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7

【觀點/台大器捐事件】20110831中國時報:衛漢庭>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台大與成大移植團隊不慎造成五位器官受贈者移植到愛滋器官,成為台灣醫療史上器官移植的重大疏失,社會各界無不表達驚懼及錯愕,也引發了許多討論。做為一個愛滋團隊的臨床精神科醫師,筆者想讓大眾轉個思路,從感染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那就是普遍感染者「不敢告知與現身」的荒謬處境。

報載,這位器捐者的家屬們,事前雖然知情這位男子具同志身分且有憂鬱病史,但直到他墜樓身亡,全然不知道他是位感染者。這無疑代表了,愛滋是一個「死也不能說的祕密」。

雞尾酒療法發展與抗病毒藥物技術的進步,早已讓愛滋成為了可以良好控制並且傳染性極低的慢性疾病。然而,罹患了一個如此重大的慢性疾病,此男子的家人及親友當中卻無一人得知,這是極為荒謬的。諷刺的是,這樣的荒謬情境卻幾乎是常態!許多感染者死守自己的祕密,至死方休。沒有人知道他在哪一間醫院看診,看了哪一位醫生,吃了什麼藥,在什麼時候因為藥物的副作用拉肚子起疹子,又或在哪一個深夜裡發燒顫抖。

在性病防治所或是各大醫院的領藥處,可以常常見到感染者領了藥,就馬上將藥包藥盒當場撕掉,把藥丸一粒一粒藏起來,裝在維他命罐裡做為掩飾。當有人問起了感染者在吃什麼藥,就用維他命、健康食品、肝藥來簡單帶過。掛號單、收費單、領藥單,診斷書,張張都是機密不能見光的文件。更多時候,感染者已經發燒住院了,依然用虛弱的身體要求醫師,不要透露太多病情給非必要的人知情…,這些謙卑的請求,在在透露感染者生存環境的坎坷。

「不能說出口的苦,是最苦的」。由於大眾無知與恐懼,逼著許多感染者「入櫃」。某種角度,我們惡劣的社會歧視氣氛,也成為這起不幸的醫療氣氛的幫兇。是這個社會「惡意」,逼著感染者們「不敢說」,而造成的「沒有人知道」。諷刺的是,原本以為病毒會燒成骨灰,沒想到卻隨著「善意」的器官捐贈,悄悄進入了別人的身體,而引起社會嘩然與恐慌。

從精神醫學的觀點來看,「支持系統」是決定任為一個感染者的預後最關鍵的因子之一,不論是生理上或是心理上。家人親友的支持、陪伴、與同理心,對於一個各方面都相對脆弱的感染者,其保護力是無可估算的。而我們的「惡意」,只會造成感染者薄弱支持系統的崩解與毀滅。

愛滋是一個各種疾病汙名集大成的疾病,鮮少有其他的疾病能相比。愛滋的接納與社會態度,更直接反應社會的集體同理心與進步程度。我們應從教育開始,不能只做到「疾病衛教」,更要深入延伸到「疾病體認」,例如「感染者陪伴」或是「同理心訓練」。感染者真實的生活在我們身邊,並不是只要「不亂來」、「很乖」、「很自愛」,愛滋病就是完全與我們無關的「外星病」。同時,感染者的醫療照顧中,也應更廣角地結合感染科、精神科、牙科、大腸直腸外科、神經內科等多科的全人照顧。

筆者希望,針對此次事件,社會應該深切檢討對於愛滋感染者的社會氣氛。我相信,感染者們有自己的生命力與韌性,感染者也不需要只是高調而慈悲的關懷口號;更為重要的,是社會真誠而踏實的認識、接納,與同理心。(作者為台北榮總精神部總醫師,同志諮詢熱線愛滋小組成員)

原文刊載於2011/8/31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83100500.html

2011-03-10

【觀點/政策】110310公民論壇:喀飛 > 是愛滋經費不足?還是愛滋政策不足?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前行政院人權委員)

台灣的愛滋政策,最大的隱憂就是:政策思維混亂無章法,治標不治本。

講公衛的時候,以「公眾利益」為理由,要把感染者通報、列管,還要感染者交出和誰上床的名單。甚至在,以「感染者權益」為名的法律中,將「未經告知的性愛」入刑治罪。看似「一切為防治」,但這種「把感染的責任都推到感染者身上,只要管制、處罰感染者就可以防止感染」的思維,真的能有效做到防治嗎?

另一方面,在講藥費負擔的時候,卻是把「吃藥和治療」當成「感染者自己的事」,用「市場機制的消費思維」來要求「感染者自己有支付藥費的責任」。「部分負擔」對感染者繼續服藥、對防疫影響有多大?卻未見嚴謹的影響評估!

愛滋政策難道只要思考「怎麼管制感染者政策」?難道可以視「污名與歧視」的社會現實不存在,置「感染者人權」的公平正義於不顧?
愛滋藥費不足,是台灣的執政當局不重視愛滋政策。把藥費當成「個人責任」,要求以「部分負擔」來解決愛滋預算編列不足,是把防疫責任推卸給執行部門疾病管制局,是衛生署的政治失職。行政院不聞不問,更是藐視愛滋政策的重要。

愛滋經費是台灣「愛滋政策」的縮影,「要怎樣的愛滋政策」才是需要集思廣益的重要大方向,「編列多少預算」是政策決定後的「執行技術」。如今本末倒置,政策思維混亂,只在執行技術打轉。這讓我們看到,問題嚴重的不是「愛滋經費不足」,而是「愛滋政策不足」!

過去一年,為了這個「愛滋經費不足」,官方透過媒體放話,政策未見說明之前以小道消息測試民間反應,藉著「包裝專業的資訊門檻」進行「黑箱決策」,在民間壓力下召開的會議,則是把各種寶貴意見視而不見,一心只想粗超草率地解決「眼前藥費不足」的問題。可議的是,「部分負擔」政策真的實施的話,一年也只能挹注三千萬,根本解決不了已經10多億的愛滋經費缺口!

今天的公民論壇,愛滋行動聯盟希望能打破政策黑箱,以民間的聲音為愛滋公共政策提出發言,修補台灣破碎與混亂的愛滋政策。用公民社會的力量,讓台灣當局重視愛滋政策。

(本文為「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政策因應 北區公民論壇發言稿)

出處:2011/3/10愛滋行動聯盟

http://aidsactions.blogspot.com/2011/03/by.html

【觀點/政策】110310公民論壇:喀飛  是愛滋經費不足?還是愛滋政策不足?

2011-03-10

【觀點/政策】110310北區公民論壇:鍾道詮 > 書面發言稿

發言者︰鍾道詮(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社會暨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第一、污名化的政策視野

「整件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事件再次反應︰台灣社會(包括公部門中的疾管局)仍以犯罪化與污名化態度看待愛滋議題及感染者;縱使在民國95年,愛滋防治條例已號稱轉型為保障條例,縱使感染者如同社會大眾一般按時繳納稅款與勞健保費。也由於愛滋污名化及犯罪化,才使政府一方面雖強調愛滋防治的重要與急迫(瞧瞧那每年十一月底與十二月初精美愛滋宣傳海報與旗幟),另一方面卻仍以強暴性政策力量再次污名愛滋感染者、制裁高危社群、迫使高危社群與愛滋感染者社群無法獲得適當且穩定健康照顧資源、並隱匿地誘發更多愛滋感染案例。

第二、背信忘義的政策溝通手段

在健全公民社會中,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本該協力合作,共同解決社會問題,以打造理想社會。但整件事件卻看到政府的兩手策略︰一方面,政府強拉愛滋非營利組織開會,為其政策背書;另一方面,卻又在政策大幅更動後,對外宣稱「民間團體已知情且同意」。此種背信忘義作為只會重創政府與非營利組織間及病友的關係,卻無法達到政策行銷與溝通的實質之利。

第三、「重治療、輕預防」的財政規劃思惟

現今國際學界已同意,在愛滋支出中,教育防治花費遠低於雞尾酒療法或愛滋病發相關醫療費用。注射性藥品減害計畫的成功,也說明適當愛滋防治計畫可帶來的預防與經費節流成效。相較政府一直斤斤計較於愛滋感染者使用雞尾酒療法時得部分負擔;我們更想了解,政府是否曾適當運用資源於推廣友善、且社群敏感度的教育防治宣導。

另外,讓感染者保持健康狀況,每年每名所需成本約為800美金;但其帶來效果卻是讓感染者能有生產力、有收入、且不須動用愛滋發病相關醫療費用。如政府真有心降低那約800美金醫療與檢驗成本,以帶來可觀節流成效,仍有很多方式可做,如;引進或生產學名藥、與藥廠談判。但在沒看到政府有明顯相關節流政策前,卻只看到政府指責感染者不懂珍惜醫療資源,並開始要求感染者承擔部份負擔,實讓人不得不懷疑政府乃藉節流之名,行壓迫感染者之實。

第四、不健全的愛滋健康照顧體系

健康照顧除強調醫病之外,亦不能忽略心裡健康與穩定帶給身體生理健康的作用。此種因應「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的不透明政策制定過程與不友善政策方向,會影響感染者心理安穩感,進而對身體起著負面作用。

健全的感染者健康照顧體系,亦可讓感染者家人、照顧者與整體社會因而受益。不健全的愛滋健康照顧體系,除對感染者身體狀況造成傷害、影響家戶內可動用所得、加重照顧者精神與體力負荷、增加社會福利花費、擠壓相關支出外,亦反會使國家有生產力勞動人口數下降,提高整體依賴人口比例,進而深刻撼動國家財政與經濟。

呼籲
一、修正污名化的愛滋政策觀看視野!
二、以實證證據與資料,而非意識形態或概念,規劃政策走向與內容!
三、讓政策規劃過程透明化!
四、以互信互利態度與愛滋民間組織互動!
五、調整過往「重治療、輕預防」的愛滋防治財政規劃思惟!
六、將愛滋檢驗與治療費用回歸到全民健康保險體系!
七、改善與強化現有愛滋健康照顧體系,以造福社會!

(本文為「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政策因應公民論壇  書面發言稿)

出處:2011/3/10愛滋行動聯盟
http://aidsactions.blogspot.com/2011/03/by_10.html

2011-02-09

【觀點/政策】110209蘋果日報:簡至潔、李韶芬 真正「多元」的性別平等政綱

作者:簡至潔(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李韶芬(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是國家重要的施政方針,「人口、婚姻與家庭」的政策制訂方向更關乎台灣社會的形態、品質與資源分配。但這一部號稱具備性別觀點、正視現代家庭多樣型態的綱領草案,其實充滿異性戀婚姻中心思維,完全忽視多元性別者的成家權利。

政策綱領中不斷重申「尊重差異」、「正視多元家庭」,但仔細檢視其說明內容,所謂的「多元」,在政策制訂者的眼裡只看見「單親」、「外籍配偶」、「晚婚」、「離婚」 的女性,其他被現有婚姻制度歧視與排除的性少數,譬如同性戀者、跨性者,以及因為種種原因(例如不認同或自認不適合進入現行婚姻制度)而選擇非婚同居的異性戀者,或以其他各種形式同財共居的伴侶們,在綱領中完全不見身影。

在這份政策綱領草案中,這些多元成家的實踐者唯一被提及的部分僅在第31頁:「而婚姻制度外的女性如事實婚者、同志等,其對伴侶、子女及財產分配上的權益主張等議題,在保障人權的立場上,亦值得關注。」然而,大法官647號解釋,早已提示應該重視具有「共同生活事實之異性伴侶」相互贈與財產的免稅權利;而台灣同志族群訴求成家權利也已超過十年,目前全球更有十個國家認可同性伴侶結婚權利,二十幾個國家存在著各種不同的民事伴侶或同居伴侶登記制度,而台灣這一部即將於建國百年公布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對於「事實上夫妻」與「非異性戀伴侶」的權益,竟然只以「關注」二字搪塞,其缺乏性別平等的精神與民主的代表性昭然若揭。

在日前幾場的婦女國是會議會前會中,關注台灣伴侶權益的代表們多次提出建言,提醒政策撰寫者,在討論人口、家庭、社會福利等議題時,不應該只以「異性戀婚姻」作為國家施政的唯一想像。尤其在面對台灣社會「少子化」問題上,更不應該將焦點錯誤地移轉至「女人為什麼不結婚」的假命題上,因為婚姻與生育孩子係屬二事,二者並無本質上的因果關係或條件關係。在法國、瑞典等歐洲國家,超過半數的嬰兒出生於非婚家庭,原因在於這些國家具有婚姻以外的伴侶制度的存在且有普及的公共托育制度,讓女性不必為了「合法」生育孩子而非得進入婚姻不可。

政策局限人民選擇

反觀台灣,當國家在思考人口與家庭政策時,只是一味鞏固異性戀婚姻的邏輯,企圖用更多優惠手段強化婚姻特權,以政策變相懲罰不進入婚姻的公民。例如有位國家級研究員甚至將台灣非婚生子比率遠低於歐美國家解讀為台灣女性具有「傳統美德」,完全不反思台灣家庭政策除了異性戀婚姻之外,根本欠缺對同居伴侶、同志家庭的相關保障,這是制度的偏好限制了人民的選擇,而不是台灣人民鍾情於婚姻。

針對今年三月八日就要上場的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我們盼望政策制訂者能真正看見多元、尊重差異,而不是像在幾次會前會中,面對要求正視多元成家需求的提議時,與談者多以「尚無社會共識」作為藉口回絕。真正的多元是尊重差異的權利,而非以「欠缺共識」遂行多數暴力逕予排除或歧視少數。政府必須徹底破除異性戀婚姻的單一思考模式,以多元性別的角度擬定政策內涵,惟其如此,一個真正具備性別觀點、平等對待多元家庭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才有可能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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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刊載於:2011/2/9蘋果日報論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69292/IssueID/20110209

2011-01-31

【精選/感染者權益與故事】110131交流會心得:BOSS > 將”愛”放在每個人的心中

作者:BY BOSS 寫於 2011年1月31日 1:52

1/29 下午參加了 因應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意見交流會 擔任小YG行動聯盟的工作人員之一

年紀從年輕的到頭髮蒼白的長者 他們和其他人沒有什麼不同 但他們共同的是嘴角的微笑

有些人看到過去的朋友 互相擁抱寒喧

有些人看到熟悉的愛滋聯盟工作者 以熟悉的方言談天起來

他們來自南部 中部 北部 冒著寒冬 帶著溫暖的力量來到台北

首先 同志諮詢熱線常務理事 喀飛的活動說明

從1997年 雞尾酒療法開始後 感染者朋友們所在乎的是更好的生活品質

那是有關隱私、看病、就職等可以不被特殊的對待

社會上的歧視 讓感染者以為是必然存在的 進而默默的妥協 而不敢發聲

但今日 他們站出來打破沉默 為他們的權利發聲

活動背景請見:【愛滋行動聯盟】呼籲愛滋醫療公務預算政策應公開透明 行動宣言 敬邀連署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57320654320483

接著進行小組討論 由愛滋聯盟的工作者負責領導 分成A~H組 每組約8~10人

成大護理系柯乃熒副教授 & 愛之希望協會的孟芝 為H組 而小YG們幫忙紀錄

這個部分也是此交流會的目的 為了能聽見感染者們的心聲

聽到要部份負擔的感染者說道 : (很想把每句話都加粗 因為都是重點 請大家耐心看下去)

我們是公民 該盡的義務都有盡 有繳健保 那現在為什麼政府公務預算不夠了 還要我們每次看病要再繳錢

很多人已經不吃藥了 因為藥有很多副作用 在這個之前 我們都規勸身旁的朋友要按時吃藥

那些人有的是使用毒品的 現在如果還要部份負擔 他們寧可去追毒品而不會去買藥

有些是還沒有經濟能力的人 如學生 根本有可能對家庭都無法說出口了 還要多花這筆錢

藥是必須長時間 按時吃的 並不是有錢才去買藥 而沒錢就沒辦法買

沒有吃藥 對於愛滋的治療就是等於0 擴大病情

如果真的需要部分負擔 沒有經濟能力的人 不是要去搶 去偷

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感染者的事情 是有關係到身邊每一個人

包括感染者的家庭誰來照顧 社會的安全等

成大柯乃熒副教授說: 請將愛滋議題從公為安全放置到國家安全 如果愛滋沒有處理好 便是國家安全的問題

而按時吃藥的人 還有家庭 工作 要顧 寧願把錢省下來給孩子買奶粉錢 也不要去部分負擔

很多人心態會改變 放棄自己 選擇慢慢的死亡 這簡直是將感染者朋友下了一個處決書

2011-01-29

【精選/愛滋運動】110129愛滋行動聯盟:喀飛 > 感染者集結與發聲的重要意義

【因應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意見交流會】活動說明發言稿  2011/1/29

感染者集結與發聲的重要意義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前行政院人權委員)

今天的天氣非常地寒冷,看到現場超過60位來自全台灣北、中、南各地的感染者出席今天的交流會,非常令人感動!這是歷史性的一刻,台灣愛滋歷史25年以來,首次有這麼多感染者齊聚一堂,為的是關注台灣的愛滋政策!

雞尾酒療法從1997年推出後,對愛滋感染者來說,已經不是能不能活命,而是能不能有更好的生活品質。什麼是更好的生活品質?生病的個人隱私,不必擔心被洩漏;看病的時候,不會被醫療體系拒絕;就業或職場體檢時,不用擔心因為感染者身份曝光而被解雇或不被錄用;平時,個人尊嚴不會被特殊對待。還有,在製藥生技日新月異、不斷有新藥推出之際,感染者在治療上,感染者應該有機會服用更簡便、副作用更少的新藥。

歧視是一件弔詭的事,剛開始,被歧視的人會驚恐、憤怒,但被歧視久了,為了生存,逐漸妥協,忘記抵抗、不敢出聲。歧視繼續內化之後,會以為,歧視是沒有辦法、只能接受。就好像:剛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青少年,以為自己早晚會感染愛滋而死去;就好像:有人會問,我和性伴侶都沒有性經驗,是不是我們肛交了就一定會感染愛滋。這些,聽起來像是10年前、20年前的老笑話,不過今天仍然可見。笑話的背後,隱含著多麼深沈的歧視和對愛滋的無知。對於歧視和污名,我們不能忘記!

要打破這種歧視,不能只靠冰冷、沒有生命的法律條文。如我們所知,愛滋相關的法律條例,明明寫著不能歧視感染者,但我們也都知道,過去以來,在座每一位感染者卻經常要獨自承擔,歧視與污名所帶來的壓迫或生活上的不便。打破歧視,要每一位當事人,對不合理的被對待方式,不再忍受,願意站出來講話,要求更清楚、更透明的政策資訊。今天的交流會,就是這樣一個場合,由感染者自己站出來,表達對政策的看法,凝聚共同的力量影響政策。各位今天的行動非常重要!

愛滋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因為在第一線服務,有機會看到不同感染者的處境,有機會瞭解更多全貌,但是只靠這些團體代言力量是不夠的。民間團體能做的,就是將相關的政策過程、歷史文件完整記錄並且呈現,讓大眾有機會瞭解並關心決策過程,透過打造公民論壇的對話空間,使愛滋政策成為公共議題。但更重要的是,感染者以及更多的社會大眾要挺身而出、提出建言,形成監督愛滋政策的力量。

本文原刊於:2011/1/29愛滋行動聯盟
http://aidsactions.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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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名家精選/電影‧文學】110125破報:李幼鸚鵡鵪鶉 > 檢驗電影,從文學、語文、生活說起

文/李幼鸚鵡鵪鶉

在拜讀黃麗群小說〈卜算子〉很多天後,我才見識到米果小說〈天堂密碼〉,前輩作家李喬很肯定的一篇。李喬稱讚〈天堂密碼〉的很多項優點中,有一樣是「意識流」動得出色。我喜歡這篇小說在「當下」(「現實」)與「記憶」(「過去」)間生動地來去自如、今昔交織(甚至「一體」),類似雷奈電影《廣島之戀》與費里尼電影《八又二分之一》的神采。可是,有沒有「想像」(「未來式」)去跟「現在式」、「過去式」互相進出或三位一體呢?譬如主角(27歲男孩)對於自己沒做過的事憧憬、對於自己所不知道的媽媽其他面向的臆測揣想,應該都是「想像」的層次。至於「比喻」,算不算「想像」呢?

且看主角把媽媽在白紙筆記本上藍色字跡描述成「雪地」上的「藍花」,狹義看是詩情的妙喻,廣義看也算是想像啊!現實、記憶、想像,三邊遊走,或許更貼近《八又二分之一》與雷奈電影《去年在馬倫巴》。李喬沒看過這些電影,卻能接納跟這些電影有同樣魅力的文學形式。楊德昌1983年電影《海灘的一天》也為台灣電影史玩出這類形式的新紀元。可是,〈天堂密碼〉在「意識流」敘事結構以外,情節推展赫然安東尼奧尼電影《過客》的軌跡:主角(男孩)試著接觸媽媽交往過的人、走上媽媽走過的經歷,代替(或冒充)媽媽一窺媽媽其他面向中他所不知道的那一塊。用自己的身體扛起媽媽的身分(或軀殼),陌生的媽媽與熟悉的媽媽分分合合,母子或許因而合一。解讀電影,又何嘗不是如此這般呢?

前不久,讀到陳文茜的文章,談秋瑾,談魯迅小說寫迷信的愚蠢民眾嗜血,都見解不錯。只是,陳文茜談愛爾蘭作家貝克特(Samuel Beckett)的劇作〈等待果陀〉(En attendant de Godot),把「果陀」解為「上帝」,因為「果陀」外文原名裡包含了God這一組字。我不反對這種看法,但要提醒,這只是多種解讀中的「有此一說」而已。陳文茜這篇文章時而浪漫、時而感傷、時而強勢,把Godot說成是God,陳文茜遠不如二十多年前作家馬森的看法。

當年,有學生問馬森教授,「據說Godot(果陀)是指God(上帝)」,馬森回答表示雖然有人這樣揣測,不過請別忘了,貝克特雖然是英語國家的人,當初〈等待果陀〉最先是用法文寫成的,後來才有英文譯本。「上帝」、「神」在法文裡是Dieu,不是God,所以說「果陀是指上帝」沒有那麼絕對。多少年過去了,「後現代」從來就不忙著強迫提供一種標準答案,陳文茜在這方面反倒落後馬森二十多年。

其實未必是陳文茜的錯。而是台灣「向來」或「近年」總在鞏固英文英語的霸權。且看台灣片商發行的外片,每十家起碼有八、九家在中文海報與宣傳上捨棄(法文、義大利文、德文、西班牙文、瑞典文、東歐語文……)外文原題,改用英文譯名,跟你我在電影放映中看到的片名原題當然不一致。人名譯音被譯得非驢非馬,慘不忍「睹」,更遑論「聽」。法文或其他語文當英文譯音,連人家美國人都不這樣讀,請問到底在巴結誰呢?譯給誰讀呢?不知何故,台灣現在連電影節、電影展對於外片都只刊出英文譯名而省略外文原題,豈不捨本逐末?

試想,楊德昌的《Taipei Story》(《青梅竹馬》)與《A Brighter Summer Day》(《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侯孝賢的《A Time To Live and A Time To Die》(《童年往事》)英文譯題雖好,可是如果完全廢棄中文片名,豈不可惜?有多掃興!蔡明亮的《Vive L’Amour》(《愛情萬歲》)外文標題只有法片名沒有英文片名,陳駿霖的《Au revoir, Taipei》(《一頁台北》)也是這樣。台灣不是美國的殖民地,應該尊重每部外語片的外文原題,怎麼可以讓英文惡形惡狀、吃遍天下,騙盡台灣呢?

現今各影展從網路上「剪貼」下來的導演作品年代尤其可怕。

雷奈的《Hiroshima mon amour》(廣島之戀)與《La guerre est finie》(戰爭終了)、高達的《Pirrot le fou》(狂人比埃洛)、費里尼的《La strada》(大路)與《La dolce vita》(生活的甜蜜)……早已用法文或義大利文直接在英語國度通行多年,美國和英國的書刊根本就不使用《Hiroshima My Love》、《The Road》或是《Sweet Life》(或《Easy Life》)這類的標題,真不知道台灣這些電影書刊在這方面印給誰看。

以2010年台灣兩個電影節電影展各取一部片為例。玻利維亞出品,Juan Pablo Koria主演的《Zona Sur》(台灣譯成《南方安逸》)片頭的片名被設計成兩個大寫的字母ZS,再出現全貌。試想在歐洲語文裡,Z與S既「同」又「異」的微妙關係,法文一個字裡的字母S如果前後各被一個母音字夾住,這個S就不能唸成〔S〕,而要讀作〔Z〕,譬如besoin。不但法文這樣,英文有些字,像visit的s也要讀成〔z〕。可是,當片名只有英譯的《Southern District》,原先的情趣就蕩然無存了。

而芬蘭出品,Lauri Tilkanen主演的《不良家族》,片頭的片名設計是分兩行排列:
PAHA
PERHE

讓這兩個字構成的片名有著P與P、H與H的對應(以及共同性),單看英文譯名《Pad Family》沒啥意義、相當乏味。

電影與文學奇才陳俊志的新書《台北爸爸,紐約爸爸》一鳴驚人,張小虹、胡淑雯、黎煥雄、李昂、賴正哲、張娟芬、許佑生、陳文玲……爭相推薦。書中提到陳俊志跟男朋友「老羅」愛得纏綿、愛得驚天動地,不料,到了美國,「老羅」竟被陳俊志的妹妹撩撥得乾柴烈火,節外生枝。這番經歷,讓這位藝術家天崩地裂、痛不欲生,也使得兄妹親情極度尷尬,無比難堪。

認識陳俊志的人都知道他待每個人都好,他不應該受到這種待遇。事過境遷,他跟妹妹的親情反而更堅牢,你我能不佩服他的包容、他的海涵以及對傷痕對噩夢的洗滌與昇華。身為他的朋友,我或許要痛罵「老羅」。

可是整個事件,無論正是「生活」或是如果「電影」有這樣情節,你我還是可以在鞭笞「老羅」以外,讀出別種意義。

假設「老羅」是異性戀男孩(倘若按照傳統把人兩極化來分類),那麼他跟陳俊志那段欲仙欲死的男男神仙歲月,由此可見異性戀男孩子是可以從同性、從別的男孩子那兒得到sex的樂趣的,所以奉勸天下所有的異性戀男孩千萬不要害怕同性戀,甚至莫猶豫莫徬徨,吃男孩甜頭要趁早啊!不要拖到年老方才魂斷威尼斯啊!

另一方面,1990年代台灣的電影節電影展有些探討同志議題的電影提到,女同志們常會惱恨雙性戀的女人,是對女同志族群的不忠不誠,欺騙與背叛。再往後一些年,電影開始討論雙性戀、跨性別……在同性戀裡既是少數又被邊緣化,更值得同情與關切。

「老羅」會不會連他自己都搞不清楚是「雙性戀」而非道道地地的「異性戀」呢?

我寫影評,「生活」與「電影」是彼此學習、互相影響的。陳俊志的受苦受難,反倒讓「老羅」事件啟發了我,只是,我被啟發的源頭竟是陳俊志的痛徹心肺、肝腸寸斷、心頭淌血。藝術與哲學讓一些人受惠,卻在嗜血般啃噬另一些人。

原文刊載於:2011/1/25破報
http://www.pots.com.tw/node/7303

2011-01-25

【精選/電影】110125破報:但唐謨 2010年關於電影的十件大小事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文/但唐謨

3D電影越來越無聊

自從《阿凡達》大賣,3D風一發不可收拾,一堆3D片,好像3D很好拍的樣子。印象中的3D片,應該有點「重口味」,至少要像怪物片《黑湖妖》或者希區考克的《電話謀殺案》,怎麼現在連閤家歡電影也可以變3D,而且越來越沒味。有時候看3D看半天,根本忘了是3D,因為3D片的特殊性已經不見了。前年(2009),著名美國影評人Roger Ebert就曾經批評過3D片,當時我還很不以為然,不過看現在這樣,老人家還是有先知卓見。

今年最好看的3D片是好萊塢的《馴龍高手》,但是這部片會好看並不是因為它是3D,而是因為它的故事很屌。唯一期待的《無厘取鬧3D》延至今年才上映。不過,儘管好萊塢的3D已經快要玩完,亞洲電影卻正默默地發揚3D精神,因為2011年有兩部最令人期待的3D片:深作欣二的《大逃殺3D》和香港製造的《3D玉圃團》,一個是暴力的極致,一個是色情的極致,全出自亞洲,難怪全世界最酷的影迷都哈亞洲片哈的要死。

賀帥哥阮經天勇奪金馬影帝

今年的金馬獎最佳男主角號稱是兩個父親和兩個「gay」的對決,最後給了其中的一個「gay」 ,《艋舺》中飾演和尚的阮經天。不是我要以貌取人或者搞民族主義,但是一個來自台灣的,帥氣俊美的,而且正在昇起的新星,贏得了金馬獎的最高榮譽,真的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小天在這部片中剃了個小平頭,穿著「很土」的衣服演一個耍狠的混混;一方面在殘酷的黑社會中打滾求生;另一方面,他又對他的兄弟情人志龍一片深情,最後死在摯愛的手中。這個角色沿襲了張徹、吳宇森以來的「同志兄弟」傳統,而偶像劇出身的年輕演員阮經天用力用心的演出,確實讓人印象深刻,難以忘懷。只希望如此一個好演員,不要被浪費掉,或者「流落他方」。這也是金馬獎有史以來第二次把男主角獎頒給同志角色(第一次是《藍宇》中的劉燁),這樣說應該可以吧?

最好玩的金馬奇幻影展

這大概是全台灣的影迷去年當中最令人振奮的事情了。從今以後,我們會有個「小金馬影展」,除了正規的藝術電影之外,我們還有另一種選擇的機會,看到一些好玩勁爆、邊緣另類、噁心拔辣,藝術成就也毫不輸人的酷電影。「奇幻影展」其實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國際影展類型,而去年的「金馬奇幻影展」,定義了屬於我們台灣文化的「奇幻」,其中有很gore很噁心的電影,激發人心恐懼的電影,經典cult movie重現,以及有奇幻內涵的台灣電影。

其中最響叮噹的《洛基恐怖秀》在三十五年之後,首次出現在台灣的大銀幕,在主辦單位的策劃下,大家都玩瘋了。我們也發現到,這齣留名青史的cult movie,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會發展出不同的「失控場景」,而台灣影迷的玩法讓人徹徹底底嘆為觀止。我們期待今年的奇幻影展會更好玩,感謝金馬獎!

《血色海灣》的爭議

在看這部紀錄片之前,我就先知道了這場爭議,而且讓我呆了一下。得到去年奧斯卡獎最佳紀錄片,澳洲導演路易‧賽侯尤斯(Louie Psihoyos)的《血色海灣》記錄日本大地町漁民以非人道的方式,大量獵捕海豚,出售給全世界的海洋公園,或者宰殺販賣,造成每年兩萬六千隻海豚的死亡 。這部紀錄片的目的,是希望呼籲全世界重視這事件,終止日本獵殺海豚。但是日本右派人士卻打著民族主義的旗幟,杯葛這部電影,認為這部片是西方世界對於有色人種的「種族歧視」,認為獵捕海豚是傳統文化,而《血色海灣》中提出的質問是一種對亞洲文化的侵略。這歪理乍聽一下振振有辭,如果一不小心,很容易就被呼嚨過去,而且一旦扯上了國族議題,自然會有很多討論和爭辯,不過,有圖有真相,電影說明了一切,再多的爭議,看過了電影,誰是誰非立見分曉。

電影院拒放《台北星期天》醜聞

從來沒有一件事情讓我這麼生氣過。某些戲院因為「不希望他們那金碧輝煌的戲院門口聚集成群的外勞來看電影」而拒絕放映《台北星期天》,本來我很想查出是那幾家混蛋戲院,去給他踢館,不過想算了,因為沒差,這個現象只是反應台灣社會「種族歧視」的普遍公民意識(不要懷疑!)。

其實,《台北星期天》是去年我最愛的台灣電影,雖然這部片有明顯的缺點,但是它帶出了另一種台北文化,屬於台灣新移民的生活實況。我私底下非常希望片中的菲律賓語主題曲可以得到金馬獎最佳歌曲,因為那會是對台灣菲律賓人士很大的認同,而且,我好喜歡這首歌。這部片被拒放顯然觸怒了影迷,大家成群結隊支持這部片,參加座談,揚言要「擠爆」戲院,排隊買票的人群中,有學生子弟、外籍人士、放假的外勞,還有我……那種「多元」真是我看過最感人肺腑的電影景觀。

波米叔叔的藝術電影旋風

去年有不少讓大家開眼界的藝術電影,例如土耳其導演賽米卡普拉諾葛魯的「蛋蜜乳」,不對,是「卵.乳.蜜」。什麼是藝術電影?簡單說:很難看懂的電影。去年坎城影展金棕櫚獎《波米叔叔的前世今生》的導演阿比查邦.韋拉斯塔古(Apichatpong Weerasethakul)在金馬獎時節帶著波米叔叔來到了台灣,這位「當紅的炸子雞」也掀起了一陣藝術電影風。這個導演的電影啊,說實在的,就是很難看懂(除了《鐵雞》)。不過,如果導演可以跟你面對面,幫助你全盤破解他的電影,豈不酷斃。

去年的金馬獎季節,大家都體驗到了這位很可愛的年輕泰國導演豐富的電影內涵和玄妙的創作歷程,彷彿上了一套難得的電影課。這部片也在台北歷史悠久的長春戲院浩浩蕩蕩地映演了一個多月,連從美國來玩的朋友都吵著要去看「波米叔叔」,而買下這部電影的瀚宇國際設計的可愛長方形酷卡,現在正放在我的架子上,視為珍寶收藏著。

娘子漢大丈夫gay片賀新春

去年同志電影中最驚人的事件莫過於:美國同志電影《娘子漢大丈夫》竟然上了最夯的春節超級檔。這部由金凱瑞和伊旺麥葛瑞兩大巨星主演的同志喜劇早在2009 年就拍好了,然後到處參加影展,在全世界各地放映;但是在美國,直到去年十二月(一個月前)才在少數戲院公映,因為:這部片是大明星演男同志,美國的發行公司覺得觀眾無法接受這種事,所以遲遲不安排上院線。

請問這是怎樣,以後好萊塢只能找小牌演同志,大牌演同志都會死的很慘,這是什麼狗屁邏輯?有夠爛!不過進步的台灣才不鳥這一套,這部片在台灣非常爭氣,在喜氣洋洋的春節假期中,大大的電影廣告到處掛滿,中文片名也大直接了當地告訴你,這是一部描寫「很娘」的男人的電影,歡迎你來和娘同志共度新春佳節!

2010年度同志人物誰最夯?

2010 年度同志人物獎落誰家?入圍的有:《艋舺》的和尚和志龍,以及《茱麗葉》中的朱立業和羅密歐,得獎者是:朱立業和羅密歐。得獎原因:展現了非主流的男同志身體。並不是每個男同志都有錢有閒有遷徙力,都可以去clubbing 去健身房去Aniki,也並不是每個男同志都可以有天使臉蛋魔鬼身材。三段式電影《茱麗葉》當中陳玉勳導演的〈還有一個茱麗葉〉是個以電影拍片現場為背景,一部讓人愛不釋手的同志喜劇小品,外型和主流男同志截然不同的喜劇演員康康和梁赫群,以比較「一般」的同志身體,展現出台灣同志電影中難得的正面同志形象(以往,不帥的同志角色大半帶著負面性)。

我們當然需要和尚和志龍那樣提供我們幻想空間的同志偶像,但是我們也需要康康和梁赫群這樣稍微不一樣的同志角色範本。多元的意義就在於此。

天字一號電影奇書:《台灣電影的愛與死》和《鵪鶉在鸚鵡頭上唱歌》

絕對不是我在搞置入性行銷,這兩本書真的很值得給他敗下去。在英國學電影的鄭秉泓先生,以長久以來對於台灣電影以及電視戲劇的研究,發表了影評文集《台灣電影的愛與死》,獨特的個人的觀點中,提出了他的台灣電影文化觀察。這也是台灣出版品中,多年來難得一見的台灣電影論文集。《鵪鶉在鸚鵡頭上唱歌》的作者李幼鸚鵡鵪鶉先生是每個人的電影導師,大家都熟到不行了。這本厚達570多頁的著作綜合這位影評名家畢生的理念,他對於動物的愛,電影的熱情,以及男色的執迷。其中關於他的兩隻鳥,鵪鶉和鸚鵡編年式的記錄,可以讓人讀到老淚縱橫。這本書又gay又camp又自戀又耽溺,但是書中那份作者對於宇宙的愛,搜遍全世界,你永遠再也找不到同樣的東西了。

大家都愛《父後七日》

台灣流行用語中很喜歡把名詞縮寫成兩個音,例如「Seven」、「卡布」、「海角」、「當愛」以及「父後」(那麼《第四張畫》怎麼辦?縮寫變成「第四」)。而在去年大家的對話當中,充滿了許多的「父後」,因為,大家都愛《父後七日》啊!這部完全不以大牌明星為號召的小製作台灣電影,以即興、輕鬆、幽默、情感的趣味,以及大家對於台灣葬禮文化的集體印象,打動了每個人的心。

這部電影或許沒有什麼不得了的藝術性,但是在「貼近人民情感」方面,「父後」輕輕鬆鬆地達到了。此外,去年台灣電影中最得我心的角色是《第四張畫》中納豆飾演的「手槍仔」,他真的是很棒的喜劇演員 。《第四張畫》是一部深沈的電影,而他的喜劇性表演更彰顯出他那種混雜著喜感和無奈的深層質地,讓我想到卓別林。而且,納豆也是去年金馬獎會後派對上我唯一上前去要求合照的大明星呢!

本文原刊於:2011/1/25破報
http://www.pots.com.tw/node/7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