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2

【台灣/愛滋防治】131022 台灣醒報:搖滾《解藥》抗愛滋 FUN4來代言/中央社:FUN4創作 為愛滋找解藥/附解藥歌詞

搖滾《解藥》抗愛滋 FUN4來代言
2013-10-22 台灣醒報 李昀澔

「當幸福是種寶藏,愛情就需要保障,所以『保險』上路吧!」FUN4樂團22日應衛福部與教育部邀請,發表愛滋防治新歌曲《解藥》。團員表示,代表著「愛、夢想、勇氣」的搖滾精神,就是對抗愛滋病最好的「解藥」,並希望以偶像藝人的影響力呼籲年輕人,防治愛滋並不只是性教育的課程之一,而是必須親身實踐安全性行為,才能達到防治效果。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資料顯示,國內愛滋病感染人口截至今年9月,已達2萬6千人,其中15至24歲的「年輕人」約占20%,而近4年新感染人口當中,年輕人就占了27.4%,主要是因為進行不安全的性行為而感染。「只要正確使用保險套,就可以有效防堵愛滋病散播,許多年輕人卻做不到。」疾管署署長張峰義痛心地表示,即便目前已有藥物可以控制病情,「但吃5、60年的藥,這人生也太痛苦了。」

滾石集團董事長段鐘沂表示,過去台灣人感染愛滋病,是因為對疾病認識不足;他回憶起20餘年前,與知名藝人、導演張艾嘉成立果實文教基金會,並與時任台北市衛生局科長的涂醒哲合作,在國父紀念館周圍發送紅絲帶,想向路人宣導防治愛滋的觀念,「結果大家都害羞不肯拿。」

「但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學校性教育這麼『前衛』,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年輕人感染愛滋病?」段鐘沂認為,需要有人「點醒」年輕人,愛滋防治的措施必須親身實踐才有效;他更引用經典樂團「披頭四」主唱約翰藍儂〈Imagine〉的歌詞,「我希望有一天,你會加入我們。」希望透過搖滾樂的形式,喚起年輕人保護自己、防治愛滋的自覺。

「健康教育課堂上老師耳提面命,年輕人未必肯遵從。」FUN4樂團主唱「小宇」楊博丞分享創作〈解藥〉的想法,「由我們來呼籲防治愛滋的重要,大家應該比較聽得進去吧!」FUN4樂團吉他手「狸貓」張程勛也表示,搖滾樂的核心元素「愛、夢想、勇氣」,與愛滋防治的訴求不謀而合,「一定要擁有健康,我們才能帶著愛、鼓起勇氣,去追求做音樂的夢想。」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組長王鳳鶯特別強調,學生社團是目前學校性教育的重點,教育部於暑期舉辦供社團與學生會幹部參與的愛滋病教育訓練,以類似培養「種子教師」的模式,希望這些幹部回到學校之後,在社團活動時間特別加強防治愛滋正確觀念的宣導。

新聞出處:http://www.anntw.com/articles/20131022-grdP

 


FUN4樂團首張專輯封面,和本新聞無關


FUN4創作 為愛滋找解藥

1021022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2日電

滾石音樂的FUN4與io樂團創作關懷愛滋宣導歌「解藥」,用青少年喜愛的搖滾方式傳達逆轉愛滋,邁向零感染、零歧視、零死亡。

「你可以再近一點,還可以再近一點,愛滋這樣不會傳染,別害怕,你可以和我牽手,你可以和我相擁,我又不是怪獸,你需要時時刻刻保持正確的觀念,安全性行為,如果說,當幸福是種寶藏,愛情就需要保障,保險上路吧…」。

FUN4樂團主唱小宇說,創作靈感來源是因為在小學時期就曾聽過愛滋病這個名詞,不過沒有接觸而陌生,隨愛滋議題受到重視,收集並認識後,創作成歌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9月止,國內愛滋感染累積通報達2萬5954人,其中15至24歲感染者5178人,佔所有感染者近2成,愛滋感染者年輕化凸顯校園宣導愛滋的重要。

用青少年的方式,與青少年對話,滾石集團旗下FUN4及io樂團今天發表創作重金屬搖滾歌曲「解藥」,並前進北、中、南高中職校園,結合23所學校熱音社團,呼籲「愛Rock·防愛滋」,傳遞逆轉愛滋、邁向零感染、零歧視、零死亡的「3零」決心。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10220369-1.aspx

2013-10-20

【台灣/感染者故事】131020 中國時報:HIV感染者阿福 擔任同儕關懷志工 訴說艱辛心路歷程 「染愛滋像得慢性病」請接納與包容/光的筆記-打破錯誤迷思 溫暖陪伴帕斯堤

HIV感染者阿福 擔任同儕關懷志工 訴說艱辛心路歷程 「染愛滋像得慢性病」請接納與包容
2013年10月20日 中國時報 愛滋感染者阿福口述/張翠芬整理

我是阿福(化名),今年39歲,在台灣露德協會擔任同儕關懷志工。我本身就是一位HIV感染者,所以更能由感染者身分陪伴其他的朋友,走過這一段艱辛的歷程。

2000年,我人在國外工作,接到確診通知時,孤身在外舉目無親,這個惡耗讓我萬念俱灰。當時愛滋被當成黑死病,我很恐慌,擔心隨時就要死,覺得對不起家人,怕生命從此消失,於是馬上辭職回台。

回到台灣一個月,我開始整理所有保單、證件,像交代後事般,因不想走得不明不白,選擇讓大哥知道實情。說出這個祕密後,心裡反而很平靜,但大哥很錯愕,怪我為什麼沒照顧好自己,當晚哭得唏哩嘩啦,隔幾天,嫂嫂、妹妹和妹婿也知道了。把他們找來開家庭會議,要大家保守祕密到我死,不能再讓家族其他成員知道,以免家人被看不起。

家人初獲知 反應恐懼
確診第一年除夕,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吃團圓飯時,大哥示意現在肝炎猖狂,要求家人使用「公筷母匙」,我知道吃東西不會傳染病毒,所以不以為意,卻發現大哥眼睛始終盯著我的筷子,只要我挾過菜的地方,他都刻意避開,這樣小小的舉動,讓我的心降到冰點;初二小妹回娘家,我像往常抱著姪女親,小妹勸我小孩子皮膚差,別這麼抱著親,心裡又被重捶了一下。

當志工 學得疾病知識
大家對愛滋恐懼的反應,對我是一連串傷害,於是告訴自己,只能更強大心理建設,不然將無法於家中立足。我開始進入醫療體系,並與社工接觸,了解到愛滋這檔事沒想像中容易讓人死亡,除非不願接受治療;同時試著將所得到的知識,一點一滴地丟回兄弟姊妹手中,慢慢消除他們對愛滋病的恐懼。

直到4、5年後,我才可以自在地和家人共餐,可以又牽著小姪女一起逛街。可是,有2個好友知道我感染後,不再和我聯絡,到現在,我也還不敢讓長輩知道,怕他們年紀大承擔不來。

感染至今13年,我持續服藥,沒發病過,對身體很小心,任何小感冒都馬上去看醫生,因為,我知道它的嚴重性非同小可。一旦感染要接受治療才能拉高身體免疫系統,我盡量作息規律,做運動流汗,感染初期少吃生魚片、生菜生食,沒必要吃很貴的保健食品,頂多吃B群、鈣片。

求職就醫 環境不友善
雖然,跟愛滋感染者一起工作不會被傳染,但感染者遇到最多的挫折就是求職。我有一技之長,能幫忙家中產業,閒暇時到協會貢獻自己的心力,但很多企業仍違法在體檢時要求檢驗愛滋,要求職者註明沒有法定傳染病。

另一個困境是,感染者就醫受排斥。曾有一位感染者因肛門長腫瘤,醫學中心竟然沒有大腸直腸科醫生願意替他開刀,在協會協助下才在其他醫學中心治療。

當有一天,人們不再把愛滋當成一個骯髒的病,親吻、擁抱、共飲、打呵欠,都不會被感染,或能勇敢坦然說出自己是愛滋感染者,就像感冒生病一樣,這個世界將會更友善。

我沒有信仰,但有典型O型天秤座的樂觀,面對困境會去找到生命的平衡點。以前和家人的互動太少,生病後反而會多去關心家人,這是感染後人生最大的改變,或許,這也是一種獲得吧!

沒有人願意生病,感染HIV
其實就像是慢性病,目前平均餘命推論已與非感染者無異。我好期待,人們面對感染者,在指責生氣之餘,也能給予關懷、接納與包容。

─—阿福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HIV%E6%84%9F%E6%9F%93%E8%80%85%E9%98%BF%E7%A6%8F-%E6%93%94%E4%BB%BB%E5%90%8C%E5%84%95%E9%97%9C%E6%87%B7%E5%BF%97%E5%B7%A5-%E8%A8%B4%E8%AA%AA%E8%89%B1%E8%BE%9B%E5%BF%83%E8%B7%AF%E6%AD%B7%E7%A8%8B-%E3%80%8C%E6%9F%93%E6%84%9B%E6%BB%8B%E5%83%8F%E5%BE%97%E6%85%A2%E6%80%A7%E7%97%85%E3%80%8D%E8%AB%8B%E6%8E%A5%E7%B4%8D%E8%88%87%E5%8C%85%E5%AE%B9-20131020000658-260102

 

愛滋感染者阿福。(鄭任南攝)
光的筆記-打破錯誤迷思 溫暖陪伴帕斯堤
2013年10月20日 中國時報 張翠芬/特稿

台灣有2萬6千個愛滋感染者,自雞尾酒療法問世後,愛滋早已不是絕症,只是慢性病的一種。儘管愛滋治療與防治宣導多年,多數民眾依舊聞愛滋色變,甚至存在許多迷思。

根據一項針對1,077名民眾進行的「愛滋治療認知大調查」顯示,民眾普遍存在「六大迷思」,包括:愛滋病毒感染等於愛滋病;愛滋是絕症無法治療;愛滋治療每天至少要吞10顆藥;抗愛滋藥物都會產生副作用;只有男男性行為或藥癮族群才有感染風險;愛滋要終生服藥,發病再開始服藥即可。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理念推廣組組長楊家琪感慨地說,有些媽媽得知孩子感染,獨自保守祕密,得了憂鬱症,來到協會就大哭;女性無辜被老公感染,卻被夫家排斥,就醫時還被醫生認為是「賺吃查某」(妓女)飽受歧視;協會也接過異性戀男性的諮詢電話,因為摸了性工作者胸部或讓對方打手槍,擔心被傳染。顯見,異性戀者性知識貧乏及對愛滋缺乏戒心,更令人憂心。

「台灣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阿福以感染者身分擔任志工,同時也邀請不敢出面求助的感染者,透過網路、電話和協會聯繫。露德協會近年開始展開網路線上服務,每周二晚上9點,有現場網路廣播,聽眾可以即時在網路發問;另外,周三晚上9點有線上聊天室,由工作人員值班答覆。有需要也可去電台北02-2371-1406、台中04-2229-5550諮詢。

協會還協助帕斯堤聯盟成立了帕斯堤論壇,大家希望打破「愛滋」這個刻板名詞,用「positive」帕斯堤,代表陽性感染者,也多一層積極正向的意義。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光的筆記-打破錯誤迷思-溫暖陪伴帕斯堤-20131020000661-260102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10-18

【台灣/外籍感染者】131018 中央廣播電台:衛福部擬修法 外籍愛滋患者將免遣返

SongYY說明
台灣立報於10月16日刊出新聞《外人在台染愛滋 驅逐不留情》,內容除報導熱線愛滋小組的微電影《我們Us》之外,也針對修法訪問了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隔了一天,疾管署便主動對媒體說明正在進行修法事宜,表示未來外籍感染者可望免於遣返,此消息也被多家媒體報導。
對於目前疾管署修法方向,相信大家都樂觀其成,但是由於之前類似的風聲已傳多年但始終未見落實,而且目前修法法案仍停留在衛福部內,不僅尚未送至行政院會,更遑論送至立法院。立報報導中引用黃怡碧小姐對修法是否能成功「持保留態度,修法仍有變數」,以及莊副署長自承「距離修法通過仍須一段時日」,這些部分都是在閱讀本篇新聞時值得一併注意的。

 

衛福部擬修法 外籍愛滋患者將免遣返
時間:2013/10/18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沈雅雯

外籍人士在台灣如果感染愛滋病,未來將不會遭到遣返出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18日)表示,上個星期已邀集醫療、法律界等專家開會討論,將修改相關法規,讓外籍感染者可以留在台灣,相關草案最快明年就會送到立法院。

根據聯合國今年7月的最新統計,台灣是全球43個拒絕外籍愛滋病感染者居留的國家之一。目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規定,外籍人士如果不是遭到中華民國籍配偶傳染、或是在台灣的醫療過程中被傳染,就會遭到驅逐出境,造成不少愛滋感染者家庭破碎,權利受到侵害,民間團體不斷疾呼相關部會修法。

疾管署18日表示,日前已邀集專家討論相關修法,專家認為台灣目前的做法與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建議不符,遣返患者對於愛滋病的控制也沒有幫助,因此建議修法。副署長莊人祥說:『(原音)有關愛滋病外籍感染者他們權益的問題,目前衛福部正在修法中。未來將針對外籍人士的愛滋篩檢,還有檢驗之後是陽性,這邊都會往不做遣返的處理。也就是說不會去做篩檢,也不會驅逐他們出境。』

莊人祥說,相關修法草案近期內將送到衛生福利部,最快明年就會送到立法院。

由於愛滋病感染者1個月的藥費約需要新台幣2萬多元,未來留在台灣的外籍感染者藥費如何處置?莊人祥表示,還需要進一步討論,目前沒有定見。

愛滋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則表示,衛福部的修法是往前跨一大步,他們相當樂見這樣的進展。至於藥費問題,林宜慧說,政府的確有預算的壓力,如果要讓外籍感染者自費,就希望能夠引進更多種學名藥,讓他們負擔得起。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57891&id=3&id2=1


延伸閱讀
131016 台灣立報:外人在台染愛滋 驅逐不留情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1019124915661&myarea=2
【公告】 同志諮詢熱線愛滋小組2013年度鉅獻:完整版微電影《我們 Us 》在Youtube正式上線!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101402526832&myare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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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台灣/外籍感染者】131016 台灣立報:外人在台染愛滋 驅逐不留情

外人在台染愛滋 驅逐不留情
2013-10-16 台灣立報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愛滋小組,日前正式在YouTube推出微電影《我們Us》,希望透過影片的故事,刺激大眾思考在台外籍人士感染愛滋之後,面臨被法律驅逐的不堪處境。

同志面臨雙重弱勢
熱線愛滋小組的小杜表示,過去1、2年,熱線接觸到一些外籍朋友,遇到類似情況,在申請永久居留時,因愛滋篩檢而發現自己是感染者,結果面臨強制遣送出境的問題。

這些感染者,有些人想要定居成為台灣人,有些則是僑生及外籍生。然而礙於法令而被趕出去,造成生活上的阻礙。小杜表示,拍攝這部影片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關心這群特別無助的在台外籍感染者。

小杜還特別提到,外籍人士其實可以透過申覆的程序留在台灣,但前提是被配偶感染或在台灣有依親關係。但是,正是因為同志無法成為配偶,因此不具申覆資格,更加彰顯外籍同志感染者的脆弱處境。

歧視無知 拆散相愛的人
這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微電影,背後主要描述的是Eric與英國籍男友奕安被法律拆散的故事。3年多前,在大學教書的奕安,因為發現男友用藥兼劈腿,因而決定分手。在不曉得自己感染愛滋的情況下,與現在的男友Eric展開交往。

後來,奕安時常生病,三不五時就發燒、被蚊子叮咬就染上蜂窩性組織炎,Eric自己也經常感冒。去年2月,奕安到桃園榮總就醫,醫生了解病狀以後,請他進行篩檢,結果在2月9日確定陽性結果。

Eric幾乎在同一時間進行篩檢,發現也是陽性結果,但Eric只是生氣10多分鐘,並未因此責怪奕安,因為他知道,奕安自己不知情、也沒有劈腿,無需責怪,且責怪也沒用。

得知陽性結果,奕安立刻被要求離境,1週之後就搭機返回英國。無奈的Eric,在他出版的詩集《我們都濕了》這麼寫著:「他們拿著世俗的法/阻擾我們相見……/是怎樣的世界/甚於煉獄/讓只有彼此的人/在機場門口/哽咽無助/哽咽歧視/哽咽你們的無知。」

一味驅逐 根除不了愛滋
雖然,《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強制要求外籍感者離境,但同時又准許離境的感染者每季可回台2週,感到不解的Eric質疑:「這不是沒意義嗎?要嘛就完全隔離。」

Eric接著表示,況且奕安不是在外國感染才來到台灣,他是被台灣人感染的。他認為,杜絕性行為不是辦法,重要的是安全性行為,趕出去也沒用,會感染的就是會被感染。

Eric說,相較於台灣,英國的法規顯然更尊重人權。他提到,英國今年通過規定,所有英國境內的外籍人士,凡需要治療的感染者,即使是非法居留者,政府都有義務提供完全免費的治療。

至今,奕安與Eric已20個月沒有碰面。奕安離開台灣以後,在英國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機會,他們兩人都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可以碰面。儘管兩人持續在交往,但平日只能靠臉書跟Skype聯絡。

立院修法仍有變數
目前,台灣是全球少數幾個繼續將外籍感染者拒斥在國門外的國家之一。不過,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經過專家會議討論,目前疾管署已將修正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呈交到衛福部內,取消了第18條的入境篩檢規定以及第19條強制遣返愛滋感染者的規定。但莊人祥表示,距離修法通過仍須一段時日。

儘管修法有望,但台灣國際醫學聯盟(TIMA)研究員、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成員黃怡碧質疑,雖然衛福部承諾年底可以送交行政院會,但明年年初能否在立法院通過也還有變數。她表示,立委未必了解愛滋,甚至充滿誤解,所以她持保留的態度。

篩檢與否 政府有裁量權
但黃怡碧認為,即使沒有修法,政府也可透過行政措施,在最前端的部分就取消篩檢。她指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針對外籍人士「得」採行檢查措施,意味政府有裁量權,可以不必強制要求篩檢。

此外,今年年初的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指出,台灣應研議刪除限制非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的規定。既然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不符兩公約的措施條例自然應該廢除取消。

新聞連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236

延伸閱讀
【公告】 同志諮詢熱線愛滋小組2013年度鉅獻:完整版微電影《我們 Us 》在Youtube正式上線!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101402526832&myare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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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中國/愛滋歧視】131015 自由時報:中國擬禁愛滋病患進公共澡堂 聯國譴責/明報:愛滋病人禁進浴池 聯國促撤《沐浴法》

SongYY說明:
中國近日提出「沐浴業管理辦法」草案新規定,要求公共浴室等沐浴場所應在顯眼處放置「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的警告標誌,引發了熱烈討論。在專家、團體表達反對立場的同時,根據中國媒體新華網做的網路調查顯示,高達了72.1%的參與調查者表示“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考慮,應該禁止愛滋病患者入浴。”
HIV感染者進出公共澡堂會造成傳染風險嗎?民意與科學事實的悖離說明了什麼事情?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台灣,台灣的民意又會是如何?頗堪玩味!

 

中國擬禁愛滋病患進公共澡堂 聯國譴責
2013-10-15 自由時報 編譯陳伃軒/綜合報導

民間社團批該案 加劇愛滋被誤解
儘管從未有任何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有人因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愛滋病,但中國國務院商務部近日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眼處放置「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的警告標誌,不僅引發國內熱議,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也在十四日譴責該案,並要求當局修改歧視內容。

法新社報導,中國國務院稍早在網站上公布、徵求意見至下月的「沐浴業管理辦法」草案,為中國長期歧視愛滋病患的最新案例。據此,若業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立警示標誌,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最高可處三萬人民幣(約十四萬台幣)以下罰款。

UNAIDS駐中國協調員貝哈德(Hedia Belhadj)表示,已向當局建議從草案中移除禁止愛滋病患者進出公共澡堂、Spa和類似設施的規定,並強烈主張修訂任何限制愛滋病患出入公共或私人設施的政策。據UNAIDS估計,中國目前約有七十八萬名愛滋病患者。

貝哈德說,Spa與公共澡堂不會造成愛滋病傳染。北京市性病愛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也認為,愛滋病毒必須經由傷口或血液直接感染,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完好無傷的皮膚接觸並無法感染,「禁止愛滋病人進入浴室似乎有些過了」,更何況該病毒離開人體後容易死亡,在水溫攝氏五十六度的情況下,三十分鐘後便可消滅它。

業者︰難藉外觀辨識患病者
中國內部關注愛滋病患的社會團體也嚴厲抨擊該草案,「加劇愛滋誤解、歧視和恐懼」。南京反歧視公益機構「天下公」主任于方強表示,將與其他五個非營利組織力促當局回應,「這個法一定要修…所有愛滋病非營利組織都會為此奮鬥」。

不過,也有中國網友認為,與其讓每個人在使用公共浴池前檢查身上有無傷口,不如讓愛滋病患自發性不使用公共浴池,這是對他人的尊重。沐浴業者則稱,愛滋病並非憑藉外觀即可辨識,草案規定將面臨執行上的困難。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5/today-int3.htm?Slots=BInt

 

 

 
愛滋病人禁進浴池 聯國促撤《沐浴法》
2013-10-15 明報專訊

商務部起草的一條管理辦法擬禁止性病與愛滋病人進入公共沐浴場所,遭愛滋病專家和愛滋病團體強烈反對。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中國聯絡員昨日表示,愛滋病不會通過共同沐浴傳染,要求中國政府撤回草案。

《北京晨報》昨日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愛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誌。

病毒直接入血才感染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中國聯絡員拜爾哈德(Hedia Belhadj)對法新社表示,愛滋病規劃署對這一草案表示關注,並要求撤回禁止愛滋病人使用公用沐浴場所的草案,以及其他限制愛滋病人使用公用設施的法例。這名負責人強調,與愛滋病人共同沐浴並沒有傳播病毒的風險。聯合國估計,中國有78萬愛滋病人。

北京市性病愛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對《北京晨報》表示,公共沐浴場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膚病患者入內,是出於對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慮,在法律層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傳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種違法行為。但對於愛滋病人來說,從未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被感染。

「愛滋病的傳染並不像一般人想像得那麼容易。」吳表示,56℃的水溫下,30分鐘就能殺滅病毒。愛滋病病毒寄生於人的血液中,離開了人體很容易死亡。完整無破損的皮膚是很好的防禦屏障。吳說,病毒帶菌者的唾液和淚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極低,且必須直接接觸傷口或直接進入血液才有機會感染,因此不可能通過咳嗽、打噴嚏傳播。

義工轟加深誤解歧視
有北京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表示,上述法令沒法執行,因為表露在外的皮膚病可以看到,但愛滋病人只能靠自覺,管理人員無從監管,也無權盤查。有關注愛滋病的志願者表示,這一規定只加劇對愛滋病的誤解、歧視和恐懼,不可能減少和控制愛滋傳播。

新聞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31015/cca1.htm

2013-10-15

【台灣/健檢侵權】131015 新頭殼:要員工提供梅毒檢驗資料 新北開罰3萬/ 公視:電話客服與梅毒無關 全國首例開罰

要員工提供梅毒檢驗資料 新北開罰3萬
新頭殼 newtalk 2013.10.15 陳冠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派遣公司要求錄取電話客服的員工,應提供梅毒血清的檢驗資料,並列為員工報到體檢的必檢項目,遭民眾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檢舉;勞工局受理後認定公司的要求,與電話客服業務「無正當合理的關聯,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裁罰3萬元的罰鍰,成為全國首件因違反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而開罰的案例。

勞工局今(15)日表示,民眾於8月底向勞工局檢舉,她錄取電話的客服人員後,公司通知應提供梅毒血清的檢驗資料,且列為員工報到體檢的必檢項目,因而認為自己的隱私權遭侵犯;派遣公司則辯解,電話客服辦公場所為密閉的空間,且公司提供輪夜班的員工寢室休息,為防止梅毒經由休息室的被褥接觸感染,才會將梅毒檢驗列為必檢項目。

勞工局認為,梅毒不是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所列必檢的項目,且並非所有的電話客服人員均會使用寢室休息,以及梅毒主要是透過性行為或經由傷口直接的接觸傳染,而派遣公司無法提出曾發生被褥接觸感染的前例,故認定違法,於10月初裁罰3萬元的罰鍰;另外,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為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派遣公司為應受裁罰的行為人。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的資料,應尊重當事人的權益,並應與所從事的業務內容具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例如保全業要求提供犯罪紀錄或良民證,銀行業要求提供個人信用狀況等,若雇主要求提供資料與職缺無正當合理的關聯,即為所謂「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不過,就服法相關的條文去年底才修法通過,考量社會大眾還不甚理解法令的內容、立法目的,因此酌予減輕1/2,僅裁罰3萬元。

就業服務中心指出,為防止求職者因不肖雇主「新型態」不合理的規定與要求,而使求職者工作權利受損,就服法有關隱私的資料包含3部分,分別是(1)、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2)、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3)、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就服中心強調,雇主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並應與目的間 具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以免違法受罰。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2013/10/15/40990.html

電話客服與梅毒無關 全國首例開罰
2013-10-15   公視晚間新聞

新北市一家派遣公司招募電話客服人員,卻要求錄取者必須先驗有沒有梅毒,勞工局接獲檢舉後調查,認為驗梅毒跟電話客服沒有關係,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這家公司開罰3萬元,創下全國首例。

就是這一張驗血報告,讓一名女性新進員工氣到檢舉,因為驗血項目中,”梅毒血清”為體檢必檢項目,可是這跟電話客服工作有什麼關係?新北市勞工局接獲檢舉後,去函要求該派遣公司說明,公司回應說,主要是怕休息室的棉被遭梅毒汙染,傳染給其他員工。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代理主任 林君嬪==
公司它是表示說 這個梅毒血清
因為她們是做電話客服 有輪班制
她們有提供寢室 讓這些客服人員
她可以在裡面休息
但她們怕有人染上梅毒
透過這樣的一個被褥
會做一些傳染

新北市政府表示,該派遣公司要求員工驗梅毒,與電話客服業務並沒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這家公司處以3萬元罰鍰,這也是全國第一件企業因為違反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而開罰的案例。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代理主任 林君嬪==
我們也知道其實梅毒的傳染
它可能是透過 可能是
性行為接觸而傳染
所以我們就認定
這一個梅毒血清的檢驗
跟她就業其實沒有相關性

新北市政府表示,由於牽涉到個人隱私,所以不能公布這家公司和檢舉人的名字,但已經要求這家公司改善,如果再犯將會加重處罰,也提醒企業,只要跟工作無關,像是要求員工提供愛滋病和梅毒等血清檢驗報告,基因檢測及測謊等為侵犯隱私的要求,都是違法的行為。

新聞出處: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52641

SongYY補充
今年6月增訂的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確立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的具體範疇,其中「醫療測試、HIV檢測」均明訂於條文中。這樣的規定不僅保障了感染者的就業權,在去除疾病污名上也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法律的良善美意還需透過執法來確保,因此新聞中此案例能夠被公開、並由新北市開罰,是相當有意義的。

此外,聯合報在報導本則新聞時,附上一張「各行業就業應體檢項目」圖表,其中提到餐飲業、美容美髮等多項產業,梅毒檢驗是應體檢項目之一;實際上梅毒真的是非檢查不可的項目嗎?翻開全國性相關法規,如和餐飲業相關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89年最後修訂),以及與「旅館業、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電影片映演業、游泳業」相關的《營業衛生基準》(100年最後修訂時,已移除梅毒相關規定),可發現在現行條文中均無要求員工做梅毒或愛滋檢查。而若涉及愛滋一項,更是違法。聯合報報導所提出之資訊是否適用於全國,似乎有待商榷。

在感染者就業權深耕多年的愛滋權促會,便在臉書上呼籲:社會大眾若遇到被要求檢驗的狀況,可向權促會反映,或直接向各縣市勞工局或市長信箱反映,透過直接的檢舉,才能讓隱私獲得保障。


延伸閱讀
131016 聯合報:開罰! 應徵電話客服 竟要驗梅毒 (新聞所附圖表有疑義)
http://udn.com/NEWS/LIFE/LIF6/8226956.shtml
130531 自由時報:面試問題太超過 雇主恐觸法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6123217986&myarea=2
愛滋權促會公告:「旅館、美容髮、浴室、娛樂、電影、游泳」等行業體檢,不含愛滋與梅毒 – 2013/01/16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50
愛滋權促會公告:餐飲業體檢規定,不含愛滋與梅毒 – 2012/01/16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49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愛滋人權/就業權網頁
http://praatw.org/right_2_list.asp?myarea=就業

2013-10-14

【台灣/感染者生活】131014 自由時報:有「愛滋」應「愛知」 越早治療越好

有「愛滋」應「愛知」 越早治療越好
2013-10-14 自由時報 健康醫療 文/鄭舒倖

多年的照護經驗發現,每到假期結束時,都會接到不少愛滋匿名篩檢案例,免不了會出現幾個因無法面對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事實,選擇逃避治療或中途放棄的「帕斯堤」(愛滋感染者),這些「帕斯堤」不敢面對愛滋的原因之一是擔心被父母、家人不容。

因此,帕斯堤的父母和親友請試著學習接受、了解,畢竟,這是帕斯堤的一生,不是自己的面子,唯有自己的身心靈都準備好,才能支持、陪伴「帕斯堤」,與他們一同生活。

對「帕斯堤」來說,生理的準備相當重要,因為身體是最直接受到病毒影響的部分,所以開始運動吧!除了有助於維持良好的身體機能外,也能釋放壓力,讓自己維持在最佳狀態!

此外,醫學文獻指出,越早接受治療,越能恢復健康,所以「帕斯堤」們要用接納的心態,以及健全的心靈面對藥物治療,才能在接下來的日子與藥物共處,只要規律用藥,「帕斯堤」是可以跟一般人一樣享受生活的!

就拿我認識快20年的「帕斯堤」小太來說,第一次來到我的門診,他還只是國貿系大三的高材生,需要半工半讀的處境沒有太多時間讓他恐懼,他選擇信任醫療團隊,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直到現在,小太仍保持每天上健身房一小時以上的習慣,且服用藥物始終如一,現在他不只是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是自由的創作人!

然而在漫長的治療過程中,難免挫折、失去動力。尋找心靈的支持,多靠近宗教或家人團聚,他們都會很願意支持你、陪伴你。此外,台灣有許多對「帕斯堤」友善的民間團體,可以幫助「帕斯堤」找到互相扶持的朋友。

(作者為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感染科醫師)

原文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4/today-health4.htm?Slots=BHealthMore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10-06

【台灣/愛滋論壇紀要】131006 台灣立報:讀者來稿:重探愛滋:理論、實務、批判的再批判/李佳霖

SongYY說明
10/5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在世新大學舉辦「重返民間:從規範性論述到在地歷史解釋」年度研討會,其中一個子論壇的題目定為「台灣愛滋政策的實務觀察與在地批判:從政策結構與工作實務出發」。本文作者李佳霖不僅是當天論壇與談人之一,也提筆簡潔紀錄了論壇中其他與談人的觀點,並做了精闢的分析回應,相當值得參考。而五位當天與談人的完整論文,均公布於主辦單位官網上,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見文末的延伸閱讀。

讀者來稿:重探愛滋:理論、實務、批判的再批判
2013-10-06 台灣立報 作者:李佳霖

愛滋病在台灣本地已有將近30年的歷史。交織在其中的性病防治與性別議題,揭示了性別多元主體所面臨的歧視與污名化。而如果從一個比較宏觀、全面的層次來看,愛滋病同時和國家防疫政策與醫護環境等資源(金)分配的政經結構性問題,有著緊密的關連。

舉例來說,台灣的愛滋政策在近期經歷了一些重要的變動,包括藥品使用規範在今年7月和9月,分別針對處方藥價審查門檻,以及藥品搭配的選擇上,做了些調整;《愛滋病檢驗及治療指引》第4版,將「開始服藥時機」的建議,提前至CD4淋巴球數目小於或等於500,並且新增「可能傳播HIV給性伴侶者」作為考量的項目。

在愛滋政經結構調動的脈絡下,共識與歧義因應而生。而學者對於防治政策、性教育、相關工作人員的批判,也持續在進行。然而,有鑑於「學者」與「工作者」、「理論批判」與「實務經驗」之間的落差,日前(10/5)在「台灣愛滋政策的實務觀察與在地批判:從政策結構與工作實務出發」圓桌論壇中,筆者與其他4位來自不同單位的實務工作者,點出結構面與實務面的矛盾、困境,一方面針對現行政策法規進行批判式的回應,一方面也反思「批判」本身的限制與不足。

曾在2012至2013年期間,擔任「台北市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專案助理」的陳馨傑指出,台灣的「中央防疫考評指標」規範了各縣市衛生單位愛滋防治工作的方向與內容。其衍生的問題是,地方衛生單位在依循著考評指標的重點項目做事時,人力與資源僵固於官僚體系的工具性思維,重量不重質,反而忽略了地方真正的需求,造成防治成效不彰或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同樣也面臨成果考核重量不重質困境的,是從事愛滋個案管理工作的范順淵。作為一位公衛端的未成年個管師,范指出自己被置放在衛生主管機關與感染者之間的位置,並經常在工作實務中面臨做與不做的兩難。范一方面指出個管結構的缺失;但另一方面,他也分享了自身的觀察與心聲,讓我們重新省思某些針對個管師的理論批判,是否真的貼近於工作的實際情況?

延續「個案管理」這個主軸,澳洲國立大學醫學院博士生陳奕村透過其民族誌研究,分享他訪談台灣青少年感染者在個管計畫中的生命經驗與人脈關係。陳就他的實務觀察指出,個管系統某種程度上確實協助、保障了感染者的生活與醫療權益,例如準時拿到處方箋、提升服藥順從性,或是給予個案情感上的支持。陳強調,他總是提醒自己要帶著批判的眼光去檢視個管制度,然而呈現在他眼前的真實情況,是個管師們為「個案/朋友」付出的心力,以及一同進行的微抵抗。換句話說,個管制度與個管師是否真的如同某些學者的批判所言,是幫助國家監控感染者的「秘密警察」或「抓耙仔」,值得我們進一步商榷與對話。

針對此事,筆者也強調「從感染者的角度去詮釋政策或防治措施」的重要性。有的時候,感染者看待國家列管或個管制度,並不認為自己真的全面被管制、監控,而比較是從醫療資源與救助網絡的面向進行考量。此外,個案配合個管師所達成的服藥「順從」性,也不能單純以字面上的意思,就將個管師/感染者視為執行/聽從國家指示、乖乖吃藥的「乖乖牌」。因為,服藥順從性之於感染者在其生活品質與性愛實踐的可能性,還有很多值得我們擺脫意識型態批判,進一步深入了解的功課要做。

最後一位與談者,是服務於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社工張正學。他以3位感染者在工作職場上受到的侵權為實例,分享了他陪伴這些感染者進行申訴的過程。張提到,即便在2007年愛滋專法大幅度納入權益保障的面向,但每一次陪同感染者申訴的實務經驗,都讓他深刻覺得政府必須在權益這塊投入更多心思。張指出,申訴只是一個管道,如何讓這個管道更通暢且具有實質意義,是未來仍須努力的部分。

總結地說,一線工作人員對於自身的角色以及政策結構,的確可以(且必須不斷地)進行反省與批判,並試圖給予建設性的意見。但就上述的實務經驗與訪談觀察,我們也可得知,某些批判論述將從事愛滋篩檢、管理、輔導的工作者通通視為共構於國家新威權體制的打手,其實某種程度上和現況有很大的脫節,使得「批判」很可能流於無謂的「批評」,反而無助於台灣的愛滋政策與感染者的境遇。

(作者為交大社文所博士生、思想高潮發起人)

原文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909

 

 

延伸閱讀
李佳霖:治理「性/病」:台灣愛滋防治的性治理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1.pdf
陳馨傑:被指標綁架的愛滋防治:失能的國家公共衛生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2.pdf
范順淵:做與不做的雙重困境:未成年愛滋個管師的實務經驗述說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3.pdf
張正學:受歧視,申訴行不行?!:一個愛滋工作者對於愛滋感染者工作權益受損申訴>案件的觀察紀錄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4.pdf
陳奕村:台灣青少年感染者在愛滋個案管理計畫下的主體、人脈關係與經驗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