人過度敏感」的受害者指責。

學術研究

筆者這幾年看日本同運新聞下來,不管是同性戀或跨性別,都發現到一個共同點──學術上調查數據的支持。京都大學的同性戀與雙性戀學生歧視受害調查,紛紛被不同地區不同層級的性少數友善議員拿去質疑政府的無作為,同運人士爭取平權時也用同一份數據。日本岡山大學中塚幹也教授對跨性別的調查也常被引用,中塚教授本人並以之向學校教職員工喊話,認為他們應對性別認同障礙有正確認知。

但是台灣的性別研究似乎很少看到這種東西。比方說,當同志團體強調校園裡對同志性別歧視很嚴重時,如果要問究竟有多嚴重?──沒有數據可以引用。在台灣,性別研究可以說是一門顯學了,有志者與研究者越來越多,性別研究課程甚至性別研究所紛紛設立,但多半是質性的而非量化的。雖然質性也很重要,但在政策的推動與對政府的要求上,量化研究或數據是有必要的,否則,如果政客來一句:「我覺得同志已經可以上街,不需要特別做什麼。」問題是不是就被打消了呢?而且,缺乏客觀數據或相關調查,會讓人掌握不住現況甚至有錯覺,比方適應良好的個別同志,可以憑個人經驗認為社會很友善,非得等到政客講幾句歧視言語、賞你一巴掌之後才感覺大夢初醒。

政府態度

如前面元滿真紀所言,由於人權在日本的份量夠,可以藉由這個社會認同的議題,去催促政府做一些實質的改變。認真說起來,同志的部份,台灣跟日本的差距不會差很遠,都是零星的政策居多。比較需要釐清的是,台灣跟同志相關的法律,是依賴婦女團體的力量較多,跟日本由同志自己透過政治去推(不管直接間接)的狀況全然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的人權「平均」水準應該還是比台灣高。筆者去年曾在作家劉黎兒的留言板上看到一個令人驚嘆的情報:「東大教授出身的厚生勞動大臣舛添親自出席(過去只有副大臣出席)漢生病會議,他今年曾帶女兒在暑假家族旅行時去沖繩的漢生病療養院參觀,對漢生病很有理解,因此他帶了7、8名厚生勞動省官員出席,而且對於漢生病患者的各項要求全部當場答應解決。這是日本有史以來官民關於漢生病最痛快的一次會議,雙方不再對立。舛添都能一一叫出幾位比較著名的病患代表的名字,跟他們稱兄道弟(本段經劉同意後轉錄)。」

像這樣對弱勢友善到體貼入微的態度,在台灣是無法想像的。國際愛地芽協會(漢生病患組織)台灣分會11月5日的新聞稿寫道:「樂生院方,將國家應付出的補償金『挾持』,用來要脅樂生院的老人家必須配合捷運局工程『搬家』,以幫助捷運局即將開工的樂生院內機廠軌道工程。」對照日本政府的態度,感覺有天壤之別,一個是人,而且是好人,另一個就不予置評了。

一般說來,一個國家的人權議題會互相牽引;或者從微觀去看,大體而言,友善政治人物可能因為較能包容力或理解,通常不會只關心一種污名弱勢,如日本愛滋藥害受害者、對同志幫助也不遺餘力的國會議員川田龍平,他所從事的弱勢工作就包羅萬象,從街友、原住民、新移民到慰安婦問題不一而足。總之政府能普遍地重視人權議題的話,大半雨露均霑,其他弱勢要拓荒開路也容易得多。

不良的媒體環境

前面我們已經提過媒體從業人員與同志的異業交流,這裡想再深入介紹一下日本媒體的素質,進而推想對民眾識見的影響。日本「兒童」新聞的內容,可以深至西藏人權、央行總裁、政黨敗選原因、核能安全等嚴肅的主題,而且收視率還有1~20%,這一樣是台灣無法想像的事情;一般報紙當然也少不了對各種重要議題的詳盡分析。像這樣的媒體環境,要談任何一種社會議題,應該都比台灣有利得多。

反過來看台灣,不要說媒體主動且深入地來帶領觀眾認識同志,只要是稍微嚴肅一點的同志議題,哪怕有多重要,常常主流媒體一個也不報導。參與人數已經上萬的同志遊行,去年記者會慘遭毒奶事件淹沒,同志人士甚至發文自嘲,說要向中國毒奶粉廠商求償;愛滋篩檢調查記者會,已經盡量用有趣的方式包裝,仍被主流媒體忽視到能見度趨近於零;至於同志伴侶協會抗議被遠雄集團拒絕租屋這類以軟卵擊石的行為,果不其然也是一條新聞都沒有、連中央社都沒有,能見度整整等於零(註三)。

結論

比對台日的政治社會背景,回頭看台灣弱勢議題的衰弱,我不禁想到一句成語:孤掌難鳴。因此不管是政治透明化或媒體監督等議題,或許比弱勢自身的行動還來得重要。過去談同運或其他有爭議的弱勢運動時,常有人說:「幹嘛做這個,我們可以等社會成熟、社會接受度提高之後再來...」乍聽之下這只是消極不作為而已;但如果我們做積極的解釋,結論應該是──既然如此,那促進社會成熟的事通通都該做。

註一:出自破報報導「不如將兩國女同志強行合併 專訪日本福岡女同志空間經營者──元滿真紀」
http://pots.tw/node/334

註二:立報讀者投書「台灣歧視廣告猖獗」。
http://blog.roodo.com/mwworkshop/archives/5680585.html

註三(10/07/26追加):這篇文章是去年就寫好的,後來覺得看起來有點武斷。媒體環境一段想補充一下,就我看日本同運觀察者的網站,日本的同志新聞,出於誤解的負面報導有之,而像台灣惡意扭曲、放大的報導似乎沒有。不過日本同志遊行的新聞能見度很低,這不見得跟媒體友善度有關,可能是因為三~五千位遊行人數太少,在日本,一萬人以下的遊行算小事情。同時,日本同志遊行在日本的勞工權益媒體倒是有比較詳盡的報導,或許就像台灣的苦勞網之於弱勢團體的關係吧。

附圖(高畫質圖檔):「Youth Talk about JAPAN」講座傳單「教育-性少數─」
http://www.gafu.jp/ytaj/no2/fryer02.pdf


原載於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50期。


轉載自2010/7/26綠黨
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division/gender/1249-2010-07-25-17-36-39

2010-07-22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2全球領袖呼籲終結恐同症及人權的侵犯

為了回應在全世界男同性戀族群以及其他發生男男性接觸者﹝MSM﹞中爆升的愛滋病感染率,全球衛生領導人在一場由MSM與愛滋病全球論壇﹝MSMGF﹞所主持,名為「聽見!」的會前會中,呼籲終結侵犯MSM人權的行為,因為這些行為導致這些人在面對愛滋病感染時的脆弱性。

這場活動吸引了來自80個國家、超過500人的參與,是同類型活動中最盛大的一場,活動中並展示超過100項來自全世界最頂尖的性弱勢族群之健康與人權議題專家的簡報。


在全體參與的開幕式中,以約翰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所發表的2010世界銀行全球男男性接觸族群之愛滋病疫情調查作為揭幕,這個研究指出愛滋病的感染率在馬拉威為21.4%,秘魯為13.8%而在泰國是23%,這些數據顯示目前MSM愛滋病疫情在中低收入國家中仍然在持續中,在高收入國家則有復活的現象,並且收集了之前沒有數據發表的地區之疫情狀況。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的執行董事在開幕會議中表示「我們已經走了一圈,除非能結束對人類性取向的污名化,零愛滋病的夢想永遠無法看見曙光。」

此研究也顯示了提供MSM族群較高水準的愛滋病相關服務,有助於疫情在一般群眾中全面性的降低,在MSM族群以及愛滋病的領域從未有過這樣的組合數據,將MSM族群採納入廣泛的治療網路,才是真正的服務了所有的目標人口;在將MSM族群孤立、邊緣化的地區,愛滋病的相關服務是相對較為困難的。

許多的演講者特別指出,污名化與歧視是致使愛滋病在MSM族群中快速散播的主要原因,全球抗愛滋、結核病與瘧疾基金執行董事表示,只要男同性戀成為仇恨、逮捕、扣留和拒絕服務的目標,我們就永遠無法贏得對抗愛滋病這場戰爭的勝利。

在這次的活動中提供26場小型的分組會議, 闡述現今性弱勢族群面對廣泛的衛生與人權議題,包括了罪名化、生物醫學預防以及中低收入國家MSM族群中的愛滋現況等。在工作坊部份,深入報導許多不同區域的工作計畫,幫助所有的參與者能夠汲取他人的經驗,希望在未來能更主動且有效率的在自己的國家或區域,為性弱勢族群發聲。

自2004年開始,為因應MSM議題越來越受重視,這是MSMGF第四度在國際愛滋大會前,舉辦以MSM為主題的會前會,很可惜的,在國際愛滋大會中只有2%的正式會議是針對MSM族群之愛滋病議題而設計。

本文由露德翻譯小組20100721摘自大會網站

原刊載於2010/7/22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85

2010-07-22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2愛滋老化議題應提早規畫

小露特派員22日參加最後一場的工作坊,主要是關注感染者老化的議題。特派員實在是很感動國外投入大量人力資源在每個議題資料蒐集與研究上。這場「愛滋與老化:因應其挑戰」的主題,各國代表參加人數相當多。

講者分享他在英國所進行的老化研究。分享者本身為實務工作者,從事諮商與工作坊帶領的工作已經二十年以上,此經歷2年的追蹤研究報告,研究對象70%為男同志,這些人老化最擔心的議題依序為:經濟、無法自我照顧、合併身心障礙、社會歧視與烙印,以及缺乏支持系統等。

服務提供者照顧老化的經驗待加強

研究顯示:愛滋感染者老化需求,包括網絡與社會支持、生理治療、健康與治療資訊、社會性照顧、諮商、情緒支持等方面。儘管這些面向似乎與一般非老化愛滋人口的需求沒有特別不一樣,但是他們特別強調的是,當老年後生理功能退化時,服務提供者有沒有辦法或相關知能服務這些「老年人」是很值得重視的議題。因為目前服務人員多半服務經驗著重於男男性行為者、靜脈注射者與性工作者,對於老年人口的服務經驗較少,因此可能無法因應10年以後的感染者老化的實際需求。

最令小露特派員感到驚訝的是,許多國家把感染者老化的的年齡界定在50歲,而不是台灣一般認定的65歲。對此,現場也有參與者提出疑問,分享者解釋因為儘管藥物治療延緩死亡,但是若目前研究的人口就定義在60歲以上,則樣本數將更少!因此,若從50歲開始推論老化的生活狀況,較能預防更多問題的發生。

不同性別在面對老化議題時的異同

其中,另外還位來自肯亞的女性分享者,探討肯亞女性老化的議題,(同樣也是以50歲界定),她提到50歲以上的愛滋婦女在老化後所要面臨的議題幾乎跟男性是一樣的,不管是在「性」、或者是醫療與健康需求、社會支持等,都跟前一位講者一致,但是她強調在營養的補充上應該要特別加強的。主要題很多女性經歷過生育與更年期荷爾蒙的變化,因此在生理功能的需求與補充上,在老化後應有別於男性。目前對於愛滋老化的因應大家都沒有很多的經驗,因此確實需要提早投入更多的「準備」工作,儘早拓展相關醫療照護、社區服務、同儕支持等資源以因應老化帶來的各種需求。

誰說老年人不會使用高科技產品!?

有趣的是,兩個分享員都不約而同的提及,由於目前3C產品的發達,其實目前有很多人認為老年人不會使用電腦、3C等高科技產品,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準備的工作,應該是依據目前的人口特性作問題的預防,既然現在大部分的人都有I_Phone那為何不早點準備咧?(旁邊的人就偷偷笑說,老年人應該要用I Pad那麼大的size才合適!)總之,如何提供老年人在老化後合適的相關配套,是很值得現在起就多加思考的!

有位來自美國66歲(1983年感染)的參與者分享說,他不是靜脈注射感染,也不是性工作者,但他強調他對他們沒有偏見,就私人的立場來說,同儕團體是很好得到支持的方法,但是他覺得自己無法跟他們一起談老化的議題,可能不同文化或脈絡會有不一樣的應對方式,因此他建議若照雇專家們在拓展相關因應老化的準備工作時,應更清楚的區分不同人口群的需求研究,不然他可能就要去變性了!(引起在場一陣笑聲)

不求急著解決老化議題  而是提早把老化可能面臨的議題看清楚

他的分享讓小露特派員反思,也許被服務的人,可能會覺得自己只是大魚缸裡的一條魚(類似這樣的比喻說法),但是目前許多政策,確實真的很像是自以為是漁夫,只要沾上一點愛滋的邊,就好像都應該要用愛滋的資源去作!若延伸從生活品質的階段性來討論,防微杜漸固然是好事,但為此便醞釀議題爭取資源解決,這樣又好似太過浪費資源。因此,我們可以要反思重點不是要怎麼提供服務,而是要儘早開始思索老化可能產生那些多面向議題的瞭解,勤於蒐集資料,不然,又只是買更大的魚缸,然後把所有的魚,還是都養在一起!到後來,可能所有的魚,還是吃不飽…。期許台灣能隨著愛滋老化照護的鴻流,儘早著手規畫愛滋感染者勢必會逐漸老化的相關議題吧!

小露特派員於20100722維也納愛滋大會現場報導

原刊載於2010/7/22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87

2010-07-21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世衛組織發表2010愛滋治療方針

在2010維也納愛滋大會的一場記者會中,世界衛生組織表示,全世界低收入以及中等收入的國家中,至少有520萬愛滋感染者正在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會場中並且正式發表2010成年人與青少年愛滋病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方針。

提早治療可延長壽命、獲得健康的生命以及減少感染

治療方針強調,提早治療策略將大幅度的增加符合接受治療的感染者人數,預計將有近1000萬至1500萬的感染者受惠。儘管提早治療的建議被部分人士批評,當經濟蕭條威脅到普及治療的夢想時,此舉將為治療方案增加過高的成本,然而世界衛生組織愛滋小組的組長Dr Gottfried Hirnschal表示:「提早治療可解釋成延長壽命、獲得健康的生命以及減少感染;我們有足夠的證據顯示,此投資將在未來的幾年內對醫療費用的節省將有正面的影響,此舉將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最新的治療方針包含四項改變:

提早治療:建議CD4數值在350單位或以下就要開始治療,取代原本CD4數值為200之建議。

減少毒性較高的藥物:建議轉向一個對患者更友善且較少毒性的治療方案,逐步排除使用毒性較高的藥物如滋利特(d4T)。

合併其他疾病應提早治療:建議同時感染結核病(或是需要治療的B型肝炎)患者,無論其CD4數值為何,都提早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的治療。

預防優先:承認預防性治療的好處,教育遠比治療更有效益。

擴大治療對愛滋防治帶來的利益,就某種程度上是顯而易見的。接受治療的患者有較低的病毒量,因此有較低的感染力,所以較不易傳染病毒於他人。如今世界衛生組織已掌握有力的科學證據,所以才會在建議方針中加入此觀點,相信在未來的5年將減少將近20%的愛滋死亡率,同時也將減少與結核病相關的死亡率。

愛滋病患有母親、父親或是孩童,他們並不是要求特別治療的特殊族群,他們需要的是可以健康活著的權利,包括接受治療的權利。

關注抗藥性、危險性行為增加以及治療成本提高的顧慮

在記者會中,部分人士針對此方針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如藥物的抗藥性的增加、鼓勵危險性行為的增加以及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醫療成本負荷變重的顧慮等,向世界衛生組織的專案小組提出質疑。

世界衛生組織表示,在研究了15個國家的數據後發現,只有5%的病患有抗藥性的發生,並且指出發展專業的諮詢工作對於病患按時服藥的重要性,同時也強調抗藥性應有配套計畫。在鼓勵危險性行為之疑慮部份,世界衛生組織並不認為會有明顯的影響。

發展專業諮詢對病患按時服藥的重要性

然而在醫療成本的考量上,世界衛生組織也承認,要讓更多的人接受愛滋藥物的治療,在未來的5年中,預估將至少多支出20億美元,因此尋求更多的資金是需要的,然而該組織也再次強調,在今日所做出的投資不只將拯救上百萬的性命,未來也將節省上百萬的支出。

露德翻譯小組摘譯整理自aidsmap網站:原文http://www.aidsmap.com/page/1492676

原刊載於2010/7/21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79

2010-07-21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為何台灣的愛滋寶寶要外國人才肯收養

小露特派員在大會參加愛滋親職教育的工作坊。這場工作坊僅二十個來自世界各國的代表參加,雖然規模小,但很有趣。此工作坊教導愛滋父母如何告知感染愛滋的小孩、如何去醫院就醫,以及如何服藥的繪本。此繪本帶領參與者討論各種型態的HIV家庭,因為在不同型態的家裡的親職功能,其實都充滿很多挑戰。

在台灣其實很多感染朋友也面臨家庭的議題,過去往往頂多處理到「告知」層面,但是如何幫助愛滋家庭延伸親職功能,而不會因為感染HIV或服藥寺議題而威脅到家庭功能,台灣的愛滋防治需要更多的思考與訓練。

國外已有幫助愛滋家庭親職教育及協助愛滋家庭面對愛滋衝擊的相關專業訓練,而且均會考量該國國情,台灣未來均值得多加學習參考。

小露特派員在此工作坊提出以下回饋:在台灣有些愛滋寶寶,多半都是外國家庭領養或由專門機構照顧,因此關於愛滋親職教育的實務工作中,比較難累積處遇經驗;但是,對於此工作坊親職教育的腦力激盪,真的可以讓我們好好思考如何對原本已經失功能的愛滋父母(如藥癮愛滋感染雙親),不會因感染HIV之後,功能變得更差?

與會夥伴當場點出,台灣之所以會把愛滋寶寶出養到國外與台灣社會對愛滋疾病「烙印」有高度關聯,台灣社會應該要針對社會做更多的反歧視與維護愛滋基本權益的教育。國外夥伴也反問小露特派員,沒有人會希望台灣的小孩受外國教育長大吧?難道他不會問,我在台灣出生而感染愛滋,但是為何我被送到國外呢?這樣對一個要長大的孩子來說,應該傷很大吧!

台灣的愛滋人權形象在國際上當場被重重一擊!

小露特派員於維也納大會現場報導

原刊載於2010/7/21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82

2010-07-21

【精選/露德 2010維也納愛滋會議特別報導】100721從女性角度談愛滋定罪論的迷思

小露特派員在大會第三天參加一場以女性議題探討視愛滋為犯罪無助愛滋防治的工作坊。此工作坊分發給與會者一人一本「將愛滋傳播視為犯罪,會傷害女性的10大理由」一本小冊子。

手冊中有一個來自烏干達的例子,有位婦女由於得知自己的配偶在外面有別的女人,因此她自覺性的去作愛滋檢驗,在得知是陽性後告知自己的配偶,結果被打的更厲害!因為先得知感染的人,因被視為犯罪,因此配偶在高度犯法的壓力下,往往會以暴力解決與發洩他的憤怒;而對於這樣較中低收入的國家,對於家庭暴力的通報與服務是不足的,因此造成受暴婦女求助人很少;但是,對於愛滋感染後的婦女其求助意願卻是高的。

小露特派員反思台灣現況,若要相較婦女家暴與感染後有願意接受治療與服務的婦女,卻是比較少的。儘管國情與文化有所不同,但是也顯示台灣對於婦女愛滋感染議題的關注實在有必要再多加提昇,以更全面的保障婦女的權益。不論婦女在被家暴後或是感染愛滋與否,都應受到權益保障以及生存權的維護。

另外,還有幾個理由包括:若把傳染愛滋當成犯罪,在伴侶關係中,因把加害者按法律制裁,將造成婦女更易在關係中受傷害。有時,透過公權力來決定「親密關係」的價值反而對整個家庭與親密關係是無益助沒有幫助的。

提高婦女篩檢極需配套

防治愛滋的重點應該還是要回到之前一再強調,以伴侶關係間安全性行為的承諾、愛滋教育的落實、去愛滋污名與烙印,顧及婦女受檢驗時的隱私、與其他婦女疾病共同治療的意願,才會更強化婦女願意接受篩檢的可能性。

將愛滋傳染定罪,會造成許多感染婦女生育權益的喪失,以及好像女性感染者懷孕就是犯法、不道德等迷思,這些對婦女「人權」的維護,都是一種「退化」!

保守防治的台灣必須跟進世界潮流

這些想法在向來以保守觀念進行愛滋防治策略的台灣,似乎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我們期待更廣泛的聽到其他國家的防治經驗,也許會讓台灣更清楚,我們必須與國際潮流站在同一個方向!台灣,加油!

小露特派員會將此手冊帶回台灣,屆時再請翻譯小組摘譯供台灣先進切蹉分享

小露特派員於維也納大會現場報導

原刊載於2010/7/21露德協會網站
http://www.lourdes.org.tw/Page_Show.asp?Page_ID=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