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5

【台灣/愛滋抗藥性】131125 聯合晚報:愛滋抗藥性 突增一倍/131205 聯合報:耐藥性愛滋 國內首見群聚感染

愛滋抗藥性 突增一倍
2013.11.25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黃玉芳/台北報導

國內愛滋病毒抗病毒比率年增一倍!台大醫院研究顯示,去年台灣地區愛滋感染者抗藥性為8%,但今年卻突然增加至16%,足足一倍之多,醫師認為,這與疾病管制署更改愛滋用藥規範,以及不安全性行為有關。

12月1日是世界愛滋病日,台灣愛滋病學會林錫勳指出,疾管署從去年開始,將非核苷反轉錄酶抑制劑列為愛滋感染者的第一線用藥,由於此藥容易產生抗藥性,如患者又不規律服藥,就容易產生抗藥性,增加治療難度。另一個導致愛滋病毒抗藥性個案倍增的原因則是無套性行為。

林錫勳解釋,抗藥性可分為兩種,除了感染後沒好好吃藥,如與體內帶有抗藥性愛滋病病毒者發生危險性行為,就可能成為治療較為棘手的抗藥性患者。

林錫勳建議,感染者在用藥之前應該接受抽血檢查,看看自己體內愛滋病毒對於哪些藥物已經具有抗藥性,以便作為醫師投藥的重要依據,「吃對藥,才能有效治療!」

愛滋感染者伴侶Vincent在記者會自嘲說,絕大部分人對於愛滋都有莫名恐懼,連他也不例外。一次兩人在餐廳用餐,另一半突然喝了一口他的咖啡,當時第一個念頭居然是這樣會不會被傳染。

桃園醫院感染科主任鄭舒倖表示,一般人跟感染者交談、共用杯子喝飲料、使用廁所等行為並沒有感染疑慮;反而是對感染者的偏見,可能帶來壓力。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318356.shtml

SongYY補充說明
關於這篇報導中提到的,疾管署更改用藥規範一事,另一則NOWnews的報導中有更詳細的說明,引述於下

『為節省經費,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義大醫院感染科主任林錫勳說,疾管署去年開始新推「用藥組合」,價廉處方優先,把非核苷酸反轉錄酶抑制劑作為治療愛滋的第一線用藥,但這類藥物容易產生抗藥性,臨床已經看到局部的抗藥性越來越多。

以台大日前發表在國際愛滋病研討會上的最新研究為例,林錫勳指出,去年的愛滋病毒抗藥性比率僅8%,今年調查已經攀升到16%,足足成長1倍;除了用藥來的抗藥性外,還有不少是因為不安全性行為,明知感染,仍未全程使用保險套,直接傳染抗藥性病毒。

林錫勳表示,價廉處方優先,雖然短期可看到節省藥費成效,但長遠來看,愛滋治療藥費以及相關副作用、併發症,所造成的醫療成本反而持續升高,他建議,愛滋治療應回歸健保,建立兼顧財政及醫療品質的治療指引才好。』

而在同一篇報導中,也提到疾管署對此的回應,亦引述於下︰

『疾管署則回應,確因財務問題,才改變用藥準則,但仍可以申請第二線用藥,且去年全國抗藥性約6.7%,研究所指的16%數字,應是單一醫院的個案,甚至是由一人傳多人,全國觀察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特別明顯上升趨勢,會持續監測。』

但是除了台大醫院的研究之外,12月5日聯合報亦刊載了成大對於愛滋抗藥性的研究數字 (新聞轉貼於下),也同樣討論到用藥規範的部份,足見相關問題值得更加重視。

耐藥性愛滋 國內首見群聚感染
2013.12.05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成大出現國內首見的愛滋病耐藥性病毒群聚感染現象,感染比率高達兩成,也就是5個新增患者中就有1個是耐藥性患者,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以「震驚」形容,擔心未來患者會無藥可治。疾管署獲悉上述狀況,期待以個案管理的方式加強防堵。

成大近期將新增病例檢體送往台大分析,發現群聚現象,其中有1名40多歲的男同志愛滋帶原者,以安非他命等方式誘使年輕同志與他發生性行為,進而感染給對方,已確定有4名少年染上耐藥性愛滋病毒,此外還有5名患者也有耐藥性,還在了解感染來源中。

成大護理系教授柯乃熒表示,過去耐藥性病例大多是感染愛滋多年後,因服藥的順從性不佳,成為耐藥性患者。但這批病例卻是一得病就是耐藥性病毒感染,這種是一個警訊,未來耐藥性病例可能會大幅增加。

柯乃熒表示,雖然疾管署監測國內愛滋病耐藥性病例比率為9%,但實際上可能不只於此,目前台大的研究全台約為16%,而成大最高為20%,由於同志活動範圍有地域性,南部其他醫院的抗藥比率應該也都不低。

她表示,國內防疫醫學界認為,比例偏高的原因可能與國內的愛滋用藥政策有關,國內因預算不夠,從兩年前開始讓患者集中使用較便宜的藥物,極可能拉高耐藥性比率。

此外,同志使用安非他命的比率,從2010年的2%,今年已增加到9%,在使用安非他命後容易進行不安全性行為,也是造成耐藥性愛滋病毒擴散原因。

王任賢則表示,目前每年花在治療愛滋患者身上的經費達25億元,且病例每年以3成比率不斷增加,是政府沉重負擔。

王任賢說,不反對使用便宜藥物,但應有配套措施,包括加強個案管控。

他表示,愛滋耐藥病毒患者的增加是全球重視的問題,世界衛生組織多次呼籲各國重視,耐藥患者增加不僅會增加治療成本,也會使患者病情難以控制,甚至無藥可醫。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339983.shtml

2013-11-30

120205 世界新聞網:雞尾酒療法發明人:加國愛滋患者 應不須向性伴侶透露染病/SongYY說明

一位在愛滋病防治研究上享有盛名的卑詩省醫師表示,加國法律不應強迫愛滋病患者向性伴侶透露自身病況。

卑詩愛滋病研究中心(BC Centre for Excellence in HIV/AIDS)主任孟唐納(Julio Montaner)表示,現有的治療方法已可讓性接觸傳染愛滋病的風險降到極低,即使不帶保險套。

孟唐納表示,科學研究並不認為,愛滋患者只要病毒數量已低到偵測不到地步,或從事安全性行為,或者兩者兼具情況下,還會對任何人造成風險。

孟唐納是1996年問世的「雞尾酒治療法」的主要研究主持人,這種療法現已成為全球愛滋病治療的標準療法之一。

他在最新一期加拿大醫學期刊中與另兩位專家共同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指出,愛滋患者使用HAART療法(高活性抗反轉錄病毒療法,即雞尾酒療法的正式名稱)後,可把傳染機率下降96%。文中主張,加國應接受科學證據,承認HAART療法可阻絕愛滋病傳染風險,停止對愛滋病患者未透過自身染病的行為提出刑事控訴。

孟唐納也指出,這類起訴案件在加國正持續增加中,而且件數也領先全球其他國家。事實上,檢察官和警方向他諮商的案件中的被調查對象,多半都已透過治療控制傳染風險,而且也未把愛滋病毒傳染給性伴侶。

不過,孟唐納這一主張,恐怕很難獲得一般大眾接受,特別是近年已陸續傳出幾起愛滋患者未透露病情狀況下與他人性交,導致對方染病甚至死亡的案例。

男子艾及嘉在未告知情況下,把愛滋病毒傳染給兩名女子並致使他們先後身亡,在2009年被判謀殺罪名成立,也成為加國首宗相關案例。另外,他也在同樣情況下與另外十餘女子性交,而被加控十項加重性侵罪名。

文章出處: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2/0205/116663.html

SongYY說明
此篇報導的標題或許會讓人誤解孟唐納(Montaner)醫師的原意,內文也未完整將其完整論點譯出。事實上Montaner的重點是針對加拿大現行法律與執法中,對「感染者未告知性伴侶而發生性行為」一事定罪化,提出建言。原報導應是引自加拿大新聞集團(Postmedia News)的新聞:《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 》(醫生表示:應停止對未告知性伴侶感染身分的HIV感染者判罪入獄)。
茲將該報導醫師的說法節譯於下,從原文報導中我們可以思考:感染者的告知與否,背後的社會污名賦予的壓力是否需考慮?針對HIV感染身分定罪化,是否有助於防疫?

《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部分節譯(完整原文連結請見延伸閱讀):

在訪談中,Montaner表示,有接受適當治療的病患,傳播病毒的可能性會「接近於零」。今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早期接受HAART治療的感染者,將病毒傳染給伴侶的機會下降了96%。
他說HIV患者和其它性傳染病患者不同,HIV因污名與恐懼而被另眼相看
舉例而言,子宮頸癌常因人類乳突病毒(HPV)引起。「我們會將告知的負擔加在感染HPV的男性上,要求每次性行為時都告知他有感染HPV嗎?我們並不會,而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已。」他說。
「將告知的負擔加在感染HIV的患者上,特別是當他已接受治療或是有使用保險套,甚至兩者都實踐了,這樣的要求實在不適當。」
「讓我說的更清楚些,我認為那些舉止不負責任的人,需要有相對應的審判、有法律著墨在那些議題上,如針對錯誤誘導他人、歪曲自己的身分…等。但是當一個政策是選擇性的針對 『HIV』,這是有歧視性的,而且會使人們怯於接受篩檢和治療。」

台灣法條參考
在加拿大,愛滋感染者以刑事案例來處理,近年來已有超過100個以上類似的案例。加拿大的法律規定,愛滋感染者在發生有「明顯愛滋傳染風險」的性行為之前,在法律上責任上必須要告知對方自己感染的身分。但是,什麼是構成「明顯愛滋傳染風險」,其定義並沒有被清楚的描述。(請參考延伸閱讀:《將愛滋傳染定罪化只會使問題擴大》一文)
台灣法條與加拿大略有不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中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延伸閱讀
111219 Postmedia News: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
http://www.canada.com/health/Stop+jailing+positive+Canadians+telling+partners+Doctors/5882334/story.html
111219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原始論文):Ending Canada’s HIV trials
http://www.cmaj.ca/content/early/2011/12/19/cmaj.111848.citation
110818 露德協會翻譯小組整理摘譯自溫哥華太陽報:將愛滋傳染定罪化只會使問題擴大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260&menu1=4&menu2=23
110110 巫緒樑:愛滋除罪不入罪有助於愛滋預防 (原載於權通訊第7期)
https://gplus.org.tw/news_3.asp?NEWID=NEW11110113624862 

TAG:除罪化

2013-11-26

【台灣/愛滋職場歧視】131126 蘋果日報:愛滋患者丟飯碗 6成與歧視有關/NOWnews:職場歧視!愛滋感染者離職 6成遭上司、同事霸凌╱附人間衛視影音報導

愛滋患者丟飯碗 6成與歧視有關
7成患者治療成功 提高工作耐力

2013年11月26日 蘋果日報  報導╱王璐華、黃子倫 攝影╱吳朝奎

國內首份愛滋感染者就業調查發現,愛滋感染者離職原因6成2與罹病有關,包括上司強迫請辭、受到同事霸凌等,丟了飯碗更要面對體力下降的雙重折磨,桃園醫院感染科醫師鄭舒倖昨(25)日表示,患者只要穩定治療,7成可治療成功,提升體力、耐力,甚至超時工作也不受影響。

鄭舒倖醫師表示,根據疾管署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國內愛滋病患計達2萬5954人,其中25歲至64歲個案數計2萬361人,佔感染個案78%,而此年齡層主要以工作為經濟來源,但有不少感染者擔心就醫留下病歷證據而拒絕服藥,體力變差反而影響工作,其實及早治療、規律服藥,除7成病患可治療成功外,其中還有5成的愛滋病患甚至能每周超時工作達50小時以上,但若未服用藥物僅3成患者可達到相同標準。

【這樣做】早服藥穩病情
愛滋病又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簡稱AIDS)主要透過親密性行為傳染,病毒會攻擊人體內的T細胞,使免疫力下降,進而併發各種疾病。鄭舒倖醫師提醒,早發現早治療,能穩定病情,平均餘命可延長46年。

僅初期副作用
愛滋病治療主要採雞尾酒療法,以抗蛋白酶抑制劑等3-4種藥物壓制體內病毒,擅自停藥或漏吃藥,將使病毒產生抗藥性,增加治療難度;鄭舒倖醫師表示,雖需終生服藥,但僅初期2-4周出現噁心、嘔吐等不適,之後就會消失,藥費由疾管署負擔。

治療恢復體力
患者依醫師建議服藥約6個月即可將病毒量控制在小於40copies/ml,同時體內CD4與T細胞數值控制在大於200cell/μl後,即可達較穩定的健康狀態,可與常人一樣正常工作。

【提醒你】無需過度保護
不少人將愛滋病視為絕症,但規律治療即可延長平均餘命,只是疾病仍會造成情緒障礙與陰影,需要家庭、社區與職場的共同支持。鄭舒倖醫師表示,此病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染,即便遭愛滋針扎也僅千分之3感染率,無需恐慌,也不用過度保護,穩定治療可和一般人一樣正常生活。

【醫師說】桃園醫院感染科 鄭舒倖
愛滋病患和所有疾病患者一樣受到《個資法》保護,患者可放心接受治療,不用擔心因為就醫而導致病情曝光。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31126/35463257/%E6%84%9B%E6%BB%8B%E6%82%A3%E8%80%85%E4%B8%9F%E9%A3%AF%E7%A2%976%E6%88%90%E8%88%87%E6%AD%A7%E8%A6%96%E6%9C%89%E9%97%9C

 

 

 

職場歧視!愛滋感染者離職 6成遭上司、同事霸凌
2013年 11月 25日 NOWnews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有愛滋,就沒「頭路」!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今(25)天發表國內首份「愛滋感染者就業調查報告」,發現愛滋感染者離職原因,高達6成都與感染愛滋直接或間接相關,其中最多人是「被發現是HIV感染者」,有人因為每天吃藥、藥袋不慎曝光遭同事羞辱、指指點點,還有老闆甚至直接開口要求走人,充滿職場歧視。

根據衛福部統計,至今年10月底,國內愛滋感染者累計人數達2萬6148人,其中25歲至64歲就有2萬0512人,比率高達78%,上班工作是他們主要的經濟來源,不過不少感染者都在工作受到歧視、排擠,只能選擇隱密病情,甚至擔心就醫留下病歷證據而不敢就醫服藥。

這份「愛滋感染者就業調查報告」,共針對137名已在規律服藥的愛滋感染者進行,調查結果發現,31位失業者當中,高達6成2離職原因和HIV有關,其中被發現是HIV感染者而離職者就佔了24%。

上司強迫請辭、同事霸凌!衛福部桃園醫院感染科主任鄭舒倖表示,國內職場對愛滋感染者仍充滿歧視及標籤化,提高感染者就業困難度及工作壓力,調查顯示,有22%的人離職,是因為不堪同事羞辱或指指點點,另有11%,是被上司要求請辭。

感染者面對身體病痛、體力下降的雙重折磨,也增加就業困難度。今年40歲的「鋼鐵人先生(化名)」,十年前發現感染HIV,一度恐懼、害怕拒絕求醫,引發腦膜炎住院治療,留職停薪3個月後,體力仍未恢復,只好選擇離職。外勤業務轉內勤行政,雖然一開始收入減少了7成,但鋼鐵人先生慶幸,因為相信醫師,乖乖配合服藥,目前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也沒問題,他以過來人經驗呼籲愛滋感染者,除了規律服藥,也要注意飲食及養成運動習慣。

鄭舒倖說,事實上,只要配合醫囑、按時服用高效能抗病毒藥物,血液中甚至測不到病毒,生活與一般人無異,調查中,可以輪夜班、兼差及每周工作超過50小時以上者佔了一半,其他大部分人也能與一般上班族一樣上下班;值得注意的是,未服用抗病毒藥物者,只有3成可以從事夜班工作或兼職、超時工作,體力及耐力較差。

為了讓民眾對愛滋病毒(HIV)及愛滋病(AIDS)有更進一步認識,桃園醫院特別拍攝一部愛滋感染者職場心路歷程宣導影片,鼓勵愛滋感染者規則服藥,千萬不要因為擔心副作用不適而放棄用藥,也呼籲民眾學習包容與陪伴愛滋感染者。

新聞出處:http://www.nownews.com/n/2013/11/25/1030056

SongYY補充:關於NOWnews新聞末段提到的愛滋感染者職場心路歷程宣導影片,經電話詢問桃園醫院,由於要保護影片中受訪感染者的隱私,目前只有在記者會上播放,沒有公開在網路上的計畫。以下為人間衛視的新聞報導

2013-11-25

【台灣/愛滋平權】131125 新頭殼:追求愛滋零成長? 先破「高危險族群」迷思

追求愛滋零成長? 先破「高危險族群」迷思
新頭殼newtalk 2013.11.25 王立柔/台北報導

台灣愛滋病學會今(25)日召開「愛滋平權」記者會,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感染科醫師謝思民大力破除迷思,指出「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他表示社會上將男同性戀等族群與愛滋連結在一起的刻板印象,只會造成異性戀族群的感染風險被低估,很多應該篩檢的人根據「高危險族群」的標籤判定自己不可能有事,就不去篩檢並繼續傳染給他人,也就是說,「高危險族群」的觀念不但無法真正保護大眾,還造成反效果。

12月1日的「世界愛滋病日」即將來到,台灣愛滋病學會與其他多個團體今天指出,台灣當前還是沒能做到「零成長、零歧視、零死亡」的目標,而這三者其實環環相扣;愛滋在社會上仍攜汙名,醫療待遇也較其他傳染病差,政府甚至對「明知自己為愛滋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傳染於人者」,祭出和重傷罪同等的刑責,致使許多人不敢講、不敢治療;從公共衛生的觀點來看,將某些人視為「高危險族群」的迷思和刻板印象,也造成許多實際上可能感染愛滋的人不去篩檢,無法真正保護大眾。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林錫勳指出,目前台灣法律規定「明知自己為愛滋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刑責就跟「重傷罪」是一樣的。他認為,這可能造成不敢篩檢、不敢告知伴侶的狀況,或者讓這條法律成為勒索愛滋病感染者的工具,與立法本意悖離,無法降低一般民眾的感染風險,反而讓愛滋病毒在黑暗中滋長,感染者也很難盡早投入治療。

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感染科醫師謝思民更針對「高危險族群」的觀念強調,這是過時的觀念,因為「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民眾常將男同性戀者或靜脈毒癮者與愛滋病連結在一起,異性戀族群則被低估,但事實上,52歲「從一而終」的家庭主婦、79歲配偶已過世多年的老先生、32歲未曾發生一夜情的異性戀男性等各種身分的人,只要發生了不安全的性行為,或者就算性伴侶是單一的,也可能因性伴侶曾經發生過不安全性行為,間接被傳染愛滋。

謝思民說,「高危險族群」的迷思,加上愛滋病早中期沒有症狀的特性,會讓很多不算傳統「高危險族群」,但實際上極可能感染愛滋的人不去篩檢,無法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中正大學學生江蘊生則以一個愛滋感染者伴侶的角度,來到記者會現身說法。他表示,目前與他交往2年3個月的伴侶阿宅是愛滋感染者,而當他主動去了解愛滋、有一定程度的知識之後,才發現社會對愛滋病的恐懼真的是深植人心,因為有次當他和阿宅共用一杯飲料時,心裡竟然還是閃過「有沒有可能被感染」的念頭,即使他明知不可能。

但江蘊生表示,他從這件事裡看到的是,就連他都會不自覺地「歧視」自己的伴侶、漸漸才克服恐懼,那麼愛滋感染者平常在大環境裡受到的不友善可想而知,而這些不友善,在在影響愛滋感染者的學習與工作表現等,比方說在工作場合裡,愛滋感染者可能就不敢讓同事看到自己在吃藥,或是聽到同事在背後議論他,辛苦地待在一個充滿敵意的地方。

至於與阿宅的交往狀況,江蘊生指出,早在交往前他就知道對方感染愛滋,但重要的是,阿宅非常正視自己感染愛滋這個事實、願意講出來,讓江蘊生能夠和阿宅一起面對歧視的環境、分擔彼此的情緒和壓力。

此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也來到現場,對「愛滋平權」的概念表達支持,呼籲政府加強宣導與愛滋相關的正確知識,才能真正保護更多人。

影片為中正大學學生江蘊生以一個愛滋感染者伴侶的角度,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2013/11/25/42227.html

延伸閱讀以下幾篇報導均能呼應本報導中,「高危險族群」迷思可能帶來的防治漏洞。其中一則新聞提到台灣1年內發病的愛滋新增患者中,異性戀佔4成,高過男同性戀的3成,和大眾刻板印象不同。另一則新聞則討論到美國首府華盛頓的HIV感染率比許多非洲國家的要高。原因是多年以來,華盛頓一直把問題大大歸咎於同性戀者和注射吸毒者。但新披露的數據顯示:愛滋病的轉播以非洲裔美國人為中心,並向異性戀的大眾人口滲透。

【台灣/愛滋現況】130908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1年內愛滋發病者 異性戀高於男同性戀/附:一位愛滋工作者的回應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91301210763&myarea=2
【美國/愛滋防治】120618 網易探索:美國首都愛滋病氾濫 感染率甚至超非洲國家  愛滋病防治計劃由國外轉向國內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2123553445&myarea=2
【台灣/愛滋預防】130918 台灣立報:愛滋宣導重男輕女 防疫現漏洞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92994136678&myarea=2

2013-11-25

【台灣/愛滋人權】131125 台灣立報:愛滋日將近 政府防治成效差

SongYY說明
以下的立報報導的最後一段,討論了愛滋除罪化的議題。現行的愛滋條例利用相當於刑法的重罰,想要達到遏止有人蓄意傳染愛滋病毒與他人的目的,但這真的有用嗎?
日前新頭殼的報導中,林錫勳醫師便以實務經驗提出:這樣的法條『可能造成不敢篩檢、不敢告知伴侶的狀況,或者讓這條法律成為勒索愛滋病感染者的工具,與立法本意悖離,無法降低一般民眾的感染風險。』在國際上,UNAIDS 今年五月出的政策建議也對愛滋入罪化做了明確的檢討,爽歪歪網站之前亦刊載了美國總統愛滋諮議會國際愛滋司法聯盟對於反對愛滋入罪化的主張,以及其他國家相關的新聞。這些資訊都顯示了:終結將不告知身分與傳染過度入罪的愛滋條例,是目前的國際趨勢,也才有助於愛滋防疫。
關於這個主題,熱線愛滋小組義工Wilson在世界愛滋日的前夕,做了一張適合做為臉書封面照片的圖片,歡迎大家在世界愛滋日這天一起把臉書的封面照片換成這張,一同支持愛滋人權!  下載網址
 http://cl.ly/image/190e36311K0O

愛滋日將近 政府防治成效差
2013-11-25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世界愛滋日即將到來,台灣距離聯合國的零成長、零歧視、零死亡「三零目標」究竟還有多遠?台灣愛滋病理學會25日召開記者會,以「破功」形容今年的防治成果,希望政府可以加強努力。

年增千例 零成長破功
據疾管署統計,今年截至於10月底,本國籍感染者新增1,950例,去年同期是1,850例,成長9.67%。若加以換算,平均每4小時新增1名感染者。台灣愛滋病理學會秘書長林錫勳直言,「零成長」的願景可謂破功。

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謝思民指出,台灣每年愛滋感染人數從3千多人的高峰下降至2千多人,但下降的主要是靜脈毒癮感染;不安全性行為導致的感染仍持續快速成長。

為達到「零成長」目標,謝思民認為重點在於「擴大篩檢」與「早期醫療介入」。他指出,擴大篩檢可讓民眾及早瞭解身體健康,進而減少因為不知情而傳染給他人的情況。但謝思民表示,這在人性本善的前提底下才成立,也就是得知自己感染愛滋,進而節制自我的行為。

至於早期醫療介入,謝思民表示,及早就醫有助於維持身體免疫功能,維持身體健康狀態,避免病發。如此一來,因性行為而傳染給他人的機率會跟著下降。

政府無作為 歧視表現差
林錫勳表示,科學及醫療的進步,達到零成長與零死亡不成問題,較為棘手的反而是零歧視。本身是感染者的阿宅(化名)就認為,零歧視還需再努力。

就他的觀察,阿宅認為政府公衛體系並未認真解決零歧視問題,主要還是靠民間單位在推動,公衛部門只是跟在後面亦步亦趨。以保密體檢資料為例,就是因為非政府組織提出申訴才有不一樣的處置。他認為,公衛部門應該積極跟民間單位合作,推出友善政策。

日常生活中,阿宅表示,熟人當然較少歧視,但如果面對陌生人,或是旁人不曉得現場有感染者的情況下,談到同志或其他議題時,仍舊可以聽見有關愛滋的污名與偏見。

阿宅的男友江蘊生本身並非感染者,他也坦承,交往之前,他確實對愛滋存有恐懼。剛在一起時,性行為有全套保護,結束以後仍拚命刷洗身體,共喝飲料也擔心會被傳染。但隨著交往日久,他對愛滋開始有更正確的認識。

林錫勳表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修法,有意取消外籍感染者必須遣返的規定,在零歧視的努力上算有所進步。

至於「零死亡」的部分,因為醫療進步,感染者存活率大幅提升,但林錫勳提醒,許多人不知自己感染HIV,直到愛滋病發才瞭解自己感染,延誤了治療時機。

謝思民強調:「愛滋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只要知道自己有過不安全的性行為,都應該進行篩檢。他指出,感染愛滋不是少數人的專利,異性戀族群的感染情況很可能被低估。

經費少 防治治療難兩全
愛滋回歸健保是愛滋平權另一個重要議題。目前,愛滋治療費用由疾管局的公務預算支應。但林錫勳指出,疾管署的愛滋公務預算是固定的、有限的,無法擴大早期治療工作。

另外,面對愛滋年輕化的趨勢,林錫勳表示,政府一方面需要增加防治預算,同時治療負擔也日益沉重,疾管署經費有限,很難同時兼顧「防治」與「治療」。

林錫勳指出,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條規定,政府有責任提供醫療服務給所有感染者;就全民健保而論,感染者是國民、也有繳健保費,健保沒理由排除特定的族群與疾病,這是醫療平權的問題。

回歸健保有利多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則表示,疾管署用公務預算支付愛滋治療費用,目前已是超支狀態,更何況感染者人數還在持續成長。

她表示,健保預算穩定,有益於感染者的身體健康;另外,回歸健保可以讓愛滋與其他疾病一起被等同看待。

回歸健保不只是對感染者有益,對社會大眾同樣有利。林宜慧指出,回歸健保是「一石二鳥」之計,感染者因健保獲得穩定治療,讓感染者維持身體健康,可降低感染者傳染機率,就「防治」而論,有出乎想像的作用,而也是社會大眾所樂見的。

愛滋應當除罪化
在愛滋除罪化的部分,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透露,目前衛福部部內對於《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的規定「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傾向於不改。

「全世界只有我們判這麼重。」林錫勳表示,該規定的刑責幾乎等同於《刑法》第278條的重傷害罪。不僅如此,該規定除了是公訴罪,檢警可主動偵查之外,即使沒有傳染給對方的未遂犯,同樣也在處罰之列。

林錫勳建議,第21條的「隱瞞」應改為「惡意且證實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所謂的「證實」則有嚴格定義,必須透過醫療鑑定,證實受害者確實是被遭到指控的帶原者所傳染,且由陰性轉為陽性。

對此,林宜慧則傾向於拿掉第21條的規定。林宜慧認為,刑法已經有傷害、重傷、殺人罪的規定,可以直接交由法官作個案式認定,不必把愛滋單獨出來,特地將愛滋視為一種殺人方式而加以限制規定。

她認為,不管法條文字使用「蓄意」、「隱瞞」或「惡意」,就算事先告知或兩相情願,告上法庭仍可能翻臉不認,法官仍要進行裁奪。

(圖說)台灣愛滋病理學25日舉辦「愛滋平權.友善帕斯堤(Positive)」記者會,由左至右分別是台灣露德協會理念推廣組組長楊家淇、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公關企劃郭立凱、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台大感染科醫師謝思民、台灣愛滋病理學會秘書長林錫勳、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以及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圖/中央社 文/李威撰)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445

2013-11-24

130920 立報:反同性婚者疑慮 學者逐一回駁/主場新聞:教宗: 教會過於沉迷反對同性戀和墮胎 要變得更有憐憫/131113 立報:夏威夷可以結婚了!

反同性婚者疑慮 學者逐一回駁


(圖說)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中)與尤美女(左)等人於2013年11月19日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從法理、宗教、公民角度出發,討論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圖文/中央社)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立法院19日首次召開婚姻平權法案公聽會,會場上反對者不斷強調,開放同性結婚不僅破壞婚姻制度,而且不利於後代教養。但學者也提出反駁,認為反對者必須提出證據,不能光憑假想就竭力反對。

沒有證據的反對 就是歧視

政治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李怡青表示,國外已有大量心理學研究指出,無論是同性伴侶的感情相處穩定性,或是同性戀父母的親子教養,表現都不亞於異性戀者。她呼籲,反對者阻止同志成家時,應該要參考已有的研究證據,而非先入為主地假定會發生負面的結果。

由於愈來愈多研究顯示,同性戀與異性戀在身心健康上沒有差異,所以美國心理學會與美國精神醫學會自1975年開始,不再將同性戀視為精神疾病。美國心理學會甚至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在內的同志權益。

美國心理學會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基於性取向而剝奪為人父母或作為人而應該享有的權利,都構成所謂的歧視。李怡青解釋,就學理的定義,歧視是指沒有任何證據提供支撐底下,因為一個人的身分而給予負面對待,或對其心生不當的情感。

伴侶關係 既穩定又公平

部分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擔心,同性交往關係不穩定,進入家庭會動搖婚姻的穩定性。但李怡青指出,外國學者庫爾德克(Lawrence A. Kurdek)經過長期追蹤同性與異性伴侶發現,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感情穩定度並無明顯差異。

庫爾德克的調查發現,同沒有子女的異性戀伴侶,在11年的時間內有18.7%的伴侶結束關係。沒有得到社會、家庭或法制支持的同性戀者,在12年的時間內有19.0%的男同志伴侶與23.8%的女同志伴侶結束關係。

此外,也有研究指出,同性伴侶比異性戀伴侶更注重平等。佩普盧與芬格赫(Peplau & Fingerhut)的研究指出,同性伴侶的家事分工遠較異性伴侶公平。李怡青指出,同性伴侶更注重平權概念,主要依據興趣及能力進行家事分工,而非男性該做甚麼、女性該做甚麼的性別刻板印象。

親子教養 不比別人差

另一個經常被用來阻擋同性婚姻的理由,就是同性家庭不利於子女教養。公聽會上,身為母親的王英華表示,小孩擁有異性戀父母,才有健康的家庭。她表示,同性婚姻通過,孩子會在恐怖的環境中長大。另一名自稱代表眾多媽媽發聲的周麗珠也呼籲,開放同性婚姻將不利於孩子的權益及成長,她希望立委三思而後行。

對此,李怡青也提出證據指出,美國學者回顧1978年至2000年的研究,發現同性戀家庭的孩子,無論情緒功能、認知功能、性別認同、性取向或是行為調節,表現都與異性戀家庭孩子無異。

相反的,異性戀家庭子女卻有較為僵固的性別刻板印象,認為男性與女性有各自合宜的行為模式。李怡青表示,小孩的性別僵固(sex typing)愈嚴重,愈容易影響身心狀態,所以社會才會逐漸鼓勵生理性別不應該對應於既定的行為方式。

李怡青認為,家長的擔憂可以理解,但她建議,家長應該思考對待子女的方式,設法讓子女有更好的身心發展,而不是限定子女只有一條路可以走。

李怡青表示,絕大多數同性戀者都在異性戀家庭長大,成長過程遭遇非常多的受害經驗,像是被家人拒絕。與此同時,同性戀孩子的身心狀態,卻要表現得跟異性戀一樣,而社會就是這樣對待同性戀。「就像兩個人在比賽賽跑,你要其中一個人揹著10公斤的裝備跑,而且只准他贏、不能輸。」李怡青表示。

同性婚姻 害到誰了?

這學期的某次課堂上,李怡青跟學生討論同性婚姻議題。她問學生:「你們支不支持同性婚姻?」大部分學生答:「同意。」她問:「為什麼你們同意?」學生直率地反問:「為什麼不?」李怡青表示,學生的思維已傳達出一項訊息:如果一個人的身心狀態,對他人或社會都沒有任何負面影響,為何不能享有基本人權?

「反對方提到尊重,但尊重如果只是口頭講講,實質資源卻不給,這不叫尊重。」李怡青認為,同性婚姻應該開放:「因為這是一件對的事,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跟證據顯示同性戀有害於自己、有害於他人、有害於社會。」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301

 

教宗: 教會過於沉迷反對同性戀和墮胎 要變得更有憐憫
2013-9-20 11:24:30

教宗方濟在最新的訪問 中表示,教會變得過於「沉迷」反對同性戀和墮胎,教會需要一個新的平衡、醫治傷口和尋找被排斥和失散的人。

教宗說教會太集中於那些小規矩 ("small-minded rules" ),失去教會的真正目的。「最重要是宣講耶穌愛你。教會應是恩典的使者」。「教會應該是所有人的家,而不是一個只關注教義、正統性及一小部分道德的小教堂」。

教宗又提到曾經一次被人挑戰他是否接受同性戀。當時,他反問「如果上帝看到一個同志,祂會是以愛肯定他,還是會拒絕、指責他?」教宗說必須要考慮那個人(的感受)。

教宗的最新訪問,可能會令到部分教會失望。上週,美國羅得島主教Thomas Tobin 在其教區的公教報中,公開表示教宗在上任後六個月未有反對墮胎,感到失望。方濟說他覺得在這議題上沒有必要高調表達。

「我們不能只是堅持同性戀和墮胎的議題,這是不可能」「教會對這些的教導很清楚,而我是教會的兒子; 但我們不應每時每刻都談這些議題。」

這次是繼七月教宗公開表示「如果有同志真心追求上帝,他並沒有權利論斷他」後,第二次公開評論有關同志議題。上一次教宗的評論已大大震撼全球恐同宗教陣營,明光社 其後多番撰文解畫,指教宗其實並無改變立場。教宗今次再度表達意見,相信是代表天主教會將會對同志平權採取一個更温和開放的態度。

原文網址  http://thehousenews.com/lgbtq/教宗-教會過於沉迷反對同性戀和墮胎-要變得更有憐憫/

可以結婚了!
2013-11-13 22:27 作者:路透

(上圖)美國夏威夷州參議院12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最後一道立法關卡,成為美國第15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州,數百名支持者戴著花圈,擠滿參議院旁聽席及大廳,歡呼加鼓掌慶祝,圖攝於2013年11月12日。據《中央社》報導,要求召開特別議程表決法案的民主黨籍州長艾伯克倫比(Neil Abercrombie)預計13日早上簽署法案,法案於12月2日生效。(圖/路透 文/劉耘)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092

2013-11-24

131118 立報:公主漫步雲端:《青春水漾》沒有人獸交/131122 ETtoday:曾陽晴控《青春水漾》涉獸交?學者反嗆:連隻螞蟻都沒

公主漫步雲端:《青春水漾》沒有人獸交
2013-11-18 19:01 作者:本報訊

(圖說)性別平等教材引發爭議,遭監察院糾正;教育部長蔣偉寧(左)於2013年11月15日在立法院接受訪問時表示,這些教材是供教師教學參考,不是直接發給學生。(圖文/中央社)

■卡蜜兒

目前,又有不明的團體又在網路上散布關於《青春水漾》的不實言論,甚至以此做為號召大家上街頭的理由。

身為出版《青春水漾》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理事,連我都不知道「台北市公立國小5年紀以上已有20多所公立國小,國中、高中,把性教育課程納入正式教材」,請問統計數據在哪裡?雖然,如果事情真是這樣,我們會蠻高興的,5年級以上已經邁入青春期,的確應該好好地進行相關的性教育,但是根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統計,2年來,協會的講師只到全台灣總共「6」所小學對教師講過這個影片,對象是「教師」是「教師」是「教師」!

其次,在許多毀謗言論裡不斷出現的「人獸戀」,證據又在哪裡?莫不是某些自己看過人獸戀的人士把之前的印象誤植在我們《青春水漾》裡了?這部影片從頭到尾沒有出現人獸戀,準確地來說,連一隻動物的畫面都沒有!如果找得到畫面,依某單位能力,不早就嗜血地剪接來大轉特轉了?

拜託這些有心人士,至少也找影片來看看,公播版不過1,800元;竟然還說影片裡提到「做愛不需要戴保險套」,完全曝露出根本是沒看過此影片最明顯證據。在《青春水漾》裡,保險套出現在第27分50秒。不只是《青春水漾》,我還會搭配疾病管制局委託蔡阿嗄拍攝的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影片,加強老師、學生們對於「安全性行為」的知識與能力。

至於,和學生討論「哪裡是性敏感帶」,為什麼是如此令人大驚失色的事?如果「性教育」不談性,到底要談什麼?人不需要了解自己的感覺,知道自己在親密關係裡如何更愉快地享受這段關係?還是說面對性行為,只是「婚姻」裡的義務,「牙一咬就忍過去了?」,如果是這樣,那的確不需要「性教育」。

但是,若我們真心希望年輕人在成年之後的親密關係有良善的互動,那就需要好好地從小就依著不同成長階段,搭配適當的材料和孩子談。「性教育」會談到「性行為」,但那只是性教育裡很細微短暫的一環,如何認識自己的身體、保護自己、了解自己的感覺、照顧自己,捍衛自己身體自主權,愛自己,然後,才能和其他人相愛,以及做愛。

而且1130的遊行本來不是為了反對多元家庭法案?怎麼又變成以「反對性教育課程正式納進入國小國中高中課程」為號召?用各式抹黑、毀謗手法把一群愛家愛孩子的家長騙上街去,難道才是這個遊行屆時會有30萬人的灌水手法?(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198

 

曾陽晴控《青春水漾》涉獸交?學者反嗆:連隻螞蟻都沒
 ▲知名「兩性作家」曾陽晴十分關心「多元成家」議題,常在其臉書轉貼相關訊息,卻引發軒然大波。(圖/翻攝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兩性作家」曾陽晴疑在個人臉書PO文,批評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涉及人獸戀,引起部份家長團體疑慮,找議員開記者會要求禁播。「我看過《青春水漾》50幾次,影片中別說動物,連隻螞蟻都沒有,何來『人獸交』劇情?」兩性教育學者痛批,曾陽晴根本沒看過影片就散布謠言,身為公眾人物非常不負責任。

北市家長團體日前召開聯合記者會,質疑知名導演傅天余執導的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內容討論性感帶、性高潮,「簡直跟A片沒兩樣!」並指影片甚至提及「做愛不用戴保險套」、「人獸交」等錯誤觀念,呼籲全國家長11月30日走上凱道,反對「性教育」納入「性教育課程」。

「保險套出現在第27分50秒!」對此,負責出版《青春水漾》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喊冤,反控批評者根本沒看過影片就造謠,支持影片的教育學者追蹤謠言來源,發現兩性作家曾陽晴在個人臉書PO文,「《青春水漾》內容不但提到人獸戀,還教導學生知道哪裡是敏感帶」,轉發次數高達1800多次。

屏東教育大學講師蔣婉斯接受《中國日報》訪問時指出,他們發訊息詢問,曾陽晴不回覆,卻悄悄刪除該文,令人懷疑謠言的確出自曾。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質疑,「如果『性教育』不談性,到底要談什麼?」強調孩子從小依著不同成長階段認識自己,未來成年之後的親密關係才能有良善的互動,和其他人相愛、做愛。
高師大性別教育所教授游美惠也同意,台灣人長年習慣「恐嚇式的性教育」,《青春水漾》提供正面的內容供師生討論,公眾人物卻連影片都沒看就隨便發言,太不負責任。《ETtoday新聞雲》記者曾嘗試聯絡曾陽晴,但他的手機自21日起就一直關機。

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2/299122.htm#ixzz2lX2NaaYd

2013-11-24

131121 立報:跨性別:強制手術是國家暴力

跨性別:強制手術是國家暴力
2013-11-21 22:06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衛福部21日舉辦「愛擁抱.不擁暴」反性別暴力資源網啟用儀式暨研究論壇的同時,跨性別團體在場外同時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停止向跨性別施加暴力,放寬變更法律性別的規定,不再要求強制變性手術。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芷儀表示,強制手術剝奪跨性別者的生育權,使跨性別者喪失生育力,有些跨性朋友為了獲得法律的性別承認,只得默默承受國家加諸在跨性別者身上的暴力。

國際潮流 認定心理性別

會場內,當衛福部特別將聚焦放在荷蘭經驗、認為荷蘭可以作為性別暴力防制的參考學習對象時,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表示,政府也應該學習荷蘭如何友善地對待跨性別者的性別變更需求。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指出,「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 2011 年發布一份報告,指稱荷蘭法律侵犯跨性別的人權。結果,荷蘭政府立即提出修正案,簡化性別變更手續、取消強制手術才可變更性別的規定,下議院隔年就通過修正案。

此外,日前阿根廷一名原生性別為男性的6歲孩童,心理性別認同是女性,但政府願意承認她的女性身分,讓她成為一名女孩。吳芷儀表示,國家如果不承認小孩的性別認同,只會讓孩子的求學與成長過程變得更艱辛。

吳芷儀表示,目前國際人權潮流認定的性別是心理性別,不是傳統上的生理性別。而強迫手術的要求,實際上也違反了兩公約的「禁止酷刑」規定。

內政、衛福互推拖

變更性別是否取消手術的規定,內政部與衛福部出現互踢皮球的情況。內政部認為,性別認定應該交由專業的醫療單位判定;但醫療主管單位衛福部卻認為,制度變更終歸要由內政部點頭同意。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伊婷表示,今天選擇向衛福部抗議,就是希望衛福部可以站在保障跨性別者生育權的立場,一旦有衛福部的背書,內政部很可能不再堅持強制手術的規定。她希望,衛福部可以從跨性別的立場出發,提供友善的專業意見給內政部。

跨性別倡議站召集人陳薇真表示,跨性別變更法律性別,內政部應承擔起主要責任;至於衛福部,雖然扮演配合者的角色,但仍必須保障跨性別者的醫療權益。

陳薇真表示,無論是國內變性手術的醫療品質,或是賀爾蒙治療的可近性,都需要再作改進。她指出,目前全台灣僅有林口長庚一名醫師提供賀爾蒙治療服務。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