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7

【台灣/行動實踐】蘋果日報、東網:店家挺阿立「餐具請愛滋患者洗」/附 h*ours café 聲明稿全文:消弭歧視,愛滋無礙

以上圖像創作由: Egg Wei Chen 創作,轉載於 h*ours cafe 的粉絲專頁。

爽歪歪說明
如果你進入一家餐廳/咖啡店,老闆和你強調:「本店所有の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你會有什麼反應?
國防大學因愛滋將阿立退學一案經媒體廣為人知之時, h*ours café 的店長阿Joe在店門口特別就放了這樣的看板,表示對阿立的聲援。經過網路名人阿空的轉貼、媒體的報導,引發了相當的關注與討論。為回應這些不同的聲音,8月25日h*ours café 也特別在臉書粉絲頁發表了正式聲明,也再引起媒體的後續採訪。這項充滿意義、值得思考的運動實踐,爽歪歪網站選擇了以下報導與文章轉載於下 (可按以下超連結快速跳轉):

店家挺阿立「餐具請愛滋患者洗」

門口公告引熱議 店長:多理解勿恐慌

2016年08月25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

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化名)疑因染愛滋病遭退學,還傳出校方要求他餐盤和衣物與他人分開洗,台北市h*ours cafe咖啡店為聲援阿立,近日在門口放置公告「本店所有の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引發熱議,有人說「愛滋不會影響工作,歧視才會」,也有人擔心若洗碗者割傷流血怎麼辦。

「無傳染風險」

阿立於二○一二年學校例行健檢時,被驗出罹愛滋病,從此國防大學不斷暗示他主動退學,隔年以品德問題將他退學。阿立向衛福部提出申訴,衛福部認為國防大學歧視愛滋病患,國防部不服,一度告上法院。

為聲援阿立,h*ours cafe咖啡店近日在門口放置「本店所有の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的公告,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說:「無知與歧視才會殺死一個人。」該店店長阿Joe昨說,放置公告是希望大家面對愛滋感染者議題,應多一些理解與關注,而非恐慌與排拒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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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聲援阿立公告(右圖)的店長(左圖)希望外界對愛滋患者多理解。莊宗達攝

衛福部疾管署首席防疫醫師羅一鈞說,愛滋病毒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染,一離開人體,在空氣中數分鐘即失去傳染力,由愛滋感染者清洗餐具絕無傳染風險。

聯合國愛滋病防治計劃署亞太地區辦事處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不評論訴訟中的個案,但強調對愛滋病感染者零歧視的原則;該署月初也曾致函我疾管署,支持捍衛病患免於歧視,並提供國際相關判決供參考。

文章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825/37359512/

讚!店家放窩心告示:餐具是愛滋感染者清洗

08月22日(一) on.cc東網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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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空」與店家門前的牌子合照。(互聯網圖片)

本就讀台灣國防大學的阿立(化名)被驗出感染愛滋病後遭校方退學,事件突顯愛滋病患者在社會面對的歧視、不公平和誤解,台灣有一家咖啡店則以行動聲援這幫弱勢社群,主動承認餐具是由愛滋感染者清洗,「敬請安心使用」,希望打破社會對愛滋病的成見。

台灣同志界紅人「阿空」近日在facebook發貼文表示,看到那家咖啡店門口放了一塊寫着「本店使用的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的牌子,任由每個路人指指點點的時候,覺得「充滿洋蔥」,他感受到了什麼叫做「在生活中實踐運動」,「我們都知道感染者清洗過的餐具用起來不會怎樣,但是當你實際遇到的時候,反應會是什麼呢?」

他續指,希望大家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把握機會跟身邊的人互相提醒,不是「愛滋沒那麼可怕」這樣的空話,而是認真的設想「生活中遇到愛滋議題」的情境,「那個被以往的錯誤價值觀所灌輸出來的情緒反應,才是我們真正要面對的」。

貼文獲得不少網民回應,「太酷的公告了」、「打破那些沒有腦袋的歧視」、「愛滋不會影響工作,歧視才會」、「無知跟歧視才會殺死一個人啊」、「對愛滋的認知,大家還有待進步啊」。

文章來源:http://hk.on.cc/tw/bkn/cnt/news/20160822/bkntw-20160822030115870-0822_04011_001.html

消弭歧視,愛滋無礙

「h*ours café發佈『請感染者清洗餐具』公告引發網友議論事件」 聲明

滋學生阿立四年前遭國防大學巧立名目退學,日前h*ours café 為聲援阿立,於店門口放置一則公告訊息 :「本店所有の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網路紅人阿空亦至店前與告示標語拍照,上傳至網路表達「感受到了什麼叫做『在生活中實踐運動』」的肯定態度。而告示的標語直接挑明、毫不遮掩的文字,引起網友至新聞頁面下激烈討論。

支持愛滋感染者權益的網友紛紛至網上回應「愛滋不會影響工作,歧視才會」、「無知與歧視才會殺死一個人啊」,而也有許多網友質疑「萬一洗碗盤割傷流血了怎麼辦?」、「這是最基本的『安全衛生』問題,吃的食物都已經讓人不放心了,現在搞得連吃的器皿我都要考慮,太累了」,認為感染者將造成生活中潛在的感染風險,憂心感染者會無意間散佈病毒。護家盟更在八月二十二日發佈聲明表示:衛福部「干預大學自主、變相鼓勵不當性行為」,聲明內容則認為國防大學「針對學生阿立的退學處分無任何程序問題,更非對感染者的歧視」。

但我們在此希望進一步跟各位分享以下資訊:今年七月份聯合國愛滋病組織致函疾管署,表示關切學生感染者遭受退學處分之案件;其後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林全也相繼表示支持愛滋學生爭取受教權,此退學處分案件逐漸受到越來越多來自國內外的關注;衛福部更於日前對國防大學做出高達百萬的行政裁罰。

一直以來台灣的防疫政策與公衛體系中慣以恐嚇口吻,強調愛滋疾病的可怕與蔓延,甚至不當地過度連結愛滋病毒[註]與同志社群,形成社會中對於愛滋疾病的排拒與恐懼氛圍。此次國防大學學生遭退學之案件,宛若對表面和諧、實則歧視的社會給予重擊和揭露,使得愛滋防疫、感染者權益、愛滋藥費等議題在社會中再次引發議論。對此h*ours café 誠摯地相信,面對感染者議題,我們需要的是更多的理解與關注,而非恐慌與排拒的態度,因為感染者朋友就與你我生活在一起,是我們的家人、伴侶、同事、老師、同學。

h*ours café 店長阿Joe也希望向社會說明:店家慣以公告方式說明店家所使用的原物料、食品材料健康無慮、可安心食用,是一種向消費者說明店家商品品質良好的指標。「本店所有の餐具均請愛滋感染者清洗過,敬請安心使用」的標語有兩層含義:對店內而言,是希望能讓來店內消費的客人瞭解店家對感染者、HIV議題的關注與支持,同時呼籲這項議題需要更多朋友的關注;而對店外的社會大眾而言,標語希望傳達的訊息是「感染者朋友是與你我生活在一起的一份子,但社會中對於愛滋的恐懼與排拒將使我們對HIV、感染者與愛滋病的距離更加遙遠」。h*ours café 期待藉著標語提醒彼此:HIV與感染者不只是需要關注的議題,更是與你我一同生活的一份子。

[註]HIV病毒(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俗稱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主要透過 (1)不安全的性行為、(2)輸血與共用針頭、稀釋液與(3)母子垂直感染這三種途徑傳染。目前台灣採用的雞尾酒療法,可抑制病毒複製,協助免疫機能重建,若早期控制病毒維持免疫力,在台灣感染者仍可有良好的生活品質,與一般人無異。(關於HIV病毒及愛滋感染相關問題,可至熱線爽歪歪SongYY網站查詢)

聯繫資料

聯絡人:h*ours café 店長 阿Joe
電話:(02)2364-2742 信箱:hoursmug@gmail.com
店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10巷8弄12號
營業時間:每日下午兩點至晚上十一點
『本文圖像創作由: Egg Wei Chen 創作提供,萬分感謝。』— 在 h*ours cafe 的粉絲專頁

文章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hours.cafe/photos/a.297104273634925.83676.290076757671010/1309049912440351/?type=3&theater

2016-07-24

【台灣/A型肝炎】160712 優活健康網:發燒多日不退 竟是急性A肝 / TVBS: 40歲以下嗎? 請快接種A肝疫苗

圖片來源: Flickr photo by Hee Correa

發燒多日不退 竟是急性A肝

2016-07-12 優活健康網記者 湯蕎伊/綜合報導

名28歲男性,因連續多日發燒、食慾不振及全身倦怠,至醫院急診就醫,抽血發現肝功能異常,肝細胞指數(GOT/GPT)超過正常值的100倍以上,黃疸指數略高,診斷為急性肝炎,兩星期後,與他同住的弟弟也因為急性肝炎住院,檢查結果發現兩人皆有急性A型肝炎。

由糞口傳播 流行於亞洲、非洲

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醫師鄭琬豑說明,A型肝炎屬於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是由A型肝炎病毒感染所引起的疾病,主要經由糞口途徑傳播,依據疾病管制署流行病學說明,主要流行地區包括亞洲、非洲與中南美洲地區,台灣目前因整體環境衛生條件已較進步,一般人在嬰幼兒時期沒有接觸到A肝病毒,無法產生免疫力,一旦至青少年或成年後才有機會接觸到時,發病症狀可能會比較嚴重。

最好預防方式 接種A型肝炎病毒疫苗

鄭琬豑醫師表示,民眾日常主要需注意飲水及飲食衛生,環境衛生清潔也很重要,此外,因為A型肝炎最好的預防方式,還是靠接種A型肝炎病毒疫苗以得到保護力,另外,鄭琬豑醫師提醒要前往A型肝炎流行地區的工作者,特殊職業如廚師及餐飲食品從業人員,或是有發生不安全接觸等性行為民眾,建議可以自費接種A型肝炎病毒疫苗,以預防可能的感染。

文章出處: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40451

HepA1

【A型肝炎】40歲以下嗎? 請快接種A肝疫苗

2016/07/13 TVBS 記者 許碩穎 / 美編 鄭勝元 / 報導

眾對於A肝的認知較少,而且年輕一輩(40歲以下)未曾感染A肝,體內缺乏抗體,一旦感染,可能爆發群聚感染的危險。

學童小欣(化名)在今年初因高燒不退,且出現不尋常的強烈倦怠感,媽媽覺得不太對勁,帶女兒前往醫院檢查後發現是A型肝炎感染。小欣住院幾天後返家休養,但沒想到幾天後,換媽媽出現類似症狀,確定母親與女兒都得了A型肝炎。

兒童肝膽疾病防治基金會董事長張美惠醫師表示,其實與B、C型肝炎相比,台灣民眾對於A肝的認知較少,而且年輕一輩(40歲以下)未曾感染A肝,體內缺乏抗體,一旦感染,可能爆發群聚感染的危險。

感染A肝,你會出現以下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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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惠醫師指出,A型肝炎是經由糞口傳染,包括攝食遭到污染的食物或水源。而A型肝炎會發現發燒、嘔吐、腹痛、全身倦怠等症狀,且易造成急性,甚至是猛爆性肝炎,致死率不低。

[notice_box] SongYY編按:A肝感染後並不會馬上出現症狀,其潛伏期約為15到50天。[/notice_box]

為何會得到A肝?

A型肝炎主要是經由糞口途徑傳播,其傳染途徑有3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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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物或水受到汙染:
A型肝炎可以透過食用、飲用受病毒污染的食物(包括冷凍或未經徹底煮熟的食物)或水而傳播。這些主要是發生在衛生條件差或個人衛生不佳的地區,最可能被污染的食品和飲料包含水果、蔬菜、貝類、冰和水。
2、接觸傳染:
(1)當感染者沒有正確洗手,直接接觸其他物品或食物而造成感染。
(2)父母或照顧者更換或清理受感染者的尿布或糞便前後,沒有正確洗手而造成感染。
(3)此病毒亦可以經由與感染者密切接觸,如性接觸(包括同性間與異性間性接觸、肛交及口交等)造成感染。
3、 血液傳染:
曾有文獻報導,A型肝炎病毒可能經由靜脈藥癮者共用針具或輸入潛伏期患者之血液等造成感染。

如何預防A肝?

除了注意飲食衛生,不生飲、不生食,且勤洗手,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外可預防感染A肝,但接種疫苗仍是有效的預防措施,應由一歲以上兒童做起。張美惠醫師說,A肝疫苗安全性高,完成2劑接種後就有20年以上的保護力。

你該接種疫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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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以上兒童自費接種A型肝炎疫苗(出生滿12個月以上的幼兒可接種第一劑A型肝炎疫苗,間隔6個月到1年再接種第二劑。)此外,從事餐飲、醫療照護、嬰幼兒保育等工作者,或是患有慢性肝病、血友病、曾經接受肝臟移植的病人,以及男同性戀、雙性戀、靜脈毒癮者、前往A型肝炎流行地區旅遊或工作者等(例如非洲、南美洲、中國大陸、東南亞及南亞地區等),更有接種的必要性。

[notice_box] SongYY編按:A肝疫苗原則為自費,但2016年疾管署推動了「A肝接觸者第一劑疫苗免費的計畫」,實施對象經衛生機關疫調列為 A 型肝炎確定病例之接觸者 (A型肝炎確定病例之家庭成員或同住者,曾接觸疫調所懷疑之共同感染源者;或是A 型肝炎確定病例之性伴侶。),於 1971 年(含)以前 出生未具 A 肝抗體者或 1972 年(含)以後出生且年齡在出生 12 個月以上者, 由公費疫苗支應第 1 劑。
針對符合接種條件之接觸者,由衛生局安排於該確定病例可傳染期最後一次接觸後 14 天內,至衛生所(或衛生局指定地點)接受第 1 劑公費疫苗接種(不收取掛號費);另請接觸者於 6 個月後自行前往醫療院所接受第 2 劑疫苗接種, 相關費用需自行負擔。每劑費用近千元。詳細辦法可見這裡。[/notice_box]

張美惠醫師強調,A型與B型肝炎一樣,都有疫苗可達到預防效果,民眾應利用疫苗所提供的保護力,讓自己及下一代遠離病毒性肝炎的陰影。

文章出處:http://news.tvbs.com.tw/health/663778

2016-05-22

【台灣/同志基督徒】160508 聯合晚報:外孫女出櫃 外婆:神接受漢生病,怎會不接受同志?/160520 中時:聽你剪裁星空 信仰有愛無類/160509 聯合報:看《為巴比祈禱》 她淚流滿面改挺同志子

爽歪歪編按:由基本書坊出版的《聽你剪裁星空:傷痕與美好都構成了人生,同光教會20年》電子書版本)集結了台灣第一個同志基督教會, 20 年來的百則文章,七百多頁內容涵蓋個人生命故事、深度紀錄與評論專著等等,對於了解台灣同志運動,以及身陷宗教信仰與非異性戀性向認同夾縫中的兩難,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參考書籍。

外孫女出櫃 外婆:神接受漢生病,怎會不接受同志?

2016-05-08 14:11 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同志向親人出櫃往往是出櫃歷程中最困難一刻,若是基督徒同志,壓力更大。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執事陳小恩的出櫃,卻身繫基督徒三代母女情:當她向母親出櫃,母親轉向外婆求助,身為漢生病人、樂生院友的外婆要女兒更愛小恩,「神對漢生病人都能接受,怎會不接受同志?」今天是母親節,同志熱線諮詢熱線協會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不約而同發表新書《櫃後人生》及《聽你剪裁星空》(基本書坊出版),分別呈現同志父母面對孩子出櫃與基督徒同志的心路歷程,其中身為基督徒的母親如何幫助同志孩子面對教會壓力、又保持信仰,尤為感人。

陳小恩的外公外婆都是樂生療養院院民,從小在宗教氛圍長大的陳小恩,青春期開始覺得自己喜歡女生,在反對婚前性行為的教會中,承受性與同志的雙重焦慮與罪惡感。

一回陳小恩看到基督教電視台節目,一位女牧師分享自己婚姻不順,只有母親支持,順口問媽媽「如果我也感情不順,您可不可以不反對我?」媽媽立刻點頭。小恩說,當時不知哪來的勇氣,順勢說出自己是同志,母女倆抱頭痛哭。

小恩媽媽說,「我哭是因為心疼她,知道小恩會面對很多壓力!」,常跟上帝說,「我知道小恩是您給的特別的禮物,我會更珍惜,更要仰望您。」。

小恩外婆則以自己是漢生病人為例,說明「神愛世人」的寬容,囑咐女兒應當更愛小恩,「不能讓她覺得孤單」。小恩心疼說,媽媽的壓力比她還大,「我有很多朋友和資源,但我媽憑的就是『我愛我女兒』」。

原文網址 http://bit.ly/1qCaAhE

聽你剪裁星空 信仰有愛無類

2016年05月20日 04:10林欣誼/台北報導

「同志基督徒一直都存在基督教會之中,只是教會看不見也不想看見同志。直到今天,許多教會仍在迫使同志做選擇:要信仰?還是要性傾向?」1995年,楊雅惠牧師召集同志基督徒組成團契,隔年成立台灣第一個認同性少數社群的基督教團體「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日前屆滿20周年。

同光教會長年參與台灣同志運動、倡議婚姻平權法案,現出版新書《聽你剪裁星空》爬梳20年來時路。

「我認為同性戀者也是上帝所造。」楊雅惠牧師當年表示,我們不能再像聖經時代的人因為欠缺醫學常識,就一味以異性戀道德標準來批判同性戀。然而為同志奮戰不懈的她,在離開同光後,被原來宗派排斥,長時間找不到牧職,加上身體不佳,2008年選擇結束生命「服事天上的主」,令會友們心痛。《為你剪裁的星空》扉頁便題詞紀念楊雅惠。

書中收錄10多位會友親撰的生命故事、關於基督教神學與聖經詮釋的文章,與國內外關注性少數社群的牧師分享等。例如,有男同志回憶被嘲「娘娘腔」的痛苦童年;幼時受家暴的女同志,吐露不孕求子的心聲;在妻子支持下變性的跨性別者,在神學課程中找尋上帝之愛;還有為了兒子不受歧視而離開原教會的母親告白等等。

在信仰與出櫃的衝突中,他們都在同光教會重新感受上帝的包容,會友諧琳感慨:「信仰本來就是每一個人的,如果教會太過中產、太過父權,那信息就無法貼近每一個階級的受苦人們需求。如果拿著福音成為單方面的權柄來指責他人的罪,這才是使人跌倒的指控。」

歷經20年與傳統教會在信仰上的拉扯,同光教會現任執事陳小恩表示,現在的同光採取批判、對話與溝通分頭並進,籌辦跨教派的「微光計畫」,微光小組將自6月起隨新書座談巡迴全台,展開與教會內、外民眾溝通的機會。

原文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20000634-260115

看《為巴比祈禱》 她淚流滿面改挺同志子

何定照/報導

在台灣,基督徒同志的處境比非教徒同志往往更艱困,同光教會前幹事陳小恩與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教育推廣部主任許欣瑞舉辦「微光計畫」,希望培養一批可以跟基督徒溝通的成員,好搭起同志和基督徒的橋樑,用友善溝通代替彼此的排斥仇恨。

小恩說,發起「微光計畫」原本是因2014年6月長老教會總會發出牧函,表態反對同志婚姻,她和教友於是在議事錄確定時赴總會請命;恰好許欣瑞深感熱線諮詢成員雖可和家長、老師溝通,卻每逢基督徒就「卡住」,雙方決定「把像我一樣的一群人拉進來」,讓基督徒同志發揮宗教專長。

「微光計畫」成立以來,在教會場地辦過三次同志基督徒父母分享會,小恩媽媽次次參加。小恩說,她看得出媽媽其實很害怕、沒那麼強壯,卻「因為愛我、覺得可以幫助到更多像我這樣的人」而加入,讓她每回想到都泫然欲泣。她期待藉由更多分享,改善教會內部因對同志資訊封閉帶來的惡性循環,減少基督徒同志的壓力。

小恩也深感,近年同志族群和教會對立擴大,讓身兼兩者身分的她很為難。她想以同志基督徒身分向同志呼籲,並非每個有信仰的人都反對同志,也有許多教友既愛神也不排斥同志,只是因教會壓力屈服,「希望同志知道基督徒不同面貌」。

身為基督徒同志的父母陳爸、陳媽,也曾歷經兒子在教會壓力下差點跳樓的痛苦,直到找來真人實事改編電影《為巴比祈禱》,看到片中巴比的媽媽因堅持兒子走「正道」、導致兒子自殺的悲劇,淚流滿面,才轉而全力支持兒子。

後來陳媽不但幫兒子找到支持同志的同光教會,自己也挺身捍衛同志婚姻權。她感謝因為有同光,讓曾以為自己必將終老孤獨的兒子,如今有群可以互相扶持的同伴;也感謝因為兒子,她更認真研讀聖經,謙卑尋求神的心意。「我相信,有一日,耶和華殿的山必定堅立,超乎諸山,萬民都要流歸。」

原文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486376

2016-05-22

【中國/婚姻平權】160502 端傳媒: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爽歪歪編按:婚姻平權不只在台灣引起廣泛討論,在中國也進入了同志運動的時程裡。雖然中國與台灣的同運歷史與脈絡各不相同,但面對「婚姻平權」所引起同運內部的糾結與討論,卻有許多相似之處。本篇作者整理了中國第一場挑戰同性戀婚姻的法律訴訟及相關論爭,也值得我們反思台灣「婚姻平權」與「多元成家」之間,路線與資源競合的難題。

既爭同婚平權,也能超越婚姻

編按:4月13日,「中國同性戀婚姻登記第一案」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在3個多小時的審理後,當庭判決原告孫文麟和同性戀人胡明亮敗訴。孫文麟表示會繼續上訴。同性婚姻能夠帶來更好的親密關係,還是變成另一種枷鎖?公共討論中,這一問題常常讓人焦頭爛額。然而也有人認為,追求婚姻權與超越婚姻關係,並不是矛盾的選項。

孫文麟拿到的判決書,只有寥寥五頁,比起美國加州圍繞同性婚姻「八號提案」長達十二天的庭審和三千多頁的卷宗,似乎略顯蒼白。

有人說「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徒有虛名——各方都明知法院只是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依照法律不得不走個過場,因此任何強行攀附的意義都可能是一廂情願。然而我寧可認為,在鮮有同志權益大事件的荒漠的一滴甘霖,哪怕是大開腦洞地解讀也並不為過。

況且,對細節的深描,或許能緩解空談理論的傲慢與偏見。為此,我訪談了孫文麟和一位旁聽律師,希望從他們對此案的敘述里捕捉一些意義。

中國同性婚姻第一案:法庭上的掌聲與默言

法庭向來充滿儀式感,孫文麟甚至把它變成了一個「準婚禮」殿堂——他給對方律師及合議庭成員都送上了喜糖,他們笑盈盈地收下了。這場庭審也是一個課堂,在近兩百名前來旁聽的成員裏,有湖南女子學院一整個班的學生,老師希望帶她們見證歷史性事件。不少學生表示,這是生平第一次見到「活的同性戀者」。庭審結束後,她們還在法院門口舉着彩虹旗拍了集體照。旁聽席上還有不少該院的法官和法警,儘管對於同性婚姻態度不一,但大都認真聽審,甚至有旁聽的法官對此合議庭的潦草判決表示不滿意。

庭審過程中,儘管書記員宣布法庭不許鼓掌,但當孫文麟和律師說到精彩動容之處,旁聽群眾還是有些按捺不住。一個女生開始鼓掌,三個法警立即上前呵斥。慢慢地,鼓掌的人越來越多,法庭也不再阻攔。

「我國法律只有在違法犯罪等限制權利的時候才會想到同性戀,其他時候根本不提,我們也是公民,法律憑什麼不保障我們?」孫文麟說完,掌聲熱烈;孫的律師石伏龍的總結陳詞,「相信法律會公平,合議庭會公正,雖然今天贏的可能是他們,但贏得未來的必定是我們」,這句話贏得了當日最長的掌聲。

這讓我聯想到吉野賢治在其回憶錄《掩飾──同性戀的雙重生活及其他》中提到的,200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最終宣布雞姦罪違憲)時,旁聽席裏的「同志」們對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的問題爆發出的大膽嘲笑。儘管我們不能僅憑席間的掌聲或笑聲樂觀地揣測民意,但它們的存在至少提醒着官方,有些聲音已經不容忽視了。

與這些戲劇性的場面相對應的,是被告與合議庭的敷衍。法庭辯論過程中,孫文麟傾向於實體法的爭論,其律師則主要質疑民政局的程序漏洞。實體與程序,正義的這兩個面向本應不分高下,但後者在中國卻常常不了了之。此案中,民政局在行政程序上有諸多漏洞,儘管律師一一提出質疑,但法院並未採納。另外在庭審中,原告律師要求查明對方的證據原件、證據真實性,法官表示可以庭後再查,卻在十五分鐘休庭後當庭宣判,讓「庭後再查」成為戲言。

通常,當庭宣判只適用於事實法律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此案的當庭宣判,或許是基於官方眼裏的「常識」:按照現有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同性伴侶「顯然」不能註冊,因此當庭駁回原告訴訟請求。這種理直氣壯的顯然,擱置了本可深入辯論的,關於傳統、婚姻的功能與目的、公權力的界限等問題;也頗有利用當庭宣判的權威,打擊同志運動積極性之意。當然,匆忙宣判,也可以解讀為官方從含蓄壓制同性戀,到近年突然屢屢被逼表態之後的捉襟見肘。

正是上述細節讓我們看到,一場同性婚姻訴訟,絕不是一對出櫃同志以卵擊石那麼簡單。如果只是把庭前掌聲當成花邊新聞,那麼我們就小看了,訴訟中的辯駁質證也是一種宣傳教育而其開啟的民意,可能會成為未來修法的基礎。如果不去質疑法院對程序問題的沉默不語,我們就會輕易得出此案「敗訴早在意料之中」的結論,放棄了以程序違法爭取勝訴的可能,也忽略了訴訟本身就是對程序正義理念的推動。而我更願意相信,真正的變革,正是發生在這掌聲和默言的對峙裡。

對「同性婚姻」的期待與忐忑

不止一次聽到一些「基友」感歎,如果哪天同性婚姻在中國合法了,自己或許就更有勇氣向家人出櫃——因為,合法化畢竟意味着國家社會對同性關係的承認。這的確是一部分同志的心聲;其也意味着,爭取同性婚姻承載了為同性戀「去污名」的意義(即卡維波說的「剩餘承認」)。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不敢出櫃者懦弱的說辭,或者他們想結婚的願望,只是被結婚生子養老送終的人生軌跡洗了腦。然而子非魚,對於一個長期不被認可的群體,被宣布為合法公民的撫慰和激勵,很難說只是虛假意識。

況且,婚姻不是只有象徵意義,它也是一系列權利的通行證。寫作此文時,手機上傳來一則消息:一名24歲女生,女友車禍去世,她連夜奔赴醫院,卻因不是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而不能見到遺體。三年前,東莞一位中年男同性戀者突患中風,醫院卻不讓其男友查看病歷。如果同性伴侶關係被認可,不管是婚姻還是民事結合的形式(如台灣高雄的「陽光註記」),至少在關係到伴侶生命和健康的時刻,可以少些痛苦。

但與此同時,同性婚姻的群眾基礎也許並不是那麼深厚,甚至不少同志自己都對其無感。華東師範大學教授魏偉的研究發現,許多「圈內人」並不看好同性婚姻,反而會主動選擇與異性結婚——在一個充滿變數、缺乏福利保障的社會,許多同志悲觀地相信同性感情難以長久的「宿命論」,認為異性婚姻和家庭養老是一條平坦得多的道路。而就算有了同性婚姻,如果身為同志依然會處處碰壁,許多人恐怕還是會選擇不出櫃,甚至跟異性結婚。

對婚家制度的屈服?

另一方面,婚姻這個工廠,生產的不只是權利和社會道德評價的標準化套餐,它也在標準化着套餐的消費者。進入婚姻的同性戀者必須服從婚姻的規則。不管同性結婚在社會文化觀念上有多大的顛覆意義,他們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確沒有太大改造空間,包括與婚姻捆綁的一系列關係到生老病死的權利。

甚至,結婚的同志也不得不服從並強化那些支撐主流性道德的法律。同志一旦結婚,就必須遵循一對一的規則,也必須為婚外同性戀情承擔離婚時的不利,過去只限男女之間的「破壞軍婚罪」也會隨之擴張(在台灣甚至可能觸犯通姦罪)。當然,這些可以說成是同性戀享受主流權利所必須遵守的主流義務,但它的代價,或許是讓非婚的性承擔更多污名。

因此,同性婚姻作為同志運動的目標之一,長期以來都是兩頭不討好:保守主義者認為它動搖了「傳統」婚姻中夫妻的定義;而相對激進的酷兒或一些女權主義者,則認為爭取同性婚姻是在向已然腐壞的婚姻制度屈服,喪失了同性戀本可以有的「毀家廢婚」的革命性。

譬如針對前述的遺體探視問題,「超越婚姻」的思路可以讓我們反思,為什麼非要先結婚才能看到遺體?為什麼所有婚姻家庭以外的關係都被認為不夠親密?配偶和血緣關係為何在這些場合具有天然的正當性和優先性?受到歧視的僅僅是同性伴侶,還是所有直系親屬以外的所有親密關係?要呼籲修改的是婚姻法,讓同志享受特權,還是具體的關於探視的規定,打破特權?這些問題,或許會引發同志運動的路線之爭。

當今中國的同婚運動,暫時沒有遭到來自基督教或反性勢力的攻擊(儘管網絡上對同性戀的謾罵不斷),也暫時沒有出現如美國「超越婚姻」(beyond marriage)、「反對平等」(Against Equality)或台灣「想象不家庭」的酷兒反婚陣線,然而要不要同性婚姻的探討,已經萌芽。有作者認為,以異性戀為範本的婚姻制度是「陰險的政治圈套」,「摒棄婚姻制度也許才能真正擺脫私有制及其男性霸權的宰製,這本是異性戀的原罪」,而中國同志追求同性婚姻則是背棄了本可能在「一個戰壕」裡的激進女權運動。然而這種抽象的反婚論述,忽略了「同性」、「婚姻」、「女權」,每個詞都是複雜的多面體。受篇幅所限,下文對女權主義在中國的脈絡暫不展開分析

「婚姻」與「同志」從不單一

孫文麟在一篇文章中談到,他並不認為自己是「陽光好同志」——「我抽菸,喝酒,不健身,討厭假健康,不喜歡愛情歌曲或其它相關的作品,也不遵守忠孝的遊戲規則」。當然,或許在挑剔者眼中,抽菸喝酒只是小打小鬧的叛逆,拒絕被婚姻的糖衣炮彈收買才夠革命,而爭取同性婚姻仍然是向主流靠攏、獲得良民資格、成為「好同志」的行動。然而我更傾向於認為,孫文麟對「好同志」地位的既爭取又不認同,恰恰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並不是涇渭分明的。

孫的訴求向社會宣告了同性戀和婚姻家庭不是反義詞;但這並不等於,同性戀想要的婚姻與異性戀一模一樣。若將同志以「想不想結婚」為主要標準分為好壞兩種,似乎是暗示只有夠「壞」,才能挑戰到婚姻家庭。這反而可能忽略了:選擇結婚的同志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個人的政治;迎頭對抗只是「弱者的武器」裏並不那麼常用的一種。

例如,孫文麟在此案一審敗訴之後,成立了一個組織,準備在全國籌辦100場婚禮。同志舉辦婚禮並在媒體曝光,本身就有強烈的符號意義,可以說是加強版的、戲劇化的出櫃。兩男或兩女承諾「我願意」的同時,也直截了當地宣告「我是同性戀,誰說只有你們才能辦婚禮」。其把本被認為「見不得光」的同性戀,變成了公共領域的事情;難怪很多保守人士,會覺得同性戀者穿着婚紗禮服親吻擁抱不堪入目。

然而酷兒理論家麥克·沃納(Michael Warner)也提醒,婚禮其實是一種相對安全的出櫃形式,畢竟,單單「出櫃」,相當於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性慾;而通過結婚出櫃,則暗示你已經找到了一個人,管好了你的私生活——你已通過「神聖」的儀式,把社會不願意看到的同性情慾安放在了卧室裏。這兩種解讀,再次體現了同化與顛覆之間的衝突,然而在同性戀出櫃仍面臨辱罵甚至「扭轉治療」的當下,前一種意義不容小覷,儘管後一種提醒也值得深思。

籠統地批判「同性戀者追求婚姻,是向現有異性戀婚家制度屈服」的人,似乎忘記了一件事:從來不會有人苛求異性戀群體中的每個人,都要一致選擇扛起打破婚家制度的重任。這些批評家們也忘記了,同性戀在中國連「屈服」於同性婚姻的選擇都還沒有,而「屈服」於異性婚姻又會被指責為騙婚,可謂是「雙重捆綁」。

更重要的是,婚姻帶給普通人的,向來不是單一的感受。不管是從電視劇、綜藝節目還是網絡情感問答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在婚戀面前不分直彎的人性——既渴望親密,又害怕受傷,既渴望停泊,又嚮往漂泊。就算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也不妨換位感受,汝之砒霜可能是彼之蜜糖。作為學者,當我們試圖操起艱澀理論批判同志「不夠革命」時,或許可以反問,自己腦中糾結的、身邊親友經歷的,那些對愛情和婚姻的矛盾感受,都去哪兒了?

同樣,同志也不是一個整齊劃一的群體:有守在法庭前或手機前,焦急等待孫文麟和胡明亮判決結果的同志,也有完全不知道或不關心同性婚姻第一案的同志;有嚮往婚姻的,也有放蕩不羈的;有渴望真愛的,也有與真「艾」共生的;有大膽出櫃的,也有與異性結婚的;有富同志,窮同志;有賣淫的同志,跨性別的同志——當然,還有千千萬萬遊離在這些立場和身份之間或之外的同志。當我們說「同志想要什麼」、「同運應該如何做」的時候,我們說的是誰?

如此不斷質問或許顯得優柔寡斷,難以站定立場,但恰恰是婚姻的複雜性和同志的多樣性,使得「站定」這個隱喻變得可疑——為什麼一定要在同性婚姻和超越婚姻之間做非此即彼的選擇?同志可不可以說,我們既「正常」,又「流氓」;我們既要婚姻,又不要現在這種問題重重的婚姻?

同志運動:既爭平等,也要超越

異性戀正統制是狡猾的,它從製造出「異性戀/ 同性戀」兩種暗含道德高下的分類開始,就讓同志始終處於怎麼做都是錯的兩難——如果只說同志「不是妖怪」(蔡康永語),強調與異性戀「沒什麼不同」,應該享有同樣的婚姻權,當然有助於獲得社會認可,但也是間接承認了異性婚家是正統的參照系。如果同志說:「我才不屑模仿異性戀去結婚呢,我們應該開拓新的關係形式」,也還是上了異性戀正統制的當。因為同志從來都被當成婚姻殿堂外的孤魂野鬼,在沒有結婚選項之前,堅持不結婚或會強化次等公民的形象。當然,許多酷兒甘做「魑魅魍魎」,不願被體面收編,但這種反叛也讓一些希望建立穩定家庭、低調過日子、兒孫繞膝的同志難以產生共鳴。如果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生活方式,那麼到底要不要同性婚姻,則永遠眾口難調。

或許我們可以把改良(同性婚姻)和革命(超越婚姻)看成並駕齊驅,而不是你死我活的關係;或許正是在某種並行的選擇下,多元複雜的同志,可以變成有共同朝向的公共力量。事實上,西方國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同志社群開始大範圍討論同性婚姻以來,兩種路線就一直不相上下。雖然今天,婚姻平權看上去成為了主流,但我們並不能說酷兒的反婚思想已經偃旗息鼓。相反,三十多年來,不管是理論上還是政治實踐上,兩條路線都在競逐中得到了充實和發展。

另外,西方酷兒左翼經常批評「同運投注了過多人力物力財力在同性婚姻上,但生活更艱難的底層同性戀和跨性別群體卻得不到資助」,但在中國社會運動空間普遍被壓縮的大環境下,這句話不能照搬——在所有同志議題都沒有足夠發聲渠道時,任何議題突出重圍,都有可能提高同志整體的能見度,進而帶動社會關注同志的其他訴求。因而就算在此刻,同性婚姻因為孫文麟案而成為焦點,並不等於未來漫長的同志運動中,同性婚姻始終都是優先事項。

據由同志友好律師組成的「彩虹律師團」的成員透露,他們在準備孫文麟案上訴的同時,也會繼續推動其他議題的訴訟或後續倡導,包括同性戀完全「去病化」(目前同性戀在《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中仍屬於性取向障礙)、修改恐同教科書,以及挑戰最近出台的關於禁播同性戀網劇的決定。

這些議題看似與「超越婚姻」相去甚遠,但如果我們承認,對婚姻家庭觀念和法律制度的改造不可能一步到位,那麼這些「游擊戰」式的小運動,實際上是在潛移默化地改寫婚和家的內涵,也是在一點一滴重新勾勒能夠進入婚家的主體樣子。

總之,把結婚與妥協、反婚與激進畫等號,既扁平化了同志群體,又簡化了矛盾複雜、不斷進行中的運動,還浪漫化了推翻婚姻之後的烏托邦。

孫文麟曾說,自己既想要結婚,又說反感婚姻制度。我問他二者矛盾嗎?他說,不矛盾。

(半爺,酷兒,不反對同婚的不婚主義者)

原文網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502-opinion-banye-lgbt/

2016-05-12

【台灣/國防大學案】國防大學感染者學生遭退學以及「國防大學對衛福部」行政訴訟勝訴案大事紀簡表

SongYY說明:

日前媒體報導的國防大學將感染HIV的學生退學一案,讓我們了解校園中的愛滋歧視依然存在,感染者的就學權依然未獲充分保障。而在國防大學與衛福部的訴訟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衛福部敗訴,形同否定了衛福部在感染者權益保障的主管裁量權,更讓人擔心將形成日後惡例。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這個事件已在感染者權益保障上寫下讓人痛心的一頁,而後續發展值得繼續關注。

究竟新聞中的主角阿立(化名)在就學期間遭受什麼樣歧視性的對待?大學的退學決定表面與愛滋無關,為何仍被認為是充滿歧視的處分?102年被退學的阿立,在三年多的期間,究竟走過那些漫長的申訴之路?除了衛福部之外,有其他國家單位也認為國防大學處分失當嗎?為何最後國防大學與衛福部會對簿公堂?行歧視性作為的國防大學,為何居然是勝訴的一方?

爽歪歪網站試著以大事記的方式,整理101~105年間,此案的相關記要,資料主要來自於愛滋權促會網站上國防大學學生就學權益申訴案流程紀錄,以及相關媒體報導,特此致謝。

國防大學感染者學生遭退學以及「國防大學對衛福部」行政訴訟勝訴案事件大事紀簡表

校園假面:國防大學對感染者顯性與隱性的歧視

101年1月:就讀國防大學的阿立因學校體檢發現感染HIV,軍醫院在未經過學生本人同意下,主動通報學校、教師。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愛滋條例》)第14條: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

101年1~3月:國防大學校方開始一連串的動作,影響學生就學權,更多次設法要求學生主動退學。101年3月,已介入本案的愛滋權促會曾主動向學校說明,不得因為愛滋要求學生離退,但校方反常的關心仍持續不斷。

學校老師開始約談阿立,勸他自願離校,甚至說出:「同學覺得你很奇怪,要不要自動離校?」、「你的身體、心情不好,要不要休息一段時間?」等語句,還威脅他若不退學,就要告知家人病情。(三立新聞報導)

管理幹部要求他不得與眾人共用餐具,甚至醫務主任「覺得」若該生游泳時不慎流血受傷,可能會致他人於危險中。更別說不停的勸戒「你得愛滋,身體會很差無力負荷,你要不要辦退學。」
(記者會側記,吳宗泰)

101年9月:校方以「有人檢舉」為由,查獲學生未經核備攜帶電腦入校,將學生以違反資安規定、頂撞師長、幹部未能以身作責等理由記過處分,再以不同學期表現合併一學期計分、重複且加重扣分後,最終以德行成績未達標準,將學生退學。

阿立的委任律師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郭怡青說,調閱國防大學過去10年的退學紀錄,遭退學的學生只有20多個,但是只有2個像阿立一樣因為操行遭退學,其中一個是犯罪、一個是竄改成績,阿立只是帶筆電,這已經是明顯歧視。(蘋果日報)

漫長的層層申訴之路

102年1月:退學令生效。阿立不服,依校內規定提起申訴

102年4月:國防大學申訴評議委員會結果,仍維持退學處分。阿立改向學校上級單位國防部提起訴願。

102年8月:國防部公文中,將原退學處分撤銷,要求國防大學另為適當處分。同月,權促會也依據愛滋條例,向學校所在地的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提起再申訴,以校內校外雙重救濟管道的方式試圖進行補救。

102年10月:針對國防部公文,國防大學重新開會,但會議中仍做出令阿立退學的決議。

102年11月:按該校規定,對10月11日做出的退學決定若有疑義,11月14日為最後申訴提起時限。但阿立晚了4天,於11月18日再提申訴,國防大學遂以此為理由不予受理申訴,認為退學決定已無轉圜餘地。

102年12月:權促會協助的校外救濟管道(向地方衛生局提起申訴),經桃園縣衛生局審議後,認定申訴不成立,但未說明理由。

103年1月:權促會受委託,繼續向上至衛福部提起再申訴。

一線曙光:衛福部要求國防大學改善

103年5月:衛福部申訴審議會議後,決議申訴成立,認為國防大學之退學處分已違反愛滋條例第 4 條,應恢復申訴人就學機會或與申訴人和解以進行改善。

《愛滋條例》第4條第一項: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相關權益保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

103年7月:衛福部行文要求國防大學,應於文到後三個月內恢復申訴人就學機會或與申訴人和解以進行改善。

《愛滋條例》中罰則: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醫事機構違反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項及前項之情形,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國防大學此舉罔顧學生基本就學權益,在世界潮流上形同開「人權倒車」,疾管署已經釋出善意,並未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重罰校方,反而是以學生利益為最大考量,要求校方讓阿立返校上課。(新頭殼報導)

不認歧視、一路上告的國防大學

103年7月:國防大學不服衛福部的要求,繼續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起訴願。

103年12月:行政院訴願會以「顯以過重之手段達成訴願人欲逐出愛滋病患之目的,難認符合比例原則」決定駁回國防大學的訴願。
衛福部依訴願會決定,再請學校提出改善情形。

104年2月:國防大學仍然不服行政院訴願會的決議,向上至台北高等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時提出糾正的衛福部成為被告。

104年4月~105年2月:共召開三次準備程序庭、兩次言詞辯論庭。

令人錯愕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衛福部敗訴

105年3月2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認為衛福部敗訴,理由是原退學處分確立在前,衛福部認定申訴成立在後,據此要求學校改善或與令學生復學,於法不合。判決結果意味衛福部需撤銷對國防大學要求改善的處分。

林宜慧說,就判決書來看,只著墨在是否符合行政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全然迴避此案「愛滋歧視」本質,無視對學生的實際傷害與影響,「(衛福部)敗訴影響非常大,不是只對單一個案,更可能影響到未來所有類似事件。」若造成其他單位效尤,局面將無法收拾。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說,高等行政法院對阿立的判決結果,是最不好的示範,學生違反國防大學內部的行政程序,竟然凌駕愛滋病患者的保障法規,變成別的部會通通不能干涉。此將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效力遭架空。
廖元豪說,學生遭退學的申訴時間過了,只代表他沒有辦法走校內申訴。衛福部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主管機關,衛福部依法有權可處分國防部,要求國防部撤回對學生的處分。(蘋果日報報導)

105年4月26日:衛福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對判決結果的不滿與遺憾,並強調會繼續上訴。此案也因此首度被媒體廣為報導。國防大學政戰主任蔡承棟則回應,該名學生是因違反資安規定,依照學校規定懲處,純粹因為德行成績未達標準,國防大學尊重台北高等法院判決,也尊重衛福部的立場。

延伸閱讀

  • http://praatw.org/right_2_list.asp?myarea=就學&page=1愛滋權促會將本次事件相關新聞稿、記者會側記、讀者投書評論、新聞媒體報導等等,清楚整理陳列,相當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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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1

    【台灣/國防大學案深度報導】160504 新新聞:遭歧視軍校生獨家告白—坦然面對 「不然大概早就自殺了」

    【愛滋反歧視】坦然面對 「不然大概早就自殺了」

    遭歧視軍校生獨家告白

    確認感染愛滋、被學校約談、退學,一連串的壓力,並沒有打倒阿立;四年了,他仍在嘗試,想要重回學校,他爭的早已不只是個人權利,「台灣對於愛滋感染者的歧視仍根深柢固,若能因為這件事而有一點點鬆動,或許也值得了。」

    2016-05-04 新新聞 記者:林筱庭

    阿立(化名)是一名熱愛軍校生活的學生,在校時表現活躍,四年前被檢出感染愛滋病毒,不久遭校方以德行成績未達甲等為由退學。這四年來,阿立嘗試過校內、外各種行政救濟管道,他認為,真正的退學理由其實是校方對於愛滋的不理解與歧視。以下是阿立的第一手獨家告白:

    ○一二年一月,那一年我正就讀國防大學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我們做了例行體檢,過完寒假,升上四年級回到學校,收到體檢報告確診感染愛滋,軍校生活開始逐漸變調。

    照理說,醫院的體檢報告應該只會給我,但軍方體系跟民間做法不同,軍醫院直接告訴學校,我接到衛生局電話通知結果後,學校接著就找我去「吃飯」,等同「雙重告知」。那時心情忐忑不安,沒想到他們那麼快就得知訊息。

    學校希望依「體位判定不合格」(具重大管制傳染性疾病,影響個人暨團體身心健康暨部隊戰力)為由,主動申請退學。一開始,學校想通知爸媽帶我回家,但事情才剛剛發生,自己心裡慌,他們就急著要我回去說;我爸媽比較傳統一點,我根本沒準備好要怎麼讓爸媽接受事實。大隊長還說,要陪我回家去,我只感到備受威脅,表面上關心、實際上卻是要逼著我回去「告知家長」。

    一再約談「你想不想退學?」

    阿學(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告訴我,學校曾經試著探詢我的感染途徑,大隊長也曾經很明白地表達立場,學校就是希望我離開,因為他們擔心未來我任職後,若要帶部隊管不了部屬,一旦被知道我感染,就會有各種流言蜚語、各式各樣的問題產生,也怕其他學生的父母得知後有反彈聲浪。

    我只覺得很荒謬,這未免太未雨綢繆,他們認為會發生其實也不一定會發生呀,我若不主動提,誰會得知我的隱私?那時候壓力很大,自從收到體檢通知後,大隊長每周都會用各種名義約談我,早、中、晚,只要一想到就會廣播約談我,每次都講一模一樣的事情,「你現在想要退學了嗎?」「你要不要考慮看看退學?」「你想不想退學?」

    大隊長說,過去也曾經有罹患重大疾病的人自請退學,希望我可以「知難而退」,我一直用「再考慮看看」來敷衍,試圖以模稜兩可的答案搪塞。

    擬定攻防,怕被學校抓到把柄

    但時間久了同學也覺得怪,只好以「長期性頭痛要做檢查,大隊長比較關心我」應付。有一次,高層長官約談我,我只得掰其他理由,「因為我親戚跟主任關係還不錯,所以特別關心。」幸好,同學也相信這說法,沒再繼續問下去。

    來自校方的「關心」不斷,每周約談除了希望我申請退學,還會有些「要求」。好比衣服、碗盤都要分開洗,希望我游泳課不要下水、跳傘項目不要參加,當下除了錯愕也覺得莫名其妙。我便請伶雅學姊(愛滋個案管理師陳伶雅)幫忙,與學校醫務主任聯絡說明傳染途徑,這幾件事才不了了之。

    回想起來,這種壓力可能不是每個人都承受得住,就像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心中盡是焦慮。每一次約談的每一句話都會被記錄下來,一次聊三十到四十分鐘,我好怕講錯話影響到後來有類似狀況的學生,也怕一不小心就被學校抓到把柄,每次都得先跟阿學、伶雅學姊、莊苹(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仔細討論怎麼回應。

    每天的日子就像攻防戰,誰該對付誰、誰該怎麼應對都要先想過,我還畫了「作戰圖」、規畫「作戰策略」,把每天都當做一場戰爭。阿學他們都在城牆外面,只有我一個人在城牆裡,我躲不掉,我生活四周都在他們監視之下,我沒辦法,只能告訴自己:在學校多撐一天就勝利一天!

    「我仍以讀過軍校為榮」

    即使每個步驟都很小心,四年級下學期時還是發生失誤,我不該沒注意到。我在學校擔任政戰士,常需要用電腦處理文書,我卻一時懶惰沒報備攜帶筆電入校,某天上課到一半就被學校通知,經人檢舉違規攜帶電腦,要檢查我的寢室。

    整件事因此被放大,頂撞師長、學校幹部未以身作則、違反資安等諸如此類的罪名,一股腦冠到頭上,懊悔無濟於事,後來想想,這其實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至少我已經撐了那麼久了,如果不坦然接受,不這樣告訴自己,我大概早就自殺了吧。

    即使發生這些事,我仍以讀過軍校為榮,退學後兩天,我在外租了房,那裡只離學校不到五十公尺遠,或許我很快就能回到學校。我一邊做業務工作應付基本生活開銷,一邊繼續我的奮鬥之路。那時候,無論校內、外的救濟方式我都嘗試過,也寫過信給教育部、行政院、總統府,打過1985專線,全都石沉大海。

    一直到今年三月,為了就近照顧爸媽才搬回老家,回去雖然可以繼續做業務,但缺乏大學學歷找工作仍四處踢鐵板。別看我這樣淡淡地講,好像在描述他人事蹟,其實我只能理性一點說話,不坦然面對,我要怎麼去處理我的焦慮?

    國防部是個龐然大物,他傳統、死板,要突破不是那麼容易,但我念到只剩一個學期,我怎麼可能再花四年另外拿學歷?明明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提出申訴,學校卻一直把它當成耳邊話,把它當成沒有發生一樣,只回應「我們就是維持原退學處分」。

    台灣對感染者歧視根深柢固

    如今,新聞愈吵愈大,漸漸有同學認出我來,雖沒有不友善發言,但我也很擔心未來會遇到批評。這四年戰爭打到最後,早已不單單是我個人權利問題,甚至關乎其他感染者權利,台灣對於愛滋感染者的歧視仍根深柢固,若能因為這件事而有一點點鬆動,或許也值得了。

    新聞出處: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i=TXT20160504160447RJG

    2016-04-24

    【美加/感染者保險】160424 加拿大首例、美國第二例:保險業者提供HIV感染者人壽保險

    加拿大首例、美國第二例:保險業者提供HIV感染者人壽保險

    當HIV陽性者預期壽命延長時,保險業者開始視其為可控制的慢性疾病

    2016-04-24 爽歪歪網站 綜合外電編譯

    部在多倫多的宏利保險公司(Manulife)於4月22日宣布將會為對HIV感染患者提供人壽保險,成為加拿大首例,最高投保金額為200萬元。

    其在美國的子公司—在2004年被其併購的恆康金融(John Hancock Financial),也在4/22同步宣布接受HIV感染者的投保,這是美國第二家大保險公司做出這樣的開放策略。在此之前,2015年年底,保德信集團 (Prudential Financial Inc.) 已率先開放,創美國首例。2015年前,已知HIV感染身分者通常是無法投保人壽保險的。

    宏利與恆康兩家公司皆表示,HIV呈陽性反應的申請人,只要年齡介於30歲到65歲、符合特定條件,即可申請個人人壽保險,最高投保金額為200萬元 (在美國為美元、在加拿大為加幣)。

    在多倫多星報的報導中,宏利人壽提出的特定條件為:健康狀況良好、接受醫療專業治療遵從醫囑至少五年。波士頓環球報則報導,恆康公司表示,申請者必須處在「有利且穩定的臨床病程」中,包括服用抗病毒藥物且順從性良好、沒有免疫抑制情況或是其他慢性疾病等等。

    然而,宏利人壽也表示,符合上述資格的HIV感染者,其保費仍會較未患有任何疾病的保戶高,確切的費率隨個案不同而異。

    保險業者採納醫療實證:感染HIV有如慢性病

    長久以來,HIV感染者被拒於人壽保險給付之外。華盛頓倡議團體 AIDS United 的理事長 Michael Kaplan即表示:「身為感染者,面對數十年來一直被視為太具風險而無法參加保險,難免會有些許怨懟。」但現在這樣的限制似乎逐漸打開,Kaplan說:「我們逐漸往對的地方走……我猜想會有越來越多的公司做出同樣的決定。」

    這樣的開放與其說是人權觀念普及造成的結果,不如說反應出醫學進步帶來的實證:感染HIV不再像80年代如同被宣判死刑,抗病毒藥物的進展已使HIV感染者在適切醫療照顧下,健康狀況可以被控制。

    「保險公司的決策幾乎都是基於資料數據,比如說接受藥物治療的存活率。」紐約保險資訊研究院的經濟學家 Steven Weisbart 表示。「這種疾病已經由致命終結者轉變成慢性疾病,預期壽命大幅接近一般人。你已有足夠的資料來評估這種狀況下的風險。」

    宏利人壽在受訪中即表示,做出相關決策的原因,是他們已檢視過加拿大HIV感染者的最新死亡率,以及長遠的存活率,經過深入分析、對HIV感染者的個人風險有更深入了解後,才作出相關決定。恆康的保險部總裁Michael Doughty 也說 「治療上的進步使我們能把我們重要的保險產品帶給更多的人」

    宏利在1940年代率先業界開放第一型糖尿病患者投保,這個保險決策的開放也與醫學上的進步有關:自1921年胰島素的發現後,治療糖尿病逐漸發展出以胰島素控制的療法。

    加拿大宏利行政總裁Marianne Harrison說:「宏利是第一間保險公司承保糖尿病患者,我們會延續那個傳統,讓75,000多名加拿大HIV感染者可購買人壽保險。這是公司研究及創新團隊的工作成果,我們也跟美國子公司恆康金融的同事緊密合作。」

    在美國,有超過120萬人感染HIV,其中數十萬人有接受藥物治療。要保條件開放後,預估新增十萬到十五萬人的潛在市場由恆康與保德信競爭。在加拿大,感染HIV人數則約有75000人。

    台灣目前現況

    目前我國的保險契約多將愛滋列為不給付項目,許多人壽保險的排除條款中,會將感染HIV以及AIDS列入其中。愛滋權促會亦曾受理相關案例:保險業者曾以保戶應為帶病投保為由 (實際上不是),因此主張不需給付感染者之醫療住院理賠申請。

    然而在美加近期的改變中,我們看到了保險業者面對醫療實證、重新評估疾病風險性後所做的調整,不僅回應了消費者的需求,也開拓了業者的潛在市場,雙邊都有潛在利益。這樣基於「感染HIV已是慢性病」的變革是否會在台灣出現?是否會擴散到保險之外的其他領域?都值得後續觀察。

    [notice_box] 如果台灣的感染者有保險相關的問題,請參考爽資源:感染者資源中,法律權益的部分,有露德協會與權促會對於感染者與保險的相關釋疑 [/notice_box]

    責任編輯、編譯:阿上 (熱線愛滋小組義工、爽歪歪網站執行編輯)

    參考資料

    2016-04-22 多倫多星報 Manulife to insure those who are HIV-positive
    http://www.thestar.com/business/2016/04/22/manulife-to-offer-life-insurance-to-hiv-positive-canadians.html
    2016-04-22 加拿大通訊社 Manulife to offer life insurance to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1st time
    http://www.cbc.ca/beta/news/business/manulife-insurance-hiv-1.3548690
    2016-04-22 波士頓環球報 John Hancock to offer life insurance to people with HIV
    https://www.bostonglobe.com/business/2016/04/22/john-hancock-offer-life-insurance-people-with-hiv/wn6MtkpsnmIgA5uQ8SQ2gO/story.html
    2016-04-22 FOX25 John Hancock to begin offering life insurance for some living with HIV…

    2016-04-23

    【台灣/紀錄片】160322 紀工報:蘋果落地,離樹不遠-專訪《我和我的T媽媽》導演黃惠偵

    文/蔡雨辰

    兩代之間,什麼樣的溝通才算數?什麼才叫理解與和解?如果沒有傷痕,我們還能成為有感情的人嗎?

    對黃惠偵而言,《我和我的 T 媽媽》大概是一個初步的答案。雖說家庭是避風港,卻也常在生命中刮出第一場風暴。沉默常常是張保護網,維持搖搖欲墜的平衡,守候那些不宜戳破的祕密,讓家內的差異和苦痛得以共存。

    黃惠偵卻不甘於安全網下,打破沉默,迎向風暴。

    片中,她以媽媽慣用的台語,一字一句地訴說對於母親曾經的怨懟和疑問,也緩緩拉出一個底層家庭的生命紀事。一個成長於鄉村的T,難逃強迫性的婚姻家庭,卻遇上家暴,不堪受辱的T媽媽帶著兩個女兒逃離了家。為了討生活,女兒們跟著媽媽跳牽亡陣,失學,卻也鍛鍊出求存的韌性。成年後的女兒試著回望這段異樣的童年,逐步辨認異樣所帶來的傷與痛,以及,為什麼異樣會帶來傷痛?

    這部紀錄片的源頭,大概可追溯至導演黃惠偵在十一歲那年,第一次聽到「同性戀」三個字。「當時的老闆是個六十歲左右的阿伯,他在和朋友聊天時,突然講到,『她(指我)的媽媽是同性戀、變態不正常』。」此前,黃惠偵未曾覺得媽媽交女朋友是變態見不得人之事,這句意外聽聞的閒言閒語卻成了潘朵拉的盒子。

    那是九0年代,同志運動與文化初開展,仍屬小眾,對於一個生活環境封閉的孩子而言,她所能在大眾媒體上認識的「同性戀」根本是洪水猛獸,她甚而懷疑變態生的孩子可能也是變態,矛頭指向自身,恐懼惶惑,卻無力拆解。二十歲那年,黃惠偵離家、也離開牽亡陣,經由楊力州的引介而認識紀錄片、進入蘆荻社區大學學習拍片,而後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工作期間拍出《八東病房》(2006)。她一點一點長出理解與訴說的能力。

    「我開始學著理解什麼是社會結構,以前只知道我家與其他人不一樣,不懂得擺放回社會去看。痛苦其實來自外面的壓力,而不是我媽,明明十一歲以前沒有影響,為什麼十一歲以後突然有個天翻地覆的變化?從小,我就被貼上很多標籤,或在那樣的自覺下成長。對我而言,紀錄片最大的意義是,我發現了一種可以發聲的工具,否則我們永遠都只能被這些標籤詮釋。」

    然而,故事啟動前,黃惠偵得先不再將母親理所當然地視為一位母親。成為母親前,一位出生於 1950 年代的T,如何帶著自己的情慾在保守的農村社會生存?鏡頭拉回T媽媽的老家,也拍出了台灣家庭面對家內同志的典型反應。過去,黃惠偵一直以為家中長輩非常清楚媽媽的情感狀態,儘管在婚姻中,也一直有女朋友,更從不避諱帶回家。孰料,當鏡頭直接面向舅舅和阿姨,詢問:你知道我媽是同志嗎?所有人,不約而同尷尬搔頭,異口同聲:「我不知道。」

    這幾個鏡頭意外捕捉了沉默與尷尬的片刻,那一句冷靜且斬釘截鐵的「我不知道」其實寓意叢生,只消一句話,便拍出了多數同志在原生家庭中的處境。告知不一定能獲得肯認或理解,往後的沉默往往是對待彼此最安全的方式。出櫃總是漫長,內心翻山越嶺後,其實對方仍留在原地,距離更形遙遠。

    同樣的,黃惠偵拍片前亦不知道將故事攤在陽光下會造成何種後果,「拍攝就是一個決定。我們的關係一定會改變,但無法確定是好或壞。但我更不想維持現狀。」《我和我的T媽媽》的影像素材約 150 個小時,除了拍攝母親的口述片段及返鄉探訪,還集合了她在 1999 年開始拍攝的 home video、顏蘭權曾試圖拍攝T媽媽及其女友的材料,新舊影像交雜,諸多難容於社會的污名與印記交錯。不過,拍攝過程中最困難之處,是讓T媽媽開口。「我們從來不溝通,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始。我媽並不是不講,而是不懂怎麼講,她表達情感的方式向來不是語言,困難重重。」

    因此,拍攝初期,開會的時間比拍攝時間還長,「我們一直在思考該怎麼讓媽媽開口,所以有段時間在拍『我』,製片訪談我,透過這個過程重新梳理一遍自己的想法。而後改變方式,我得先說點什麼。對我媽而言,同志身分始終不是問題。她能提供的都是比較片段的說法,而不是當時為什麼這麼做的分析。人生就是得一天又一天度過的日子,是這樣就這樣,沒什麼好講的。」

    黃惠偵明白,需要說出一切的是自己。影片中段,迎來全片最戲劇性的一幕,她與媽媽對坐,說出深埋心中多年的疑惑與祕密。從氣氛凝滯到情緒潰堤,影片上看來幾分鐘的鏡頭,其實拍了三個小時。黃惠偵回憶:「沉默的時間比較多,但那個沉默很重要,至少我們就對坐著,一起用很拙劣的方式,面對那些我們一直無法面對的事。」黃惠偵知道,媽媽願意拍這場戲,和女兒枯坐三小時,面對那些難堪與晦暗的過去,便是在回應那些關於愛的疑問了。

    這場戲所揭開的祕密也是黃惠偵拍片的動力之一,「很長一段時間我也沒辦法面對,曾經以為我們什麼都不講也能過一輩子,時間夠久它就能被忘記,但事實證明,快四十年過去,它並沒有變淡。反而因為我生了小孩,它又突然重頭來過,我每天和小孩相處,一直讓我回想起我和我媽的關係。即便當了媽媽,我還是我媽的小孩,我對她的情緒一輩子都在。我一直在面對心裡的洞,尤其,當我越愛小孩,越發現自己其實是在彌補得不到的東西。若不將它們理清楚,那個洞,就會一直在存在。」

    整部片中,T媽媽沉默的表情總是比她說出來的還讓人刺心,那些說不出來、無法回答的,反而具現了她的掙扎與承擔。兩代之間,溝通何其困難,如何擁有共同的語言?如何不讓善意成為一種強迫,強迫對方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樣子?

    「時間不能撫平傷痛,但時間會讓你準備面對傷痛。」黃惠偵淡淡地說。片子完成,故事卻仍在行進,「過去,我一直在期待她成為不是她的樣子。我還在學習理解並接受自己最愛、最重要的那個人真正的樣子。」

    片末,他們回到老家,一行人站在磚造老屋前,陽光熾烈,黃惠偵問:再次回到老家,有什麼感覺?在鏡頭前總是搶戲的舅舅插著手語氣不耐地說:有什麼感覺?東西都壞光光了。畫面轉向屋外的稻田,畫外音又說:

    東西都不能用了,讓過去的就留在過去吧。


    我和我的 T 媽媽 The Priestess Walks Alone
    黃惠偵 HUANG Hui-Chen|台灣 Taiwan|2015|HD|Colour|55 min

    放映時間 2016/04/06(三)13:30 府中 15

    原文網址 http://docworker.blogspot.tw/2016/03/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