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觀點/反歧視】131111針對「心碎的媽媽」影片:權促會聲明 > 沒有任何一位父母應該承擔這樣的痛苦,感染者孩子也是

沒有任何一位父母應該承擔這樣的痛苦,感染者孩子也是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聲明稿

2013年11月11日

日前網路上開始流傳一部「心碎的媽媽  愛滋家屬分享孩子的真實故事」影片,由一位男同志感染者的媽媽個人獨白,娓娓道出對孩子感染愛滋,她的痛心與哀傷。

我們(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也接觸過許許多多感染者的父母家屬親友,這位母親的哀傷非常令人不捨,卻也間接反映出感染者平權距離現在社會的距離確實相當遙遠。

這位母親本身就是愛滋污名的受害者,面對孩子感染事實,她承擔了太多,將愛滋污名全體轉嫁在自己與孩子身上,其中包含的情緒與感受太多太複雜,影片中很遺憾的只呈現出(對孩子身為同志的)懊惱後悔與(對感染愛滋的)恐懼不安,而遺失了父母對子女愛護支持的溫暖。

這位母親或許因為過於哀痛,而不及陳述其他更多;然而,這段現身說法,已經沈痛地打擊了近來呼籲感染者告知的政策走向,如果我們鼓勵感染者、尤其是年輕的感染者,將自己感染的事實告知父母,那麼,我們應該更廣泛更普遍的提供父母們求助或諮詢的管道,盡力避免任何一位父母陷入無盡痛苦的深淵,因為,雖然感染者是孩子,但父母親顯然是更沒有資源、更需要協助、或許甚至比孩子本身更痛苦的一群人。

這樣痛苦的父母,如果沒有能夠慢慢穩定自己,重新找到接納孩子與原諒自己的可能性,如何能夠在孩子需要的時候拉他一把?

而孩子處在其間,感受到的關懷,卻可能內裝譴責,孩子成為受害者的受害者,並且反饋增強了污名的力量,以愛為名。

最後,我們誠心呼籲,給予感染者家屬更多的支持管道,讓家屬正確認識愛滋、不害怕與感染者共處,並且有機會撫平污名帶來的傷痛,真正成為支持感染者的力量。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愛滋諮詢電話:(02)25505963  電郵:
praatw@gmail.com
官網:www.praatw.org  臉書:愛滋權促會

本文原刊載於2013/11/11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官網
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407

2013-11-11

【觀點/反歧視】131111針對「心碎的媽媽」影片兩篇文章:1.范順淵 > 愛滋個管師的疑問,2.露德協會聲明

【爽歪歪說明】

「當他告訴我 他出櫃的那一剎那,我心理就已經準備好了,這個小孩早晚一定會出事。因為男男同性戀,他們的性關係是很複雜的,他們的愛都不是愛。對方如果是一號,他身上有什麼樣的病毒,全部禮物全部送給你!」

「(驗出陽性後)他(醫生)說,你為什麼會讓自己變成這樣?為什麼要讓你的人生這麼的不堪?」

2013/11/8在網路上流傳一個「心碎的媽媽 愛滋家屬分享孩子的真實故事」影片,這個以專業的拍攝和剪輯手法製作的影片,雖然標題寫著真實故事,雖然感染者家屬可能因隱私無法露臉,但整個影片沒有製作和發佈單位。影片真實性、公信力和製作動機倍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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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影片藉著一位匿名母親的旁白,傳述著對同志、對愛滋、對感染者的污名和歧視,影片最後目的則是導出「若同性婚姻、多元成家合法,將有更多心碎的父母。等於變相鼓勵同性性行為,性關係將變得更自由、更複雜,愛滋防治將更加困難,政府財政負擔也將更沈重。」
當世界各國愛滋團體早已不斷呼籲:消除歧視、重視感染者人權才能有效防治愛滋,台灣的保守宗教團體串連以組織性手段反對「同志婚姻」「多元成家」之際,這個「匿名」影片卻以歧視同志、污名感染者、錯誤傳遞愛滋常識的煽情渲染手法,引發同志社群和愛滋工作者的憤怒。

以下兩篇文章,第1篇是愛滋個管師范順淵以第一線實務工作提出他的質疑,第2篇是感染者照護機構-露德協會發表於官網的正式聲明。

原始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uuNz7s62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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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一位愛滋個管師的疑問

作者/范順淵(愛滋個管師)

針對「心碎的媽媽 愛滋家屬分享孩子的真實故事」這部影片,我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提出的疑點,我也po到了youtube上面去。
接下來我想找找有什麼求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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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愛滋個案管理師。針對這個影片,我想先提出幾個讓我感到困惑的地方。

第一,目前所有的醫療院所,沒有「醫生」會親自打電話通知父母親回醫院做西方墨點的確認,更不可能直接告訴家人結果。如果在愛滋指定醫院,會是由醫院的個管師聯繫通知「感染者本人」回去抽血;若是其他非愛滋指定醫院,應該會是由感染控制師聯繫「感染者本人」,或者第一次的抽血後,連西方墨點都會一起確認。

第二,我遇到的一千多個感染者朋友,無論是新感染、或是之前就感染,現實的情況是,如果CD4僅有42、病毒量飆高、身體又極度不適,其實早就已經住院了,不會有所謂的「打電話叫感染者回去抽西方墨點的血」。

第三,若回到告知的議題上, 除非你孩子昏迷、沒有意識、發病危通知,這時感染者已經躺在病床上,才有可能會由專門看診HIV的主治醫師在「醫院」告知家屬或緊急聯絡人;倘若感染者意識清醒、具有說話思考能力,無論住不住院、或者無論誰告知,都一定會把檢驗結果「告知本人」,絕對不會是家屬。

第四,過去至今,我在工作上已經接觸到不下30~40個感染者父母,的確有人會無法接受孩子雙重出櫃(同志、愛滋)的情況,但多數父母親所擔心的,不外乎是:我孩子的身體會不會變不好?未來孩子受到社會歧視時,我該怎麼去保護他?未來他談戀愛時,要不要跟他的伴侶說?我該如何面對外界的眼光?甚至父母親會把責任歸咎到自己的身上,認為是自己沒有照顧好孩子,所以讓孩子感染到疾病等等,這些都是我每個星期聽到許多父母親的情緒。所以,我很好奇影片的媽媽,在他的生命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第五,現在有在看愛滋的科別,已經很少很少是被放在「家醫科」裡面。

第六,無論影片的真實性為何,我都一定會去查證!如果是真實的,這位媽媽、感染者、以及家醫科的主任都需要協助,他們三位似乎充滿了許多對疾病不了解、自責、憤怒等情緒,如同媽媽說的,他一直都有在陪伴其他家屬,那如果自我情緒都無法處理時,又該如何去協助他人?我也非常樂意不拿任何報酬與交通費,只要在台灣或外島的任何一個角落,我都願意提供所有的協助。但是,如果內容經查證後不屬實,一部分我會與衛福部溝通看看,希望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些明顯的「歧視與不實言論」;另一部分,如果把他人的生命與生活當做是一個工具與玩笑,這對所有的感染者、家人、朋友來說,都是多麼地刺痛!我認為所有參與影片製作的人都非常可恥!

本文出處:2013/11/10作者臉書網頁
http://goo.gl/17nK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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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露德協會聲明

聲明稿-關於<心碎的媽媽 愛滋家屬分享孩子的真實故事>短片

發佈日期:2013/11/11

對於近日網路流傳<心碎的媽媽 愛滋家屬分享孩子的真實故事>短片,因內容描述與現況有諸多出入,身為第一線愛滋助人機構,本會認為有必要予以說明澄清,避免誤解擴大,且對愛滋社群加深汙名與歧視。

首先,本會對於長期以來,積極與愛滋病毒對抗的感染者及其家屬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在對愛滋仍有高度誤解與汙名的台灣社會,謝謝你們仍積極的以正向、熱愛生命、永不放棄的帕斯堤(Positive)精神,與HIV愛滋病毒和平共生,實現自己與社群的夢想。同時,我們亦對部分團體組織,因為反對多元成家相關法案,在未釐清多元成家的真實意義與意涵下,汙名、消費愛滋感染者與家屬,且錯誤連結同志與愛滋,深感遺憾。

針對影片中與現實狀況差異之處,本會於下說明:

(一)愛滋不是男同志的專利,未做好普遍性防護(如:安全性行為),每個人都有風險

現今本國籍的愛滋感染人口中,根據疾病管制署截至今年10月統計,因異性間性行為而感染的比例達19.54%,雖較同性間性行為少,但並非不存在。其中女性1,754人,更突顯愛滋並非僅與男男性行為者相關。片中的描述,加深男同志等於愛滋的錯誤連結,更令其它從事非男男性行為者忽視感染愛滋的風險,對愛滋防疫實為一大警訊。

(二)忽略安全性行為的重要

愛滋預防教育中,安全性行為的學習是一大重點。片中關於性行為過程一號禮物的描述,完全沒有提到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忽略只要性行為過程全程做好防護措施,每一個人都能將感染風險降到最低!反而於描述中,傳遞錯誤知識,並加重對同志跟愛滋的汙名。而落實安全性行為守護自己的健康,每一個人都有責任。

(三)篩檢結果僅會告知當事人,不會告知家屬

影片中描述愛滋篩檢的過程,若當事人已經CD4過低、病毒量飆高、身體又極度不適,其實已經呈現發病狀況,於實務經驗中多已住院,由醫護人員協助相關疾病確診,並告知"當事人"。若僅是進行篩檢,則由感染科醫護人員或愛滋個管師通知"當事人"回診進行西方墨點確診。

因此,不論是已經住院或確診階段,都僅會通知"當事人",不會通知第三人,包含家屬。除非已經有危及生命、昏迷或是未成年的情況,醫護人員才有可能通知家屬或緊急聯絡人。

(四)影片用語汙名愛滋感染者及其家屬

影片中出現許多如「他們的愛都不是愛」、「性關係複雜」、「人生這麼的不堪」、「可恥的是你們的所做所為」、「邊緣人」、「罪惡的深淵」等等用詞,在在醜化愛滋感染者,且充滿批判以及指控的意味。在本會所服務接觸的愛滋感染者家屬,多關注家人的身體健康、自我照顧議題,雖對於社群文化有所困惑不解,但並不會以批判、指控的用語來指責。愛滋感染者可能是你我的親友,而此一影片深深的傷害著許多感染者及其家屬。

按聯合國暨世界衛生組織近來終極愛滋的策略中,積極邁向「零歧視」早已被視為愛滋防治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之一時,但部分反對多元成家法案團體或人士,過度將其與同志連結,甚至汙名與法案精神無關的愛滋社群,以各種不當手段傳遞錯誤資訊,製造族群對立,以道德恐慌訴求散播汙名、定罪與歧視的言論,實讓從事愛滋社群服務多年的助人者深感痛心。

這些言論不僅與國際愛滋防治潮流大相徑庭,更可怕的是,把多年來愛滋防治體系要把特定社群身份與愛滋傳染脫勾的努力付之闕如,更讓原本對愛滋缺乏正確認識、缺乏戒心的人,更疏於預防,陷入更高度的風險中。其實,任何人疏忽防範,都有可能感染,所以請別再製造愛滋與族群汙名了!

台灣的言論自由是可貴豐富的資產,但若濫用言論自由,傳遞錯誤且汙名的訊息,詆毀他人的生命價值,製造族群的對立與汙名,身為愛滋助人機構,我們需要站出來大力呼籲跟詆毀錯誤的汙名言論。每個人可以於自我學習後判斷自身的選擇,但不可以故意以錯誤的觀念影響他人甚至攻擊與自己立場不一樣的人。

神教我們愛人如己,神教我們要明辨是非,當教宗方濟說: 「我有何資格評斷他們?」、「心懷善良、尊敬上帝的人們不都是我們的兄弟嗎?」、「當上帝看到同性戀者,祂會慈愛的肯定他的存在,還是拋棄、譴責他?」2001年,他在阿根廷任主教時,曾探望愛滋病患。他跟醫院要盆清水,跪洗十二名病患的腳,並親吻其足。當教宗以實際行動關懷愛滋感染者的同時,我們是否也能學習一起關懷受愛滋影響的人群?

願你我能正確認識愛滋,願你我都能對愛滋病毒提高戒心,守護我們健康,願我們都能關懷受愛滋影響的人,更願正向的愛與力量在你我之中運轉,真正傳遞主的大愛。

文章出處:2013/11/11露德協會官網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2498&menu1=4&menu2=23

2013-10-31

【觀點/愛滋人權】131028 張正學:﹤感染者教我的事 ﹥走不進去的校門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2013年10月28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張正學

「如果不想讓我念,何必要我多留一天,然後隔天卻又要我放棄唸書呢?!」1年多前接到了這通電話,他非常沮喪地說著這句話,一頭霧水的我,邀請他來面談,才知道事件的原委。

我稱他小雨。小雨那年17歲,申請入學獲准,他備齊所有文件到校,準備辦理相關手續。

當天是周末,只有正在值班的教官留校,教官人很親切和藹,小雨對教官印象很好,於是,把自己人生的點點滴滴都說了出來,從為何要選擇這個系所,到最後連自己生了什麼病、在哪裡看診、認識哪些相關的民間團體都說了。

掏心掏肺之後,不置可否的教官表示,週末學校沒有行政人員可以辦入學手續,請他下週一再來學校一趟。

週一的一大早,小雨接到學校電話,來到教官室,本以為是要辦理入學手續,拿到手的卻是一張「自願放棄入學同意書」,教官請他在同意書上簽名以示同意,並退回了所有的入學申請文件。

教官說,既然你在北部看病,那就不要再奔波到南部了吧!你既然跟台北的民間團體比較熟,那就繼續在那邊接受服務吧!一切都是為了小雨好;只不過,教官從頭到尾沒有告訴他,為什麼要他填寫那張同意書,儘管小雨已經一再說明,自己有愛滋,並不會影響其他老師或同學。

之後,小雨被帶離開了這間學校的大門。

瞭解了小雨的遭遇,我開始和學校溝通,在進入新學期的幾個月後,我終於接到學校的道歉電話,學校坦承,因為是第1次有學生主動告知愛滋的身分,實在不知所措,又擔心愛滋學生會和同學們共同生活在一起,會不會影響其他師生的安全健康,以及,不知道小雨會不會是「特殊的傾向」,百般為難之餘,最後才決定不讓他入學。最後,學校強調,經過瞭解,現在是歡迎小雨來唸書的,只是他感染愛滋的事,已經通報給系主任及校長,並召開過校務會議等等。

簡單來說,小雨因為信任教官,所以告訴教官他感染,然後被學校拒絕入學。小雨後來沒有申請復學,他心灰意冷,覺得失望極了。

「如果有一天,你知道你的同學有愛滋,你還會跟他在同一個班級上課嗎?」

「如果有一天,和你住在一起的室友告訴你,他是一個愛滋感染者,接下來你會怎麼做?」

這幾年來,針對學生進行愛滋宣導教育時,我總喜歡提出這兩個問題,除了想探探現階段學生對愛滋感染者的接納度,更重要的是,總也會有校長、主任、教官或老師在場,這些問題同樣也是在問他們。

我的經驗裡,許多感染學生被拒絕就學,主要的阻力還是來自校方,曾有學校以避免影響學生安全為由,千方百計讓感染愛滋的學生避免住校,也有諮商老師在得知諮商對象為愛滋感染者時,認為這是重大傳染病,堅持要依法通報給校長。

相對來說,年輕學生對於身邊出現感染同學,反而比師長們的接納度高。

1986年考取國立師範大學的田啟元,因校方得知感染一事,最後函授教學畢業;1994年澎湖一名輸血感染的國小學生,因身分曝光,全班同學紛紛轉班轉學,最後教室內只剩下一對一的師生;2006年關愛之家11歲的愛滋兒童家家,也因為曝光,被迫轉學,都是持續不間斷的案例。

什麼時候,學校可以讓感染愛滋的學生安心上學,不再因為無謂的害怕而被拒絕?

這幾天又遇到小雨,他跟我說正在準備考試,希望可以就讀到自己想念的科系,我只是千交代萬交代的告訴他:「下一次,你絕對不要再這麼『古意』的跟學校說你有愛滋了。」

他看著我,點點頭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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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

文章出處: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592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愛滋權促會官網【感染者教我的事】專欄介紹與文章一覽表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79

2013-10-31

【觀點/愛滋人權】131014 陳伯杰:﹤感染者教我的事 ﹥不要道歉

2013年10月14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陳伯杰

不久前,有個認識很久的朋友,突然晚上11點多在臉書上丟我訊息,只寫了3個字「對不起」。

我最怕半夜接到訊息,這種會在詐騙集團都不詐騙、警察都不釣魚的時段接到的訊息,多半不是甚麼好消息。朋友沒頭沒腦突然跟我道歉,嚇得我急忙打電話給他,想確定到底怎麼回事。

電話接通後,對方支吾許久,講了老半天就是講不清楚到底發生了甚麼事,直到我失去耐心,威脅要掛電話,他才小小聲地說:「我中獎了。」

「天啊,不想分我也不用道歉啊,幫我買包包就好,不過到底是樂透還是威力彩?」我興奮地說。

「是H啦……」朋友用比剛剛更小的聲音說。

「那幹嘛跟我道歉?啊,確診了嗎?哪個醫生啊?喜歡你的個管嗎?有沒有甚麼需要幫忙的啊?啊,不對,你到底是要跟我說甚麼?」原來不是中樂透,是生病啊。

「啊,我以為你會罵我,沒有把身體顧好之類的……」朋友說,聲音似乎比剛剛有精神了一些。看來剛剛的火雞母式大發問,似乎有讓他開心了一些。我忘了後來我們聊了多久,但我知道自己心中一直有個疙瘩不敢問:「幹嘛道歉啊?」

健康,看似是個人層次的問題,自己不把自己顧好,還能怪誰?常常看到的愛滋防治宣導模式,就是找位感染者出來,自白自己感染,然後道歉,表示如果時間重來,一定會有別的選擇,會更懂得保護自己,不至於感染。

按這樣的邏輯,我的朋友確實應該道歉,而且應該跟全國人民道歉;尤其在這景氣特差的時代,他還增加了國家財政負擔,不該道歉嗎?

我認為,這道理似是而非。我們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地不受環境影響,我們以為自主所下的每個決定,其實都反映出環境因素對我們的作用,並且這影響力的強度與深度,遠遠超出想像。

太多研究已經證實這些關連與因果,例如「肥胖」這件事,看似是因為個人不忌口與不運動,因此坊間充斥各式各樣個人運動與熱量計算的器材與設備,卻忽略現實環境對肥胖的影響,關鍵在於人們是否能夠容易方便的選用對身體負擔小的食物、或是人們是否有機會好好運動。

對於忽略環境影響,而試圖降低群體肥胖盛行率的理想,也許就像是搬個空氣清淨機到戶外,試圖改善空氣品質一樣,荒謬。

健康與社經地位和社會文化息息相關。將不健康這件事情歸罪於個人,而忽略更高層級的改變,卻奢望群體健康有所改善,無異緣木求魚。

還覺得感染與否,與愛不愛惜自己,有高度相關嗎?還覺得願不願意戴保險套,僅僅是個人選擇的問題嗎?還認為願不願意篩檢,是個人的抉擇嗎?

如果這個社會的風氣,是連在校園內裝設保險套販賣機,都會引來反對與抗議;如果社會主流意見仍然堅信,教導性教育就是鼓勵發生性行為;如果相信「感染愛滋,只要吃藥就好了呀」,而看不見疾病的隱喻對社會與個人的影響,不著手改變環境結構,再怎麼苛求個人需要對自己健康(甚至為全國疫情)負責,實在也只是枉然。

(作者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理事)

文章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173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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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觀點/愛滋人權】130902 曾柏嘉:﹤感染者教我的事 ﹥非關對錯:與HIV一起生活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2013年9月2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曾柏嘉

這是一場在學校社團中的演講,由一位感染者同學阿宅分享他感染的心境歷程。他以「HI!V PLUS」為標題,透露了他如何理解到目前為止的這段感染之路。他既不是像告解般悲情地要拋棄自己的「罪惡」過去,更沒有憤世嫉俗地想追溯「感染源」(傳染病防治的觀點)、控訴世人或流放自己。在我聽起來,他傳達了一個重要訊息:感染HIV在道德上有什麼錯?

阿宅輕描淡寫地跟大家說:「我沒有做錯什麼事。」事實上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姑且不論弱勢處境容易造成疾病與傷害,從什麼時候開始,一位被感染或生病的人還需要向人解釋自己為何被感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如果一種疾病還可以被當作道德判準或因果賞罰,那麼人類社會的正義之途只能說是有退無進了。即使直到演講的當下,阿宅回憶起被感染的那段關係,仍然肯定那從來不是一段令他後悔的關係。

阿宅跟大家說:「原來一旦感染,我就是個『壞』同志了。」在感染之前,PTT的gay板是帶給他身分認同的重要地方,但在感染之後,他發現他成了板上部分人口中的「老鼠屎」,「破壞同志形象」。男同志「自己人」對感染者的攻擊,比其他人對感染者的攻擊還令他難過。他發現,原來男同志並非一個整體,因為社群中的人可能看不見彼此的差異。

阿宅跟大家說,他大學系上的同學和朋友,即使在不瞭解HIV的情況下也給了他最大的支持。在得知被感染而哭了幾天之後,他將感染的消息PO在BBS的個人板上,而這篇文章卻獲得了上百個支持的推文。聽到這裡,我才知道為什麼阿宅會在演講開頭處介紹自己大學就讀的校系,因為那裡就是陪他走過這段路的地方,因為那裡的人也不覺得他做錯了什麼。

阿宅跟大家說,有時候他很難開口出HIV的櫃,是因為不想落入社會看待感染者的奇怪兩極:「需要被同情的受害者」與「該被撻伐的加害者」。將HIV傳染給他人有著複雜的情況,說「蓄意傳染」太沉重,然而即使是被感染,需要的也不是憐憫或施捨。不歧視與尊重都不只是一種政治正確,而必須是要從感同身受與理解中「長」出來。阿宅說,感染使他懂得同理,也讓他發現、找到了許多生活中的美好關係,他感謝自己成為一位感染者。「幸運同志,樂觀愛滋」。

阿宅最後也跟大家說,他之所以能有這般正向的今天是由於他的種種幸運所致,他知道多數的感染者都沒有他如此幸運。「所以,什麼是HIV/AIDS?」在他看來,HIV不完全是醫療或公衛觀點下的生物性疾病,也不完全是污名論述下的社會壓迫,因為每一個感染者都是截然不同的個體,有著各自的限制與可能性。我想,當天在場的大家一定也都會期望其他感染者也能早日擁有這些「幸運」。

感染者在道德上有什麼錯?在阿宅的這場演講中,答案顯而易見。英文以「people living with HIV」(與HIV一起生活的人)指稱感染者,是個很進步的用詞,因為即使HIV成為生活中的一部份,感染者仍可能發展出同樣美好的生命。這是在道德咎責與防疫作戰的主流論述之外,必須被看見的第三種HIV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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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專員、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會員)

原文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2934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愛滋權促會官網【感染者教我的事】專欄介紹與文章一覽表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79

2013-10-10

【觀點/愛滋人權】130819 張正學:﹤感染者教我的事 ﹥可以擁有的幸福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2013年8月19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張正學

農曆7月初,一則肛門如鬼門的訊息,大量的在網路中散播著,指責的是某些感染者在他的社群裡毫無忌憚的散播著愛滋病毒,又說縱然是兩情相悅,也難以認同,感染者似乎成為人人喊打的對象,就算有人願意在一起,也不能獲得祝福。

這讓我想起了在權促會諮商室裡的小故事,台灣籍的先生阿明帶著中國籍的太太小蕙緊握著雙手坐在沙發椅上,我拿著申覆申請(外籍愛滋感染者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可免被離境之要求)的表格,一字一句地告訴他們未來將要準備的文件內容,先生告訴我,因為太太生病了,所以才儘快地回到台灣來,沒想到檢驗到的竟然是愛滋,同時才知道原來自己早就感染。

太太只是靜靜地坐在身邊,似懂非懂地聽著,最後離開辦公室前,對著我說:「我希望我的先生不要離開我,我希望可以繼續留在台灣,不管花多久的時間,我都會把該準備的證件給準備齊全。」

在一次的講座中,我邀請阿文與阿生分享交往的經驗,他們是一對相異伴侶(一位是感染者,一位不是感染者)。阿文在校園社團宣傳片中看見了阿生而感到心動,很特別的是,阿生在影片中自然表露了感染愛滋的身分,但沒有影響阿文想認識他的動力,透過加入社團活動,兩個人漸漸地在一起進而交往,幾個月後他們就發生了關係。

我好奇地問:「你都不擔心嗎?」阿文說:「其實在發生性行為後,我還是有去做檢查,那時候連等候報告出來的時間都還沒有到,我就一直打電話去問篩檢結果,都快把醫院給煩死了。」阿生說:「我很相信我會保護好對方,不會讓對方感染,但我也知道他會擔心,所以我會一直陪著他。」

現在阿文會陪著阿生回診,有時候和醫院個管師聊聊他們的近況,而他們的感染身分現在還是相異,但繼續走下去的決心是相同的。

我想說的是,一個人感染愛滋以後,是否就一定成了復仇機器,一旦與人發生關係,就只是為了造就他人被感染呢?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周遭,有許多的情感不因為有了愛滋,就只能有一種答案,有些人可能選擇分離,但有更多人是願意一起共同面對,一起經營情感的。

我們應該要高興的是,對於愛滋,已經越來越多人是接受的,把愛滋當成一個可以被控制且好好預防的慢性病,而看見每個人可以找到自己的情感,應該給予更多的支持和祝福,而非責難別人擁有幸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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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

原文出處: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2505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愛滋權促會官網【感染者教我的事】專欄介紹與文章一覽表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79

2013-09-30

【觀點/愛滋人權】130930 林宜慧:﹤感染者教我的事 ﹥我討厭人家老是以為我是GAY

2013年9月30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 ﹥專欄

作者:林宜慧

標題語出一位朋友,他是施打毒品共用針頭感染愛滋病毒的。

這句話表面上有以下兩個意思:一、我不是gay;二、我不喜歡人家認為我是gay。但背後的潛台詞,以及,對社會刻板印象的撇清,以及撇清後、對刻板印象的再增強,層層疊疊,打掉重練卻又練出復刻版的過程與結果,才真正發人深省。

因應防疫需求,愛滋感染原因被分為幾大類,這些所謂的「危險因子」,使愛滋圈也隨著切割為幾大族群,主要兩大類就是「男性間性行為而感染者」與「共用針頭或稀釋液而感染者」。

對一般民眾而言,愛滋就是愛滋,除了「無辜」受感染者(指的是受母子垂直感染的愛滋寶寶,與輸血或器官移植等受感染等等)外,其他的都是自作孽,根本沒什麼好區分的。
各位觀眾,其實不然,大大不然。

曾有一份「傳染病照護的選擇性歧視-醫師及牙醫師的愛滋專業倫理觀與照護意願」調查發現,醫療人員提供愛滋感染者醫療服務的意願排序,「男性間性行為者」稍高於「共用針頭或稀釋液者」,原因是毒品施打者遵從醫囑情形較差、比較常在醫療場所鬧事、甚至威脅醫療人員等等。

不止醫療人員會區分感染者,感染者自己也做區隔;如同吾友所言,「我們」跟「他們」不一樣,他們是自己亂搞,我們沒有亂搞;再如每每轟趴大案發生,總有一群人跳出來澄清「我雖然是同志/感染者,但我潔身自愛,我跟他們不一樣」;此類區分之多,不勝枚舉,各位可自行照樣造句。

各位聰明的看倌大概已經發現,這些比較,表面上是分是不是同志、亂不亂(雜不雜交)、打不打毒,但其實是為這些行為做譴責排序,如果我符合的項目較少,我的被譴責指數就比較低,即使我是一個感染者,我還是比某些感染者「好一點」。

不過,這些區分,大概就只在圈內自己分得熱熱鬧鬧,對一般社會大眾來說,根本沒什麼意義;最明顯又殘酷的例子是,即使是完全不受譴責的「無辜感染者」,也很少人願意主動向親友同事坦白自己感染,何況是被打入受譴責行列的兩大族群,說自己是「打毒感染的」或是「性行為感染的」,如果是我,實在分不出哪個有比較容易說出口,或者比較不受親友責備。

所謂疫情調查與危險因子,原是中性的研究名詞,但直至今日,對民眾而言,卻幾乎只剩下歧視與污名的標籤功能,內族群紛紛擾擾,大眾一概嗤之以鼻拒之千里,何來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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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文章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757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宙。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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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

【觀點/愛滋人權】130902 曾柏嘉:﹤感染者教我的事﹥非關對錯:與HIV一起生活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2013年9月2日 台灣立報﹤感染者教我的事﹥專欄

作者:曾柏嘉

這是一場在學校社團中的演講,由一位感染者同學阿宅分享他感染的心境歷程。他以「HI!V PLUS」為標題,透露了他如何理解到目前為止的這段感染之路。他既不是像告解般悲情地要拋棄自己的「罪惡」過去,更沒有憤世嫉俗地想追溯「感染源」(傳染病防治的觀點)、控訴世人或流放自己。在我聽起來,他傳達了一個重要訊息:感染HIV在道德上有什麼錯?

阿宅輕描淡寫地跟大家說:「我沒有做錯什麼事。」事實上這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姑且不論弱勢處境容易造成疾病與傷害,從什麼時候開始,一位被感染或生病的人還需要向人解釋自己為何被感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如果一種疾病還可以被當作道德判準或因果賞罰,那麼人類社會的正義之途只能說是有退無進 了。即使直到演講的當下,阿宅回憶起被感染的那段關係,仍然肯定那從來不是一段令他後悔的關係。

阿宅跟大家說:「原來一旦感染,我就是個『壞』同志了。」在感染之前,PTT的gay板是帶給他身分認同的重要地方,但在感染之後,他發現他成了板上部分人 口中的「老鼠屎」,「破壞同志形象」。男同志「自己人」對感染者的攻擊,比其他人對感染者的攻擊還令他難過。他發現,原來男同志並非一個整體,因為社群中的人可能看不見彼此的差異。

阿宅跟大家說,他大學系上的同學和朋友,即使在不瞭解HIV的情況下也給了他最大的支持。在得知被感染而哭了幾天之後,他將感染的消息PO在BBS的個人板上,而這篇文章卻獲得了上百個支持的推文。聽到這裡,我才知道為什麼阿宅會在演講開頭處介紹自己大學就讀的校系,因為那裡就是陪他走過這段路的地方,因為那裡的人也不覺得他做錯了什麼。

阿宅跟大家說,有時候他很難開口出HIV的櫃,是因為不想落入社會看待感染者的奇怪兩極:「需要被同情的受害者」與「該被撻伐的加害者」。將HIV傳染給他人有著複雜的情況,說「蓄意傳染」太沉重,然而即使是被感染,需要的也不是憐憫或施捨。不歧視與尊重都不只是一種政治正確,而必須是要從感同身受與理解中 「長」出來。阿宅說,感染使他懂得同理,也讓他發現、找到了許多生活中的美好關係,他感謝自己成為一位感染者。「幸運同志,樂觀愛滋」。

阿宅最後也跟大家說,他之所以能有這般正向的今天是由於他的種種幸運所致,他知道多數的感染者都沒有他如此幸運。「所以,什麼是HIV/AIDS?」在他看來,HIV不完全是醫療或公衛觀點下的生物性疾病,也不完全是污名論述下的社會壓迫,因為每一個感染者都是截然不同的個體,有著各自的限制與可能性。我想,當天在場的大家一定也都會期望其他感染者也能早日擁有這些「幸運」。

感染者在道德上有什麼錯?在阿宅的這場演講中,答案顯而易見。 英文以「people living with HIV」(與HIV一起生活的人)指稱感染者,是個很進步的用詞,因為即使HIV成為生活中的一部份,感染者仍可能發展出同樣美好的生命。這是在道德咎責 與防疫作戰的主流論述之外,必須被看見的第三種HIV的樣貌。

(作者為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專員、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會員)

原文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2934

台灣立報新專欄介紹:感染者教我的事

台灣社會與愛滋病毒共存邁入第28年,感染人數超過2萬5千人。

在愛滋的領域內,有專責的主管機關、有專法、有特定政策、有指定醫院、有民間團體專門協助,在這個具體而微的小社會,感染者很少自願現身,社會大眾也不太願意主動靠近,明明在同一個社會共存,卻彷彿是兩個獨立運作的宇

「感染者教我的事」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多位資深工作者共同執筆,隔週2陪你穿梭「那個」宇宙,拉近兩個空間其實只存在想像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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